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紀

關燈
若震霆疾風,莫可制禦。

    洩貓兒潴、桑幹,水決則金堤為之潰,水溢則千畝為之平。

    燕、趙、青、徐之間,溢為長川矣。

    說者謂開通大河,宣利水道,可得美田二十萬頃。

    又謂徙冀州之民當水沖者,使河決黎陽,北入其海,其勢自定。

    此皆可轉害而為利也。

    談水利于東南者,以太湖為最。

    即《禹貢》所稱震澤,乃東南一巨浸。

    五堰居上流,三江在下流。

    昔五堰築則上流有所止,三江導則下流有所歸。

    其在于今,則深有可慮者。

    經界久湮,堤防無備,當事者不以時蓄洩,是以霖雨連綿則彌漫千裡,吳越之間往往彙為巨壑矣。

    議者謂宜尋五堰舊基,更築堤溧陽,則殺宣、歙九陽之水以節其入。

    按三江故道,開百渎宜興,至陡門、江陰,則通吳松之水以宣其出。

    庶乎水得所歸,禾稼不至渰沒矣。

     然以海内大勢較之,國家财賦盡仰給于東南,而西北所供,不足以當東南之半。

    論東南疆域,則沃野土膏僅僅千裡,而西北荒蕪田土,計可巨萬,何止十倍東南。

    頃者,谏議徐貞吾疏請墾田西北,議未及行,說者謂大功難就,無庸多事。

    誰不能者?不知西北故稱沃壤,今棄置為曠土,豈今昔之異地域?以水利不興與。

    水利一興,則旱潦有備,可轉荒蕪為樂土,西北皆可耕之田矣,而東南輸挽之勞,可漸息肩,漕糧百萬可漸纾省,是南北兩利之長策也。

    且鞑虜利于騎射,沿邊之地盡為疆域,令虜騎不得長驅,而邊民因得以獲屯田之利,則卒伍無煩召募,可取足于土著矣,又豈非禦侮之長策哉! 自古九州島之地,皆在西北,田世井授,溝洫經界,必有故道可尋、地勢可因者,奚獨于今而曰水利不可興哉!但土厚水深,疏引不易,開浚為勞,雨若時少,陽若時多,灌溉無備,是以大功難成,稻糧難植耳。

    近者徐貞吾以卿寺職兼禦史,專董其事,其權非不重也,而迄無成效。

    何哉?意者人工浩大,用費不赀,财力兩不贍與?意者同心者少,敗謀者多,官民皆得撓其法與?餘以為此可不專官而集事,方今按、撫之權最重,其勢得行于守、巡,守、巡之勢得行于郡守,郡守之勢得行于有司。

    設令司一省者總理其概,司一道者經畫其詳,郡守統領其事,有司分任其勞,必郡、邑長興郡、邑之利,撫、按、司、道興一道一省之利,方為超遷,其不克任事者,辄為更調。

    如此數年而不告成功,餘不信也。

     若夫田既辟矣,又宜立權時救弊之法,通行天下。

    昔聖王仁政必以均貧富為急,今田既不可井,而均田、限田又難行,若非均其田賦,何以蘇民困哉?但今田賦之弊,江南為甚。

    裡胥飛走,繁瑣難革。

    其間有重租官田,或因前代舊額,或系國初籍沒,小民肆力耕種,不足辦糧。

    事窮勢迫,多作民田出賣。

    遺糧在戶,倍納不敷,多緻逃竄。

    攤稅之苦,負累裡甲,孰若均派有田之家分納為便也。

    若江北近京之地,則富強之家開墾田土,多不認糧,惟小民原額舊田,始有糧稅。

    至于畝數廣狹不均,以緻貧者愈貧,漸至逃亡,富者愈富,日肆兼并。

    謂宜通行天下,田畝均以本州島縣為率,而均一其稅,不必更分多則。

    其田數廣狹,亦宜各縣丈量而均一之。

    如北方土曠收薄之處,及南方邊江沙碛、山岡易旱之鄉,則宜仿古人上田一夫百畝、中田二百畝、下田三百畝之意,而量寬其畝。

    或令加半,或令倍折,亦不為過。

    如此而田制庶乎其可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