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方明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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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一任職便可當三公宰相,更不用說他還有其他本領。

    ” 不久,謝方明轉任從事中郎,同時當左将軍劉道憐的長史。

    高祖叫道憐把府中雜事都交謝方明決定。

    随同本府轉任中軍長史、不久又兼任晉陵太守,再當骠騎長史,南郡國相,對他的委任和當初一樣。

    當年年終,江陵縣的獄中犯人,無論罪行大小,謝方明都把他們放回家,叫他們過了正月初三再來。

    其中重罪的人有二十多名,謝方明的部下各吏無不懷疑而擔心。

    當時晉陵郡送行前主簿弘季盛、徐壽之都随同到西方,複進谏說:“古人雖然也有這種事,也許是書中的誇大之辭。

    況且當今民心虛僞而刻薄,不能用古人一大義來期待他們。

    ”謝方明沒有采納這個建議,一下子便把犯人給放了。

    犯人及其父兄都驚喜流淚,認為就是死了也沒有遺憾。

    期限一到,犯有重罪的有兩人沒有返回,方明不允許讨捕。

    原來其中一人喝醉了未能回來,到了第二天才來。

    另一個犯人十天還不回來,五官朱千期請見謝方明說要逮捕那個人,謝方明知道朱千期為的是犯人事,叫身邊的人謝絕五官朱千期,叫他不需進去,犯人自然會返回。

    那個犯人在村中踯躅不想回去,鄉人們責怪他,一起把他送回郡中監獄,最後沒有一個逃跑的。

    遠近的人聽說此事,又感歎又佩服。

    恰遇他的母親去世,方明于是辭了官職,服喪期滿後,又當宋國的台府的尚書吏部郎。

     宋高祖稱帝,謝方明遷任侍中。

    永初三年(422)出外當丹陽尹,很有能幹的名聲。

    再轉任會稽太守。

    江東地區人口繁盛,風俗刻薄,強欺弱,一奸一猾小吏到處都是。

    每次上面文書一下,下面便符令一逼一迫相繼。

    又喜歡株連犯罪的人,一人犯罪,鄰人也不放過,以至一村百姓放棄了生活生産,村莊驚動不安,狗叫一聲日夜不斷。

    謝方明深知政治方法,不按文法辦事,無論大事小事,隻提綱挈領,大處着眼,小處忽略。

    州中的文書一到,他馬上公布下去,緩和人民交租的期限,讓他們能完成任務。

    郡縣中的官吏不能輕易外出,貴族豪紳沒有人敢犯規。

    除去株連法律,判決長期關押的犯人。

    前前後後的征讨,每次後勤兵力不夠他都征發士族,庶族人士,事情完成以後,都叫他們回去。

    他的部屬做了對不起百姓的事,謝方明便叫那人當小吏。

    官員不賢明、處事昏亂、人事弄得不好的,必然被禁锢,不得升遷。

    謝方明削減冗員,留下一精一幹官吏,各人明确自己的職責。

    東邊人民到今天還稱贊他。

    他一性一格非常寬容,記住别人的優點,從未對别人有任何否定,代理前人的事務,不改變其中的方法,有必須更改的,必定以漸近的辦法改過來,使無迹可查。

    元嘉三年(426),他在任上逝世,享年四十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