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關燈
小
中
大
八十七:紹聖四年五月甲寅,進士及第何昌言、方天若、胡安國除官。
原注:雲:三月十日。
此癸亥為初九日。
)是日,未啟封,讀三人程文至第四人,展讀數百字,曾布與蔡卞俱雲:“文字顯不如第三人,恐不須讀。
”啟封,乃章惇之子持也。
至第五人,上宣谕曰:“對策言先朝法度當損益,可降。
”布曰:“事有适於事變,近於人情,固當損益,恐無可降之理,使先帝在位至今,聞有可增損,亦當随宜損益。
”翰林學士承旨蔡京進曰:“先帝則當損益,陛下方紹述先志,不當損益。
”布曰:“恐無此理。
”上顧卞曰:“如何?”卞曰:“不知欲何如損益?”京曰:“第言事當損益者,不可不損益。
”布曰:“如此乃是。
”卞亦默然。
上曰:“更不須降。
”然卒降為第七人。
及啟封,則李元膺,乃察之子也。
後五日,布同林希言:“前侍集英殿放進士,因言及損益先朝法度事,未敢極陳。
時變有所不同,人情有所不便,豈可不得增損!如此,則是膠柱而鼓瑟也。
況即今行保甲,如先朝團教事,皆未可行。
三省行八路差官法度,累經修改,終未如舊法。
凡此之類,豈非損益!乃所以守先帝之法。
”上曰:“第不失大意可矣。
”布曰:“德音如此,臣複何言!然今日在朝之人,設此羅網以為中傷羅織之術,凡有人言及朝廷政事所未安,即便以為非毀朝廷,黨助元祐,因此斥逐者不一。
蓋正直自守之士,無他罪惡,加以此名,則無由自辨。
然以臣所見言之,君子小人,皆不當有此心,小人惟利是視,所以媚附朝廷者,隻是經營官職求利而已。
卻於今日,自投元祐黨中,以取禍患,亦無此理。
臣故雲‘君子小人,皆不當有此心’。
陛下於人情事理無不洞達,願更加審察。
”林希進曰:“法度無不損益之理。
如編敕,熙甯中修成,元豐中又修,今複重修。
若不可損益,即第當檢熙甯、元豐敕遵行,何用更修?其他法令,亦皆類此。
今日之論,誠中傷羅織之端爾。
”上頗欣納。
布又言:“第二人方天若程文中,言元祐大臣當一切誅殺,又言子弟當禁锢之,資産當籍沒之。
古今政事中,殊無義理,此奸人附會之言,不足取。
”上曰:“隻是敢言。
”布曰:“此有所憑恃,非敢言也。
天若乃蔡京門客。
”上曰:“不知。
”布曰:“前放榜一日,章惇問臣曾聞宣谕否,布曰:‘不聞。
’惇曰:‘有一舉人論元祐當誅,上甚稱之。
’既而林希為臣言此必天若。
及放榜,惇亦對蔡卞言惇知此必是天若卷子。
臣曰:‘恐是。
’惇曰:‘何恐之有?決知是天若也’。
”上驚曰:“惇何以知?”布曰:“非天若不敢爾,惇所以知之,況京乎?”林希曰:“天若在京家安下。
”布曰:“惇每言人臣不可欺罔,此誠至論。
陛下深居九重,若容人臣欺罔,何所不至,如天若欺罔,孰大於此?”上颔之。
天若,興化人也。
(《紀事本末》卷一百。
) 6、庚午,河東安撫使孫覽除樞密直學士。
(《長編》卷四百八十九:元符元年五月丙子,覽降寶文閣待制。
原注:覽進密直在紹聖四年三月十六日。
) 7、丙子,呂惠卿築克胡山新寨。
(案:《十朝綱要》作“刻胡”。
畢功,賜名平羌寨。
《長編》卷四百八十五:紹聖四年四月己未,惠卿遷光祿大夫。
原注:呂惠卿築平羌寨畢功在三月二十二日。
又四月庚子,呂惠卿言李沂西界讨蕩功。
原注:平羌寨賜名已見三月二十二日。
又卷四百八十七:紹聖四年五月己未,惠卿遷官。
原注:呂惠卿築平羌寨畢功在三月二十二日。
又卷四百九十二:紹聖四年十月丙戌,密院言惠卿進築賞厚。
原注:平羌寨賜名在三月二十二日。
案:《宋史本紀》:壬戌,進築克胡山新寨。
丙子,克胡山新砦成,賜名平羌寨。
) 8、戊寅,提舉開修禦河李仲改河北路發運判官。
(《長編》卷四百九十一:紹聖四年九月,李深上書。
原注:李仲閏二月二十一日以承議郎除提舉禦河,三月二十四日改河北運判。
) 9、辛巳,(《長編》卷四百八十六:紹聖四年四月甲辰,呂惠卿言浮圖寨畢功。
原注:三月二十七。
又卷四百九十二:紹聖四年十月丙戌,密院言惠卿相度米脂、細浮圖等進築。
原注:三月二十七日可考。
案:《宋史·本紀》:辛巳,西上閤門使折克行破夏人於長波川,斬首二千級,獲牛馬倍。
) 10、壬午,中書舍人、同修國史蹇序辰言:“朝廷前日追正司馬光等奸惡,明其罪罰,以告中外,惟變亂典刑,改廢法度,讟毀宗廟,睥睨兩宮,交通近習,分布死黨,考言觀事,實狀具明。
而包藏禍心,蹤迹詭秘,相去八年之間,已有不可備究者。
至其章疏文字,行遣案牍,又散在有司,莫能會見。
若不乘時取索編類,必恐歲久淪失,或邪黨交搆,有藏匿棄毀之弊。
欲望聖慈特賜指揮選官,将貶責奸臣所言所行事狀,并取會編類,人為一本,分置三省、樞密院,以示天下後世之大戒。
”從之,仍差給事徐铎及序辰。
(《紀事本末》卷百二。
案:《長編》卷四百九十七:元符元年四月壬午,序辰言候編類畢進入備覽。
原注:序辰初乞編類在紹聖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今《紀事》系三月壬午,乃二十八日也。
編類成冊計一百四十三冊,诏令錄本進入,見《長編》卷四百八十五,紹聖四年四月丁酉日。
邵經邦《宏簡錄》雲:蹇序辰編類光等事狀及臣僚章疏,人為一帙,凡四十三帙來上,缙紳由是無得脫禍者。
陳桱《通鑒續編》雲:章惇遣呂升卿、董必察訪嶺南,将盡殺流人,帝曰:“朕遵祖宗遺志,未嘗殺戮大臣,其釋不治。
”章惇志不快。
於是中書舍人蹇序辰上疏雲雲。
章惇、蔡卞請帝命序辰及直學士院徐铎編類事,為光等改廢法度悉不遺,凡四十三帙。
薛昂、林自又乞毀《資治通鑒》。
)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幸金明池,殿中侍禦史陳次升上疏略曰:伏聞金明池新造龍船,費用萬貫,肆為侈靡,窮極工巧,必非陛下意也。
陛下躬不世之資,襲祖宗之慶,勤儉過於夏禹,天下之所共仰。
有司不能宣明德意,所造不乘之舟,其費如此,而遊幸之日,天乃大風,豈非愛祐陛下而使覺悟,有司之過乎!案:《十朝綱要》:閏二月甲戌,幸金明池。
然閏二月丙戌朔,無甲戌日。
以三月乙卯朔推之,乃三月二十日也。
《綱要》誤。
《編年備要》雲:幸金明池,風甚,浪如山。
新作龍舟舣於水心殿東,不複登,水嬉等船皆罷。
又雲:先是,以修龍舟了畢,特支度牒十五道賜楊琰。
禦史蔡蹈言:“楊琰者,本木工,止緣技巧馴緻使名。
祿養豐厚,時有加賜,近代以來,以工巧被寵遇者,未有如琰比也。
龍舟之役,其費不赀,朝廷不責其過侈而反以度牒賜之,甚亡謂也。
若謂其功可賞,不過有功之事何足多?尚今賞之過厚,無不議論。
凡賞罰所以存勸沮也,今以一龍舟而命賞過厚,不知勸何在耶?若謂其勞可賞,則邊陲用命,國爾忘家之人不知何以為賜?臣竊見諸路每月興修於乞度牒,诘問勘當,十不得五,其重惜如此而獨於賞琰,不以為意何邪?”《谠論集》載次升》二疏《上哲宗幸金明池乞不乘船疏雲:“臣伏聞有旨,今月二十日幸金明池者。
臣竊觀《孟子》之言曰:‘吾王不遊,吾何以休?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一遊一豫,為諸侯度。
’則知天子遊幸,與民同樂,乃天下無事之事也。
今聞聖駕幸金明池,有旨不過禦橋,是以主器至重,社稷所系,其出入起居,兢慎如此,實天下之福也。
臣竊聞輿議,所造龍船,窮極工巧,華麗尤甚。
陛下必須乘禦,以臣愚見,乘船危,乘橋安,陛下尚不乘橋豈肯乘船耶?雖然如此,陛下若不乘船,臣先事而言亦無所害,萬一有之,可為未然之戒。
臣安可以緘默?《傳》有之曰:‘千金之子不垂堂,百金之子不倚衡,聖主不乘危,不徼幸。
’又曰:‘乘船危,聖主不乘危。
’伏願陛下念之裁。
取進止。
”其一疏為《上哲宗論龍船費》,即《續宋編年通鑒》所載者,《集》中已缺全疏。
又案:次升《行實》謂上疏為二年,今在三年,必有一誤。
蔡縧《鐵圍山叢談》雲:金明池始太宗,以存武備,且為國朝一盛觀也。
其龍舟甚大,上級一殿曰“時乘”。
既歲久,紹聖末,诏名匠楊琰者新作焉。
久之,落成,華大於舊矣,獨鐵費八十萬斤,他物略稱,是蓋樓閣殿既高,巨艦得重物,乃始可運。
仁和張大昌輯注
原注:雲:三月十日。
此癸亥為初九日。
)是日,未啟封,讀三人程文至第四人,展讀數百字,曾布與蔡卞俱雲:“文字顯不如第三人,恐不須讀。
”啟封,乃章惇之子持也。
至第五人,上宣谕曰:“對策言先朝法度當損益,可降。
”布曰:“事有适於事變,近於人情,固當損益,恐無可降之理,使先帝在位至今,聞有可增損,亦當随宜損益。
”翰林學士承旨蔡京進曰:“先帝則當損益,陛下方紹述先志,不當損益。
”布曰:“恐無此理。
”上顧卞曰:“如何?”卞曰:“不知欲何如損益?”京曰:“第言事當損益者,不可不損益。
”布曰:“如此乃是。
”卞亦默然。
上曰:“更不須降。
”然卒降為第七人。
及啟封,則李元膺,乃察之子也。
後五日,布同林希言:“前侍集英殿放進士,因言及損益先朝法度事,未敢極陳。
時變有所不同,人情有所不便,豈可不得增損!如此,則是膠柱而鼓瑟也。
況即今行保甲,如先朝團教事,皆未可行。
三省行八路差官法度,累經修改,終未如舊法。
凡此之類,豈非損益!乃所以守先帝之法。
”上曰:“第不失大意可矣。
”布曰:“德音如此,臣複何言!然今日在朝之人,設此羅網以為中傷羅織之術,凡有人言及朝廷政事所未安,即便以為非毀朝廷,黨助元祐,因此斥逐者不一。
蓋正直自守之士,無他罪惡,加以此名,則無由自辨。
然以臣所見言之,君子小人,皆不當有此心,小人惟利是視,所以媚附朝廷者,隻是經營官職求利而已。
卻於今日,自投元祐黨中,以取禍患,亦無此理。
臣故雲‘君子小人,皆不當有此心’。
陛下於人情事理無不洞達,願更加審察。
”林希進曰:“法度無不損益之理。
如編敕,熙甯中修成,元豐中又修,今複重修。
若不可損益,即第當檢熙甯、元豐敕遵行,何用更修?其他法令,亦皆類此。
今日之論,誠中傷羅織之端爾。
”上頗欣納。
布又言:“第二人方天若程文中,言元祐大臣當一切誅殺,又言子弟當禁锢之,資産當籍沒之。
古今政事中,殊無義理,此奸人附會之言,不足取。
”上曰:“隻是敢言。
”布曰:“此有所憑恃,非敢言也。
天若乃蔡京門客。
”上曰:“不知。
”布曰:“前放榜一日,章惇問臣曾聞宣谕否,布曰:‘不聞。
’惇曰:‘有一舉人論元祐當誅,上甚稱之。
’既而林希為臣言此必天若。
及放榜,惇亦對蔡卞言惇知此必是天若卷子。
臣曰:‘恐是。
’惇曰:‘何恐之有?決知是天若也’。
”上驚曰:“惇何以知?”布曰:“非天若不敢爾,惇所以知之,況京乎?”林希曰:“天若在京家安下。
”布曰:“惇每言人臣不可欺罔,此誠至論。
陛下深居九重,若容人臣欺罔,何所不至,如天若欺罔,孰大於此?”上颔之。
天若,興化人也。
) 6、庚午,河東安撫使孫覽除樞密直學士。
原注:覽進密直在紹聖四年三月十六日。
) 7、丙子,呂惠卿築克胡山新寨。
畢功,賜名平羌寨。
《長編》卷四百八十五:紹聖四年四月己未,惠卿遷光祿大夫。
原注:呂惠卿築平羌寨畢功在三月二十二日。
又四月庚子,呂惠卿言李沂西界讨蕩功。
原注:平羌寨賜名已見三月二十二日。
又卷四百八十七:紹聖四年五月己未,惠卿遷官。
原注:呂惠卿築平羌寨畢功在三月二十二日。
又卷四百九十二:紹聖四年十月丙戌,密院言惠卿進築賞厚。
原注:平羌寨賜名在三月二十二日。
案:《宋史本紀》:壬戌,進築克胡山新寨。
丙子,克胡山新砦成,賜名平羌寨。
) 8、戊寅,提舉開修禦河李仲改河北路發運判官。
原注:李仲閏二月二十一日以承議郎除提舉禦河,三月二十四日改河北運判。
) 9、辛巳,
原注:三月二十七。
又卷四百九十二:紹聖四年十月丙戌,密院言惠卿相度米脂、細浮圖等進築。
原注:三月二十七日可考。
案:《宋史·本紀》:辛巳,西上閤門使折克行破夏人於長波川,斬首二千級,獲牛馬倍。
) 10、壬午,中書舍人、同修國史蹇序辰言:“朝廷前日追正司馬光等奸惡,明其罪罰,以告中外,惟變亂典刑,改廢法度,讟毀宗廟,睥睨兩宮,交通近習,分布死黨,考言觀事,實狀具明。
而包藏禍心,蹤迹詭秘,相去八年之間,已有不可備究者。
至其章疏文字,行遣案牍,又散在有司,莫能會見。
若不乘時取索編類,必恐歲久淪失,或邪黨交搆,有藏匿棄毀之弊。
欲望聖慈特賜指揮選官,将貶責奸臣所言所行事狀,并取會編類,人為一本,分置三省、樞密院,以示天下後世之大戒。
”從之,仍差給事徐铎及序辰。
案:《長編》卷四百九十七:元符元年四月壬午,序辰言候編類畢進入備覽。
原注:序辰初乞編類在紹聖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今《紀事》系三月壬午,乃二十八日也。
編類成冊計一百四十三冊,诏令錄本進入,見《長編》卷四百八十五,紹聖四年四月丁酉日。
邵經邦《宏簡錄》雲:蹇序辰編類光等事狀及臣僚章疏,人為一帙,凡四十三帙來上,缙紳由是無得脫禍者。
陳桱《通鑒續編》雲:章惇遣呂升卿、董必察訪嶺南,将盡殺流人,帝曰:“朕遵祖宗遺志,未嘗殺戮大臣,其釋不治。
”章惇志不快。
於是中書舍人蹇序辰上疏雲雲。
章惇、蔡卞請帝命序辰及直學士院徐铎編類事,為光等改廢法度悉不遺,凡四十三帙。
薛昂、林自又乞毀《資治通鑒》。
)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幸金明池,殿中侍禦史陳次升上疏略曰:伏聞金明池新造龍船,費用萬貫,肆為侈靡,窮極工巧,必非陛下意也。
陛下躬不世之資,襲祖宗之慶,勤儉過於夏禹,天下之所共仰。
有司不能宣明德意,所造不乘之舟,其費如此,而遊幸之日,天乃大風,豈非愛祐陛下而使覺悟,有司之過乎!案:《十朝綱要》:閏二月甲戌,幸金明池。
然閏二月丙戌朔,無甲戌日。
以三月乙卯朔推之,乃三月二十日也。
《綱要》誤。
《編年備要》雲:幸金明池,風甚,浪如山。
新作龍舟舣於水心殿東,不複登,水嬉等船皆罷。
又雲:先是,以修龍舟了畢,特支度牒十五道賜楊琰。
禦史蔡蹈言:“楊琰者,本木工,止緣技巧馴緻使名。
祿養豐厚,時有加賜,近代以來,以工巧被寵遇者,未有如琰比也。
龍舟之役,其費不赀,朝廷不責其過侈而反以度牒賜之,甚亡謂也。
若謂其功可賞,不過有功之事何足多?尚今賞之過厚,無不議論。
凡賞罰所以存勸沮也,今以一龍舟而命賞過厚,不知勸何在耶?若謂其勞可賞,則邊陲用命,國爾忘家之人不知何以為賜?臣竊見諸路每月興修於乞度牒,诘問勘當,十不得五,其重惜如此而獨於賞琰,不以為意何邪?”《谠論集》載次升》二疏《上哲宗幸金明池乞不乘船疏雲:“臣伏聞有旨,今月二十日幸金明池者。
臣竊觀《孟子》之言曰:‘吾王不遊,吾何以休?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一遊一豫,為諸侯度。
’則知天子遊幸,與民同樂,乃天下無事之事也。
今聞聖駕幸金明池,有旨不過禦橋,是以主器至重,社稷所系,其出入起居,兢慎如此,實天下之福也。
臣竊聞輿議,所造龍船,窮極工巧,華麗尤甚。
陛下必須乘禦,以臣愚見,乘船危,乘橋安,陛下尚不乘橋豈肯乘船耶?雖然如此,陛下若不乘船,臣先事而言亦無所害,萬一有之,可為未然之戒。
臣安可以緘默?《傳》有之曰:‘千金之子不垂堂,百金之子不倚衡,聖主不乘危,不徼幸。
’又曰:‘乘船危,聖主不乘危。
’伏願陛下念之裁。
取進止。
”其一疏為《上哲宗論龍船費》,即《續宋編年通鑒》所載者,《集》中已缺全疏。
又案:次升《行實》謂上疏為二年,今在三年,必有一誤。
蔡縧《鐵圍山叢談》雲:金明池始太宗,以存武備,且為國朝一盛觀也。
其龍舟甚大,上級一殿曰“時乘”。
既歲久,紹聖末,诏名匠楊琰者新作焉。
久之,落成,華大於舊矣,獨鐵費八十萬斤,他物略稱,是蓋樓閣殿既高,巨艦得重物,乃始可運。
仁和張大昌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