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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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天時當叔父攝政王統兵西征之際爾即擒流賊說士遣官歸命軍前。

    迨王師式臨開關迎入又随叔父攝政王、破賊兵二十萬。

    底定中原。

    大功茂者。

    宜膺延世之賞。

    永堅帶砺之盟。

    特授以冊印封為平西王爾其益勵忠勤屏藩王室欽哉無斁平定山西固山額真葉臣等自軍中奏報臣等出固關進平三晉所至迎降有僞伯陳有福竊據太原我軍以紅衣炮攻擊之克其城安撫居民五州二十縣皆降下部知之。

      ○戊辰戶科給事中郝傑奏言自古有道之君久安長治鮮不親賢遠佞揆文則進一德之臣奮武則尚熊罴之士至刑餘宦寺、特備灑掃供使令耳從不敢于大庭廣衆之中、與朝臣齒明洪武時中官不許識字。

    誠慎之也誠賤之也。

    挽末寵任廠衛。

    遂贻杜勳閻思印、邊永清等、開門迎賊之禍。

    我國家深鑒往弊、痛絕中官。

    一切廠監錢糧。

    悉歸有司遠迩臣庶無不歌頌迺者頒诏大典、賜宴廷臣突有内監數輩先行拜舞辱朝廷而羞當世莫此為甚伏乞敕下禮部凡遇朝賀悉照舊典、内監不得入班行禮尤有請者先朝原有牙牌舊制非獨别品級實以防奸僞也今應仍照品級懸帶至于雜流赀員不得濫越詞林科道侍從之前庶觀瞻肅而體統明于禮法所關非小也得旨、内監原未贊禮何得溷入朝班懸帶牙牌事宜還着定議奏聞。

      ○己巳賜副将劉大受遊擊孟國梁都司楊國永鞍馬各一并甲胄、弓矢裘衣鞾帽等物仍隸旗下以其自江南解糧來投誠也  ○辛未上禦皇極門。

    封固山貝子尼堪博洛、俱為多羅貝勒。

    賜之冊命輔國公滿達海吞齊博和托、吞齊喀、和托尚善俱為固山貝子賜之诰命。

    賜尼堪冊文曰。

    我太祖武皇帝肇基立業垂裕後昆太宗文皇帝紹缵洪緒奄有蒙古諸國平定朝鮮開拓疆宇敦厚倫彜暨朕嗣服。

    底定中原遂登大寶。

    茲封爾固山貝子尼堪為多羅貝勒其貝勒博洛及諸貝子冊文诰命文俱同。

      ○定諸王、貝勒、貝子、公俸祿攝政王、三萬兩輔政王、一萬五千兩親王、一萬兩。

    郡王、五千兩。

    貝勒、二千五百兩。

    貝子、一千二百五十兩。

    鎮國公、輔國公、俱六百二十五兩  ○壬申。

    歸化城土默特部落古祿格等、貢駝馬等物宴赉如例。

      ○升通政使司通政使王公弼為戶部右侍郎吏部郎中劉廷谏為都察院左佥都禦史。

      ○升山東濟南道佥事王标極為本省布政使司參政管布政使事河南南陽府知府李芳蕰為本省按察使司副使大梁道。

      ○以故明淮海道副使張士第為山西布政使司參政管布政使事。

      ○以招撫山西應襲恭順侯吳惟華有剿寇功命以原銜充鎮守太原等處總兵官。

      ○癸酉命和碩英親王阿濟格為靖遠大将軍統領将士往征流寇賜之敕曰朕以流寇李自成諸賊肆虐生靈塗炭陝西居民久罹荼毒天人共憤今命王充靖遠大将軍。

    率兵前征。

    一切機宜、必與諸将同心協謀而行。

    毋謂自知、不聽人言。

    毋謂兵強、輕視逆寇。

    仍嚴偵探、毋緻疎虞。

    如有抗拒不順者、戮之。

    傾心歸順者、撫之嚴禁兵将、凡系歸順地方軍民、不得肆行搶掠。

    務使人知朕以仁義定天下之意。

    其行間将領功罪、察實紀明彙奏。

    如系小過、當即處分。

    至于護軍校、撥什庫以下、無論大小罪過、俱與諸将商酌、徑行處分。

    王受茲重任。

    宜益殚忠勤用張撻伐。

    立奏蕩平。

    欽哉。

      ○甲戌。

    以正紅旗滿洲護軍參領阿濟赉、正藍旗滿洲甲喇章京星鼐、各管本旗蒙古梅勒章京事。

    鑲黃旗滿洲阿蘭齊、剌谷、正紅旗滿洲覺羅喀喇、各管護軍參領事。

    正藍旗滿洲吉賽、管甲喇章京事。

      ○以祁赉、克衣克德、喀剌、為房部理事官。

    弩山吳習霸、為工部理事官。

      ○以故明南京兵部左侍郎謝啟光為戶部左侍郎總督倉場。

    光祿寺卿李天經為通政使司左通政、左通政趙京仕為太仆寺卿。

    太仆寺、少卿李魯生為順天府府丞兵科給事中龔鼎孳、為吏科右給事中。

      ○以内院副理事官于變龍為山西布政使司參政驿傳道故明山西按察使司佥事于重華為山西布政使司參議岢岚道  ○乙亥刑部左侍郎黨崇雅奏言、臣按舊制凡刑獄重犯自大逆大盜決不待時外餘俱監候處決。

    在京有熱審朝審之例每歲霜降後、方請旨處決。

    在外直省亦有三司秋審之例。

    未嘗一麗死刑辄棄于市皆委曲為冤民計也。

    我皇上好生之心同揆先聖。

    凡罪人之決不待時、與秋後處決者。

    敢望照例區别以昭欽恤臣更有請者。

    在外官吏乘茲新制未定不無憑臆舞文之弊。

    并乞暫用明律。

    候國制畫一永垂令甲疏入得旨人命至重。

    豈容一概即行殺戮。

    以後在京重大獄情、詳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