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奸情類 王尹辨猴淫寡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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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矣。

    王尹判曰: “審得柴氏人面獸心,盜名穢行。

    本以淫蕩之性,不耐空房;何不明白以言,仍行改嫁。

    乃深情厚貌,外玷節婦之名,竟匿垢藏污。

    内受異類之辱,言之則污口舌,書之則羞簡編。

    古今未有之奸情,于今創見;幽暗無限之惡德,從此洗清。

    萬口誰不生憎,一死雲何足贖。

    唐老身為家主,不能明情黜婦,應須服刑。

    裡老共為舉呈,并非知情受贓,姑全免罪。

    ” 按:王尹觀色察情,誠為明斷。

    不然幾以穢行濫天恩矣。

    故記此者,一以戒人家不可畜猴,一以戒人家不可強留寡婦。

    嘗聞解家養一老猴,其主母暑月裸睡,猴往奸之,覺而打之,不能脫。

    既奸後,猴知虧,逃梨樹上不下。

    主母報之于夫,乃夫婦故作笑容,于樹下戲耍,引猴下樹,因而殺之,埋于樹傍。

    不意此遭有孕,後生一男,八歲而夫死,命一地理師葬之,極言風水甚佳,當出神童,彼于三年後方取謝。

    既三年後,地理師果來。

    解母曰:“公謂當出神童。

    今此子十一歲,惟跳躍如猴,并不讀書,神童安在?”地理師再去詳看,歸而曰:“此兒除非你夫血脈,方不蔭他,不然決出神童也。

    ”解母曰:“此兒果非我夫所生,乃猴種也。

    ”地理師曰:“猴骨在否?”解母于梨樹下取與之。

    地理師将去葬于墳上。

    二年後,解子果舉神童,以顯宦名于天下。

    此猴能為奸之一證,見猴之果不可養也。

    又楊宦家一命婦,守節極有清操。

    忽日見兩狗起交,引動淫心,不能自禁。

    乃去叩西賓房門,幸而西賓晝寝不聞,無奈複歸。

    淫火一發,抱住一柱,茫然忘生,遺精滿地,半晌方蘇。

    後亦蒙天朝旌獎,享壽八十。

    将終,子孫諸婦滿室,問曰:“婆婆有遺囑乎?”楊命婦曰:“有也。

    我願你諸人夫妻諧老,勿有曲折。

    若不幸曲折,定須要嫁,決不可守節也。

    ”諸婦曰:“似婆婆守節,既蒙褒贈,又享壽考,如何不可?”楊命婦曰:“正以我推心,故謂不可守也。

    ”因述見狗起春,叩西賓門事。

    雲:“我之完節亦天幸也,若當日西賓未睡,則我一生清苦,隻一跌敗矣。

    不特此也,後凡春心發動,欲火難禁,即以齒咬床幹,今齒痕參差尚在,汝輩看之,想苦情何如也。

    我已行過此路,故囑汝輩切不可守也。

    ”此出寡婦将死由衷之言,以此證之,何可強留寡婦哉:然人家往往多孀婦者,蓋婦人廉恥未喪,心雖有邪,口卻羞言;況夫初死,恩情未割,何暇及淫。

    曆時未久,何知有苦,故多言守。

    既言之後,又難改悔。

    久守之後,恐廢前功,故忍耐者多,豈皆真心哉!豈獨無血氣乃絕欲哉!而家主多愛婦貞者,彼欲圖名耳,又重擔在人身,彼不知重耳。

    予謂成名事多,何必苦節。

    如哀矜孤獨,即成仁名;慷慨無私;即成義名;剛正不阿,即成直名;安分守法,即成善名。

    此則一日中行一事,而名可立成者,奚必一生孤苦至死,乃博一節名哉?夫匹婦含冤,東海亢旱;賤臣被誣,六月飛霜。

    一人隅泣,滿堂不樂;一物失所,陰陽乖戾。

    況孀婦者,違陰陽之性,傷天地之和,豈有家有郁氣而吉祥骈集者乎?故寡婦之門多世寡,孀婦之子多夭折者,未必非戾氣緻災也。

    人亦何必守難守之節,以成難成之名哉!予閱世故多矣,略述梗概,未能盡也。

    惟明者心諒、心信之,無沽美名而傷和氣,亦調燮贊化之一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