●卷五

關燈
劉氏亦未嘗有子,所以立為後者,以鐘英甲族故也。

    今若賢妃德冠後宮亦如貴人,鐘英甲族亦如德後,則何不于孟氏罪廢之初,用立慈聖光獻故事便立之。

    必遷延四年以侍今日,果何意耶?必欲以示信天下,天下之人果信之耶?&rdquo上怒甚,内批貶志完新州。

    疏留中不降出,時人亦不知有何說也。

    元符末,崇慶眷方盛,時相欲媒孽志完以固位,乃僞為志完之疏,傳之中外。

    其間有雲:&ldquo殺卓氏而奪之子,欺人可也,距可欺天耶?卓氏何辜哉。

    廢孟後而立劉後,快陛下之意可也,奈天下耳目何!劉氏何德哉。

    &rdquo因指摘此語,謂不可不明白下新州取索元本,志完不知索之之由,複申元稿不存。

    諸人遂誣志完以為實有此說,诏令應天尹孫橐,以檻車往新州收赴京師。

    至泗上,哲宗升遐,其事遂寝。

    崇甯初,将再貶志完。

    乃先下诏曰:&ldquo朕仰惟哲宗皇帝,嚴恭寅畏,克勤祗德。

    元符之末,是生越王。

    奸人造言,謂非後出。

    比閱臣僚舊疏,适見椒房訴章,載加考詳,鹹有顯證。

    其時兩宮親臨撫視,嫔禦執事在旁,何緣外人得入宮禁,殺母取子實為不根。

    為人之弟,繼體承祧,豈使沽名之賊臣,重害友恭之大義。

    诋誣欺罔,罪莫大焉。

    其鄒浩可重行黜責,以戒為臣之不忠者。

    庶稱朕昭顯前人之意。

    如有更言及者,亦依此施行。

    &rdquo志完遂以衡州别駕永州安置。

     建炎二年,廬陵城頹圯,太守楊淵興役修治之,掘土數尺,得一石函,中有朽骨,旁有一鏡。

    役工方聚觀,或以告淵。

    淵令取鏡,洗而視之,其背有文曰:&ldquo唐興元之初,仲春中巳日,吾季愛子役築于廬陵,殒于西壘之垠。

    未蔔窆于他所,就瘗于西壘之巅。

    吾蔔斯土,後當火德九五之間,世衰道敗,喪亂之時,浙梁相繼章貢邦昌之日,吾子亦複出于是邦。

    東平鸠工,決使吾季愛子聽命于水府矣。

    京兆逸公深甫記。

    &rdquo淵覽而異之,急遣問石函所在,則役夫以為不祥,棄之于江矣。

     宣和六年,山後将入版圖,大農告乏,蔡、李諸人遂建免夫錢之議。

    江西一道,凡賦錢一百五十七萬,而漕運之費不預焉。

    令下之日,州縣莫知所措,乃令稅一千者輸一萬,約日而集,督責加峻。

    時賦斂遽起,民間嗟怨,守令有觀望風旨者,建皂纛以令曰:&ldquo稍愆期,即以乏軍興論。

    &rdquo人益皇懼,小民往往去而為盜。

    後夫錢之綱将至淮甸,而敵騎已及郊,錢皆為船人所私矣。

     太祖時,或詣司天官苗光裔問蔔。

    光裔布算成封,謂曰:&ldquo當遷徙。

    &rdquo其人問:&ldquo不損人口否?&rdquo光裔曰:&ldquo無害。

    &rdquo既去,又一人至,其占如前。

    又頃之,又一人來占,亦同仍有前問。

    光裔疑之,熟視其人,容貌亦相肖,差有老少之間。

    光裔起,曳其裾,诘曰:&ldquo爾為誰?&rdquo其人不得已,對曰:&ldquo我,金明池龜也,前二人乃父祖。

    朝廷令欲廣池,且及我穴,恐見殺,故來問蔔,幸哀我垂救。

    &rdquo光裔釋之,即以奏聞。

    已而鑿池,果得龜十數萬,下令不得傷一龜,盡辇送水中。

     王樞密倫初使金歸,一行官吏恩數甚厚。

    暨再使,争願随往。

    倫至金,留不得還。

    欲發一官屬歸報,紛然請歸,倫于是皆不遣。

    方再使時,請雲到金有表歸,書倫名引筆出鈎外則可歸,不出則不歸矣。

    惟秦丞相知之,其家人皆不知也。

    倫時以佥書出使,其家人仍在府第。

    倫死于金,朝廷秘其事,所以禮遇其家者如初。

    後其子弟因遊觀作樂,秦相适聞之,呼樞密使府目,謂曰:樞密死矣。

    本欲更遷延以厚恩數,今已不可,須即日發哀雲。

     秦丞相、董參政同執政,二府之夫人俱入見,參政戒其夫人無妄奏對,惟丞相夫人是從。

    退歸,丞相果問參政夫人有何言,夫人曰:&ldquo無所言。

    &rdquo丞相喜,于是待參政益親。

     洪忠宣公皓,紹興初以禮部尚書使金,留之十五年。

    既歸,母太碩人董氏年八十餘矣。

    請補外以便養,秦丞相桧素不樂公,乃以徽猷閣學士出守鄉郡。

    明年大水時,内侍白锷從慈甯太後北歸,負恃舊恩,宣言燮理乖盩,洪尚書名聞遠近,顧及不以為相。

    語聞,秦相大怒,付锷于理。

    谏官承風旨,遂謂公與锷為刎頸交,更相譽說,由是罷郡,锷遂髡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