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二十五 百官二
關燈
小
中
大
光祿大夫掌吊。
太中大夫,千石。
本注曰:無員。
中散大夫,六百石。
本注曰:無員。
谏議大夫,六百石。
本注曰:無員。
議郎,六百石,本注曰:無員。
谒者仆射一人,比千石。
本注曰:為谒者台率,主谒者,天子出,奉引。
古重習武,有主射以督錄之。
故曰仆射。
常侍谒者五人,比六百石。
本注曰:主殿上時節威儀。
谒者三十人。
其給事谒者,四百石。
其灌谒者郎中,比三百石。
本注曰:掌賓贊受事,及上章報問。
将、大夫以下之喪,掌使吊。
本員七十人,中興但三十人。
初為灌谒者,滿歲為給事谒者。
右屬光祿勳。
本注曰:職屬光祿者,自五官将至羽林右監,凡七署。
自奉車都尉至谒者,以文屬焉。
舊有左右曹,秩以二千石,上殿中,主受尚書奏事,平省之。
世祖省,使小黃門郎受事,車駕出,給黃門郎兼。
有請室令,車駕出,在前請所幸,徼車迎白,示重慎。
中興但以郎兼,事訖罷,又省車、戶、騎凡三将,及羽林令。
衛尉,卿一人,中二千石。
本注曰:掌宮門衛士,宮中徼循事。
丞一人,比千石。
公車司馬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掌宮南阙門,凡吏民上章,四方貢獻,及征詣公車者。
丞、尉各一人。
本注曰:丞選曉諱,掌知非法。
尉主阙門兵禁,戒非常。
南宮衛士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掌南宮衛士。
丞一人。
北宮衛士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掌北宮衛士。
丞一人。
左右都候各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主劍戟士,徼循宮及天子有所收考。
丞各一人。
宮掖門,每門司馬一人,比千石。
本注曰:南宮南屯司馬,主平城門;宮門蒼龍司馬,主東門;玄武司馬,主玄武門;北屯司馬,主北門;北宮朱爵司馬,主南掖門;東明司馬,主東門;朔平司馬,主北門:凡七門。
凡居宮中者,皆有口籍于門之所屬。
宮名兩字,為鐵印文符,案省符乃内之。
若外人以事當入,本官長史為封C97D傳;其有官位,出入令禦者言其官。
右屬衛尉。
本注曰:中興省旅贲令,衛士一人丞。
太仆,卿一人,中二千石。
本注曰:掌車馬。
天子每出,奏駕上鹵簿,用大駕則執禦。
丞一人,比千石。
考工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屬,成則傳執金吾入武庫,及主織绶諸雜工。
左右丞各一人。
車府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主乘輿諸車。
丞一人。
未央廄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主乘輿及廄中諸馬。
長樂廄丞一人。
右屬太仆。
本注曰:舊有六廄,皆六百石令,中興省約,但置一廄。
後置左駿令、廄,别主乘輿禦馬,後或并省。
又有牧師範,皆令官,主養馬,分在河西六郡界中,中興皆省,唯漢陽有流馬菀,但以羽林郎監領。
廷尉,卿一人,中二千石。
本注曰:掌平獄,奏當所應。
凡郡國谳疑罪,皆處當以報。
正、左監各一人。
左平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掌平決诏獄。
右屬廷尉。
本注曰:孝武帝以下,置中都官獄二十六所,各令長名世祖中興皆省,唯廷尉及雒陽有诏獄。
大鴻胪,卿一人,中二千石。
本注曰:掌諸侯及四方歸義蠻夷。
其郊廟行禮,贊導,請行事,既可,以命群司。
諸王入朝,當郊迎,典其禮儀。
及郡國上計,匡四方來,亦屬焉。
皇子拜王,贊授印绶。
及拜諸侯、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台下鴻胪召拜之。
王薨則使吊之,及拜王嗣。
丞一人。
比千石。
大行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諸郎。
丞一人。
治禮郎四十七人。
右屬大鴻胪。
本注曰:承秦有典屬國,别主四方夷狄朝貢侍子,成帝時省并大鴻胪。
中興省驿官、别火二令、丞,及郡邸長、丞,但令郎治郡邸。
太中大夫,千石。
本注曰:無員。
中散大夫,六百石。
本注曰:無員。
谏議大夫,六百石。
本注曰:無員。
議郎,六百石,本注曰:無員。
谒者仆射一人,比千石。
本注曰:為谒者台率,主谒者,天子出,奉引。
古重習武,有主射以督錄之。
故曰仆射。
常侍谒者五人,比六百石。
本注曰:主殿上時節威儀。
谒者三十人。
其給事谒者,四百石。
其灌谒者郎中,比三百石。
本注曰:掌賓贊受事,及上章報問。
将、大夫以下之喪,掌使吊。
本員七十人,中興但三十人。
初為灌谒者,滿歲為給事谒者。
右屬光祿勳。
本注曰:職屬光祿者,自五官将至羽林右監,凡七署。
自奉車都尉至谒者,以文屬焉。
舊有左右曹,秩以二千石,上殿中,主受尚書奏事,平省之。
世祖省,使小黃門郎受事,車駕出,給黃門郎兼。
有請室令,車駕出,在前請所幸,徼車迎白,示重慎。
中興但以郎兼,事訖罷,又省車、戶、騎凡三将,及羽林令。
衛尉,卿一人,中二千石。
本注曰:掌宮門衛士,宮中徼循事。
丞一人,比千石。
公車司馬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掌宮南阙門,凡吏民上章,四方貢獻,及征詣公車者。
丞、尉各一人。
本注曰:丞選曉諱,掌知非法。
尉主阙門兵禁,戒非常。
南宮衛士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掌南宮衛士。
丞一人。
北宮衛士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掌北宮衛士。
丞一人。
左右都候各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主劍戟士,徼循宮及天子有所收考。
丞各一人。
宮掖門,每門司馬一人,比千石。
本注曰:南宮南屯司馬,主平城門;宮門蒼龍司馬,主東門;玄武司馬,主玄武門;北屯司馬,主北門;北宮朱爵司馬,主南掖門;東明司馬,主東門;朔平司馬,主北門:凡七門。
凡居宮中者,皆有口籍于門之所屬。
宮名兩字,為鐵印文符,案省符乃内之。
若外人以事當入,本官長史為封C97D傳;其有官位,出入令禦者言其官。
右屬衛尉。
本注曰:中興省旅贲令,衛士一人丞。
太仆,卿一人,中二千石。
本注曰:掌車馬。
天子每出,奏駕上鹵簿,用大駕則執禦。
丞一人,比千石。
考工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屬,成則傳執金吾入武庫,及主織绶諸雜工。
左右丞各一人。
車府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主乘輿諸車。
丞一人。
未央廄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主乘輿及廄中諸馬。
長樂廄丞一人。
右屬太仆。
本注曰:舊有六廄,皆六百石令,中興省約,但置一廄。
後置左駿令、廄,别主乘輿禦馬,後或并省。
又有牧師範,皆令官,主養馬,分在河西六郡界中,中興皆省,唯漢陽有流馬菀,但以羽林郎監領。
廷尉,卿一人,中二千石。
本注曰:掌平獄,奏當所應。
凡郡國谳疑罪,皆處當以報。
正、左監各一人。
左平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掌平決诏獄。
右屬廷尉。
本注曰:孝武帝以下,置中都官獄二十六所,各令長名世祖中興皆省,唯廷尉及雒陽有诏獄。
大鴻胪,卿一人,中二千石。
本注曰:掌諸侯及四方歸義蠻夷。
其郊廟行禮,贊導,請行事,既可,以命群司。
諸王入朝,當郊迎,典其禮儀。
及郡國上計,匡四方來,亦屬焉。
皇子拜王,贊授印绶。
及拜諸侯、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台下鴻胪召拜之。
王薨則使吊之,及拜王嗣。
丞一人。
比千石。
大行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諸郎。
丞一人。
治禮郎四十七人。
右屬大鴻胪。
本注曰:承秦有典屬國,别主四方夷狄朝貢侍子,成帝時省并大鴻胪。
中興省驿官、别火二令、丞,及郡邸長、丞,但令郎治郡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