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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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露宿野。
)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八月,蔡京請作景靈西宮,以奉神宗館禦,而哲宗次之,陳瓘言不可者五,其一謂左宗廟,今乃在西,不合《禮經》,卒不能易。
案:《宋史·本紀》八月庚子日事。
據李攸《宋朝事實》景靈西宮記文,則經始於十月之甲子。
蓋八月庚子,乃蔡京奏準之日,至十月甲子,斯經始也。
《玉海》卷一百雲:元符三年,徽宗即位,八月,建景西宮,奉神宗於顯承殿,為館禦之首。
建哲宗神禦殿於西,以東偏為齋殿。
靖國元年九月,改顯承殿為大明,北有殿曰欽儀,以奉母後;西則為重光殿,以奉哲廟。
後又改欽儀為坤元。
《九朝備要》雲:初景靈宮,神宗未有館禦,而居英宗之後殿。
及哲宗崩,又無以處之。
蔡京言:“若為宮東,迫民居難展,宜即其西對禦道立西宮,首奉神宗館禦,而哲宗次之。
”右仆射韓忠彥以下亦請立西宮以奉神宗。
诏恭依,且命戶部尚書李南公總其役。
右正言陳瓘言:“其不可者五:蓋國之神位左宗廟,故神宗建原廟於左,今乃在西,不合《禮經》,一也;唐徐峤言‘大理寺殺氣盛而鳥雀不敢栖’,今即其基,則非其地,二也;雖移官舍,不動民居,而大理與軍器監及元豐庫儀鸾司皆遷於他處,則彼亦有民居,不知遣幾家而後可就,三也;神考以祖宗神禦散在寺觀,故合於一宮,今乃析為兩處,則鸾輿酌獻,分詣禮繁,四也;夫孝貴甯神,自奉安於顯慶殿,既變且久,不宜輕動,五也。
”瓘章累上,且論京之矯誣,卒不能易。
《宋史豐稷傳》雲:哲宗升祔,議功臣配享,稷以為當用司馬光、呂公著。
或謂二人常得罪,不可用。
稷曰:“止論其有功於時爾,如唐五王豈非得罪於中宗,何嫌於配享?”崇甯元年,诏蔡确配享哲宗廟廷。
見《長編》原注。
建炎中以司馬光配享哲宗廟廷,見《宋史》。
又:雲:出内庫金帛助邊。
案:《宋史·本紀》:辛醜,出内庫金帛二百萬籴陝西軍儲。
1、九月甲子朔,左仆射章惇上表乞罷政,诏答不允。
是日,惇留身請去,徑出居僧舍。
翌日,複上表,又答不允,遣中使押入,複徑出。
上謂輔臣曰:“朕待惇如此,於禮貌不為不至。
”佥曰:“恩禮誠過厚。
”又曰:“惇乞越州,當與之。
”曾布曰:“唐李珏事政,與惇相類,初罷為太常卿,再貶浙西及昭州。
”上曰:“然。
”又曰:“朕不欲用定策事貶惇,但以扈從靈駕不職罪之,馀事候有人理會複議行遣。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
) 2、辛未,特進、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申國公章惇罷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依前特進知越州,仍故辭謝。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
案:《宋編年通鑒》雲:侍禦史陳次升言:“章惇自登揆路,任私害物,奉使山陵,措置乖謬。
”於是惇乞罷政,命以特進知越州。
逾月,中書檢會瓘并臣僚上言,雲惇編類章疏,看詳訴理,受禍千馀家,凡士民暗昧言語,加以刃棓,釘手足,剝皮膚,斬胫拔舌之刑。
責授武昌節度副使,潭州安置。
考章惇責授節度副使在十月丙申,又為李清臣所劾也。
) 3、甲戌,左正言陳瓘為右司谏。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九。
案:《宋史》本傳作右正言遷左司谏。
左、右字互誤,當據此正。
本傳又雲:瓘議論持平,務存大體,不以細故藉口,未嘗及人晻昧之過。
嘗雲:“人主讬言者以耳目,誠不當以淺近見聞,惑其聰明。
”惟極論蔡卞、章惇、安惇、邢恕之罪。
) 4、己卯,右司谏陳瓘言:“向宗良兄弟,交通賓客,漏洩機密,陛下知之乎?皇太後知之乎?”又曰:“皇太後不待祔廟,果於還政,事光前古,名垂後世。
陛下所以報皇太後者,宜何如哉?臣恐假借外家,不足以為報也。
”又曰:“宗良兄弟,依倚國恩,憑藉慈蔭,誇有目前之榮盛,不念倚仗之可畏,所與遊者,連及侍從,希寵之士,願出其門。
裴彥臣無甚傒才,但能交通内外,漏洩機密,遂使物議藉藉。
或者以為萬機之事,黜陟差除,皇太後至今與也。
良由中外關通,未有禁戒,故好事之人得以益傳耳。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九。
案:《宋編年通鑒》載陳瓘此言。
又雲:太後聞之,怒,至哭泣不食,上再拜乞貶瓘,而怒猶未解。
左右近習,或請擢蔡京執政,庶可解太後之怒,并臣皆莫敢言,乃以瓘添差監揚州糧料院。
翌日,複有旨除瓘無為軍。
今考《紀事本末》,監揚州糧料為庚辰日,知無為軍乃在丁亥,非翌日也。
) 5、庚辰,上批:“陳瓘累言皇太後尚與國事,其言多虛誕不根,可送吏部與合入差遣。
”三省請以瓘為郡,上不可,乃添差監揚州糧料院。
瓘初不知被責,複求翌日案:《宋編年通鑒》無“翌日”二字。
見上,閤門不許。
瓘即具以劄子繳進,(案:《宋編年通鑒》無“以”字,《備要》作“瓘即以其劄子”。
其一再論景靈西宮,其二論章惇罷相制所稱國是,其三、其四皆指陳蔡京罪惡。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九。
案:“罷”字,蓋涉下文“罪”字而衍。
《宋編年通鑒》無此字。
《東都事略》本傳雲:瓘於門外繳四奏,并明宣仁誣謗修《實錄》、建西京等事。
按瓘所繳四奏,一論景靈西宮,已附注於八月;一論國是,亦附注於四月;其三、其四論蔡京疏,具詳宋文鑒。
其略雲:臣伏見翰林學士承旨蔡京,當紹聖之初,與其弟卞俱在朝廷,導贊章惇,共作威福。
卞則陰為謀畫,惇則果斷力行,且謀且行者,京也。
哲宗笃於繼述,專於委任,事無大小,信惇不疑。
卞於此時,假繼述之說,以主私史;惇於此時,因委任之笃,自明己功。
京則盛推安石之聖,過於神考,以合其弟;又推定策之功,毀蔑宣仁以合章惇。
惇之矜伐,京為有助;卞之乖悖,京實贊之。
當此之時,言官常安民屢攻其罪,京與惇、卞,共怒安民,協力排陷,斥為奸黨。
而孫谔、董敦逸、陳次升,亦因論京,相繼黜逐。
哲宗晚得鄒浩,不由進拟,寘之言路。
浩能忘身徇節,上副聖知。
京又因其得罪,從而擠毀。
是以七年之間,五害言者,掩朝廷之耳目,成私門之利勢。
言路既絕,人皆箝默,凡所施行,得以自恣,遂使當時之所行皆為今日之所改。
臣請略指四事,皆天下之所以議京者也:蔡卞之薄神考,陛下既明其罪矣,兄弟同朝,埙篪相應,事無異議,罪豈殊科,一黜一留,人所未喻。
此天下之所以議京者,一也;邢恕之累宣仁,陛下既明其罪矣。
宣訓之語,究治之事,陛下既察其誣造,於是司馬光、劉摯、梁焘等皆蒙叙複。
京嘗奏疏,請誅滅摯等家族,審如京言,則所以累宣仁者,豈特邢恕一人而已哉!在恕則逐之,在京則留之,其可以塞邢恕不平之口而慰宣仁在天之靈乎!此天下之所以議京者,二也;章惇自明定策之功,追貶王珪,京亦自謂元豐末命京帶開封府劊子攜劍之内,欲斬王珪,京之門人,皆謂京於此時禁制宣仁,京亦有社稷之功。
今陛下雪珪之罪,還其舊官,則是以惇之貶珪為非也。
在惇則非之,在京則留之,如是惇有詞矣,珪有憾矣!此天下之所以議京者,三也;章惇之初笃信京、卞,傾心竭意,随此二人,假繼述之說,以行其私,三人議論,如出一口。
自紹聖三年九月,卞為執政,於是京有觖望,而與惇睽矣。
四年三月,林希為執政,於是京始大怨,而與惇絕矣。
自今觀之,京之所以與惇睽絕者,為國事乎!為己事乎!然京之所以語人者,
)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八月,蔡京請作景靈西宮,以奉神宗館禦,而哲宗次之,陳瓘言不可者五,其一謂左宗廟,今乃在西,不合《禮經》,卒不能易。
案:《宋史·本紀》八月庚子日事。
據李攸《宋朝事實》景靈西宮記文,則經始於十月之甲子。
蓋八月庚子,乃蔡京奏準之日,至十月甲子,斯經始也。
《玉海》卷一百雲:元符三年,徽宗即位,八月,建景西宮,奉神宗於顯承殿,為館禦之首。
建哲宗神禦殿於西,以東偏為齋殿。
靖國元年九月,改顯承殿為大明,北有殿曰欽儀,以奉母後;西則為重光殿,以奉哲廟。
後又改欽儀為坤元。
《九朝備要》雲:初景靈宮,神宗未有館禦,而居英宗之後殿。
及哲宗崩,又無以處之。
蔡京言:“若為宮東,迫民居難展,宜即其西對禦道立西宮,首奉神宗館禦,而哲宗次之。
”右仆射韓忠彥以下亦請立西宮以奉神宗。
诏恭依,且命戶部尚書李南公總其役。
右正言陳瓘言:“其不可者五:蓋國之神位左宗廟,故神宗建原廟於左,今乃在西,不合《禮經》,一也;唐徐峤言‘大理寺殺氣盛而鳥雀不敢栖’,今即其基,則非其地,二也;雖移官舍,不動民居,而大理與軍器監及元豐庫儀鸾司皆遷於他處,則彼亦有民居,不知遣幾家而後可就,三也;神考以祖宗神禦散在寺觀,故合於一宮,今乃析為兩處,則鸾輿酌獻,分詣禮繁,四也;夫孝貴甯神,自奉安於顯慶殿,既變且久,不宜輕動,五也。
”瓘章累上,且論京之矯誣,卒不能易。
《宋史豐稷傳》雲:哲宗升祔,議功臣配享,稷以為當用司馬光、呂公著。
或謂二人常得罪,不可用。
稷曰:“止論其有功於時爾,如唐五王豈非得罪於中宗,何嫌於配享?”崇甯元年,诏蔡确配享哲宗廟廷。
見《長編》原注。
建炎中以司馬光配享哲宗廟廷,見《宋史》。
又:雲:出内庫金帛助邊。
案:《宋史·本紀》:辛醜,出内庫金帛二百萬籴陝西軍儲。
1、九月甲子朔,左仆射章惇上表乞罷政,诏答不允。
是日,惇留身請去,徑出居僧舍。
翌日,複上表,又答不允,遣中使押入,複徑出。
上謂輔臣曰:“朕待惇如此,於禮貌不為不至。
”佥曰:“恩禮誠過厚。
”又曰:“惇乞越州,當與之。
”曾布曰:“唐李珏事政,與惇相類,初罷為太常卿,再貶浙西及昭州。
”上曰:“然。
”又曰:“朕不欲用定策事貶惇,但以扈從靈駕不職罪之,馀事候有人理會複議行遣。
”
) 2、辛未,特進、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申國公章惇罷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依前特進知越州,仍故辭謝。
案:《宋編年通鑒》雲:侍禦史陳次升言:“章惇自登揆路,任私害物,奉使山陵,措置乖謬。
”於是惇乞罷政,命以特進知越州。
逾月,中書檢會瓘并臣僚上言,雲惇編類章疏,看詳訴理,受禍千馀家,凡士民暗昧言語,加以刃棓,釘手足,剝皮膚,斬胫拔舌之刑。
責授武昌節度副使,潭州安置。
考章惇責授節度副使在十月丙申,又為李清臣所劾也。
) 3、甲戌,左正言陳瓘為右司谏。
案:《宋史》本傳作右正言遷左司谏。
左、右字互誤,當據此正。
本傳又雲:瓘議論持平,務存大體,不以細故藉口,未嘗及人晻昧之過。
嘗雲:“人主讬言者以耳目,誠不當以淺近見聞,惑其聰明。
”惟極論蔡卞、章惇、安惇、邢恕之罪。
) 4、己卯,右司谏陳瓘言:“向宗良兄弟,交通賓客,漏洩機密,陛下知之乎?皇太後知之乎?”又曰:“皇太後不待祔廟,果於還政,事光前古,名垂後世。
陛下所以報皇太後者,宜何如哉?臣恐假借外家,不足以為報也。
”又曰:“宗良兄弟,依倚國恩,憑藉慈蔭,誇有目前之榮盛,不念倚仗之可畏,所與遊者,連及侍從,希寵之士,願出其門。
裴彥臣無甚傒才,但能交通内外,漏洩機密,遂使物議藉藉。
或者以為萬機之事,黜陟差除,皇太後至今與也。
良由中外關通,未有禁戒,故好事之人得以益傳耳。
”
案:《宋編年通鑒》載陳瓘此言。
又雲:太後聞之,怒,至哭泣不食,上再拜乞貶瓘,而怒猶未解。
左右近習,或請擢蔡京執政,庶可解太後之怒,并臣皆莫敢言,乃以瓘添差監揚州糧料院。
翌日,複有旨除瓘無為軍。
今考《紀事本末》,監揚州糧料為庚辰日,知無為軍乃在丁亥,非翌日也。
) 5、庚辰,上批:“陳瓘累言皇太後尚與國事,其言多虛誕不根,可送吏部與合入差遣。
”三省請以瓘為郡,上不可,乃添差監揚州糧料院。
瓘初不知被責,複求翌日案:《宋編年通鑒》無“翌日”二字。
見上,閤門不許。
瓘即具以劄子繳進,
其一再論景靈西宮,其二論章惇罷相制所稱國是,其三、其四皆指陳蔡京罪惡。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九。
案:“罷”字,蓋涉下文“罪”字而衍。
《宋編年通鑒》無此字。
《東都事略》本傳雲:瓘於門外繳四奏,并明宣仁誣謗修《實錄》、建西京等事。
按瓘所繳四奏,一論景靈西宮,已附注於八月;一論國是,亦附注於四月;其三、其四論蔡京疏,具詳宋文鑒。
其略雲:臣伏見翰林學士承旨蔡京,當紹聖之初,與其弟卞俱在朝廷,導贊章惇,共作威福。
卞則陰為謀畫,惇則果斷力行,且謀且行者,京也。
哲宗笃於繼述,專於委任,事無大小,信惇不疑。
卞於此時,假繼述之說,以主私史;惇於此時,因委任之笃,自明己功。
京則盛推安石之聖,過於神考,以合其弟;又推定策之功,毀蔑宣仁以合章惇。
惇之矜伐,京為有助;卞之乖悖,京實贊之。
當此之時,言官常安民屢攻其罪,京與惇、卞,共怒安民,協力排陷,斥為奸黨。
而孫谔、董敦逸、陳次升,亦因論京,相繼黜逐。
哲宗晚得鄒浩,不由進拟,寘之言路。
浩能忘身徇節,上副聖知。
京又因其得罪,從而擠毀。
是以七年之間,五害言者,掩朝廷之耳目,成私門之利勢。
言路既絕,人皆箝默,凡所施行,得以自恣,遂使當時之所行皆為今日之所改。
臣請略指四事,皆天下之所以議京者也:蔡卞之薄神考,陛下既明其罪矣,兄弟同朝,埙篪相應,事無異議,罪豈殊科,一黜一留,人所未喻。
此天下之所以議京者,一也;邢恕之累宣仁,陛下既明其罪矣。
宣訓之語,究治之事,陛下既察其誣造,於是司馬光、劉摯、梁焘等皆蒙叙複。
京嘗奏疏,請誅滅摯等家族,審如京言,則所以累宣仁者,豈特邢恕一人而已哉!在恕則逐之,在京則留之,其可以塞邢恕不平之口而慰宣仁在天之靈乎!此天下之所以議京者,二也;章惇自明定策之功,追貶王珪,京亦自謂元豐末命京帶開封府劊子攜劍之内,欲斬王珪,京之門人,皆謂京於此時禁制宣仁,京亦有社稷之功。
今陛下雪珪之罪,還其舊官,則是以惇之貶珪為非也。
在惇則非之,在京則留之,如是惇有詞矣,珪有憾矣!此天下之所以議京者,三也;章惇之初笃信京、卞,傾心竭意,随此二人,假繼述之說,以行其私,三人議論,如出一口。
自紹聖三年九月,卞為執政,於是京有觖望,而與惇睽矣。
四年三月,林希為執政,於是京始大怨,而與惇絕矣。
自今觀之,京之所以與惇睽絕者,為國事乎!為己事乎!然京之所以語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