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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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本末》卷百二十七。

    )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五月,都城水,高十馀丈。

    水未作前,雨數日如傾。

    及霁,開封縣前茶肆人晨起,拭床榻睹,若大犬蹲其傍,質明視之,龍也,其人驚呼而倒,遂為作坊兵衆取而食之。

    都人繪之,若世所畫龍,鱗蒼,黑色,驢首,而兩頰如魚,頭色正綠,頂有角,座極長。

    於其際始分兩歧,有聲如牛。

    後十日,水至龍降。

    後一夕五鼓,西北有赤氣數十道亘天,犯紫宮北鬥,仰視星,皆若隔绛紗。

    方起時折裂,有聲,然後大發,後數日,又作聲益大格格,且久,其發更猛,而赤氣出西北數十百道,其中又閒以白黑二氣。

    然赤氣為多自西北,俄又東北,又延及東南,其聲亦不絕,迨曉乃止。

    案:《東都事略·本紀》、趙與時《賓退錄》俱雲三月京師大水。

    《九朝編年備要》、《宋史·本紀》:五月丙午朔,有物如龍,形見京師民家。

    是月,大水犯都城,西北有赤氣亘天。

    《十朝綱要》亦系之五月,俱無三月大水事。

    《宋史·五行志》載:西北赤氣數十道,犯紫宮北鬥。

    係之四月丙子夜。

    《九朝編年備要》雲:水之作也,宰相相率出郭視之,水已破汴隄。

    諸内侍以役夫擔草、運土障之,不能奭。

    上憂甚,命戶部侍郎唐恪治之。

    或請決汴南河以護宮城者。

    恪曰:“水漲而決,是無可奈何。

    今決而浸之,是棄民也。

    ”乃止。

    诏府界監司募人決水下流,遂由城北五丈河以洩。

    起居郎李綱言:“國家都汴百六十載,未嘗有變。

    今城面巨浸,湍悍峻激,東南而流,其勢未艾,或淹旬時,因以風雨,不可不慮。

    夫變不虛生,必有感召之災;災非易奭,必有消弭之策。

    望陛下斷自宸衷,诏廷臣各具所見而采行其說,濟危圖安,以答天戒。

    ”又乞直前奏事,庶盡狂瞽。

    诏:“都城外積水,緣有司失職,隄防不修,即非災異,忠言谠論,未始不求,豈假天災!”然後降诏,綱挾奸賣,直送吏部與監當,尋又降一官,與遠小處。

    時上命唐恪治水,恪即日乘小舟覽水之勢,而求所以導之。

    上登樓遙見,問之,乃恪也,為之出涕。

    未幾,水平,恪入對,。

    上勞之曰:“宗社獲安,卿之功也。

    ”恪懷出疏曰:“水陰類也,至犯城阙,天其或者以陰盛之漸警告陛下乎?願垂意於馭臣鄰,遠女寵,去小人,備夷狄,以益謹天戒。

    ”上嘉納之。

    《宋史》《五行志》十四雲:水犯都城,自西北牟駝岡連萬勝門外馬監,居民盡沒。

    前數日,城中井皆渾,宣和殿後井水溢,蓋水信也。

    至是,诏都水使者決西城索河隄殺其勢,城南居民冢墓俱被浸,遂壞藉田親耕之稼。

    水至益猛,直冒安上、南薰門,城守凡半月。

    已而入汴,汴渠将溢,於是募人決下流,由城門入五丈河,下通梁山泺,乃平。

    明李濂《汴京遺迹》載李綱《論都城積水為害疏》:“臣伏睹陛下以積水暴集,淹浸民居,迫近都城,累降禦筆處分,遣官固護隄防,拯濟漂溺,仰見陛下聖慮焦勞,曲盡防患之理。

    然臣竊謂國家都汴百有六十馀年,未嘗少有變故,今事起倉卒,遠迩驚駭,誠大異也。

    臣嘗躬谒郊外,竊見積水之來自都城以西,漫為巨浸,東拒汴堤,停蓄深廣,湍悍浚激,東南而流,其勢未已。

    以宗廟社稷之靈,恃雉堞防守之固,萬無他虞。

    然或浸淹旬時,因以風雨,有不可不慮者。

    此誠陛下寅畏天戒、博詢衆謀之時,而群臣竭智效力、捐軀報國之秋也。

    累日以來,傾耳以聽,缺然未聞,臣竊怪之。

    夫變異不虛發,必有感召之繇;災害非易奭,必有銷去之策。

    《周官》於國危則有大詢之禮。

    祖宗每災變,亦降诏求言。

    臣愚伏望陛下斷自淵衷,特诏廷臣各具所見以聞,擇其可采者,非時賜對,特加施行。

    因衆智,協衆力,濟危圖安,上以答天地之戒,下以慰億兆之心,天下不勝幸甚!臣仰荷陛下天地父母之恩,親加識擢,得侍清光,常思奮不顧身,以徇國家之急,辄有己見急切利害事須面奏。

    伏望聖慈降旨邠門,許臣來日因侍立次,直前奏事,庶幾得盡狂瞽,仰裨聖意之萬一。

    ”宣和元年六月上,時為起居郎。

    又載李綱《論都城積水第二疏》:“臣近嘗奏請,以水潦為患,乞賜燕間,敷陳利害。

    今月十四日,崇政殿侍立,邠門傳旨,令臣先退,惶懼戰慄,居家待罪,不敢供職。

    聖恩寬厚,未奉誅責,日夕惴恐,跼蹐無地。

    伏念臣愚蠢謏聞,孤立寡與,惟知仰事陛下,以國家為心。

    比見積水暴集,逼浸都城,私憂過計,辄貢狂瞽,情迫意切,言皆不倫,觸盛意,犯隆旨,自幹雷霆之威,死有馀罪。

    自非陛下恕其愚直,天地父母矜而憐之,誰複為臣言者?臣竊以水旱之災,雖堯、湯有所不免,惟聖人為能遇災而懼,側身修行,博詢衆謀,以銷去之。

    故堯於洪水方割之時有疇咨之言,湯於旱既太甚之日有六事之責,皆能轉災以為福,能易沴以為和,此古聖人之明驗也。

    今者水患之來,起於倉猝,人心惶懼,遠迩震驚;仰賴宗社之靈,陛下睿算之審,屢降禦筆處分,疏導已漸退落,雖畿甸旁近,皆罹其災,而都城無虞,人心漸定。

    臣竊謂水災既退之後,朝廷未可以為無事,正宜講究利害,增其固防,寅念天戒,益以脩省,不可忽也。

    臣愚戆不揆,辄複妄發,昧死上便宜六事:一曰治其源,二曰弱其勢,三曰固河防,四曰恤民隐,五曰省煩費,六曰廣儲蓄。

    惟陛下留神幸察,臣恭惟國家蔔世定鼎,建都大梁,平原沃野,彌望千裡,非有高山峻嶺為之險阻;而都城以西,京、索交流,陂澤相接,自西徂東,地勢傾下,加以雨淹,不能吞納,則決溢東注,俯灌都城,其勢然也。

    為今之計,莫若相視陂塘,疏導京、索,增卑培薄,固以隄防,節以鬥門,旱則水有所注,澇則水有所洩,雖經霖雨,其勢不能接連城下,可以為萬世之利,此則治其源之策也。

    臣竊觀自昔善捍水患者,必為長隄,以制其訩。

    意謂以數仞之城而拒方至之水,風濤之所鼓薄,亦已危矣,限以長隄殺其怒勢,然後人力可施而城益堅。

    今積水之來自都城之西,浩如江湖,東抵汴岸,南阻新隄;雖停蓄深廣,而卒不能至城下者,有隄以為之阻也。

    由隄而行,散漫湍激,至都城之南,則徑抵護龍河者,無隄以為之阻也。

    為今之計,莫若拒城數裡之外,因高地勢,缭以長隄,使雖有積水決溢之患,循隄四瀉,不能薄城,可以奭一時之急,此則弱其勢之策也。

    國家都汴,處大河之下流,其所恃以為固者,埽岸堅而法制嚴也。

    比年以來,玩習苟簡,護衛之卒,散於抽差;備奭之儲,耗於轉易,河〈口齧〉隄防,日朘月削,恬不加恤。

    如廣武埽,其距清汴叆百馀步,去冬危亦屢矣,其不決溢者,特幸耳,使夏秋之交,乘霖雨湍暴之勢,果能保其無虞乎?夫以陂澤積水,暴集之患,猶可驚駭,況大河之勢可不為之深慮哉!臣愚願擇深知河事者,相地形,回清汴,使與大河相遠。

    仍诏有司遵守法制,存留兵卒,儲積材用,敢有抽差轉易者,必正典刑,此則固河防之策也。

    今茲積水之來,訩白沙,蕩中牟,迫都城,散漫畿甸之邑,淹浸屋廬,漂溺民畜,損傷苗稼,不可計數。

    今又決其南,以注於陳、蔡之郊;決其北,以注於相、衛之境。

    疏汴渠之下流於陳留,則數千裡之内悉被其患矣。

    陛下恻怛憂勞,降诏拯濟,德意甚厚。

    臣猶竊慮州縣監司未能悉意奉行也。

    願诏諸路災傷地分,今年秋租并與蠲免,水過之後,安集民居,借貸赈濟,務令複業,無使失所,以副陛下之意,此則恤民隐之策也。

    臣竊惟去歲江、淮泛溢,東南之民悉皆流移,賴陛下聖慈以六路上供米斛廣加赈濟,民得無死,德至渥也。

    然州縣蕭條,帑廪匮乏,迨今未複。

    今畿甸旁近又有積水之患矣,何以堪之?臣愚願陛下斷自淵衷,凡營繕工役、花石綱運,有可省者,悉令減罷。

    數年之間,民力漸複,國用稍足,然後惟陛下之所命耳。

    裕民豐财,莫此為大。

    臣所謂罷不急之務者,此也。

    臣又惟古者九年耕必有三年之蓄,二十七年必有九年之蓄,然後無旱乾水溢之患,教化行,習俗美,而頌聲興,是為太平治之至也。

    祖宗以來,舊有封樁米斛以千萬計,所以為兵民之備,宗社之本也。

    比年以來,工役浸多,仰食者衆,歲以侵耗,遂至殚竭。

    今國計所仰者,獨東南六路轉輸歲額耳。

    假使一方水旱,歲額不登,将何以自給?靜以思之,可為寒心。

    臣愚願陛下明诏有司,裁冗食者,幸歲豐登,自朝廷多降籴本,委彊幹官吏廣行收籴别項上供,以充封樁之數。

    歲歲一如祖宗舊額而後止,此朝廷之所優為,何不留意而獨為此懔懔也?養兵足國,莫是為急。

    臣所謂廣國計之儲者,此也。

    凡此六者,皆當今之要務,顧臣智識淺陋,文字荒疏,言不足以達意,惟陛下裁擇,下臣章宰執議其可否,如可采錄,望與施行。

    臣比者嘗獻愚計,伏蒙聖慈寬假,未賜鈇钺之誅,辄複自竭冒昧天聽,庶幾刍荛之言,有補萬一。

    ”宣和元年八月上。

     (新昌陳谟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