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粵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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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之古田、鳳凰、賓州、八寨、府江等巢,依附聲勢,肆無忌憚,殺掠人民,占據田業,遍地皆盜區矣。
時又有安南夷目莫福山、莫文明、莫中正等奔赴西省,奉旨分發安插肇慶、韶州二府及清遠縣養贍,而頻年供給,苦于不繼,餘時奏聞發回。
日本第三倭王與倭酋迷沙濕波跟等駕船浮海,率衆前來,屯聚平山,負險劫掠,時統大軍殲除殆盡。
自後有宜山、大小都亮之捷,全夥撲滅;惠、潮、韶、肇之捷,則廣、肇翦其渠魁,惠、韶獲其醜類;賓州、渌裡、渌闇之捷,則撄其負嵎之勢,制其出柙之兇;嶺西陽春、電白之捷,則東擊西奔,土崩瓦解,巢穴蕩平,根株悉拔。
亦敉甯山海之一時也。
但海上之寇,道幹雖已招撫,而一本猶黠骜難擒。
向非大将得人,何以率先士卒?夫一本乃吳平遺孽,素習兇悍,狡猾尤甚,出沒波濤,流毒閩、廣。
先年盤據深澳,兩省合師進剿,被其潰圍逸出。
自後陽順陰逆,屢招複叛,積惡既久,脅衆漸多,焚劫鄉村,擄集船隻,抗拒天師,勢将以乘我之怠則獸聚長驅,飽我之利則鳥散飄忽,瞬息千裡,莫可追襲。
後得總兵俞大猷,素居海濱,習知水道。
彼雲“廣集兵馬,多造艦舸,四省合圍,期于必克”,誠勝算矣。
但分兩省之将領,聯數百之兵船,遙制于海洋浩渺之間,各官兵有彼疆此界之嫌,懷分功計利之意,心志不齊,應援不力,其勢固難盡合,若臂指相使之順也。
餘以誓師決計,必須事權歸一,而後調度可施,統馭無礙。
即福建官兵,亦應聽兩廣節制,齊心戮力,庶易成功。
後奉旨俞允。
餘方解绶而一本就擒,計誠得也。
先朝韓雍去任,兩粵分撫,事不協一,盜賊益熾。
乃複以言官議,仍用雍總督。
開府蒼梧,實自雍始。
梧本兩省交會之區,諸蠻盤據之地,必藉重兵彈壓,始可詟服群兇。
彼時調兵三萬,戍守鎮城,分布要害,後盜賊稍甯,減至萬名。
所以贻東西百年之安,良有以也。
嘉靖末年,複設巡撫,專任廣東,一應兵馬軍饷,官員賢否,征剿事宜,往往不行關白。
乃複議減戍兵,又議扣留糧饷。
夫梧鎮戍卒,彼時止存四千,勢已薄弱,盜賊縱橫,東滅西起,勢幾不可支矣。
今并四千更欲減之,防守不周,潰亂四出,異時推究禍本,誰當任其咎者?且兩廣盜賊淵薮,大者嘯聚山海,黨類數千,必調遣狼兵,招募浙、福之兵,足以剿除。
其次群盜投間抵釁,突出焚劫,随時随處有之。
正戍守官兵之責,每有擒獲,因之驚駭解散者尤多。
今謂無益撤去,吾恐賊無忌憚,愈肆猖狂,勢不能不議複設也。
梧鎮兵饷,歲費十萬餘金,皆取給于南雄、梧州橋稅,及廣東折糧銀兩。
自分鎮之後,饷有定額,逋欠日多,歲入不過八萬,尚虧二萬。
自隆慶以來,太平橋稅,自南而北稅者解廣西,自北而南稅者解廣東,又歲減萬五千之數矣。
若再加扣留,則日侵月削,梧鎮益不可支,而廣西全省亦可棄置不守矣。
夫治兵必先财用,财裕乃可振兵,故雖平居無事,給兵糧,除戎器,尚不可使有不繼,至舉大事、動大衆,豈可使積貯缺乏哉?語雲:“興師十萬,日費千金。
”當事者奈何易言之乎?此非所以明職守而一政體也。
時廷議是餘言,罷東粵撫臣。
後餘秉铨日,又複設。
餘以山賊每連海賊而出入,故所重在海,諸郡獨倚潮為門戶,故所急在潮。
惟漳、潮一帶,皆經海道,故禦潮急則賊退遁漳之澳中,禦漳急則賊橫逸潮之境上。
往者廣東巡撫之設,專駐廣城以禦海寇,兼防山賊。
大城所參将之設,原為聯束漳、潮水寨,以備不虞。
卒以兩省議論互異,尋皆奏罷。
自今計之,添一重臣即兵力以瓜分而益弱,事權以鼎峙而皆輕,況廣東、福建各有海道副使,兵防事宜,原非乏人管理。
今惟以監軍副使駐劄潮州,與東莞海道、福建海道相為犄角,以巡撫标下官兵分屬參将統領,駐劄潮、漳,防守應援。
或平居無事,各駐省城,居中調度。
山賊有警,則廣東者出高、肇,福建者出武平;海寇有警,則廣東者出潮、惠,福建者出漳、泉。
共切震鄰之恐,一如唇齒相依。
毋以分土為限,視若秦越;務俾威聲震詟,氛祲消弭。
庶事無煩于更張,自可行之永久。
雖然,事權一己,阃以内督臣制之矣;然阃以外惟君制之,所恃以鼓舞振作于一方者,恃朝廷之賞罰耳。
賞罰不明,雖堯舜不能以治天下。
故《易》稱“明罰敕法”,《書》言“毋迪顯僇”,凡以法紀不可以不饬也。
餘觀王文成坐縛思田諸蠻,計擒八寨反側,勞績着已。
捷聞,而時宰忌勳,竟停恤典。
襄毅平修仁、荔浦諸洞,直搗大藤峽,功至偉矣。
班師而輔臣謗議,尋乃罷職。
餘鎮粵時,東省失事,罪不及撫臣,而餘乃降職閑住。
及平山盜平,撫臣晉爵錫金,而餘僅複職聽用。
嗟夫!以功受罰,甯獨文成、襄毅然哉!善乎陸賈生之言曰:“将相和調則士豫附,士豫附,天下雖有變,即權不分。
”知此,可與談粵事矣。
時又有安南夷目莫福山、莫文明、莫中正等奔赴西省,奉旨分發安插肇慶、韶州二府及清遠縣養贍,而頻年供給,苦于不繼,餘時奏聞發回。
日本第三倭王與倭酋迷沙濕波跟等駕船浮海,率衆前來,屯聚平山,負險劫掠,時統大軍殲除殆盡。
自後有宜山、大小都亮之捷,全夥撲滅;惠、潮、韶、肇之捷,則廣、肇翦其渠魁,惠、韶獲其醜類;賓州、渌裡、渌闇之捷,則撄其負嵎之勢,制其出柙之兇;嶺西陽春、電白之捷,則東擊西奔,土崩瓦解,巢穴蕩平,根株悉拔。
亦敉甯山海之一時也。
但海上之寇,道幹雖已招撫,而一本猶黠骜難擒。
向非大将得人,何以率先士卒?夫一本乃吳平遺孽,素習兇悍,狡猾尤甚,出沒波濤,流毒閩、廣。
先年盤據深澳,兩省合師進剿,被其潰圍逸出。
自後陽順陰逆,屢招複叛,積惡既久,脅衆漸多,焚劫鄉村,擄集船隻,抗拒天師,勢将以乘我之怠則獸聚長驅,飽我之利則鳥散飄忽,瞬息千裡,莫可追襲。
後得總兵俞大猷,素居海濱,習知水道。
彼雲“廣集兵馬,多造艦舸,四省合圍,期于必克”,誠勝算矣。
但分兩省之将領,聯數百之兵船,遙制于海洋浩渺之間,各官兵有彼疆此界之嫌,懷分功計利之意,心志不齊,應援不力,其勢固難盡合,若臂指相使之順也。
餘以誓師決計,必須事權歸一,而後調度可施,統馭無礙。
即福建官兵,亦應聽兩廣節制,齊心戮力,庶易成功。
後奉旨俞允。
餘方解绶而一本就擒,計誠得也。
先朝韓雍去任,兩粵分撫,事不協一,盜賊益熾。
乃複以言官議,仍用雍總督。
開府蒼梧,實自雍始。
梧本兩省交會之區,諸蠻盤據之地,必藉重兵彈壓,始可詟服群兇。
彼時調兵三萬,戍守鎮城,分布要害,後盜賊稍甯,減至萬名。
所以贻東西百年之安,良有以也。
嘉靖末年,複設巡撫,專任廣東,一應兵馬軍饷,官員賢否,征剿事宜,往往不行關白。
乃複議減戍兵,又議扣留糧饷。
夫梧鎮戍卒,彼時止存四千,勢已薄弱,盜賊縱橫,東滅西起,勢幾不可支矣。
今并四千更欲減之,防守不周,潰亂四出,異時推究禍本,誰當任其咎者?且兩廣盜賊淵薮,大者嘯聚山海,黨類數千,必調遣狼兵,招募浙、福之兵,足以剿除。
其次群盜投間抵釁,突出焚劫,随時随處有之。
正戍守官兵之責,每有擒獲,因之驚駭解散者尤多。
今謂無益撤去,吾恐賊無忌憚,愈肆猖狂,勢不能不議複設也。
梧鎮兵饷,歲費十萬餘金,皆取給于南雄、梧州橋稅,及廣東折糧銀兩。
自分鎮之後,饷有定額,逋欠日多,歲入不過八萬,尚虧二萬。
自隆慶以來,太平橋稅,自南而北稅者解廣西,自北而南稅者解廣東,又歲減萬五千之數矣。
若再加扣留,則日侵月削,梧鎮益不可支,而廣西全省亦可棄置不守矣。
夫治兵必先财用,财裕乃可振兵,故雖平居無事,給兵糧,除戎器,尚不可使有不繼,至舉大事、動大衆,豈可使積貯缺乏哉?語雲:“興師十萬,日費千金。
”當事者奈何易言之乎?此非所以明職守而一政體也。
時廷議是餘言,罷東粵撫臣。
後餘秉铨日,又複設。
餘以山賊每連海賊而出入,故所重在海,諸郡獨倚潮為門戶,故所急在潮。
惟漳、潮一帶,皆經海道,故禦潮急則賊退遁漳之澳中,禦漳急則賊橫逸潮之境上。
往者廣東巡撫之設,專駐廣城以禦海寇,兼防山賊。
大城所參将之設,原為聯束漳、潮水寨,以備不虞。
卒以兩省議論互異,尋皆奏罷。
自今計之,添一重臣即兵力以瓜分而益弱,事權以鼎峙而皆輕,況廣東、福建各有海道副使,兵防事宜,原非乏人管理。
今惟以監軍副使駐劄潮州,與東莞海道、福建海道相為犄角,以巡撫标下官兵分屬參将統領,駐劄潮、漳,防守應援。
或平居無事,各駐省城,居中調度。
山賊有警,則廣東者出高、肇,福建者出武平;海寇有警,則廣東者出潮、惠,福建者出漳、泉。
共切震鄰之恐,一如唇齒相依。
毋以分土為限,視若秦越;務俾威聲震詟,氛祲消弭。
庶事無煩于更張,自可行之永久。
雖然,事權一己,阃以内督臣制之矣;然阃以外惟君制之,所恃以鼓舞振作于一方者,恃朝廷之賞罰耳。
賞罰不明,雖堯舜不能以治天下。
故《易》稱“明罰敕法”,《書》言“毋迪顯僇”,凡以法紀不可以不饬也。
餘觀王文成坐縛思田諸蠻,計擒八寨反側,勞績着已。
捷聞,而時宰忌勳,竟停恤典。
襄毅平修仁、荔浦諸洞,直搗大藤峽,功至偉矣。
班師而輔臣謗議,尋乃罷職。
餘鎮粵時,東省失事,罪不及撫臣,而餘乃降職閑住。
及平山盜平,撫臣晉爵錫金,而餘僅複職聽用。
嗟夫!以功受罰,甯獨文成、襄毅然哉!善乎陸賈生之言曰:“将相和調則士豫附,士豫附,天下雖有變,即權不分。
”知此,可與談粵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