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列傳第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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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宣 樊晔 李章 周纭 黃昌 陽球 王吉
漢承戰國餘烈,多豪猾之民。
其并兼者則陵橫邦邑,桀健者則雄張闾裡。
且宰守曠遠,戶口殷大。
故臨民之職,專事威斷,族滅奸軌,先行後聞。
肆情剛烈,成其不桡之威。
違衆用己,表其難測之智。
至于重文橫入,為窮怒之所遷及者,亦何可勝言。
故乃積骸滿{穴井},漂血十裡。
緻溫舒有虎冠之吏,延年受屠伯之名,豈虛也哉!若其揣挫強傷,摧勒公卿,碎裂頭腦而不顧,亦為壯也。
自中興以後,科網稍密,吏人之嚴害者,方于前世省矣。
而閹人親娅,侵虐天下。
至使陽球磔王甫之屍,張儉剖曹節之墓。
若此之類,雖厭快衆憤,亦雲酷矣!儉知名,故附《黨人篇》。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
初為司徒侯霸所辟,舉高第,累遷北海相。
到官,以大姓公孫丹為五官掾。
丹新造居宅,而蔔工以為當有死者,丹乃令其子殺道行人,置屍舍内,以塞其咎。
宣知,即收丹父子殺之。
丹宗族親黨三十餘人,操兵詣府,稱冤叫号。
宣以丹前附王莽、慮交通海賊,乃悉收系劇獄,使門下書佐水丘岑盡殺之。
青州以其多濫,奏宣考岑,宣坐征詣廷尉。
在獄,晨夜諷誦,無憂色。
及當出刑,官屬具馔送之,宣乃厲色曰:「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況死乎!」升車而去。
時,同刑九人,次應及宣,光武馳使驺騎特原宣刑,且令還獄。
遣使者诘宣多殺無辜,宣具以狀對,言水丘岑受臣旨意,罪不由之,願殺臣活岑。
使者以聞,有诏左轉宣懷令,令青州勿案岑罪。
岑官至司隸校尉。
後江夏有劇賊夏喜等寇亂郡境,以宣為江夏太守。
到界,移書曰:「朝廷以太守能禽奸賊,故辱斯任。
今勒兵界首,檄到,幸思自安之宜。
」喜等聞,懼,即歸降散。
外戚陰氏為郡都尉,宣輕慢之,坐免。
後特征為洛陽令。
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
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宣于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
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B258殺之。
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
」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從奴殺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B258,請得自殺。
」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
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
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主匿死,吏不敢至門。
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
」困敕強項令出。
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
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栗。
京師号為「卧虎」。
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
」 在縣五年。
年七十四,卒于官。
诏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
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绶,葬以大夫禮。
拜子并為郎中,後官至齊相。
樊晔字仲華,南陽新野人也。
與光武少遊舊。
建武初,征為侍禦史,遷河東都尉,引見雲台。
初,光武微時,嘗以事拘于新野,晔為市吏,餽餌一笥,帝德之不忘,仍賜晔禦食,及乘輿服物。
因戲之曰:「一笥餌得都尉,何如?」晔頓首辭謝。
及至郡,誅讨大姓馬CACA匡等。
盜賊清,吏人畏之。
數年,遷楊州牧,教民耕田種樹理家之術。
視事十餘年,坐法左轉積長。
隗嚣滅後,隴右不安,乃拜晔為天水太守。
政嚴猛,好申、韓法、善惡立斷。
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獄,吏人及羌胡畏之。
道不拾遺。
行旅至夜,聚衣裝道傍,曰「以付樊公」。
涼州為之歌曰:「遊子常苦貧,力子天所富。
甯見乳虎穴,不入冀府寺。
大笑期必死,忿怒或見置。
嗟我樊府君,安可再遭值!」視事十四年,卒官。
永平中,顯宗追思晔在天水時政能,以為後人莫之及,诏賜家錢百萬。
子融,有俊才,好黃、老,不肯為吏。
李章字第公,河内懷人也。
五世二千石。
章習《嚴氏春秋》,經明教授,曆州郡吏。
光武為大司馬,平定河北,召章置江曹屬,數從征伐。
光武即位,拜陽平令。
時趙、魏豪右往往屯聚,清河大姓趙綱遂于縣界起塢壁,繕甲兵,為在所害。
章到,乃設飨會,而延谒綱。
綱帶文劍,被羽衣,從士百餘人來到。
章與對宴飲,有頃,手劍斬綱,伏兵亦悉殺其從者,因馳詣塢壁,掩擊破之,吏人遂安。
遷千乘太守,坐誅斬盜賊過濫,征下獄免。
歲中拜侍禦史,出為琅邪太守。
時北海安丘大姓夏長思等反,遂囚太守處興,而據營陵城。
章聞,即發兵千人,馳往擊之。
掾史止章曰:「二千石行不得出界,兵不得擅發。
」章按劍怒曰:「逆虜無狀,囚劫郡守,此何
其并兼者則陵橫邦邑,桀健者則雄張闾裡。
且宰守曠遠,戶口殷大。
故臨民之職,專事威斷,族滅奸軌,先行後聞。
肆情剛烈,成其不桡之威。
違衆用己,表其難測之智。
至于重文橫入,為窮怒之所遷及者,亦何可勝言。
故乃積骸滿{穴井},漂血十裡。
緻溫舒有虎冠之吏,延年受屠伯之名,豈虛也哉!若其揣挫強傷,摧勒公卿,碎裂頭腦而不顧,亦為壯也。
自中興以後,科網稍密,吏人之嚴害者,方于前世省矣。
而閹人親娅,侵虐天下。
至使陽球磔王甫之屍,張儉剖曹節之墓。
若此之類,雖厭快衆憤,亦雲酷矣!儉知名,故附《黨人篇》。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
初為司徒侯霸所辟,舉高第,累遷北海相。
到官,以大姓公孫丹為五官掾。
丹新造居宅,而蔔工以為當有死者,丹乃令其子殺道行人,置屍舍内,以塞其咎。
宣知,即收丹父子殺之。
丹宗族親黨三十餘人,操兵詣府,稱冤叫号。
宣以丹前附王莽、慮交通海賊,乃悉收系劇獄,使門下書佐水丘岑盡殺之。
青州以其多濫,奏宣考岑,宣坐征詣廷尉。
在獄,晨夜諷誦,無憂色。
及當出刑,官屬具馔送之,宣乃厲色曰:「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況死乎!」升車而去。
時,同刑九人,次應及宣,光武馳使驺騎特原宣刑,且令還獄。
遣使者诘宣多殺無辜,宣具以狀對,言水丘岑受臣旨意,罪不由之,願殺臣活岑。
使者以聞,有诏左轉宣懷令,令青州勿案岑罪。
岑官至司隸校尉。
後江夏有劇賊夏喜等寇亂郡境,以宣為江夏太守。
到界,移書曰:「朝廷以太守能禽奸賊,故辱斯任。
今勒兵界首,檄到,幸思自安之宜。
」喜等聞,懼,即歸降散。
外戚陰氏為郡都尉,宣輕慢之,坐免。
後特征為洛陽令。
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
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宣于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
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B258殺之。
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
」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從奴殺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B258,請得自殺。
」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
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
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主匿死,吏不敢至門。
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
」困敕強項令出。
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
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栗。
京師号為「卧虎」。
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
」 在縣五年。
年七十四,卒于官。
诏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
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绶,葬以大夫禮。
拜子并為郎中,後官至齊相。
樊晔字仲華,南陽新野人也。
與光武少遊舊。
建武初,征為侍禦史,遷河東都尉,引見雲台。
初,光武微時,嘗以事拘于新野,晔為市吏,餽餌一笥,帝德之不忘,仍賜晔禦食,及乘輿服物。
因戲之曰:「一笥餌得都尉,何如?」晔頓首辭謝。
及至郡,誅讨大姓馬CACA匡等。
盜賊清,吏人畏之。
數年,遷楊州牧,教民耕田種樹理家之術。
視事十餘年,坐法左轉積長。
隗嚣滅後,隴右不安,乃拜晔為天水太守。
政嚴猛,好申、韓法、善惡立斷。
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獄,吏人及羌胡畏之。
道不拾遺。
行旅至夜,聚衣裝道傍,曰「以付樊公」。
涼州為之歌曰:「遊子常苦貧,力子天所富。
甯見乳虎穴,不入冀府寺。
大笑期必死,忿怒或見置。
嗟我樊府君,安可再遭值!」視事十四年,卒官。
永平中,顯宗追思晔在天水時政能,以為後人莫之及,诏賜家錢百萬。
子融,有俊才,好黃、老,不肯為吏。
李章字第公,河内懷人也。
五世二千石。
章習《嚴氏春秋》,經明教授,曆州郡吏。
光武為大司馬,平定河北,召章置江曹屬,數從征伐。
光武即位,拜陽平令。
時趙、魏豪右往往屯聚,清河大姓趙綱遂于縣界起塢壁,繕甲兵,為在所害。
章到,乃設飨會,而延谒綱。
綱帶文劍,被羽衣,從士百餘人來到。
章與對宴飲,有頃,手劍斬綱,伏兵亦悉殺其從者,因馳詣塢壁,掩擊破之,吏人遂安。
遷千乘太守,坐誅斬盜賊過濫,征下獄免。
歲中拜侍禦史,出為琅邪太守。
時北海安丘大姓夏長思等反,遂囚太守處興,而據營陵城。
章聞,即發兵千人,馳往擊之。
掾史止章曰:「二千石行不得出界,兵不得擅發。
」章按劍怒曰:「逆虜無狀,囚劫郡守,此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