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一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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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四年。
丁酉。
夏四月。
癸酉朔。
享太廟上親詣行禮。
○甲戌。
複設衛河分司一員。
○南贛巡撫佟國器奏報、興甯縣雷連十二峒猺官龐國安等、率衆投誠。
章下所司。
○贈陣亡徐光錦、李雲龍、呂克忠、徐仲武、林勇、王國臣、王效舜、張奇勳、王興基、談進學、李應第、哈世圖、王世輔、為拖沙喇哈番。
以徐光錦子世允、李雲龍子明蘭、呂克忠子元、徐仲武子義生、林勇子靈科、王國臣子忠定、王效舜兄之子忠貞、張奇勳子鳳儀、王興基子才豪、談進學子德良、李應第兄之子容枚、哈世圖子張友石、王世輔子成功、各襲職。
○乙亥。
以鑲紅旗滿洲一等護衛覺羅錫祿、為護軍參領。
○丙子。
厄魯特部落敖齊爾圖台吉子伊拉古克三班第大胡土克圖等貢駝馬。
宴赉如例。
○都察院左都禦史魏裔介、以災變條奏降斥之言官宜錄。
不急之工程宜停催科不及之守令宜留刑名遵上□日開豁之冊籍宜核。
孤貧之口糧宜增微官之俸祿宜厚。
用兵之機會宜待時。
旗下之駐防宜減額又請養聖德以寬大。
饬群臣以修省等事章下所司。
○以故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張格子查珠理、多璧弟多琦、拖沙喇哈番喀喀齊子佛寶、年老緻仕拜他喇布勒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恩格參子巴達禮、拖沙喇哈番張相前子允龍、各襲職。
○贈陣亡三等阿思哈尼哈番白含貞、為二等阿思哈尼哈番。
二等阿達哈哈番褚得龍、劉應瑞、吳效忠、為一等阿達哈哈番。
三等阿達哈哈番馬春、武洪谟、王用賢、劉顯漢、劉有進、趙衮、宋友功、為二等阿達哈哈番。
以白含貞兄之子玉、褚得龍子鳳、劉應瑞弟應祯、吳效忠子德、馬春弟馴、武洪谟子之熊、王用賢子世龍、劉顯漢子弘義、劉有進弟有蒼、趙衮兄之子顯宗、宋友功兄之子之昌、各襲職。
○丁醜。
升河南府知府甯之鳳、為陝西按察使司副使、分巡關内道。
補外轉左給事中王紀、為陝西布政使司參議、分守隴右道。
○議政王貝勒大臣會議、鄭芝龍寄書伊子成功。
并無歸順之意。
出語驕肆。
理難存留。
芝龍及其弟芝豹、子世忠、世恩、世陰、世默、俱應正法。
得上□日鄭芝龍等法當處斬。
向念其投誠功績。
從寬禁锢。
今若遽行正法。
非朕前意。
仍着免死俱流徙甯古塔地方家産籍沒。
○以陣亡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郭雲龍兄雲蛟一等阿達哈哈番劉福超子芝龍、各襲職。
○戊寅。
升鑲黃旗滿洲牛錄章京桑賽、為甲喇章京。
○旌表節婦江西廣昌縣民饒于鼎妻李氏。
南昌縣民段登女。
各給銀建坊如例。
○予故川北總兵官署都督佥事盧光祖祭葬。
仍加祭二次。
○己卯。
授投誠副将許天祯、三等阿達哈哈番。
○遣官祭梅勒章京宜巴漢、喀喇沁部落鎮國公色棱。
○庚辰。
少傅兼太子太傅内翰林秘書院大學士管戶部尚書事車克、考滿。
加少師兼太子太師。
賜羊酒表裡。
○厄魯特部落綽克圖台吉等貢馬。
宴赉如例。
○革職欽天監回回科秋官正吳明炫奏言、臣祖默沙亦黑等一十八姓。
本西域人。
自隋開皇己未年為曆元。
抱其曆學。
重譯來朝。
授職曆官。
曆一千五十九載。
專管星宿行度吉兇。
每年推算太陰五星淩犯天象。
占驗日月交食。
即以臣科白本、進呈禦覽。
着為定例。
順治三年。
本監掌印湯若望、谕臣科。
凡日月交食、及太陰五星淩犯天象占驗、俱不必奏進。
臣查若望所推七政曆水星。
二八月皆伏不見。
今水星于二月二十九日、仍見東方。
又八月二十四日夕見。
皆關象占不敢不據推上聞。
乞皇上立臣内靈台、以存臣科。
庶絕學獲傳矣。
并上順治十四年回回科推算太陰五星淩犯書一部日月交食天象占驗圖像一本。
事下所司。
○辛巳。
谕外藩王、貝勒貝子公曰爾等勿以喀爾喀、厄魯特歸降。
遂弛武備。
宜遵定例、春秋二次查驗器械。
照常習射。
至盜賊竊發。
皆該管之人、懈弛所緻。
各紮薩克王、貝勒、貝子、公等下。
各有固山額真、梅勒章京、甲喇章京、牛錄章京、十家長。
若嚴禁查處。
盜賊何由而起。
此後宜嚴行誡饬。
勿緻懈怠。
又蒙古台吉、俱分别等級。
優免人丁。
其餘人丁、三丁之内、派甲一副。
乃披甲人等、以其身非台吉屬人。
遂行藐視。
不知各台吉皆率領本國來歸。
乃有功之人。
其令優免人丁者。
一則分别貴賤。
一則恐披甲之人出兵、則台吉無人以供使令。
自今以後。
披甲藐視本主、即于紮薩克王貝勒等處告理。
查其虛實治罪。
至編審人丁、勿得欺隐。
如有舉首欺隐者、即于審丁之年具告。
傥遲至二三年具告。
則不及比之幼丁、必已長成。
雖告不準。
○壬午。
戶部議準戶科給事中粘本盛疏奏、督墾荒地、應定勸懲則例。
督撫按、一年内、墾至二千頃以上者、紀錄。
六千頃以上者、加升一級。
道府、墾至一千頃以上者、紀錄。
二千頃以上者、加升一級。
州縣、墾至一百頃以上者、紀錄。
三百頃以上者、加升一級。
衛所官員、墾
丁酉。
夏四月。
癸酉朔。
享太廟上親詣行禮。
○甲戌。
複設衛河分司一員。
○南贛巡撫佟國器奏報、興甯縣雷連十二峒猺官龐國安等、率衆投誠。
章下所司。
○贈陣亡徐光錦、李雲龍、呂克忠、徐仲武、林勇、王國臣、王效舜、張奇勳、王興基、談進學、李應第、哈世圖、王世輔、為拖沙喇哈番。
以徐光錦子世允、李雲龍子明蘭、呂克忠子元、徐仲武子義生、林勇子靈科、王國臣子忠定、王效舜兄之子忠貞、張奇勳子鳳儀、王興基子才豪、談進學子德良、李應第兄之子容枚、哈世圖子張友石、王世輔子成功、各襲職。
○乙亥。
以鑲紅旗滿洲一等護衛覺羅錫祿、為護軍參領。
○丙子。
厄魯特部落敖齊爾圖台吉子伊拉古克三班第大胡土克圖等貢駝馬。
宴赉如例。
○都察院左都禦史魏裔介、以災變條奏降斥之言官宜錄。
不急之工程宜停催科不及之守令宜留刑名遵上□日開豁之冊籍宜核。
孤貧之口糧宜增微官之俸祿宜厚。
用兵之機會宜待時。
旗下之駐防宜減額又請養聖德以寬大。
饬群臣以修省等事章下所司。
○以故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張格子查珠理、多璧弟多琦、拖沙喇哈番喀喀齊子佛寶、年老緻仕拜他喇布勒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恩格參子巴達禮、拖沙喇哈番張相前子允龍、各襲職。
○贈陣亡三等阿思哈尼哈番白含貞、為二等阿思哈尼哈番。
二等阿達哈哈番褚得龍、劉應瑞、吳效忠、為一等阿達哈哈番。
三等阿達哈哈番馬春、武洪谟、王用賢、劉顯漢、劉有進、趙衮、宋友功、為二等阿達哈哈番。
以白含貞兄之子玉、褚得龍子鳳、劉應瑞弟應祯、吳效忠子德、馬春弟馴、武洪谟子之熊、王用賢子世龍、劉顯漢子弘義、劉有進弟有蒼、趙衮兄之子顯宗、宋友功兄之子之昌、各襲職。
○丁醜。
升河南府知府甯之鳳、為陝西按察使司副使、分巡關内道。
補外轉左給事中王紀、為陝西布政使司參議、分守隴右道。
○議政王貝勒大臣會議、鄭芝龍寄書伊子成功。
并無歸順之意。
出語驕肆。
理難存留。
芝龍及其弟芝豹、子世忠、世恩、世陰、世默、俱應正法。
得上□日鄭芝龍等法當處斬。
向念其投誠功績。
從寬禁锢。
今若遽行正法。
非朕前意。
仍着免死俱流徙甯古塔地方家産籍沒。
○以陣亡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郭雲龍兄雲蛟一等阿達哈哈番劉福超子芝龍、各襲職。
○戊寅。
升鑲黃旗滿洲牛錄章京桑賽、為甲喇章京。
○旌表節婦江西廣昌縣民饒于鼎妻李氏。
南昌縣民段登女。
各給銀建坊如例。
○予故川北總兵官署都督佥事盧光祖祭葬。
仍加祭二次。
○己卯。
授投誠副将許天祯、三等阿達哈哈番。
○遣官祭梅勒章京宜巴漢、喀喇沁部落鎮國公色棱。
○庚辰。
少傅兼太子太傅内翰林秘書院大學士管戶部尚書事車克、考滿。
加少師兼太子太師。
賜羊酒表裡。
○厄魯特部落綽克圖台吉等貢馬。
宴赉如例。
○革職欽天監回回科秋官正吳明炫奏言、臣祖默沙亦黑等一十八姓。
本西域人。
自隋開皇己未年為曆元。
抱其曆學。
重譯來朝。
授職曆官。
曆一千五十九載。
專管星宿行度吉兇。
每年推算太陰五星淩犯天象。
占驗日月交食。
即以臣科白本、進呈禦覽。
着為定例。
順治三年。
本監掌印湯若望、谕臣科。
凡日月交食、及太陰五星淩犯天象占驗、俱不必奏進。
臣查若望所推七政曆水星。
二八月皆伏不見。
今水星于二月二十九日、仍見東方。
又八月二十四日夕見。
皆關象占不敢不據推上聞。
乞皇上立臣内靈台、以存臣科。
庶絕學獲傳矣。
并上順治十四年回回科推算太陰五星淩犯書一部日月交食天象占驗圖像一本。
事下所司。
○辛巳。
谕外藩王、貝勒貝子公曰爾等勿以喀爾喀、厄魯特歸降。
遂弛武備。
宜遵定例、春秋二次查驗器械。
照常習射。
至盜賊竊發。
皆該管之人、懈弛所緻。
各紮薩克王、貝勒、貝子、公等下。
各有固山額真、梅勒章京、甲喇章京、牛錄章京、十家長。
若嚴禁查處。
盜賊何由而起。
此後宜嚴行誡饬。
勿緻懈怠。
又蒙古台吉、俱分别等級。
優免人丁。
其餘人丁、三丁之内、派甲一副。
乃披甲人等、以其身非台吉屬人。
遂行藐視。
不知各台吉皆率領本國來歸。
乃有功之人。
其令優免人丁者。
一則分别貴賤。
一則恐披甲之人出兵、則台吉無人以供使令。
自今以後。
披甲藐視本主、即于紮薩克王貝勒等處告理。
查其虛實治罪。
至編審人丁、勿得欺隐。
如有舉首欺隐者、即于審丁之年具告。
傥遲至二三年具告。
則不及比之幼丁、必已長成。
雖告不準。
○壬午。
戶部議準戶科給事中粘本盛疏奏、督墾荒地、應定勸懲則例。
督撫按、一年内、墾至二千頃以上者、紀錄。
六千頃以上者、加升一級。
道府、墾至一千頃以上者、紀錄。
二千頃以上者、加升一級。
州縣、墾至一百頃以上者、紀錄。
三百頃以上者、加升一級。
衛所官員、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