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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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廢其所樂而存其所苦也。

    又曏者每鄉止有裡正一人,借使有上等十戶,一戶應役,則九戶休息,可以晏然無事,專意營生。

    其所以勞逸不均,蓋由衙前一差遣,不以家業所直為準。

    若使直千貫者應副十分重難,直百貫者應副一分重難,則自然均平。

    今乃将一縣諸鄉混同為一,選物力最高者差充衙前,如此則有物力人戶常充正役,自非家業淪落,則永無休息之期矣。

    有司但知選差富戶,為抑彊扶弱,寬假貧民。

    殊不知富者既盡,賦役不歸於貧者,将安适矣。

    借使今日家産直十萬者充衙前,數年之後,十萬者盡,則九萬者必當之矣。

    九萬者盡,則八萬者必當之矣。

    自非磨滅消耗,至於窮困而為盜賊,無所止矣!故置鄉戶衙前以來,民益困乏而不敢營生,富者反不如貧,貧者不敢求富。

    日削月朘,有減無增,以此為富民之術,不亦疏乎!臣嘗行於村落,見農民生具之微而問其故,皆言:“不敢為也。

    今欲多種一桑,多置一牛,蓄二年之糧,藏十匹之綿,鄰裡已目為富室,指抉以為衙前矣!況敢益田疇、葺廬舍乎?”臣聞其言惄焉傷心,安有聖帝在上,四方無事,而立法使民不敢為久生之計乎?凡為國者,患在見目前之利,不思永久之害。

    故初置鄉戶衙前之時,人未見其患,及今然後知之。

    若因循不改,日益久則患益深矣!臣愚欲望聖慈特降指揮下諸路州縣,相度上件裡正衙前與鄉戶衙前,各具利害聞奏,随其所便,别立條法,務令百姓敢營生計,則家給人足,庶可望矣! 3、陝西轉運司薛向言:“知青澗城種谔招西人朱陵,最為橫山得力酋長,已給田十頃宅一區。

    乞除一班行,使滉示諸羌,誘降橫山之衆。

    ”诏增給田五頃。

    (案:吳廣成《西夏書事》雲:徙橫山民於興州,夏蕃酋令淩舉衆内附。

    夏國頻年點集,衆志乖離,橫山羌益思内附。

    諒祚盡發其族帳,徙之興州。

    諸部懷土顧望,知青澗城種谔招之,令淩舉衆降,谔上聞,給以田宅。

    此作朱陵,未詳即其人否?)向在英宗時,嘗獻《西陲利害》十五篇。

    去冬又上疏陳奭邊五利:一曰選将帥以制其訩,二曰亟攻伐以罷其敵,三曰省戍兵以實其力,四曰絕利源以弊其國,五曰惜經費以固其本。

    選才謀居要害,任權變廣招置,募鄉導行反間,使其君臣攜貳,自相屠戮。

    用智而不用力,所以制其訩也。

    設先舉之策,行淺攻之術,諸路分據地勢,犄角進兵,聲援相及,若首應尾,使其備東北,則擊西南,狃以歲月,勞於奔命,所以罷其敵也。

    東兵屯戍,去逸就勞,知虜情不習地勢,坐縻廪食,欲戰先北。

    今若省之,專任土兵,減費重威,所以實其力也。

    罷其賜予,禁其市易,絕其鹽利,設官緻命,杜衣食之源,所以弊其國也。

    今數道宿兵,調度弦急,稍失經畫,則徒困良民,而無補國用。

    宜鑒康定之失,蠲倉卒之暴,任公實之謀,使府庫充牣,而農桑不殘,士飽氣勇,以攻則克,以守則堅,所以固其本也。

    疏奏,英宗稱善,常置左右,上見而奇之。

    會邊臣多言橫山族長可招納者,是日即召薛向入對,密賜金五十兩;及辭去,又賜金。

    凡向所陳計策,上皆令勿語兩府,自以手诏指揮。

    樞密使文彥博等皆執不可,宰相曾公亮獨贊之。

    上先以向所上疏并西陲利害付文彥博,令其可否,條例錄進。

    彥博奏雲:“觀向之所陳,大要有五,(案:《潞公集》此下有雲:向所謂任将帥者,朝廷何嘗不慎擇而重之?但所擇或得或否耳!既得其人,固當如向所論,使久其任,必各成效,猶如前時屢遷數易,雖得賢才使為将帥,亦難責其成功。

    所謂亟攻伐以罷其敵者,一曰先舉之策,以謂先發制人故勝,後發制於人故負,故欲亟肆以罷之,多方以誤之。

    二曰數攻之策,其大旨欲招誘橫山部族,團結熟戶之兵及義勇,弓箭手之衆,侵擾賊境,使不甯居,将自困弊。

    此皆朝廷素留意者。

    兼韓琦上言,慶曆初,曾與範仲淹嘗建此議,會西人輸款而止。

    去歲樞密院遂與中書同議,悉有成算,尋已降付逐路,令錄奏議進呈。

    兼逐路之兵自來未嘗精較實數。

    去歲樞密院令編例官類聚得塙實人數,降下諸路,嚴切訓練,至於部分亦有成法。

    并檢康定中諸路出師牽制之術,并密封付邊帥遵守。

    朝廷處置之詳,殆無遺策。

    然此舉動,必當其時。

    去歲十月,臣嘗上奏於先帝,若諒祚果遂倔彊,自絕於朝廷,以讨伐兇渠,招納降附,無所不可;若猶恭順服過,即當含容,所謂羁縻不絕。

    況王者之師,非不得已,豈宜輕用?今向有雲“若諒祚改圖自新,複守诏誓,伏望廓天地之量,霁雷霆之怒,省費罷兵,安邊息民,天下之幸。

    ”斯言是矣。

    然於平時,不可不講議精熟,一旦有隙,用之無疑。

    所謂省戍兵以實其力者,其要欲省東兵之疲輭,揀士兵之精勤,取實用損虛,為持久必勝之術。

    朝廷近以計較逐路之兵,去冗留精,皆有定數矣。

    向去春季依法科簡,兼去歲不以親衛兵戍邊,此亦省兵實力之一端也。

    又曰絕利源以弊其國,謂朝廷歲賜并緣邊和市亦宜絕之,賊勢自窘矣。

    歲賜、和市,如諒祚阻命,自當絕之。

    )上三策,不待議論而利害可知。

    所謂慎經費(案:《潞公集》此下有“以固其本”四字。

    )者,此乃方今至切之務,最要講求。

    (案:《潞公集》此下有雲:蓋經費若簡,國财乃富,國富即兵彊,兵彊即蠻不敢内侮,而後制禮作樂,馴緻太平,何欲不可?今之言者,不計國用之豐寡,而欲輕舉妄動,為國生事者多矣!惟朝廷審用而慎行之。

    兵一用,其費不赀。

    苟力屈而财殚,雖有智力不能善其後。

    向又以調度兵費,一以康定為鑒,其言尤為切當。

    蓋康定時兵久息不用,人未知戰,上下騷然;暴取橫用,莫知所極,天下困弊,終無尺寸之功,亦可鑒矣!)向雲自寶元初守官陝右,出入兵間,(案:《潞公集》此下有“今又主關中之漕”七字。

    )首尾七年,目睹心計,固宜詳悉。

    (案:《潞公集》此下有“其言誠有倫理”六字。

    )然謀攻料敵,老将所難。

    兵者,大事,不可輕言。

    古人論兵至慎至重。

    (案:《潞公集》此下有雲:如向之取橫山如反掌,捕西賊若設置掩兔。

    )向謀雖可采,言亦似輕,誠願慎之重之。

    ”(《紀事本末》卷八十三。

    ) 4、是月,内侍省押班、文思副使王昭明罷環慶路駐泊兵馬钤轄,供備庫副使、帶禦器械李若愚罷泾原路駐泊兵馬钤轄,西京左藏庫副使梁實罷秦鳳路管句蕃部公事,韓則順罷鄜延路管句蕃部公事。

    (《長編》卷二百三:元年十二月丙午載四人領邊事命。

    原注:《實錄》雲:卒罷之。

    蓋追記治平四年六月事,今不取。

    案:《長編》注既雲四人罷領邊事,命當載四年六月,今據原注附此。

    罷四人,蓋因人不以為便,而從呂誨疏也。

    誨疏見《長編》、《九朝編年備要》六月罷陝西内钤轄。

    )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六月,以趙抃知谏院。

    抃獻疏言任道德、重輔弼、别邪正、去侈心、信号令、平賞罰、謹機密、備不虞、勿數赦、容谏诤十事,又言呂誨、傅堯俞、範純仁、呂大防、趙瞻、趙鼎、馬默皆骨鲠敢言,久譴不複。

    又論五費,謂宮掖、宗室、官濫、兵冗、土木之費,多見納用。

    案:《太平治迹統類》雲:龍圖閣直學士、戶部郎中趙抃知谏院、提舉萬壽觀,既見,上謂:“卿匹馬入川,以一琴一鶴自随,為政簡易,稱是邪?”人言獨處室中,有一龜效其服氣故也。

    前此,自蜀遠歸者,多曆省府官,大臣以為言,上曰:“用抃為谏官,賴其言,何必兩府乎?”抃乃獻是疏。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於熙甯二年五月載抃自成都還,以龜、鶴自随雲雲,下又按上疏論呂誨、傅堯俞、範純仁、呂大防、趙瞻、趙鼎、馬默皆骨鲠雲雲,殊與此,今姑存此以備考。

    《宋史·本紀》九月:與張方平并參知政事。

     1、七月(案:錢大昕《四史朔閏考》:是月丁醜朔。

    )戊寅,上初即位,内臣以覃恩升朝者,皆罷内職,獨勾當禦藥院高居簡等四人留如故。

    天章閣待制孫思恭嘗以為言,上曰:“居簡有功。

    ”思恭退詢於人,雲劉庠之建儲也,居簡觇見“太子”二字,急報上於颍邸。

    及英宗升遐,居簡亟出,召二府,中宮聞之,怒诘居簡曰:“召二府,誰之命也?”居簡曰:“太子令召之。

    ”又於懷中探黃衣以被上體。

    此上所謂有功者也。

    思恭複奏疏:“陛下,先帝之嫡長子,當為嗣者,非陛下而誰?居簡當先帝大漸之時,已懷二心,私自結納;又矯稱太子之命召兩府,以累陛下孝德。

    此皆當誅之罪,奈何反以為功?”上不聽。

    司馬光奏言:(案:《傳家集·言高居簡劄子》凡五篇,此《第一劄子》也,前半《紀事》節去,據《集》中所載雲:臣聞古人有言:“堂上不糞,則郊草不瞻曠芸。

    ”言近者不治,則不暇及遠也。

    竊見勾當禦藥院)“高居簡資性奸回,工讒善佞,久處近職,罪惡甚多。

    臣謹按祖宗舊制,勾當禦藥院官至内殿崇班以上,即須出外。

    蓋以日月浸久,官資稍高,則防其憑恃威靈,竊弄權柄,遠鑒漢唐之禍,深為子孫之慮故也。

    陛下即位之初,内臣以覃恩遷官者,盡補外職,獨留禦藥院四人,天下首以此一事譏陛下之失。

    況居簡於衆人之中,最為狡猾。

    (案:傳家集此下有雲:陛下特加寵信,待以腹心,人皆指目,大玷聖德。

    臣職在糾繩,不敢不言。

    )伏望遵祖宗舊典,應勾當禦藥院官至崇班以上者,盡授以向外差遣。

    其高居簡,乞遠加竄逐,以解天下之惑。

    ”(案:《傳家集·言高居簡第二劄子》、《第三劄子》,《紀事》不載。

    據《集》中《第二劄子》雲:臣近曾上言勾當禦藥院高居簡工讒善佞,乞遠加竄逐,未蒙施行。

    昔周公以立政戒成王,至虎贲、綴衣、趣馬、小尹、左右攜仆、百司庶府,亦皆擇人。

    穆王命伯冏為太仆正,曰:“昔在文武,侍禦仆從,罔匪正人。

    ”又曰:“慎簡乃僚,無以巧言令色,便辟側媚,其惟吉士。

    仆臣正,厥後克正。

    仆臣谀,厥後自聖。

    ”自古聖帝明王,雖左右小臣,未嘗不謹擇端良之人,以自防逸豫之生。

    況陛下嗣膺寶命,聖德惟新,善惡興衰,於此乎分。

    而使讒佞如居簡者,旦夕常在左右,又寵而信之,此乃異日禍亂之根,腹心之疾也。

    臣職在去邪,不敢不再三上言。

    伏望聖明依祖宗舊制,應勾當禦藥院官至崇班以上者,出外,其高居簡仍乞遠加竄逐。

    《第三上殿劄子》雲:臣近曾兩次上言勾當禦藥院高居簡工讒善佞,乞遠加竄逐,至今不蒙降出施行。

    居簡頃在先朝已竊弄權柄,依憑城社,玷辱聖明。

    物論洶洶,切齒側目。

    及陛下繼統,必謂首行誅竄,以警邪臣。

    不意居簡狡猾多端,先自結於陛下,使陛下寵愛信任,更過於先帝之時。

    朝廷公忠之士無不憤懑,深為陛下惜之。

    方今内侍之臣,小心謹慎可以備陛下左右使令者,何可勝數?陛下足以擇而用之,何必違祖宗舊典,負天下譏謗,獨保護居簡堅如金石?臣竊惑之。

    伏望聖慈取台谏官前後所言居簡文字,盡付所司治其罪,以彰至公之義,順合衆心。

    其馀勾當禦藥院者,亦乞遵舊制,官至内殿崇班以上,并授以向外差遣。

    )又言:(案:此下《傳家集》所載言《高居簡第四劄子》也,《紀事》於前後亦均删節。

    據集中所載雲:臣累日前上殿言勾當禦藥院高居簡,自先帝時竊弄權柄,陛下複寵而信之,大為聖德之累,乞治其罪。

    陛下許臣送樞密院施行,至今未聞有指揮,不知居簡以何道結陛下,能如此之深也!)“居簡所能,止於讒佞。

    佞者不過巧言令色,希意迎合,快人主之欲,以市其權,使人主溺於荒晏而不自知也。

    讒者不過離人君臣,間人骨肉,惑人主之心,以固其恩,使人主陷於傾危而不自寤也。

    有是二者,又可近乎?(案:《傳家集》此下有雲:曏使陛下即位歲久,功業已成,而有讒佞之臣始得幸,天下有識者猶當寒心。

    何則?知其必為禍亂之階也。

    況今初承大統,當銳精求治之時,而遽留居簡於左右,仍加寵信,根蒂已牢,則異日之憂,可勝道哉!此臣所以不避死亡而必當力争者也。

    )或聞陛下欲待居簡自求引退,(案:《傳家集》此下有雲:然後遣去。

    )臣誠戆愚,未曉所謂。

    若國之大臣,耆年有德,聞望素高,一旦偶有小失,未為外人所知,陛下務存終始,使自引去,以全其名則可矣。

    (案:傳家集此下有雲:其挾奸作慝者,猶宜明正典刑。

    若案:《傳家集》作“況”。

    )居簡閨闼小臣,罪盈惡積,所宜肆諸市朝,宣示中外,以戒恁人,而尚足為之隐乎?”(《紀事本末》卷五十八。

    案:《傳家集》此下有雲:且居簡奸邪播聞遠近,陛下今日雖為之隐,天下耳目庸可蔽乎?凡居簡所以能為惡者,以其自讬宮禁,譬如狐鼠,依憑城社。

    彼惟恐離去左右,豈肯自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