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卷上 德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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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價倍婢。
」祖雲:「百裡奚亦何必輕于五□(羊殳)之皮邪?」 27周鎮罷臨川郡還都,未及上住,泊青溪渚,王丞相往看之。
時夏月,暴雨卒至,舫至狹小,而又大漏,殆無複坐處,。
王曰:「胡威之清,何以過此!」即啟用為吳興郡。
28鄧攸始避難,于道中棄己子,全弟子。
既過江,取一妾,甚寵愛。
歷年後,訊其所由,妾具說是北人遭亂,憶父母姓名,乃攸之甥也。
攸素有德業,言行無玷,聞之哀恨終身,遂不複畜妾。
29王長豫為人謹順,事親盡色養之孝。
丞相見長豫輒喜,見敬豫輒嗔。
長豫與丞相語,恒以慎密為端。
丞相還台,及行,未嘗不送至車後。
恒與曹夫人并當箱篋。
長豫亡後,丞相還台,登車後,哭至台門;曹夫人作簏,封而不忍開。
30桓常侍聞人道深公者,輒曰:「此公既有宿名,加先達知稱,又與先人至交,不宜說之。
」 31庾公乘馬有的盧,或語令賣去,庾雲:「賣之必有買者,即當害其主,甯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昔孫樹敖殺兩頭蛇以為後人,古之美談。
效之,不亦達乎?」 32阮光祿在剡,曾有好車,借者無不皆給。
有人葬母,意欲借而不敢言。
阮後聞之,歎曰:「吾有車,而使人不敢借,何以車為?」遂焚之。
33謝奕作剡令,有一老翁犯法,謝以醇酒罰之,乃至過醉,而尤未已。
太傅時年七八歲,著青布褲,在兄膝邊坐,諫曰:「阿兄,老翁可念,何可作此!」奕于是改容曰:「阿奴欲放去邪?」遂遣之。
34謝太傅絕重褚公,常稱「褚季野雖不言,而四時之氣亦備。
」 35劉尹在郡,臨終綿□(啜口換心),聞閣下祠神鼓舞,正色曰:「莫得淫祀!」外請殺車中牛祭神,真長曰:「丘之禱久矣,勿複為煩!」 36謝公夫人教兒,問太傅:「那得初不見君教兒?」答曰:「我常自教兒。
」 37晉簡文為撫軍時,所坐床上,塵不聽拂,見鼠行跡,視以為佳。
有參軍見鼠白日行,以手闆批殺之,撫軍意色不說。
門下起彈,教曰:「鼠被害,尚不能忘懷,今複以鼠損人,無乃不可乎?」 38範宣年八歲,後園挑菜,誤傷指,大啼。
人問:「痛邪?」答曰:「非為痛,身體發膚,不敢毀傷,是以啼耳。
」宣潔行廉約,韓豫章遺絹百匹,不受;減五十匹,複不受。
如是減半,遂至一匹,既終不受。
韓後與範同載,就車中裂二丈與範,雲:「人甯可使婦無□(衣軍)邪?」範笑而受之。
39王子敬病篤,道家上章應首過,問子敬:「由來有何異同得失?」子敬雲:「不覺有餘事,惟憶與郗家離婚。
」40殷仲堪既為荊州,值水儉,食常五碗盤,外無餘肴,飯粒脫落盤席間,輒拾以啖之。
雖欲率物,亦緣其性真素。
每語子弟雲:「勿以我受任方州,雲我豁平昔時意,今吾處之不易。
貧者,士之常,焉得登枝而捐其本?爾曹其存之。
」 41初,桓南郡、揚廣共說殷荊州,宜奪殷覬南蠻以自樹。
覬亦即曉其旨。
嘗因行散,率爾去下舍,便不複還,內外無預知者。
意色蕭然,遠同鬥生之無慍。
時論以此多之。
42王仆射在江州,為殷、桓所逐,奔竄豫章,存亡未測。
王綏在都,既憂戚在貌,居處飲食,每事有降。
時人謂為「試守孝子」。
43桓南郡既破殷荊州,收殷將佐十許人,咨議羅企生亦在焉。
桓素待企生厚,將有所戮,先遣人語雲:「若謝我,當釋罪。
」企生答曰:「為殷荊州吏,今荊州奔亡,存亡未判,我何顏謝桓公?」既出市,桓又遣人問:「欲何言?」答曰:「昔晉文王殺嵇康,而嵇紹為晉忠臣。
從公乞一弟以養老母。
」桓亦如言宥之。
桓先曾以一羔裘與企生母胡,胡時在豫章,企生問至,即日焚裘。
44王恭從會稽還,王大看之。
見其坐六尺簟,因語恭:「卿東來,故應有此物,可以一領及我。
」恭無言。
大去後,既舉所坐者送之。
既無餘席,便坐薦上。
後大聞之,甚驚,曰:「吾本謂卿多,故求耳。
」對曰:「丈人不悉恭,恭作人無長物。
」 45吳郡陳遺,家至孝,母好食鐺底焦飯,遺作郡主簿,恒裝一囊,每煮食,輒佇錄焦飯,歸以遺母。
後值孫恩賊出吳郡,袁府郡即日便征。
遺已聚斂得數鬥焦飯,未展歸家,遂帶以從軍。
戰于滬瀆,敗。
軍人潰散,逃走山澤,皆多饑死,遺獨以焦飯得活。
時人以為純孝之報也。
46孔仆射為孝武侍中,豫蒙眷接烈宗山陵。
孔時為太常,形素羸瘦,著重服,竟日涕泗流漣,見者以為真孝子。
47吳道助、附子兄弟居在丹陽郡,後遭母童夫人艱,朝夕哭臨。
及思至,賓客吊省,號踴哀絕,路人為之落淚。
韓康伯時為丹陽尹,母殷在郡,每聞二吳之哭,輒為凄惻,語康伯曰:「汝若為選官,當好料理此人。
」康伯亦甚相知。
韓後果為吏部尚書。
大吳不免哀制,小吳遂大貴達。
」祖雲:「百裡奚亦何必輕于五□(羊殳)之皮邪?」 27周鎮罷臨川郡還都,未及上住,泊青溪渚,王丞相往看之。
時夏月,暴雨卒至,舫至狹小,而又大漏,殆無複坐處,。
王曰:「胡威之清,何以過此!」即啟用為吳興郡。
28鄧攸始避難,于道中棄己子,全弟子。
既過江,取一妾,甚寵愛。
歷年後,訊其所由,妾具說是北人遭亂,憶父母姓名,乃攸之甥也。
攸素有德業,言行無玷,聞之哀恨終身,遂不複畜妾。
29王長豫為人謹順,事親盡色養之孝。
丞相見長豫輒喜,見敬豫輒嗔。
長豫與丞相語,恒以慎密為端。
丞相還台,及行,未嘗不送至車後。
恒與曹夫人并當箱篋。
長豫亡後,丞相還台,登車後,哭至台門;曹夫人作簏,封而不忍開。
30桓常侍聞人道深公者,輒曰:「此公既有宿名,加先達知稱,又與先人至交,不宜說之。
」 31庾公乘馬有的盧,或語令賣去,庾雲:「賣之必有買者,即當害其主,甯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昔孫樹敖殺兩頭蛇以為後人,古之美談。
效之,不亦達乎?」 32阮光祿在剡,曾有好車,借者無不皆給。
有人葬母,意欲借而不敢言。
阮後聞之,歎曰:「吾有車,而使人不敢借,何以車為?」遂焚之。
33謝奕作剡令,有一老翁犯法,謝以醇酒罰之,乃至過醉,而尤未已。
太傅時年七八歲,著青布褲,在兄膝邊坐,諫曰:「阿兄,老翁可念,何可作此!」奕于是改容曰:「阿奴欲放去邪?」遂遣之。
34謝太傅絕重褚公,常稱「褚季野雖不言,而四時之氣亦備。
」 35劉尹在郡,臨終綿□(啜口換心),聞閣下祠神鼓舞,正色曰:「莫得淫祀!」外請殺車中牛祭神,真長曰:「丘之禱久矣,勿複為煩!」 36謝公夫人教兒,問太傅:「那得初不見君教兒?」答曰:「我常自教兒。
」 37晉簡文為撫軍時,所坐床上,塵不聽拂,見鼠行跡,視以為佳。
有參軍見鼠白日行,以手闆批殺之,撫軍意色不說。
門下起彈,教曰:「鼠被害,尚不能忘懷,今複以鼠損人,無乃不可乎?」 38範宣年八歲,後園挑菜,誤傷指,大啼。
人問:「痛邪?」答曰:「非為痛,身體發膚,不敢毀傷,是以啼耳。
」宣潔行廉約,韓豫章遺絹百匹,不受;減五十匹,複不受。
如是減半,遂至一匹,既終不受。
韓後與範同載,就車中裂二丈與範,雲:「人甯可使婦無□(衣軍)邪?」範笑而受之。
39王子敬病篤,道家上章應首過,問子敬:「由來有何異同得失?」子敬雲:「不覺有餘事,惟憶與郗家離婚。
」40殷仲堪既為荊州,值水儉,食常五碗盤,外無餘肴,飯粒脫落盤席間,輒拾以啖之。
雖欲率物,亦緣其性真素。
每語子弟雲:「勿以我受任方州,雲我豁平昔時意,今吾處之不易。
貧者,士之常,焉得登枝而捐其本?爾曹其存之。
」 41初,桓南郡、揚廣共說殷荊州,宜奪殷覬南蠻以自樹。
覬亦即曉其旨。
嘗因行散,率爾去下舍,便不複還,內外無預知者。
意色蕭然,遠同鬥生之無慍。
時論以此多之。
42王仆射在江州,為殷、桓所逐,奔竄豫章,存亡未測。
王綏在都,既憂戚在貌,居處飲食,每事有降。
時人謂為「試守孝子」。
43桓南郡既破殷荊州,收殷將佐十許人,咨議羅企生亦在焉。
桓素待企生厚,將有所戮,先遣人語雲:「若謝我,當釋罪。
」企生答曰:「為殷荊州吏,今荊州奔亡,存亡未判,我何顏謝桓公?」既出市,桓又遣人問:「欲何言?」答曰:「昔晉文王殺嵇康,而嵇紹為晉忠臣。
從公乞一弟以養老母。
」桓亦如言宥之。
桓先曾以一羔裘與企生母胡,胡時在豫章,企生問至,即日焚裘。
44王恭從會稽還,王大看之。
見其坐六尺簟,因語恭:「卿東來,故應有此物,可以一領及我。
」恭無言。
大去後,既舉所坐者送之。
既無餘席,便坐薦上。
後大聞之,甚驚,曰:「吾本謂卿多,故求耳。
」對曰:「丈人不悉恭,恭作人無長物。
」 45吳郡陳遺,家至孝,母好食鐺底焦飯,遺作郡主簿,恒裝一囊,每煮食,輒佇錄焦飯,歸以遺母。
後值孫恩賊出吳郡,袁府郡即日便征。
遺已聚斂得數鬥焦飯,未展歸家,遂帶以從軍。
戰于滬瀆,敗。
軍人潰散,逃走山澤,皆多饑死,遺獨以焦飯得活。
時人以為純孝之報也。
46孔仆射為孝武侍中,豫蒙眷接烈宗山陵。
孔時為太常,形素羸瘦,著重服,竟日涕泗流漣,見者以為真孝子。
47吳道助、附子兄弟居在丹陽郡,後遭母童夫人艱,朝夕哭臨。
及思至,賓客吊省,號踴哀絕,路人為之落淚。
韓康伯時為丹陽尹,母殷在郡,每聞二吳之哭,輒為凄惻,語康伯曰:「汝若為選官,當好料理此人。
」康伯亦甚相知。
韓後果為吏部尚書。
大吳不免哀制,小吳遂大貴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