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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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訾
訾算。
(景紀,後二年,服虔注雲,訾萬錢算百二十七。
)○算車船 武帝元光六年,初算商車。
(本紀注雲,始稅商賈車船,令出算。
) 時公卿言,異時算轺車有差,請算如故,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轺車一算,(師古曰,比,例也,身非為吏之例,非為三老,非為北邊騎士而有轺車皆令出一算。
)商賈人轺車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邊一歲,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
(食貨志。
) ○算缗錢 武帝元狩四年,初算缗錢。
(本紀,李斐曰,一貫千錢,出算二十也,師古曰,謂有儲積錢者計其缗而稅之。
) 公卿言,異時算轺車賈人缗錢有差,請算如故,諸賈人未作,贳貸賣買居邑貯積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錢二千而算一,(瓒曰,此缗錢為是儲缗錢也,故随其用所施,施于利重者其算亦多。
)諸作有租及鑄,(如淳曰,以手力所作而賣之。
)率缗錢四千算一,匿不自占,占不悉,戍邊一歲,沒入缗錢,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
(食貨志。
) 元鼎三年十一月,令民告缗者以其半與之。
(本紀。
) 天子既下缗錢令而尊蔔式,百姓終莫分财佐縣官,于是告缗錢縱矣,(放令相告言也。
)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杜周治之,獄少反者,乃分遣禦史廷尉正監分曹,往往即治郡國缗錢,得民财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于是商賈中家以上,大氐破,民缗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業,而縣官以鹽鐵缗錢之故,用少饒矣。
(食貨志。
) 楊可方受告缗,義縱以為此亂民,部吏捕其為可使者,天子聞,使杜式治,以為廢格沮事,棄縱市。
(史記義縱傳。
) 元鼎四年,令民得畜邊縣,官假馬母,三歲而歸,及息什一,以除告缗,用充入新秦中。
(食貨志,師古曰,官得母馬之息以給用度,故除告缗之令也。
) ○租六畜武帝租及六畜。
(西域傳贊。
) 昭帝元鳳二年,令郡國無斂今年馬口錢。
(本紀,文穎曰,往時有馬口出斂錢,今省,如淳曰,所謂租及六畜也。
) 翟方進請算馬牛羊。
(本紀,張晏曰,馬牛羊頭數出稅算,千輸二十也。
)○雜稅 武帝太初四年,徙宏農都尉治武關稅出入者,以給關吏卒食。
(本紀。
)軍市租。
(馮唐傳,魏尚為雲中守,軍市租盡以給士卒。
)市籍租。
(何武傳。
) 稿稅。
(貢禹傳。
)海租。
(食貨志,耿壽昌白增海租三倍。
) 海稅。
(平紀注雲,海丞主海稅。
)○給獻費 高帝十一年,诏曰,欲省賦甚,今獻未有程,吏或多賦以為獻,而諸侯王尤多,民疾之,令諸侯王通侯常以十月朝獻,及郡,各以其口數率,人歲六十三錢,以給獻費。
(本紀。
) ○以粟當賦 昭帝元鳳二年,令三輔太常郡,得以菽粟當賦。
(本紀,師古曰,諸應出賦算租稅者,皆聽以菽粟當錢物也。
) 六年,诏谷賤傷農,今三輔太常谷減賤,其令以菽粟當今年賦。
(同上。
)○募民入粟 晁錯說文帝曰,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欲民務農,在于貴粟,貴粟之道,在于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則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者,皆有餘者也,取于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乃複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與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于是文帝從錯之言,令民入粟邊,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為五大夫,萬二千石為大庶長,各以多少級數為差,錯複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竊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時有軍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甯,歲熟且美,則民大富樂矣,上複從其言,乃下诏賜民十二年租稅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稅。
(食貨志。
) 武帝通西南夷道,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縣官,而内受錢于都内。
(同上。
)○榷酤 文帝後元年,诏曰,以口量地,其于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為酒醪以靡谷者多與。
(本紀,下同。
)景帝中三年,夏旱,禁酤酒。
後元年夏,民得酤酒。
武帝天漢三年,初榷酒酤。
(本紀,韋昭曰,以木渡水曰榷,謂禁民酤釀,獨官開置,如道路設木為榷,獨取利也,師古曰,榷者步渡橋,今略彴是。
) 昭帝始元六年二月,诏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議罷鹽鐵榷酤秋七月,罷榷酤官,賣酒升四錢。
(本紀,按食貨志雲,宏羊與丞相千秋共奏罷酒酤。
) ○鹽鐵 秦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于古,漢興,循而未改。
(食貨志。
) 孝惠高後時,吳有豫章郡銅山,即招緻天下亡命者盜鑄錢,東煮海水為鹽,以故無賦,國用饒足。
(
(景紀,後二年,服虔注雲,訾萬錢算百二十七。
)○算車船 武帝元光六年,初算商車。
(本紀注雲,始稅商賈車船,令出算。
) 時公卿言,異時算轺車有差,請算如故,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轺車一算,(師古曰,比,例也,身非為吏之例,非為三老,非為北邊騎士而有轺車皆令出一算。
)商賈人轺車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邊一歲,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
(食貨志。
) ○算缗錢 武帝元狩四年,初算缗錢。
(本紀,李斐曰,一貫千錢,出算二十也,師古曰,謂有儲積錢者計其缗而稅之。
) 公卿言,異時算轺車賈人缗錢有差,請算如故,諸賈人未作,贳貸賣買居邑貯積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錢二千而算一,(瓒曰,此缗錢為是儲缗錢也,故随其用所施,施于利重者其算亦多。
)諸作有租及鑄,(如淳曰,以手力所作而賣之。
)率缗錢四千算一,匿不自占,占不悉,戍邊一歲,沒入缗錢,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
(食貨志。
) 元鼎三年十一月,令民告缗者以其半與之。
(本紀。
) 天子既下缗錢令而尊蔔式,百姓終莫分财佐縣官,于是告缗錢縱矣,(放令相告言也。
)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杜周治之,獄少反者,乃分遣禦史廷尉正監分曹,往往即治郡國缗錢,得民财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于是商賈中家以上,大氐破,民缗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業,而縣官以鹽鐵缗錢之故,用少饒矣。
(食貨志。
) 楊可方受告缗,義縱以為此亂民,部吏捕其為可使者,天子聞,使杜式治,以為廢格沮事,棄縱市。
(史記義縱傳。
) 元鼎四年,令民得畜邊縣,官假馬母,三歲而歸,及息什一,以除告缗,用充入新秦中。
(食貨志,師古曰,官得母馬之息以給用度,故除告缗之令也。
) ○租六畜武帝租及六畜。
(西域傳贊。
) 昭帝元鳳二年,令郡國無斂今年馬口錢。
(本紀,文穎曰,往時有馬口出斂錢,今省,如淳曰,所謂租及六畜也。
) 翟方進請算馬牛羊。
(本紀,張晏曰,馬牛羊頭數出稅算,千輸二十也。
)○雜稅 武帝太初四年,徙宏農都尉治武關稅出入者,以給關吏卒食。
(本紀。
)軍市租。
(馮唐傳,魏尚為雲中守,軍市租盡以給士卒。
)市籍租。
(何武傳。
) 稿稅。
(貢禹傳。
)海租。
(食貨志,耿壽昌白增海租三倍。
) 海稅。
(平紀注雲,海丞主海稅。
)○給獻費 高帝十一年,诏曰,欲省賦甚,今獻未有程,吏或多賦以為獻,而諸侯王尤多,民疾之,令諸侯王通侯常以十月朝獻,及郡,各以其口數率,人歲六十三錢,以給獻費。
(本紀。
) ○以粟當賦 昭帝元鳳二年,令三輔太常郡,得以菽粟當賦。
(本紀,師古曰,諸應出賦算租稅者,皆聽以菽粟當錢物也。
) 六年,诏谷賤傷農,今三輔太常谷減賤,其令以菽粟當今年賦。
(同上。
)○募民入粟 晁錯說文帝曰,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欲民務農,在于貴粟,貴粟之道,在于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則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者,皆有餘者也,取于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乃複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與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于是文帝從錯之言,令民入粟邊,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為五大夫,萬二千石為大庶長,各以多少級數為差,錯複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竊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時有軍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甯,歲熟且美,則民大富樂矣,上複從其言,乃下诏賜民十二年租稅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稅。
(食貨志。
) 武帝通西南夷道,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縣官,而内受錢于都内。
(同上。
)○榷酤 文帝後元年,诏曰,以口量地,其于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為酒醪以靡谷者多與。
(本紀,下同。
)景帝中三年,夏旱,禁酤酒。
後元年夏,民得酤酒。
武帝天漢三年,初榷酒酤。
(本紀,韋昭曰,以木渡水曰榷,謂禁民酤釀,獨官開置,如道路設木為榷,獨取利也,師古曰,榷者步渡橋,今略彴是。
) 昭帝始元六年二月,诏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議罷鹽鐵榷酤秋七月,罷榷酤官,賣酒升四錢。
(本紀,按食貨志雲,宏羊與丞相千秋共奏罷酒酤。
) ○鹽鐵 秦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于古,漢興,循而未改。
(食貨志。
) 孝惠高後時,吳有豫章郡銅山,即招緻天下亡命者盜鑄錢,東煮海水為鹽,以故無賦,國用饒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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