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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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宗 △宣和三年(辛醜,一一二一) 1、正月(案:《十朝綱要》:正月係丁酉朔,《四史朔閏考》同。

    )癸卯,領樞密院事童貫為江浙、淮南等路宣撫使,殿前副都指揮使劉延慶充宣撫司都統制諸路軍馬。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一。

    案:《十朝綱要》:是日,以童貫為江浙、淮南等路宣撫使,與此同。

    《宋史·本紀》,上年十二月丁亥,改譚稹為兩浙制置使,以童貫為江、淮、荊、浙宣撫使,讨方臘。

    《貫傳》不書年月日。

    《東都事略·劉延慶傳》:延慶破夏人,成德軍生擒賞屈,并熙河招到僞王子益麻黨征。

    加步軍副都指揮使,以功拜保信軍節度使,為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從童貫讨平方臘,徙鎮三城。

    《九朝編年備要》:初,臘之亂,王黼方鋪張太平,惡聞有外寇,且峻責浙西提刑張苑勿張皇生事,因不敢實奏,賊遂不可制,至連陷數州。

    上大恐,中都為震,始遣譚稹。

    稹逗留不時進,及賊入杭,乃遣貫行。

    時北征事起,陝西勁兵多聚辇下,盡發以往。

    上微行送之,握貫手曰:“東南事盡付汝,有不得已者,竟以禦筆行之。

    ”) 2、乙卯,方臘陷崇德縣,進圍秀州,知州宋昭年等擊郤之。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一。

    案:“崇德”原誤“崇甯”,今據《十朝綱要》改正。

    陳桱《續通鑒》:二月,方臘寇秀州,官軍敗之。

    臘将方七佛引衆六萬攻秀州,統軍王子武乘城固守,已而大軍至,合擊賊,斬首九千,築京觀五,賊還據杭州。

    《兩浙名賢錄》:王子武,嘉興人,初為統軍。

    睦寇方臘作亂。

    橫行州邑,殺平民二百馀萬。

    蹀血轉鬥,官軍莫能挫其鋒。

    來攻秀州,去城南一舍,而陣衆号十萬。

    子武白太守曰:“今日之政,公職守,子武職戰,請背城借一,以報國家,請速具軍,興翦此而後朝食。

    ”乃下令簡精銳五百人,長兵在前,短兵相接,弓矢分左右翼夾射,遂啟門鼓噪而出,太守後率百姓登陴雷鼓發喊以助之,屋瓦皆震。

    戰士勇氣百倍,莫不一當百,賊大駭奔潰,追奔數十裡,斬首五千級,築京觀五以表其功。

    賊遂退據臨安,不敢北面以窺江、淮者,由子武以孤軍遏之之力也。

    ) 3、丁巳,禦筆處分已立賞狀:“捕兇賊方十三及一行兇黨,尚慮賞輕,諸色人未肯用命掩殺,今增立下項:一、生擒或殺獲為首方十三,白身特補橫行防奭使,銀、絹各一萬匹兩,錢一萬貫,金五百兩。

    次用事人,每名白身特補武翼大夫,銀、絹五千匹兩,錢五千貫,金三百兩。

    有名目頭首,每名白身特補敦武郎,銀、絹各一千匹兩,錢三千貫,金一百兩。

    已上願補文官者聽。

    一、如係官員、文武學生、公吏、将校、兵級等,獲到前項人,并拟比遷補官職,仍與支賜。

    一、係賊中徒伴,購殺前項人,将首級或能生擒赴官,并特與免罪,一切不問,亦依賞格推恩支賜。

    ”是日童貫至鎮江。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一。

    ) 4、辛酉,禦筆:“自來收買計置花竹窠石,造作供奉特色,委州縣監司傒置,皆係禦前預行支降錢物,令依私價和買,累降指揮嚴立法禁,不得少有抑配,意謂奉行之人遵承約束,皆知事上恤民之義。

    比者始聞髒私之吏,借以為名,率多并緣為奸,馴緻騷擾,達於聞聽。

    可限指揮到,應有見收買花石造作供奉之物,置局及專丞指揮,計置去處,一切廢罷。

    仍限十日結絕,官吏錢物作匠并撥歸元處,已計置造作收買到見在之物,所在樁管具奏。

    若爾後尚敢以貢奉為名,因緣科擾,以違禦筆論。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八。

    案:《十朝綱要》:是日,禦筆罷收買花石造作供奉之物,凡置局去處,罷蘇杭造作局。

    ) 5、甲子,王禀等破賊於秀州城下,斬首數千級,秀州平。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一。

    ) 6、是月,方臘陷婺州,又陷衢州,守臣彭汝方死之。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一。

    案:《東都事略·彭汝方傳》:汝方,汝砺之弟也,知衢州。

    時方臘陷婺、睦、杭,而衢介於三郡之間,賊勢張甚,兵力寡弱,衆皆奔潰。

    汝方與郡僚段處約守孤城,城陷,罵賊而死,年七十一,贈龍圖閣直學士。

    《宋史·汝方傳》:宣和初,通判衢州,使者疏其治狀,擢知州事。

    方臘起睦之青溪,與衢州接境,寇至無兵可奭,衆望風奔潰。

    汝方獨與其僚段約介守孤城,三日而陷,罵賊而死,年六十六。

    徽宗襃歎之,超贈龍圖閣直學士、通議大夫,谥曰忠毅,官其家七人。

    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衢州西安縣信安城,相傳舊城在今城西。

    宋宣和三年,方臘作亂,始築峥嵘山,其東南相連者曰龜峰山,府治枕其麓。

    《宋史》,方臘陷衢州,州守高至臨於龜峰築城是也。

    《兩浙名賢錄》:胡埜,金華人,事親以孝聞。

    崇甯間,應八行舉,除婺州教授。

    宣和二年冬,方臘反青谿,據歙、睦。

    明年,兵及婺境,官吏皆風聞,夜棄城遁。

    諸生勸埜避難,埜曰:“先世以武功顯,而我應八行舉,豈可上負朝廷,下辱先世耶?”城陷,阖家皆死之。

    事聞,贈朝散大夫。

    又雲:許瓊字世英,東陽人,剛毅有力,善騎射。

    微時嘗毀淫祠而疠疫息,人鹹敬之。

    宣和中,邑懷德鄉寇起,瓊集民壯攻讨之,鄉賴捍衛。

    随奉檄援郡城有功,上其事,補秉義郎,攝郡事。

    既而,睦寇入境,屢挫其鋒,久之,兵食不繼,而盜益兵攻城,瓊力戰死之,秘猶僵立如生,能載所乘馬而歸。

    至今廟食於鄉,子孫繁衍,為邑巨族。

    )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宣和三年春正月,複熙、豐舊制,乃大赦。

    六年,禁訩改元豐法制者以不恭論。

    案:《宋史·本紀》、陳桱、薛應旂《通鑒》:元年十月甲戌,以《紹述熙豐政事書》布告天下。

    又《宋史·本紀》:二年六月辛巳,诏自今訩改元豐法制,論以大不恭。

     又蘇杭造作局諸色匠人日役數千,而财物所須,悉科於民,民力重困。

    至是以方臘亂浙西,悉诏罷之。

    案:《九朝編年備要》:先是,二州置局,造作器用,曲盡其巧,牙角、犀玉、金銀、竹藤、裝畫、糊抹、雕刻、織繡諸色匠人日役數千,而财物所需,盡科於民,民力困重,上嘗罷之。

    谄谀人猶責其工程進奉不絕,未幾,複置。

    至是以方臘亂浙西,诏悉罷之。

    陳桱《通鑒》:正月,童貫至蘇州,承诏罷蘇杭造作局及禦前綱運并木石彩色等場。

    初,帝以東南之事付童貫,且曰:“如有急,即以禦筆行之。

    ”貫至吳,見民困花石之擾,衆言賊不急平坐此耳。

    貫即命其僚董耘作手诏罪己,罷進奉諸局場,而帝亦黜朱勔父子弟姪之在職者。

    吳民大悅。

     1、二月(案:錢大昕《朔閏考》:二月丙寅朔。

    )壬午,金國使錫剌曷魯并大迪烏高随至登州。

    先是,女真往來議論,皆主童貫,以趙良嗣上京阿骨打之約,欲使舉兵應之,故選西京宿将會京師,又诏環慶、鄜延軍與河北禁軍更戍。

    會方臘叛,貫以西兵讨賊,(案:“西兵”原誤“西京”,據《北盟會編》改正。

    )朝廷罷更戍,指揮登州守臣以童貫未回,(案:“回”原誤“而”,據《北盟會編》改正。

    )留曷魯等不遣。

    曷魯狷忿,(案:“狷忿”,《北盟會編》作“猾忿”。

    )屢出館,欲徒步入京師,尋诏馬政、王瑰引之詣阙。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二。

    案:《遼史》:是年,保大元年春正月丁酉朔,改元,肆赦。

    《契丹國志》:金人自破上京,終歲不出師遼國,然防屯如故。

    有東南路怨軍将領董小詀,坐讨平州賊逗留不進,被誅。

    本部隊長羅青漢、董仲孫倡率怨軍作亂,攻錦州,月馀不能下,賴都統耶律餘睹援兵至,怨軍始懼。

    郭藥師等内變,自殺賊魁羅青漢等數人就招安,都統蕭傒奏選留二千人為四營,擢郭藥師、張令徽、劉舜臣、甄五臣各統将領,馀兵六千人,悉送燕、雲、平三路充禁軍,或養濟,實欲分其勢也。

    餘睹謂蕭傒曰:“前年兩營叛,劫掠乾州,已從招安。

    今歲全軍複叛,而攻錦州。

    苟我軍不來,城破,則數萬居民被害。

    所謂怨軍,未能報怨于金人而屢怨叛于我家。

    今若乘其解甲,遣兵掩殺淨盡,則永絕後患。

    ”傒曰:“亦有忠義為一時脅從者,豈可盡誅之!”二人議論不合,交章并奏,卒從蕭傒之議。

    遼自金人攻伐以來,天下郡縣所失幾半,生靈塗炭,宗廟邱墟。

    天祚尚以四時遊畋為樂,工作之費,未嘗少辍,遂失内外人心。

    嘗有倦處萬機之意。

    有四子:長曰趙王,昭容所出;次曰晉王,文妃所出;次曰秦王、魯王,并元妃所出。

    國人皆知晉王賢而屬望焉。

    元妃兄樞密使蕭奉先慮秦王不得立,密圖之,未有以發。

    晉王母文妃姊妹三人,長适耶律撻曷裡,次适餘睹。

    會撻曷裡妻嘗過餘睹家,蕭奉先密遣人誣告其結餘睹,将立晉王,尊天祚為太上皇帝。

    事發,撻曷裡妻等皆伏誅,文妃亦賜死,獨留晉王。

    時餘睹在軍中,聞之,懼,即領千馀騎并骨肉車帳叛歸金國。

    時方盛夏,途中為雨霖所阻。

    天祚遣知奚王府蕭遐買、宰相蕭德恭、太常衮耶律谛裡姑、歸州觀察使蕭和尚奴、太師蕭傒各領本部軍馬會合追之。

    至闾山縣相及,諸軍議曰:“今天祚信用奉先,緻晉王之禍,兼奉先平日視吾曹蔑如也。

    餘睹,宗室之豪俊,負氣不為人下。

    若擒餘睹,則他日吾曹皆餘睹也。

    不若縱之為利。

    ”皆曰:“喏。

    ”於是绐雲“追之不及。

    ”餘睹既亡,奉先懼諸将皆叛,乃峻加蕭遐買等爵賞,以慰其心。

    陳桱《通鑒》:二月,遼主殺其文妃蕭氏,南面都統耶律餘睹叛,降于金。

    《三朝北盟會編》:正月,金人遣曷魯、大迪烏充使副,持書來議夾攻。

    金人國書雲:“正月日,大金皇帝緻書于大宋皇帝阙下:适纡使傳,遙示英華,載詳别屬之辭,備形書外之意。

    事須審而後度,禮當具以先聞。

    昨者趙良嗣等回,許與燕京并所管州鎮,書載若不夾攻,難應已許。

    今若便要西京,隻請就便計度收取,如難果意,冀為報示。

    有此所由,未言舉動的期,所有關封,決當事後載知,亦曾熟慮。

    春令在始,善祝多祺!今差孛堇曷魯、大迪烏充國信使副,有少禮物具諸别錄。

    專奉書,不宣。

    謹白。

    ”二月二十七日,曷魯至登州。

    ) 2、方臘陷旌德縣。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一。

    案:畢沅《通鑒》系此條於癸巳下。

    《十朝綱要》載:是日,劉鎮破賊烏村灣,斬首六百級,複甯國縣。

    ) 3、癸未,王禀等克杭州。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一。

    案:畢沅《通鑒》系之癸巳。

    方勺《青溪寇軌》:正月二十四日,賊将七佛引衆六萬攻秀州,統軍王子武聚兵與州民登城固守。

    屬大兵至,開門表悰合擊,斬首九千,築京觀五,賊退據杭州。

    二月七日,前鋒至清河堰,賊列陣以待王師,水陸并進戰六日,斬賊二萬。

    十八日,再火官舍、學宮、府庫與僧民之居,經夕不絕。

    翌日,宵遁,大兵入城。

    《東都事略·張确傳》:宣和中,召至京師,屬方臘起青溪,勢張甚。

    确上言:“此皆王民也,但庸人擾之耳。

    陛下下哀痛之诏,省不急之務,敢有以華石淫巧供上者死;務在撫綏,則浃旬之間,必可殄滅矣。

    ”宰相王黼怒,出為通判杭州,攝睦州。

    确以方略授諸将,賊由是遂敗。

    《宋史·韓世忠傳》:宣和二年,方臘反,江、浙震動,調兵四方,世忠以偏将從王淵讨之。

    次杭州,賊奄至,勢張甚,大将惶怖無策。

    世忠以兵二千伏北關堰,賊過,伏發,衆蹂亂,世忠追擊,賊敗而遁。

    淵歎曰:“真萬人敵也。

    ”盡以所随白金賞之。

    且與定交。

    又《王淵傳》:劉延慶讨方臘,以淵為先鋒。

    賊将據錢塘,勢張甚。

    淵谕小校韓世忠曰:“賊謂我遠來,必易我。

    明日爾逆戰而僞遁,我以強弩伏數百步外,必可得志。

    ”世忠如其言,賊果追之,伏弩卒發,應弦而倒。

    逐北至淳安,賊據幫源洞,遂圍而平之。

    授邠門宣贊舍人。

    《陳遘傳》:宣和二年冬,方臘亂,诏以屬遘。

    遘言:“臘始起青溪,衆不及千,今脅從已過萬,又有蘇州石生、歸安陸行兒,皆衆黨應之。

    東南兵弱勢單,士不習戰,未必能滅賊。

    願發京畿兵、鼎沣鎗盾手,兼程以來,庶幾蜂起愚民,不至滋蔓。

    ”帝悉行其言。

    加龍圖閣直學士,經制七路,治於杭。

    時縣官用度百出,遘創議度公私出納,量增其赢,号“經制錢”。

    其後總制使翁彥國倣其式,号“總制錢”。

    於是天下至今有“經總制錢”名,自兩人始也。

    又言:“妖賊陵暴州縣,惟搜求官吏,恣行殺戮。

    往往斷截支體,探取肺肝,或熬以鼎油,或射以勁矢,備極慘毒,不償怨心。

    蓋貪汙嗜利之人,倚法侵牟騷動,不知藝極。

    積有不平之氣,結于民心,一旦乘勢如此,可為悲痛!此風不除,必更生事。

    臣願采官吏奸髒沿仍舊習者,按治以聞,乞重寘於理。

    ”許之。

    又進學士。

    又雲,杭經巨寇後,河渠堙窒,邦人以水潦為病,前守數請於朝,皆以勞費辍役。

    遘以冬月檄真、揚、潤、楚諸郡,凡守插綱卒,悉集治所。

    先是,當閉插,群卒無以食,率凍餓不自聊。

    聞命,相率呼舞以來者二千人,用其力治河,不兩月畢,杭人利焉。

    陳桱《通鑒》:二月,以陳遘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