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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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農錢(都内錢附) 武帝之初,七十年間,國家亡事,都内之錢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腐敗而不可食。

    (食貨志,按百官表,大司農屬官有都内令丞。

    )(查前漢書食貨志“武帝之初”應改作“漢閹至武帝之初”再版者) 山海天地之臧,宜屬少府,陛下勿私,以屬大農佐賦。

    (食貨志。

    ) 帝比歲擊胡,大司農陳臧錢經用既竭,不足以奉戰士,乃令民得買爵贖罪,置武功爵。

    (同上。

    ) 孝武之世,開玉門,通西域,師旅之費,不可勝計,至于用度不足,乃榷酒酤,筦鹽鐵,鑄白金,造皮币,算至車船,租及六畜。

    (西域傳贊。

    )元帝溫恭少欲,都内錢四十萬。

    (王嘉傳。

    ) 漢武庫兵器繕治造作,皆度大司農錢,自乘輿不以給共養,共養勞賜,壹出少府。

    (毋将隆傳。

    )○少府禁錢 漢興,山川園池市肆租稅之入,自天子以至封君湯沐邑,皆各為私奉養,不領于天子之經費。

    (食貨志。

    ) 山海天地之藏,宜屬少府。

    (食貨志,百官表,少府掌山海地澤之稅,以給供養。

    )共養勞賜,壹出少府。

    (毋将隆傳。

    )武帝出禁錢以振元元。

    (食貨志。

    ) 西羌之師,大司農錢盡,乃以少府禁錢續之。

    (賈捐之傳。

    ) 元帝溫恭少欲,少府錢十八萬萬。

    (王嘉傳。

    )○水衡錢 初大農幹鹽鐵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鹽鐵,及揚可告缗,上林财物衆,乃令水衡主上林。

    (食貨志。

    ) 宣帝本始二年,以水衡錢為平陵,徙民起第宅。

    (本紀,應劭曰,水衡與少府,皆天子私藏耳,縣官公作,當仰給司農,今出水衡錢,言宣帝即位為異政也。

    ) 元帝溫恭少欲,水衡錢二十五萬萬。

    (王嘉傳。

    )均輸平準。

     大農屬司官,有均輸平準令丞。

    (百官表,孟康曰,均輸,謂諸當所有輸于官者,皆令輸其地土所饒,平其所在時價,官更于它處賣之,輸者既便,而官有利也。

    ) 元狩中,桑宏羊為大司農中丞,管諸會計事,稍稍置均輸以通貨物,漢連出兵三歲,費皆仰大農,大農以均輸調鹽鐵助賦,故能澹之。

    (食貨志。

    ) 元封元年,宏羊以諸官各自市相争,物以故騰躍,而天下賦輸,或不償其僦費,乃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各往往置均輸鹽鐵官,(初宏羊為大農丞,固已稍稍置均輸矣,今既領大農,故遍行其法于郡國也。

    )令遠方各以其物,如異時商賈所轉販者,為賦而相灌輸,置平準于京師,都受天下委輸,(均輸在郡國,各轉于京師者也,準在京師,總受天下之轉輸者也。

    )召工官治車諸器,皆仰給大農,大農請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亡所牟大利,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躍,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準,天子以為然而許之,一歲之中,諸均輸帛五百萬匹,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

    (同上。

    ) 昭帝即位六年,诏郡國舉賢良文學之士,問以民所疾苦,皆對願罷鹽鐵酒榷均輸官,毋與天下争利,宏羊難以為此國家大業,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

    (食貨志,按桓寬鹽鐵論,大夫曰,往者郡國諸侯,各以其物貢輸,往來煩雜,物多苦惡,或不償其費,故郡置輸官以相給運,而便遠方之貢,故曰均輸,開委府于京師,以籠貨物,賤即買,貴則賣,是以縣官不失實,商賈無所貿利,故曰平準,平準則民不失職,均輸則民不劬勞,故平準均輸,所以平萬物而便百姓也,文學曰,古之賦稅于民也,因其所工,不求所拙,農人納其獲,女工效其織,今釋其所有,責其所無,百姓賤賣貨物,以便上求,閑者郡國或令民作布絮,吏留難與之為市,利之所入,非獨齊陶之缣,蜀漢之布也,亦民間之所為耳,而行奸賣平,農民重苦,女紅再稅,未見輸之均也,縣官猥發,阖門擅市,則萬物并收,萬物并收則物騰躍,騰躍則商賈侔利自市,侔利自市,則吏容奸豪,而富商積貨儲物以待其急,輕賈奸吏,收賤以取貴,未見準之平也,雲雲。

    ) ○漕運漢二年,築甬道屬河,取敖倉粟。

    (高紀。

    )蕭何溜收巴蜀使給軍食,何轉漕關中,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