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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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爵立漢社稷。
高帝二年,令民立漢社稷,施恩德,賜民爵。
(本紀。
)即位。
孝惠即位,賜民爵一級,中郎郎中滿六歲爵三級,四歲二級,外郎滿六歲二級,中郎不滿一歲一級,宦官尚食比郎中,太子禦骖乘賜爵五大夫,舍人滿五歲,二級。
(本紀。
) 立皇太子。
孝文元年,建太子,因賜天下民當為父後者,爵一級。
(本紀。
)王皇子。
孝景三年,立皇子為王,賜民爵一級。
(本紀。
)皇太子冠。
孝景後三年,皇太子冠,賜民為父後者爵一級。
(本紀。
)改元。
孝景中元年,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本紀。
) 後元年,赦天下,賜民爵一級,中二千石諸侯相爵右庶長。
(本紀。
)征伐。
高帝五年,诏曰,軍吏卒會赦,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滿大夫者,皆賜爵為大夫,故大夫以上賜爵各一級。
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
(本紀。
)力役。
孝惠五年,長安城成,賜民爵戶一級。
(本紀。
)募民徙塞。
晁錯言守邊備塞事,曰募輸奴婢欲以拜爵者,不足,乃募民之欲往者,皆賜高爵複其家,郡縣之民得買其爵,以增至卿,上從其言,募民徙塞下。
(本傳。
) 郊祀。
孝武元鼎四年,行幸雍,祠五畤,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
(本紀。
)祥瑞。
孝宣本始元年,鳳皇集膠東千乘,賜吏二千石,諸侯相下至中都官宦吏六百石,爵各有差,自左更至五大夫,賜天下人爵一級,孝者二級。
(本紀。
) 帝加元服。
孝昭元鳳四年,帝加元服,賜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
(本紀。
)尊廟号。
孝宣本始二年,尊孝武廟為世宗廟,巡狩所幸之郡國皆立廟,賜民爵一級。
(本紀。
)褒吏治。
孝宣神爵四年,颍川太守黃霸,以治行賜爵,及颍川吏民有行義者,爵人二級,力田一級,貞婦順女帛。
(本紀。
)災異。
孝元永光二年,诏陰陽不調,三光晻昧,其大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勤事吏各三級。
(本紀。
)匈奴朝。
孝成河平四年,匈奴來朝,赦天下徒,賜孝弟力田爵二級。
(本紀。
)賜民爵。
(高紀,臣瓒曰,民賜爵罪得以減也。
)賜民爵戶一級。
(師古曰,家長受也,惠紀,下同。
) 賜天下民當為父後者,爵一級。
(師古曰,雖非己生正嫡,但為後者即得賜爵。
)孝惠六年夏,旱,令民得賣爵。
元光元年,賜民長子爵一級。
(武紀。
)○鬻爵 孝惠元年,民有罪得賣爵三十級,以免死罪。
(應劭曰,一級直錢一千,凡為六萬,見本紀。
) 晁錯說上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複一人耳,于是文帝從錯之言,令民人粟邊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為五大夫,萬二千石為大庶長,各以多少級數有差。
(食貨志。
) 又言募民徙塞事,募不足,募輸奴婢欲以拜爵者上從其言。
(晁錯傳。
)景帝上郡以西旱,複修賣爵令,而裁其賈以招民。
(食貨志。
) 武帝時,兵革數動,民多買複及五大夫千夫,調發之士益鮮,于是除五大夫千夫為吏。
(同上。
)孝成鴻嘉三年,令吏民得買爵,賈級千錢。
(本紀。
) 永始二年,诏曰,關東比歲不登,吏民以義收食貧民,入谷物助縣官振贍者,已賜直,其百萬以上,加賜爵右更,欲為吏補三百石,其吏也遷二等,三十萬以上賜爵五大夫,吏亦還二等,民補郎。
(本紀。
)
高帝二年,令民立漢社稷,施恩德,賜民爵。
(本紀。
)即位。
孝惠即位,賜民爵一級,中郎郎中滿六歲爵三級,四歲二級,外郎滿六歲二級,中郎不滿一歲一級,宦官尚食比郎中,太子禦骖乘賜爵五大夫,舍人滿五歲,二級。
(本紀。
) 立皇太子。
孝文元年,建太子,因賜天下民當為父後者,爵一級。
(本紀。
)王皇子。
孝景三年,立皇子為王,賜民爵一級。
(本紀。
)皇太子冠。
孝景後三年,皇太子冠,賜民為父後者爵一級。
(本紀。
)改元。
孝景中元年,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本紀。
) 後元年,赦天下,賜民爵一級,中二千石諸侯相爵右庶長。
(本紀。
)征伐。
高帝五年,诏曰,軍吏卒會赦,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滿大夫者,皆賜爵為大夫,故大夫以上賜爵各一級。
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
(本紀。
)力役。
孝惠五年,長安城成,賜民爵戶一級。
(本紀。
)募民徙塞。
晁錯言守邊備塞事,曰募輸奴婢欲以拜爵者,不足,乃募民之欲往者,皆賜高爵複其家,郡縣之民得買其爵,以增至卿,上從其言,募民徙塞下。
(本傳。
) 郊祀。
孝武元鼎四年,行幸雍,祠五畤,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
(本紀。
)祥瑞。
孝宣本始元年,鳳皇集膠東千乘,賜吏二千石,諸侯相下至中都官宦吏六百石,爵各有差,自左更至五大夫,賜天下人爵一級,孝者二級。
(本紀。
) 帝加元服。
孝昭元鳳四年,帝加元服,賜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
(本紀。
)尊廟号。
孝宣本始二年,尊孝武廟為世宗廟,巡狩所幸之郡國皆立廟,賜民爵一級。
(本紀。
)褒吏治。
孝宣神爵四年,颍川太守黃霸,以治行賜爵,及颍川吏民有行義者,爵人二級,力田一級,貞婦順女帛。
(本紀。
)災異。
孝元永光二年,诏陰陽不調,三光晻昧,其大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勤事吏各三級。
(本紀。
)匈奴朝。
孝成河平四年,匈奴來朝,赦天下徒,賜孝弟力田爵二級。
(本紀。
)賜民爵。
(高紀,臣瓒曰,民賜爵罪得以減也。
)賜民爵戶一級。
(師古曰,家長受也,惠紀,下同。
) 賜天下民當為父後者,爵一級。
(師古曰,雖非己生正嫡,但為後者即得賜爵。
)孝惠六年夏,旱,令民得賣爵。
元光元年,賜民長子爵一級。
(武紀。
)○鬻爵 孝惠元年,民有罪得賣爵三十級,以免死罪。
(應劭曰,一級直錢一千,凡為六萬,見本紀。
) 晁錯說上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複一人耳,于是文帝從錯之言,令民人粟邊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為五大夫,萬二千石為大庶長,各以多少級數有差。
(食貨志。
) 又言募民徙塞事,募不足,募輸奴婢欲以拜爵者上從其言。
(晁錯傳。
)景帝上郡以西旱,複修賣爵令,而裁其賈以招民。
(食貨志。
) 武帝時,兵革數動,民多買複及五大夫千夫,調發之士益鮮,于是除五大夫千夫為吏。
(同上。
)孝成鴻嘉三年,令吏民得買爵,賈級千錢。
(本紀。
) 永始二年,诏曰,關東比歲不登,吏民以義收食貧民,入谷物助縣官振贍者,已賜直,其百萬以上,加賜爵右更,欲為吏補三百石,其吏也遷二等,三十萬以上賜爵五大夫,吏亦還二等,民補郎。
(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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