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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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五十頃以上者、紀錄。
一百頃以上者、加升一級。
文武鄉紳、墾五十頃以上者、現任者紀錄。
至仕者給扁旌獎其貢監生民人有主荒地、仍聽本主開墾。
如本主不能開墾者該地方官招民給與印照開墾。
永為己業。
若開墾不實。
及開過複荒。
新舊官員。
俱分别治罪。
從之。
○癸未。
谕吏部。
甯古裡前以罪革職但伊久在部中。
谙習事務。
且同事各員、已經起用。
着遇侍郎員缺、即與推補。
○旌表遇賊死難湖廣攸縣生員陳六禮、并妻朱氏、給銀建坊如例。
○四川保甯威茂等處、自三月十六日、至四月初九日、地大震。
○甲申。
調補北城理事官楊茂椿、為督捕右理事官。
○增設太常寺副理事官一員。
筆帖式六員。
○升湖廣興屯道佥事宮家璧、為江南按察使司副使蘇松兵備道。
○乙酉。
谕禮部天時亢旱農事堪憂順天府再禱未應。
朕将躬詣天壇、虔行祈禱。
爾部即察例擇期、開列儀注具奏。
○調正紅旗蒙古固山額真濟席哈、為滿洲固山額真。
○以正黃旗蒙古拜他喇布勒哈番拜達爾、為甲喇章京。
○丙戌。
升正黃旗滿洲前鋒參領富喀、為蒙古梅勒章京 ○以緻仕三等阿思哈尼哈番佟國允子三德、襲職。
○丁亥。
谕刑部。
今□山戊不□自春徂夏。
連月不雨。
三農失望。
朕夙夜儆惕。
揆厥所由。
或因刑獄未清無辜枉抑、以緻上幹天和。
膏澤不降。
茲特遣索尼費揚古金之俊查布海朱之錫會同爾部、将見在獄犯毋論已結未結逐一詳加審鞫其有無知而罹法網小過而陷重辟者。
即與察明事由開列具奏務使情法允協。
有枉必申以昭朕祈天恤民之意。
○以牛錄章京石琳為禮部理事官蔡毓榮為刑部理事官。
○廷試貢生房之範等六百八十九名。
○内大臣伯索尼、會同理藩院議覆、班第大諾門汗所請、每年北廟、正月祈福誦經。
上宜親幸廟塔。
每年湯古忒地方言□奉誦藏經。
應加恩賞。
每年五台山喇嘛、為皇上皇太後誦經宜恩給香燭。
其現住廟塔。
及散處内外、與盛京居住、厄勒枯倫喇嘛等衆俱望加恩。
日後福應不爽。
若加恩于我、我之徒衆散處各方者、亦望加恩。
住塔巴哈格隆、二班第、祈令出外、與彼地徒衆會聚等語。
臣等議得每年誦經需用各項物件。
如數給與。
誦經喇嘛、應照西勒圖枯倫例。
每年該部給銀千兩。
再誦經喇嘛飲食、禮部給與。
其湯古忒地方每年遣往誦經、相應停止。
如奉上□日令湯古忒地方誦經、彼時酌量遣官。
達賴喇嘛、班禅胡土克圖等、各給銀千兩西勒圖枯倫喇嘛盛京喇嘛班第大諾門汗徒衆查數再議具奏又班第大諾門汗所請、遣巴哈格隆二班第于外與彼徒衆會聚相應準從。
奏入報可。
○工科給事中姚延啟奏言考等之法原期地方得人。
今行之已經兩載其得人與否自有明效無俟臣言。
但上等缺多人少中等缺少人多壅滞已極試問考居上等者、果皆異才與。
有丁憂事故之官。
或緣事複職、或俸深無薦。
而今巍然上等矣。
中等下等、果皆庸劣無狀與有累列薦剡。
今服阕赴部、俛然中下者矣。
即二年之間。
上等者、已經降革幾何人。
被參劾者、又幾何人。
至中下等者、或反稱職循理。
薦牍時聞。
未可更仆數也。
由此觀之。
考等之法、未可為憑。
伏乞敕部停止、以期得人之實。
下所司議。
○戊子。
陝西岐山縣雨雹。
傷禾 ○己醜。
孝端文皇後忌辰。
遣官祭昭陵 ○辛卯。
上素服親詣圜丘、社稷壇。
遣公愛星阿詣方澤。
尚書胡世安、詣天神壇。
侍郎祁徹白、詣地祇壇祈雨。
祭未畢、大雨如注。
○壬辰。
以固山額真宗室羅托、為甯南靖寇大将軍。
統領官兵駐防荊州。
分遣固山額真伯佟六十、駐防長沙。
賜之敕曰。
今因逆賊孫可望等煽亂湖南騷擾地方。
茲命爾宗室羅托為甯南靖寇大将軍同蒙古固山額真特津、護軍統領俄内等統領大兵前赴南楚爾統官兵、于湖南湖北地方、與經略輔臣洪承疇共議地勢相宜之所駐劄其軍情事務與經略輔臣洪承疇相議而行若賊人犯、須協心戮力多設方略、相機巢□刀除凡事與固山額真、護軍統領、梅勒章京等、會議而行、毋謂自知、不聽衆言。
毋謂兵強輕視逆寇。
仍嚴偵探、勿緻疎虞。
抗拒不順者戮之。
有先被賊脅從、聞大兵至、即時迎降者。
俱免誅戮。
有能擒殺賊渠投降者。
仍分别升賞。
惟以安民為務、須嚴禁兵将、申明紀律。
凡歸順人民、毋得擾害。
務體朕定亂安民之意。
行間将領功罪察實紀明彙奏。
有犯小過者、即當處分。
至于骁騎校護軍校以下、除死罪外其餘大小罪過、俱與衆将商酌、徑行處分。
爾受茲重任。
益勤厥事欽哉。
○癸巳。
升吏部左侍郎白允謙、為刑部尚書。
○以緻仕三等精奇尼哈番曹恭誠子熙麟、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孫成功子世科、各襲職。
○旌表節婦、江西長甯縣羅大美妻謝氏、福建上杭縣詹鳴華妻賴氏、各給銀建坊如例。
○甲午。
谕禮部。
頃因今□山戊不□自春入夏、亢旱不雨。
朕不勝兢
一百頃以上者、加升一級。
文武鄉紳、墾五十頃以上者、現任者紀錄。
至仕者給扁旌獎其貢監生民人有主荒地、仍聽本主開墾。
如本主不能開墾者該地方官招民給與印照開墾。
永為己業。
若開墾不實。
及開過複荒。
新舊官員。
俱分别治罪。
從之。
○癸未。
谕吏部。
甯古裡前以罪革職但伊久在部中。
谙習事務。
且同事各員、已經起用。
着遇侍郎員缺、即與推補。
○旌表遇賊死難湖廣攸縣生員陳六禮、并妻朱氏、給銀建坊如例。
○四川保甯威茂等處、自三月十六日、至四月初九日、地大震。
○甲申。
調補北城理事官楊茂椿、為督捕右理事官。
○增設太常寺副理事官一員。
筆帖式六員。
○升湖廣興屯道佥事宮家璧、為江南按察使司副使蘇松兵備道。
○乙酉。
谕禮部天時亢旱農事堪憂順天府再禱未應。
朕将躬詣天壇、虔行祈禱。
爾部即察例擇期、開列儀注具奏。
○調正紅旗蒙古固山額真濟席哈、為滿洲固山額真。
○以正黃旗蒙古拜他喇布勒哈番拜達爾、為甲喇章京。
○丙戌。
升正黃旗滿洲前鋒參領富喀、為蒙古梅勒章京 ○以緻仕三等阿思哈尼哈番佟國允子三德、襲職。
○丁亥。
谕刑部。
今□山戊不□自春徂夏。
連月不雨。
三農失望。
朕夙夜儆惕。
揆厥所由。
或因刑獄未清無辜枉抑、以緻上幹天和。
膏澤不降。
茲特遣索尼費揚古金之俊查布海朱之錫會同爾部、将見在獄犯毋論已結未結逐一詳加審鞫其有無知而罹法網小過而陷重辟者。
即與察明事由開列具奏務使情法允協。
有枉必申以昭朕祈天恤民之意。
○以牛錄章京石琳為禮部理事官蔡毓榮為刑部理事官。
○廷試貢生房之範等六百八十九名。
○内大臣伯索尼、會同理藩院議覆、班第大諾門汗所請、每年北廟、正月祈福誦經。
上宜親幸廟塔。
每年湯古忒地方言□奉誦藏經。
應加恩賞。
每年五台山喇嘛、為皇上皇太後誦經宜恩給香燭。
其現住廟塔。
及散處内外、與盛京居住、厄勒枯倫喇嘛等衆俱望加恩。
日後福應不爽。
若加恩于我、我之徒衆散處各方者、亦望加恩。
住塔巴哈格隆、二班第、祈令出外、與彼地徒衆會聚等語。
臣等議得每年誦經需用各項物件。
如數給與。
誦經喇嘛、應照西勒圖枯倫例。
每年該部給銀千兩。
再誦經喇嘛飲食、禮部給與。
其湯古忒地方每年遣往誦經、相應停止。
如奉上□日令湯古忒地方誦經、彼時酌量遣官。
達賴喇嘛、班禅胡土克圖等、各給銀千兩西勒圖枯倫喇嘛盛京喇嘛班第大諾門汗徒衆查數再議具奏又班第大諾門汗所請、遣巴哈格隆二班第于外與彼徒衆會聚相應準從。
奏入報可。
○工科給事中姚延啟奏言考等之法原期地方得人。
今行之已經兩載其得人與否自有明效無俟臣言。
但上等缺多人少中等缺少人多壅滞已極試問考居上等者、果皆異才與。
有丁憂事故之官。
或緣事複職、或俸深無薦。
而今巍然上等矣。
中等下等、果皆庸劣無狀與有累列薦剡。
今服阕赴部、俛然中下者矣。
即二年之間。
上等者、已經降革幾何人。
被參劾者、又幾何人。
至中下等者、或反稱職循理。
薦牍時聞。
未可更仆數也。
由此觀之。
考等之法、未可為憑。
伏乞敕部停止、以期得人之實。
下所司議。
○戊子。
陝西岐山縣雨雹。
傷禾 ○己醜。
孝端文皇後忌辰。
遣官祭昭陵 ○辛卯。
上素服親詣圜丘、社稷壇。
遣公愛星阿詣方澤。
尚書胡世安、詣天神壇。
侍郎祁徹白、詣地祇壇祈雨。
祭未畢、大雨如注。
○壬辰。
以固山額真宗室羅托、為甯南靖寇大将軍。
統領官兵駐防荊州。
分遣固山額真伯佟六十、駐防長沙。
賜之敕曰。
今因逆賊孫可望等煽亂湖南騷擾地方。
茲命爾宗室羅托為甯南靖寇大将軍同蒙古固山額真特津、護軍統領俄内等統領大兵前赴南楚爾統官兵、于湖南湖北地方、與經略輔臣洪承疇共議地勢相宜之所駐劄其軍情事務與經略輔臣洪承疇相議而行若賊人犯、須協心戮力多設方略、相機巢□刀除凡事與固山額真、護軍統領、梅勒章京等、會議而行、毋謂自知、不聽衆言。
毋謂兵強輕視逆寇。
仍嚴偵探、勿緻疎虞。
抗拒不順者戮之。
有先被賊脅從、聞大兵至、即時迎降者。
俱免誅戮。
有能擒殺賊渠投降者。
仍分别升賞。
惟以安民為務、須嚴禁兵将、申明紀律。
凡歸順人民、毋得擾害。
務體朕定亂安民之意。
行間将領功罪察實紀明彙奏。
有犯小過者、即當處分。
至于骁騎校護軍校以下、除死罪外其餘大小罪過、俱與衆将商酌、徑行處分。
爾受茲重任。
益勤厥事欽哉。
○癸巳。
升吏部左侍郎白允謙、為刑部尚書。
○以緻仕三等精奇尼哈番曹恭誠子熙麟、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孫成功子世科、各襲職。
○旌表節婦、江西長甯縣羅大美妻謝氏、福建上杭縣詹鳴華妻賴氏、各給銀建坊如例。
○甲午。
谕禮部。
頃因今□山戊不□自春入夏、亢旱不雨。
朕不勝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