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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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伐薪樵,治官府,給繇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複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當其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于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責者矣,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赢,日遊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農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執,以利相傾,千裡遊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于貴粟,貴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于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
(食貨志。
) 十二年,诏曰,道民之路,在于務本,朕親率天下農十年于今,而野不加辟,歲一不登,民有饑色,吾诏書數下,歲勸民種樹,而功未興,是吏奉吾诏不勤,而勸民不明也,其賜農民今年租稅之半,又曰,力田,為生之本也,其以戶口率置孝弟力田常員,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
(文紀。
) 十三年二月,诏曰,朕親率天下農耕以供粢盛,皇後親桑以奉祭服,其具禮儀。
(本紀,下同。
) 六月,诏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廑身赍事而有租稅之賦,其于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
景帝後二年四月,诏曰,雕文刻镂,傷農事者也,錦繡纂組,害女紅者也,農事傷,則饑之本也,女紅害,則寒之原也,夫饑寒并至而能亡為非者,寡矣,朕親耕,後親桑,以奉宗廟粢盛祭服,為天下先,不受獻,減大官,省繇賦,欲天下務農蠶,素有蓄積,以備災害。
三年春,诏曰,農天下之本也,黃金珠玉,饑不可食,寒不可衣,以為币用,不識其終始,間歲或不登,意為末者衆,農民寡也,其令郡國務勸農桑,益種樹,可得衣食物。
(本紀。
) 孝景婁敕有司,以農為務。
(食貨志。
) 武帝之初,國家亡事,非遇水旱,則民人給家足,都鄙廪庾盡滿,大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于外,腐敗不可食,是後外事四夷,内興功利,役費并興,而民去本,董仲舒說上曰,春秋它谷不書,至于麥禾不成,則書之,今關中之俗,不好種麥,願诏大司農使關中民益種宿麥,令毋後時。
(同上。
) 親耕籍田,以為農先。
(董仲舒傳。
)元狩三年,遣谒者勸有水災郡種宿麥。
(本紀。
)征和四年,上耕于钜定。
(本紀。
) 仲舒又言,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薄賦斂,省繇役,以寬民力,然後可善治也,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為富民侯,下诏曰,方今之務,在于力農,以趙過為搜粟都尉,過能為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
(食貨志。
) 昭帝始元元年二月,上耕于鈎盾弄田。
(本紀。
)六年正月,上耕于上林。
(同上。
) 元平元年,诏曰,天下以農桑為本,日者省用,罷不急官,減外繇,耕桑者益衆,而百姓未能家給,其減口賦錢。
(本紀。
)昭帝時,流民稍還,田野益癖,頗有蓄積。
(食貨志。
) 宣帝即位,用吏多選賢良,百姓安土,歲數豐穰,谷至石五錢,農人少利,大司農耿壽昌,請置常平倉,以谷賤時,增其價而籴以利農,谷貴時,減價而粜,民便之。
(食貨志。
) 蔡癸以好農使勸郡國,至大官。
(同上。
) 元帝建昭五年三月,诏曰,方春農桑興,百姓戮力自盡之時也,故是月勞農勸民,無使後時,今不良之吏,覆按小罪,征召證案,興不急之事,以妨百姓,使失一時之作,亡終歲之功,公卿其明察申敕之。
成帝陽朔四年,诏曰,夫洪範八政,以食為首,斯誠家給刑錯之本也,先帝劭農,薄其租稅,寵其強力,令與孝弟同科,間者民彌惰怠,鄉本者少,将何以矯之,方東作時,其令二千石勉勸農桑,出入阡陌,緻勞來之,平帝元始元年,置大司農部丞十三,人部一州,勸農桑。
(以上并本紀。
) 龔遂為勃海太守,見齊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勸民務農桑,令口種一樹榆,百本&Epsilon,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雞,使民賣劍買牛,賣刀買犢,郡中皆有蓄積,吏民富實。
(本傳。
) 召信臣守南陽,躬勸耕農,出入阡陌,時行視郡中水泉,開通溝渎,起水門提阏,凡數十處,溉灌至三萬頃,為民作均水約束,刻石立田畔,郡中莫不耕稼力田,戶口增倍。
(同上。
)
(食貨志。
) 十二年,诏曰,道民之路,在于務本,朕親率天下農十年于今,而野不加辟,歲一不登,民有饑色,吾诏書數下,歲勸民種樹,而功未興,是吏奉吾诏不勤,而勸民不明也,其賜農民今年租稅之半,又曰,力田,為生之本也,其以戶口率置孝弟力田常員,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
(文紀。
) 十三年二月,诏曰,朕親率天下農耕以供粢盛,皇後親桑以奉祭服,其具禮儀。
(本紀,下同。
) 六月,诏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廑身赍事而有租稅之賦,其于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
景帝後二年四月,诏曰,雕文刻镂,傷農事者也,錦繡纂組,害女紅者也,農事傷,則饑之本也,女紅害,則寒之原也,夫饑寒并至而能亡為非者,寡矣,朕親耕,後親桑,以奉宗廟粢盛祭服,為天下先,不受獻,減大官,省繇賦,欲天下務農蠶,素有蓄積,以備災害。
三年春,诏曰,農天下之本也,黃金珠玉,饑不可食,寒不可衣,以為币用,不識其終始,間歲或不登,意為末者衆,農民寡也,其令郡國務勸農桑,益種樹,可得衣食物。
(本紀。
) 孝景婁敕有司,以農為務。
(食貨志。
) 武帝之初,國家亡事,非遇水旱,則民人給家足,都鄙廪庾盡滿,大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于外,腐敗不可食,是後外事四夷,内興功利,役費并興,而民去本,董仲舒說上曰,春秋它谷不書,至于麥禾不成,則書之,今關中之俗,不好種麥,願诏大司農使關中民益種宿麥,令毋後時。
(同上。
) 親耕籍田,以為農先。
(董仲舒傳。
)元狩三年,遣谒者勸有水災郡種宿麥。
(本紀。
)征和四年,上耕于钜定。
(本紀。
) 仲舒又言,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薄賦斂,省繇役,以寬民力,然後可善治也,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為富民侯,下诏曰,方今之務,在于力農,以趙過為搜粟都尉,過能為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
(食貨志。
) 昭帝始元元年二月,上耕于鈎盾弄田。
(本紀。
)六年正月,上耕于上林。
(同上。
) 元平元年,诏曰,天下以農桑為本,日者省用,罷不急官,減外繇,耕桑者益衆,而百姓未能家給,其減口賦錢。
(本紀。
)昭帝時,流民稍還,田野益癖,頗有蓄積。
(食貨志。
) 宣帝即位,用吏多選賢良,百姓安土,歲數豐穰,谷至石五錢,農人少利,大司農耿壽昌,請置常平倉,以谷賤時,增其價而籴以利農,谷貴時,減價而粜,民便之。
(食貨志。
) 蔡癸以好農使勸郡國,至大官。
(同上。
) 元帝建昭五年三月,诏曰,方春農桑興,百姓戮力自盡之時也,故是月勞農勸民,無使後時,今不良之吏,覆按小罪,征召證案,興不急之事,以妨百姓,使失一時之作,亡終歲之功,公卿其明察申敕之。
成帝陽朔四年,诏曰,夫洪範八政,以食為首,斯誠家給刑錯之本也,先帝劭農,薄其租稅,寵其強力,令與孝弟同科,間者民彌惰怠,鄉本者少,将何以矯之,方東作時,其令二千石勉勸農桑,出入阡陌,緻勞來之,平帝元始元年,置大司農部丞十三,人部一州,勸農桑。
(以上并本紀。
) 龔遂為勃海太守,見齊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勸民務農桑,令口種一樹榆,百本&Epsilon,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雞,使民賣劍買牛,賣刀買犢,郡中皆有蓄積,吏民富實。
(本傳。
) 召信臣守南陽,躬勸耕農,出入阡陌,時行視郡中水泉,開通溝渎,起水門提阏,凡數十處,溉灌至三萬頃,為民作均水約束,刻石立田畔,郡中莫不耕稼力田,戶口增倍。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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