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七(吉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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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所殺郡守都尉,略取人民,不可勝數,孝武皇帝湣中國罷勞無安甯之時,乃遣大将車骠騎伏波樓船之屬,南滅百粵,起七郡,北攘匈奴,降昆邪十萬之衆,置五屬國,起朔方以奪其肥饒之地,東伐朝鮮,起元菟樂浪,以斷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國,結烏孫,起敦煌酒泉張掖,以鬲婼羌,裂匈奴之右臂,單于孤特,遠遁于幕北,四垂無事,斥地遠境,起十餘郡,功業既定,乃封丞相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實百姓,其規橅可見。
又招集天下賢俊,與協心同謀,興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祠,建封禅,殊官号,存周後,定諸侯之制,永無逆争之心,至今累世賴之,單于守藩,百蠻服從,萬世之基也。
中興之功,未有高焉者也。
高帝建大業為太祖,孝文皇帝德至厚也,為文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也,為武世宗,此孝宣帝所以發德音也。
《禮記·王制》及《春秋穀梁傳》,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土二,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
此喪事尊卑之序也,與廟數相應,其文曰:天子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
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
《春秋左氏傳》曰:名位不同,禮亦異數,自上以下,降殺以兩。
禮也,七者其正法數,可常數者也。
宗不在此數中,宗變也,苟有功德則宗之,不可預為設數。
故于殷,太甲為太宗,太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周公為毋逸之戒,舉殷三宗,以勸成王。
繇是言之,宗無數也。
然則所以勸帝者之功德博矣,以七廟言之,孝武皇帝未宜毀,以所宗言之,則不可謂無功德,禮記祀典曰,夫聖王之制祀也,功施于民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救大災則祀之,竊觀孝武皇帝功德皆兼而有焉,凡在于異姓猶将特祀之,況于先祖,或說天子五廟無見文,又說中宗高宗者,宗其道而毀其廟,名與實異,非尊德貴功之意也,詩雲,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猶愛其木,況宗其道而毀其廟乎,疊毀之禮,自有常法,無殊功異德,固以親疏相推,及至祖宗之序,多少之數,經傳無明文,至尊至重,難以疑文虛說定也,孝宣皇帝,舉公卿之議,用衆儒之謀,既以為世宗之廟,建之萬世,宣布天下,臣愚以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宜毀,不覽其議而從之,制曰,太仆舜,中壘校尉歆,議可,歆又以為禮去事有殺,故春秋外傳曰,日祭,日祀,時享,歲貢,終王,祖祢則日祭,曾高則月祀,二祧則時享,壇л則歲貢,大禘則終王,德盛而遊廣,親親之殺也,彌遠則彌尊,故禘為重矣,孫居王父之處,正昭穆,則孫常與祖相代,此遷廟之殺也,聖人于其祖出于情矣,禮無所不順,故無毀廟,自貢禹建疊毀之議,惠景及太上寝園,廢而為虛,失禮意矣,至平帝元始中,大司馬王莽奏本始元年丞相義等議,谥孝宣皇帝親曰悼園,置邑三百家,至元康元年,丞相相等,奏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悼園宜稱尊号曰皇考,立廟,益故奉園民滿千六百家以為縣,臣愚以為皇考廟本不當立,累世奉之非是,又孝文太後南陵,孝昭太後雲陵園,雖前以禮不複修陵,名未正,謹與大司徒晏等百四十七人議,皆曰孝宣皇帝以兄孫繼統為孝昭皇帝後,以數故孝元世以孝景皇帝及皇考廟親未盡不毀,此兩統貳父,遠于禮制,案義奏,親谥曰悼,裁置奉邑,皆應經義,相奏悼園稱皇考,立廟,益民為縣,違離祖統,乖謬本義,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者,乃謂若虞舜夏禹殷湯周文漢之高祖受命而王者也,非謂繼祖統為後者也,臣請皇高祖考廟奉明園毀勿修,罷南陵雲陵為縣,奏可。
(韋元成傳。
) 元帝時,韋元成為丞相,奏罷太上皇寝廟園,平當上書言,臣聞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三十年之間,道德和洽,制禮興樂,災害不生,禍亂不作,今聖漢受命而王,繼體承業,二百餘年,孜孜不怠,政令清矣,然風俗未和,陰陽未調,災害數見,意者大本有不立與,何德化休征不應之久也,禍福不虛,必有因而至者焉,宜深迹其道而務修其本,昔者帝堯南面而治,先克明崚德以親九族,而化及萬國,孝經曰,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夫孝子善述人之志,周公既成文武之業,而制作禮樂,修嚴父配天之事,知文王不欲以子臨父,故推而序之,上極于後稷而以配天,此聖人之德亡以加于孝也,高皇帝聖德受命有天下,尊太上皇,猶周文武之追王太王王季也,此漢之始祖,後嗣所宜尊奉,以廣盛德,孝之至也,書雲,正稽古,建功立事,可以永年,傳于亡窮,上納其言,下诏複太上皇寝廟園。
(平當傳)
又招集天下賢俊,與協心同謀,興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祠,建封禅,殊官号,存周後,定諸侯之制,永無逆争之心,至今累世賴之,單于守藩,百蠻服從,萬世之基也。
中興之功,未有高焉者也。
高帝建大業為太祖,孝文皇帝德至厚也,為文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也,為武世宗,此孝宣帝所以發德音也。
《禮記·王制》及《春秋穀梁傳》,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土二,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
此喪事尊卑之序也,與廟數相應,其文曰:天子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
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
《春秋左氏傳》曰:名位不同,禮亦異數,自上以下,降殺以兩。
禮也,七者其正法數,可常數者也。
宗不在此數中,宗變也,苟有功德則宗之,不可預為設數。
故于殷,太甲為太宗,太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周公為毋逸之戒,舉殷三宗,以勸成王。
繇是言之,宗無數也。
然則所以勸帝者之功德博矣,以七廟言之,孝武皇帝未宜毀,以所宗言之,則不可謂無功德,禮記祀典曰,夫聖王之制祀也,功施于民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救大災則祀之,竊觀孝武皇帝功德皆兼而有焉,凡在于異姓猶将特祀之,況于先祖,或說天子五廟無見文,又說中宗高宗者,宗其道而毀其廟,名與實異,非尊德貴功之意也,詩雲,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猶愛其木,況宗其道而毀其廟乎,疊毀之禮,自有常法,無殊功異德,固以親疏相推,及至祖宗之序,多少之數,經傳無明文,至尊至重,難以疑文虛說定也,孝宣皇帝,舉公卿之議,用衆儒之謀,既以為世宗之廟,建之萬世,宣布天下,臣愚以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宜毀,不覽其議而從之,制曰,太仆舜,中壘校尉歆,議可,歆又以為禮去事有殺,故春秋外傳曰,日祭,日祀,時享,歲貢,終王,祖祢則日祭,曾高則月祀,二祧則時享,壇л則歲貢,大禘則終王,德盛而遊廣,親親之殺也,彌遠則彌尊,故禘為重矣,孫居王父之處,正昭穆,則孫常與祖相代,此遷廟之殺也,聖人于其祖出于情矣,禮無所不順,故無毀廟,自貢禹建疊毀之議,惠景及太上寝園,廢而為虛,失禮意矣,至平帝元始中,大司馬王莽奏本始元年丞相義等議,谥孝宣皇帝親曰悼園,置邑三百家,至元康元年,丞相相等,奏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悼園宜稱尊号曰皇考,立廟,益故奉園民滿千六百家以為縣,臣愚以為皇考廟本不當立,累世奉之非是,又孝文太後南陵,孝昭太後雲陵園,雖前以禮不複修陵,名未正,謹與大司徒晏等百四十七人議,皆曰孝宣皇帝以兄孫繼統為孝昭皇帝後,以數故孝元世以孝景皇帝及皇考廟親未盡不毀,此兩統貳父,遠于禮制,案義奏,親谥曰悼,裁置奉邑,皆應經義,相奏悼園稱皇考,立廟,益民為縣,違離祖統,乖謬本義,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者,乃謂若虞舜夏禹殷湯周文漢之高祖受命而王者也,非謂繼祖統為後者也,臣請皇高祖考廟奉明園毀勿修,罷南陵雲陵為縣,奏可。
(韋元成傳。
) 元帝時,韋元成為丞相,奏罷太上皇寝廟園,平當上書言,臣聞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三十年之間,道德和洽,制禮興樂,災害不生,禍亂不作,今聖漢受命而王,繼體承業,二百餘年,孜孜不怠,政令清矣,然風俗未和,陰陽未調,災害數見,意者大本有不立與,何德化休征不應之久也,禍福不虛,必有因而至者焉,宜深迹其道而務修其本,昔者帝堯南面而治,先克明崚德以親九族,而化及萬國,孝經曰,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夫孝子善述人之志,周公既成文武之業,而制作禮樂,修嚴父配天之事,知文王不欲以子臨父,故推而序之,上極于後稷而以配天,此聖人之德亡以加于孝也,高皇帝聖德受命有天下,尊太上皇,猶周文武之追王太王王季也,此漢之始祖,後嗣所宜尊奉,以廣盛德,孝之至也,書雲,正稽古,建功立事,可以永年,傳于亡窮,上納其言,下诏複太上皇寝廟園。
(平當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