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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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六年。
己亥。
冬十月。
戊子朔。
頒順治十七年時憲曆。
享太廟。
遣公愛星阿行禮。
○遣官祭四祖陵。
福陵。
昭陵。
○順天府舉行鄉飲酒禮。
○己醜。
加贈殉難廣東高明縣遊擊杜豹一級。
予祭葬如例。
蔭其子進忠、為拖沙喇哈番。
○辛卯。
谕吏部。
向來各衙門印務、俱系滿官掌管。
以後各部尚書、侍郎、及院寺堂官、受事在先者、即着掌印。
不必分别滿漢。
爾部即傳谕各衙門、一體遵行。
○升兵科右給事中孫際昌、為本科左給事中。
○升廣西桂林府知府馮瑾、為山西按察使司副使、分巡大同道。
刑部郎中吳來绂、為山西按察使司佥事、分巡甯武道。
○壬辰。
加河南巡撫賈漢複、太子少保。
巡按李粹然一級。
以解完部撥協饷也 ○命山東道監察禦史李贊元、巡視兩淮鹽課。
江西道監察禦史許之漸、巡視茶馬福建道監察禦史餘司仁、巡視兩浙鹽課。
雲南道監察禦史楊旬瑛、巡按浙江 ○癸巳。
谕吏部、朕親考試翰林庶吉士熊賜履、譚篆、富鴻業、蕭惟豫、張貞生、熊賜玙、鄒度珙、陸懋廷、馬晉允、崔蔚林、俱着照例授為編修檢讨。
王遵訓、田麟、彭之鳳、俞之琰、王封溁、郭谏、陳廷敬、王曰高、吳本植、宋德宜、王揚昌、楊正中、王鐘靈、孫一緻、李天馥、王吉人、呂顯祖、吳珂鳴、俱着照舊教習。
陳敬、殷觀光、習學清書日久。
文義荒疎。
足見平日全不用心。
殊不稱職。
俱着革退。
永不叙用。
○裁浙江布政使司都事。
按察使司知事。
嘉興府、織染局大使。
湖州府、織染局大使。
長興縣臯唐、平陽縣舥艚、遂昌縣馬步、龍泉縣慶元巡檢司巡檢。
上虞縣梁湖壩壩官。
○吏部尚書孫廷铨奏言、學差應停考試。
仍照舊例、于甲科出身各官中、内而部郎、外而府道、按其俸薦、随時遇缺升補。
似直捷易行。
可以久遠無弊。
得上 □日、學臣關系人才。
推補理宜慎選。
此奏事屬可行。
着詳察事例、酌議妥确具奏。
○甲午。
厄魯特部落俄齊爾圖台吉等進貢駝馬。
宴赉如例。
○旌表湖廣綏甯縣貞女曾氏、銅鼓衛烈婦何氏、各給銀建坊如例。
○乙未。
補考選刑部郎中劉大谟、為工科給事中。
○加随征江南左路總兵官左都督楊捷、太子少保。
右路總兵官右都督劉芳名、左都督。
○湖廣巡按李廷松疏報、節婦、湖廣孝感縣生員熊祚延妻李氏、年二十七、夫殁。
子俱在襁褓。
氏毀形矢志冰霜自勵教子賜履、成進士。
請照例旌表。
下禮部議 ○丙申。
吏部等衙門、會推江甯巡撫。
以候補巡撫周召南、降調外用沈文奎、開列具奏。
得上□日、沈文奎、系降調外用之官。
久當遵上□日、即行調補。
何得延遲數年。
近有降調官速補之上□日。
仍不即行補授。
俟巡撫缺出、忽與推用。
其中顯有情弊、且巡撫系封疆大吏。
從無降調外用官升補之例。
會推時何人倡議。
着據實明白回奏。
○轉刑部右侍郎鐘鼎、為本部左侍郎。
補服阕兵部右侍郎高景、為刑部右侍郎。
○以經略标下随征拖沙喇哈番徐弘業、為貴州布政使司參議、分守新鎮道。
○丁酉。
四川巡撫高民瞻奏報、僞侯郝成裔、僞伯陳建等、謀誅首逆高承恩、獻土投誠。
及僞文武官八十員、各繳印劄來歸。
川南底定。
下所司知之。
○江南蘇松巡按馬騰升奏言、前因京口失守。
特遣固山額真駐防鎮江。
誠慮之周也。
而臣竊以為有不便者三。
鎮江之民。
瘡痍未複。
傳聞大軍駐劄。
惶懼竄徙若果兵臨勢必侵擾。
民何能安處。
且恐滿兵驕悍成習即号令有不能施不便者一。
以重兵駐防京口者。
禦海寇也。
必須修備戰艘。
練習水師。
此非滿兵所長。
不便者二。
用兵之道、将有号令、兵有紀律、事權歸一。
兵力自優。
何必設此無統攝之滿兵。
株守一城以虛糜兵饷不便者三。
臣為要地起見為萬民請命。
不得不為皇上痛陳之。
疏入得上□日、京口要地。
向因防兵單弱。
緻海逆入寇失陷。
故特遣滿兵駐防。
馬騰升、乃雲未能禦寇。
辄先擾民前賊至之日。
鎮江阖城從賊理應誅戮。
免行追究、已屬法外之仁。
今遣兵駐防。
原以為民。
何為反雲擾民。
征巢□刀寇盜。
平定地方。
皆滿兵之力。
何雲滿兵驕
己亥。
冬十月。
戊子朔。
頒順治十七年時憲曆。
享太廟。
遣公愛星阿行禮。
○遣官祭四祖陵。
福陵。
昭陵。
○順天府舉行鄉飲酒禮。
○己醜。
加贈殉難廣東高明縣遊擊杜豹一級。
予祭葬如例。
蔭其子進忠、為拖沙喇哈番。
○辛卯。
谕吏部。
向來各衙門印務、俱系滿官掌管。
以後各部尚書、侍郎、及院寺堂官、受事在先者、即着掌印。
不必分别滿漢。
爾部即傳谕各衙門、一體遵行。
○升兵科右給事中孫際昌、為本科左給事中。
○升廣西桂林府知府馮瑾、為山西按察使司副使、分巡大同道。
刑部郎中吳來绂、為山西按察使司佥事、分巡甯武道。
○壬辰。
加河南巡撫賈漢複、太子少保。
巡按李粹然一級。
以解完部撥協饷也 ○命山東道監察禦史李贊元、巡視兩淮鹽課。
江西道監察禦史許之漸、巡視茶馬福建道監察禦史餘司仁、巡視兩浙鹽課。
雲南道監察禦史楊旬瑛、巡按浙江 ○癸巳。
谕吏部、朕親考試翰林庶吉士熊賜履、譚篆、富鴻業、蕭惟豫、張貞生、熊賜玙、鄒度珙、陸懋廷、馬晉允、崔蔚林、俱着照例授為編修檢讨。
王遵訓、田麟、彭之鳳、俞之琰、王封溁、郭谏、陳廷敬、王曰高、吳本植、宋德宜、王揚昌、楊正中、王鐘靈、孫一緻、李天馥、王吉人、呂顯祖、吳珂鳴、俱着照舊教習。
陳敬、殷觀光、習學清書日久。
文義荒疎。
足見平日全不用心。
殊不稱職。
俱着革退。
永不叙用。
○裁浙江布政使司都事。
按察使司知事。
嘉興府、織染局大使。
湖州府、織染局大使。
長興縣臯唐、平陽縣舥艚、遂昌縣馬步、龍泉縣慶元巡檢司巡檢。
上虞縣梁湖壩壩官。
○吏部尚書孫廷铨奏言、學差應停考試。
仍照舊例、于甲科出身各官中、内而部郎、外而府道、按其俸薦、随時遇缺升補。
似直捷易行。
可以久遠無弊。
得上 □日、學臣關系人才。
推補理宜慎選。
此奏事屬可行。
着詳察事例、酌議妥确具奏。
○甲午。
厄魯特部落俄齊爾圖台吉等進貢駝馬。
宴赉如例。
○旌表湖廣綏甯縣貞女曾氏、銅鼓衛烈婦何氏、各給銀建坊如例。
○乙未。
補考選刑部郎中劉大谟、為工科給事中。
○加随征江南左路總兵官左都督楊捷、太子少保。
右路總兵官右都督劉芳名、左都督。
○湖廣巡按李廷松疏報、節婦、湖廣孝感縣生員熊祚延妻李氏、年二十七、夫殁。
子俱在襁褓。
氏毀形矢志冰霜自勵教子賜履、成進士。
請照例旌表。
下禮部議 ○丙申。
吏部等衙門、會推江甯巡撫。
以候補巡撫周召南、降調外用沈文奎、開列具奏。
得上□日、沈文奎、系降調外用之官。
久當遵上□日、即行調補。
何得延遲數年。
近有降調官速補之上□日。
仍不即行補授。
俟巡撫缺出、忽與推用。
其中顯有情弊、且巡撫系封疆大吏。
從無降調外用官升補之例。
會推時何人倡議。
着據實明白回奏。
○轉刑部右侍郎鐘鼎、為本部左侍郎。
補服阕兵部右侍郎高景、為刑部右侍郎。
○以經略标下随征拖沙喇哈番徐弘業、為貴州布政使司參議、分守新鎮道。
○丁酉。
四川巡撫高民瞻奏報、僞侯郝成裔、僞伯陳建等、謀誅首逆高承恩、獻土投誠。
及僞文武官八十員、各繳印劄來歸。
川南底定。
下所司知之。
○江南蘇松巡按馬騰升奏言、前因京口失守。
特遣固山額真駐防鎮江。
誠慮之周也。
而臣竊以為有不便者三。
鎮江之民。
瘡痍未複。
傳聞大軍駐劄。
惶懼竄徙若果兵臨勢必侵擾。
民何能安處。
且恐滿兵驕悍成習即号令有不能施不便者一。
以重兵駐防京口者。
禦海寇也。
必須修備戰艘。
練習水師。
此非滿兵所長。
不便者二。
用兵之道、将有号令、兵有紀律、事權歸一。
兵力自優。
何必設此無統攝之滿兵。
株守一城以虛糜兵饷不便者三。
臣為要地起見為萬民請命。
不得不為皇上痛陳之。
疏入得上□日、京口要地。
向因防兵單弱。
緻海逆入寇失陷。
故特遣滿兵駐防。
馬騰升、乃雲未能禦寇。
辄先擾民前賊至之日。
鎮江阖城從賊理應誅戮。
免行追究、已屬法外之仁。
今遣兵駐防。
原以為民。
何為反雲擾民。
征巢□刀寇盜。
平定地方。
皆滿兵之力。
何雲滿兵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