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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幄、更衣出昭亨門。
上乘輿陳鹵簿。
奏樂進大清門。
群臣于金水橋下馬侍立。
鹵簿進端門、陳設于午門外上以南郊禮成、還告太廟。
率諸王、内大臣、内院大學士、禮部太常寺等官、由角門入。
上降輿。
導引官導入廟。
陳設一鹿臡。
二兔胾。
菓五品。
上香、讀祝、行禮如前儀。
○戊申。
以南郊禮成。
上禦殿。
受諸王、貝勒及文武群臣朝賀。
○己酉。
修政曆法湯若望奏言、臣等按新法推算月食時刻分杪複定每年進呈曆目。
惟民曆、七政經緯躔度、與中曆、相距曆、上吉、壬遁六種。
依次虔造進呈。
内與舊法重複者删去以免混淆。
疏入。
得上□日禮部知道。
欽天監印信着湯若望掌管。
所屬該監官員、嗣後一切進曆、占候、選擇等項。
悉聽掌印官舉行。
○庚戌。
封勒克德渾、為多羅貝勒。
冊文曰國家展親之典。
原不因法而靳恩。
爾勒克德渾之兄阿達禮、曾襲封郡王。
因作逆亂、已正刑章。
念爾年幼、未及與謀。
今冊封爾為多羅貝勒。
用示敦倫之義欽哉。
○朝鮮國王李倧、遣陪臣崔惠吉等表賀冬至、元旦、萬壽并進□山戊不□貢禮物。
宴赉如例。
○以中原平定。
遣朝鮮國入質世子李<溰-豆壬>歸國。
賜<溰-豆壬>及陪臣鞍馬、貂衣、緞疋、仍頒谕朝鮮國王李倧曰。
朕戡定中原誕登大位。
人民愛戴。
率土蒙庥。
故特渙綸音。
大赦天下。
爾朝鮮國摅誠效順。
曆有歲年。
恪共藩服。
宜沛隆恩。
特遣爾世子李<溰-豆壬>歸國。
所有一切罪犯、盡行赦除。
其永不叙用官李敬遇、李明翰、李敬式、闵性慧、四人。
爾世子欲求任用。
姑如請準從此。
外諸員仍不準叙用。
自十月初一日以後、諸罪概不援赦。
至每年進貢方物。
皆出于民。
其額進纻布四百疋、蘇木二百斤、茶一千包、俱着蠲免。
再各色綿二千疋、着減一千疋。
各色細布一萬疋、減五千疋。
布一千四百疋、減四百疋。
粗布七千疋、減二千疋。
順刀二十把、減十把。
刀二十把、減十把。
餘俱如舊。
其元旦冬至萬壽慶賀禮物。
念道途遙遠。
俱着于慶賀元旦時一并附進。
○賜故明大同鎮國中尉朱崇鑽、及其子廷佐、各銀二十兩。
聽其自便。
○攝政和碩睿親王多爾衮、緻書和碩豫王多铎曰。
僞弘光所遣左懋第、馬紹愉、陳洪範、前已俱令南還。
因洪範密啟請留懋第紹愉伊自率兵歸順。
且言在南之左良玉、餘永壽、高傑、金聲桓、劉肇基、黃得功、劉澤清、各擁重兵。
皆可說之來降。
随追留懋第、紹愉、獨令洪範南還。
王其察彼情形。
随時奏報。
○國子監祭酒李若琳、條奏太學事宜。
一、教官之選補宜速。
太學官舊額三十九員。
今裁定十四員。
尚缺學正助教等官未補。
滿洲子弟濟濟盈庭。
授書課習。
亟需師儒啟迪。
查吏部候選進士、舉人、有學行兼優、年力俱富者。
乞選補成均。
以資多士模範。
一、學長之廪饩宜複。
太學舊規。
監生中有友伴、堂長、禮生等名。
率諸生課習讀書習禮。
今應以二廳、六堂、分配八旗。
每一旗須學長四人。
八旗須三十二人。
選擇有學有品者充之。
照例月食廪米八鬥八升。
如率子弟讀書有效咨部量才考用。
至太學為禮法之地。
舊設禮生十五人。
文廟丁祭、釋菜、執爵、駿奔、皆所必需。
應月給廪米六鬥六升。
俟效力年深。
量補鴻胪。
庶諸生樂。
業趨事。
文教聿興矣。
下所司議。
○李若琳等又言、近奉上□日、滿洲官員子弟、鹹就成均肄業。
而臣衙門僻在城東北隅。
諸子弟往返。
晷短途遙。
臣等議、滿洲八旗地方各覓空房一所。
立為書院。
将國學二廳六堂教官、分教八旗子弟。
各旗下、仍設學長四人。
俱就各旗書院居住。
朝夕誨迪臣等不時親詣稽察勤惰。
仍定于每月逢六日、各師長率子弟同進衙門。
臣當堂考課。
以示勸懲。
下禮部議 ○山西太原總兵吳惟華、疏請敕印。
得上□日、吳惟華招撫奏功。
勤勞已久。
着回京候用。
○山東道監察禦史甯承勳奏言、賦役之定制未頒。
官民無所遵守。
祈敕部于賦役全書外。
無藝之徵。
盡行裁革。
如恩诏内有全免者。
有半免者。
有免三分之一者。
着定書冊。
刊布海内。
令州縣有司遵照規條戶給易知由單庶愚民盡曉而永遵良規矣下戶部議。
○癸醜。
以故明陝西布政使陸之祺為山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山西參政張士第、管本省右布政使事。
○升通州道佥事蔣三捷為山東布政使司參議仍管通州道事。
○巡視北城監察禦史劉今尹言、京城九門鹽法。
原系北城管理。
今或令戶部統攝。
或仍歸臣衙門。
得上□日、鹽法總歸戶部管理。
○山東沂州總兵夏成德、解宿遷縣圍。
殺賊兵六千餘人。
獲馬騾旗纛等物。
又遣遊擊劉範德、守備孫萬壽、文成功、往取贛榆。
擒斬僞都司王有年、守備王建仁、降其城。
以聞。
○甲寅。
工部提督三山員外郎梁維樞、于齋戒日用刑。
革職。
上乘輿陳鹵簿。
奏樂進大清門。
群臣于金水橋下馬侍立。
鹵簿進端門、陳設于午門外上以南郊禮成、還告太廟。
率諸王、内大臣、内院大學士、禮部太常寺等官、由角門入。
上降輿。
導引官導入廟。
陳設一鹿臡。
二兔胾。
菓五品。
上香、讀祝、行禮如前儀。
○戊申。
以南郊禮成。
上禦殿。
受諸王、貝勒及文武群臣朝賀。
○己酉。
修政曆法湯若望奏言、臣等按新法推算月食時刻分杪複定每年進呈曆目。
惟民曆、七政經緯躔度、與中曆、相距曆、上吉、壬遁六種。
依次虔造進呈。
内與舊法重複者删去以免混淆。
疏入。
得上□日禮部知道。
欽天監印信着湯若望掌管。
所屬該監官員、嗣後一切進曆、占候、選擇等項。
悉聽掌印官舉行。
○庚戌。
封勒克德渾、為多羅貝勒。
冊文曰國家展親之典。
原不因法而靳恩。
爾勒克德渾之兄阿達禮、曾襲封郡王。
因作逆亂、已正刑章。
念爾年幼、未及與謀。
今冊封爾為多羅貝勒。
用示敦倫之義欽哉。
○朝鮮國王李倧、遣陪臣崔惠吉等表賀冬至、元旦、萬壽并進□山戊不□貢禮物。
宴赉如例。
○以中原平定。
遣朝鮮國入質世子李<溰-豆壬>歸國。
賜<溰-豆壬>及陪臣鞍馬、貂衣、緞疋、仍頒谕朝鮮國王李倧曰。
朕戡定中原誕登大位。
人民愛戴。
率土蒙庥。
故特渙綸音。
大赦天下。
爾朝鮮國摅誠效順。
曆有歲年。
恪共藩服。
宜沛隆恩。
特遣爾世子李<溰-豆壬>歸國。
所有一切罪犯、盡行赦除。
其永不叙用官李敬遇、李明翰、李敬式、闵性慧、四人。
爾世子欲求任用。
姑如請準從此。
外諸員仍不準叙用。
自十月初一日以後、諸罪概不援赦。
至每年進貢方物。
皆出于民。
其額進纻布四百疋、蘇木二百斤、茶一千包、俱着蠲免。
再各色綿二千疋、着減一千疋。
各色細布一萬疋、減五千疋。
布一千四百疋、減四百疋。
粗布七千疋、減二千疋。
順刀二十把、減十把。
刀二十把、減十把。
餘俱如舊。
其元旦冬至萬壽慶賀禮物。
念道途遙遠。
俱着于慶賀元旦時一并附進。
○賜故明大同鎮國中尉朱崇鑽、及其子廷佐、各銀二十兩。
聽其自便。
○攝政和碩睿親王多爾衮、緻書和碩豫王多铎曰。
僞弘光所遣左懋第、馬紹愉、陳洪範、前已俱令南還。
因洪範密啟請留懋第紹愉伊自率兵歸順。
且言在南之左良玉、餘永壽、高傑、金聲桓、劉肇基、黃得功、劉澤清、各擁重兵。
皆可說之來降。
随追留懋第、紹愉、獨令洪範南還。
王其察彼情形。
随時奏報。
○國子監祭酒李若琳、條奏太學事宜。
一、教官之選補宜速。
太學官舊額三十九員。
今裁定十四員。
尚缺學正助教等官未補。
滿洲子弟濟濟盈庭。
授書課習。
亟需師儒啟迪。
查吏部候選進士、舉人、有學行兼優、年力俱富者。
乞選補成均。
以資多士模範。
一、學長之廪饩宜複。
太學舊規。
監生中有友伴、堂長、禮生等名。
率諸生課習讀書習禮。
今應以二廳、六堂、分配八旗。
每一旗須學長四人。
八旗須三十二人。
選擇有學有品者充之。
照例月食廪米八鬥八升。
如率子弟讀書有效咨部量才考用。
至太學為禮法之地。
舊設禮生十五人。
文廟丁祭、釋菜、執爵、駿奔、皆所必需。
應月給廪米六鬥六升。
俟效力年深。
量補鴻胪。
庶諸生樂。
業趨事。
文教聿興矣。
下所司議。
○李若琳等又言、近奉上□日、滿洲官員子弟、鹹就成均肄業。
而臣衙門僻在城東北隅。
諸子弟往返。
晷短途遙。
臣等議、滿洲八旗地方各覓空房一所。
立為書院。
将國學二廳六堂教官、分教八旗子弟。
各旗下、仍設學長四人。
俱就各旗書院居住。
朝夕誨迪臣等不時親詣稽察勤惰。
仍定于每月逢六日、各師長率子弟同進衙門。
臣當堂考課。
以示勸懲。
下禮部議 ○山西太原總兵吳惟華、疏請敕印。
得上□日、吳惟華招撫奏功。
勤勞已久。
着回京候用。
○山東道監察禦史甯承勳奏言、賦役之定制未頒。
官民無所遵守。
祈敕部于賦役全書外。
無藝之徵。
盡行裁革。
如恩诏内有全免者。
有半免者。
有免三分之一者。
着定書冊。
刊布海内。
令州縣有司遵照規條戶給易知由單庶愚民盡曉而永遵良規矣下戶部議。
○癸醜。
以故明陝西布政使陸之祺為山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山西參政張士第、管本省右布政使事。
○升通州道佥事蔣三捷為山東布政使司參議仍管通州道事。
○巡視北城監察禦史劉今尹言、京城九門鹽法。
原系北城管理。
今或令戶部統攝。
或仍歸臣衙門。
得上□日、鹽法總歸戶部管理。
○山東沂州總兵夏成德、解宿遷縣圍。
殺賊兵六千餘人。
獲馬騾旗纛等物。
又遣遊擊劉範德、守備孫萬壽、文成功、往取贛榆。
擒斬僞都司王有年、守備王建仁、降其城。
以聞。
○甲寅。
工部提督三山員外郎梁維樞、于齋戒日用刑。
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