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琳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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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琳之字顔琳,會稽山陰人。
祖父孔沈是晉朝的丞相掾。
父親孔貵,是光祿大夫。
孔琳之剛強正直,有志向有能力,喜一愛一讀書作文,通曉音樂,特别會寫草書和隸書。
本郡任命他當主簿,沒有應命,後來他被征用為本國的常侍。
桓玄輔佐晉朝官拜太尉,用孔琳之為西閣祭酒。
桓玄時朝廷議論,想廢除金錢,用谷子和布帛交換。
孔琳之論述此事說:“《洪範》中說的八大政事,把貨币放在吃飯後面,難道不是因為交易行為是日常生活的最重要的一項嗎?如果不讓金銀為貨币,百姓把一精一力投在鑄錢上,那麼必定妨礙他們做其他事,所以禁止百姓造錢是對的。
今日農民隻管種谷物,手工業者隻管制造工具,士農工商各人隻管經營他們的事業。
又有哪個人用心于造錢呢?所以聖人制造無用的錢,而使有用的物質流通,既沒有一浪一費多餘費用,又減輕運輸的艱難。
這就是貨币表現為龜殼貝殼,曆朝曆代都沒有廢除的原因。
谷物布帛是寶貝,用來作為吃飯穿衣。
如果今天把其中一部分劃分出來作為貨币,那麼必定有很多損害。
而且谷物布匹在商販的手中損壞,在加減乘除中消耗。
這樣做的弊端,古人已說得很清楚。
所以鐘繇說:‘一奸一詐的百姓,争着用濕谷物來擡高價值,制造薄薄的布帛充作貨币。
’魏代曆朝用嚴刑懲治,但沒有效果。
所以司馬芝認為用錢不僅使國家富裕,也可以減少刑罰。
貨币之所以沒有采用完全由于戰亂長期存在,以至廢棄是有原因的,漢代末年便是這樣。
今日錢已使用,再廢除它,那麼百姓一下子便失去了他的錢财。
如今搜集天下的谷物,以滿足天下人的飲食需要,有的倉庫充足,有的隻是鬥把左右的儲存,自然是貧窮百姓依靠富人,達到這一步,完全依靠貨币。
一旦廢除貨币,那便是被抛棄的東西,有錢無糧的百姓都坐而待斃,這是廢除金錢馬上會産生的禍害。
況且今日用錢的地方不窮,用谷的地方也不富。
另外人民用錢已習慣了,改變它必然導緻混亂。
俗話說:‘獲利不超過一百倍,人們是不會改換他的職業的。
’況且錢比谷物用起來更方便,魏明帝時,廢除貨币用谷交換,三十年時間,因為不方便人民生活,于是朝中進行大讨論,深通政治經濟的大人物,無不認為應該再用錢,人民沒有反對意見,朝中沒有異議。
那個時代尚且舍棄谷物而用錢作為交換工具,足以說明用谷物交換的弊端,已被當年的人們深深認識。
世人或者認為魏朝不用錢很長時間,積累了很多錢,所以最後又用了錢,有利公家有利于國。
其實并非如此。
當年晉文公之所以後賞賜舅犯,而先賞獎成季的忠信才謀,就是因為他認為權謀雖然有利于一時,不如誠信有利于萬世。
魏國時一些名臣賢人在朝,君子并列,仔細謀劃天下,商讨有利有害的各種大事,決定經營國家的根本方法。
如果谷物确實比貨币方便,應該不隻追求一時的方便,而離開永遠有用的順利,這是顯而易見的。
這實際上是因為積累的弊端太多而想變革,改造舊的方式罷了。
晉孝武帝末年,天下安甯,風調雨順,五谷豐登。
百姓樂業,自然谷物豐收,布帛充滿,幾乎家家豐衣足食,從這時的史實來看,錢也不妨礙人民的富裕。
近些年來戰亂不斷發生,饑荒交迫。
貧寒沒有解決,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明公既然拯救天下,撥亂反正,改革制度,崇尚根本的教化,重視增加農業投資,給人民因時制宜,順其自然,遊子蕩夫迷途知返,追逐末利的人自然止息,基本上達到了大家努力種田種地,曠野沒能多餘的土地了。
從這往前走,太平之日必然可以達到,更不用擔心衣服飲食了。
我認為拯救時代弊病,不需要廢去金錢。
” 桓玄又打算恢複肉刑。
孔琳之認為:“唐堯虞舜制定刑律,夏禹建立法制。
大概因為敦樸和刻薄的風俗不同,但是達到政治清平的方法一樣,寬容和嚴厲交替使用,不斷地改變政策适應時代。
《尚書》說:‘刑罰有的時代重,有的時代輕。
’說的是刑法随時代變化而變化。
三代時期,風俗淳樸,政事簡明,所以當時很少有人犯法;世紀末期,風俗巧僞而政事繁多,所以人們動不動便觸犯刑法。
如果三千條刑法在世紀末通用,必然導緻鞋價上漲的問題,這正是五帝法律不一樣,肉刑不可以全部恢複的原因。
漢文帝表現他的仁厚心腸,感概重新做人的道路未能打開,于是改變古代的法令,在當時被稱為刑法廢除的時代。
名義上是輕了,實際上刑法反而重了,反而更加傷害百姓。
所以
祖父孔沈是晉朝的丞相掾。
父親孔貵,是光祿大夫。
孔琳之剛強正直,有志向有能力,喜一愛一讀書作文,通曉音樂,特别會寫草書和隸書。
本郡任命他當主簿,沒有應命,後來他被征用為本國的常侍。
桓玄輔佐晉朝官拜太尉,用孔琳之為西閣祭酒。
桓玄時朝廷議論,想廢除金錢,用谷子和布帛交換。
孔琳之論述此事說:“《洪範》中說的八大政事,把貨币放在吃飯後面,難道不是因為交易行為是日常生活的最重要的一項嗎?如果不讓金銀為貨币,百姓把一精一力投在鑄錢上,那麼必定妨礙他們做其他事,所以禁止百姓造錢是對的。
今日農民隻管種谷物,手工業者隻管制造工具,士農工商各人隻管經營他們的事業。
又有哪個人用心于造錢呢?所以聖人制造無用的錢,而使有用的物質流通,既沒有一浪一費多餘費用,又減輕運輸的艱難。
這就是貨币表現為龜殼貝殼,曆朝曆代都沒有廢除的原因。
谷物布帛是寶貝,用來作為吃飯穿衣。
如果今天把其中一部分劃分出來作為貨币,那麼必定有很多損害。
而且谷物布匹在商販的手中損壞,在加減乘除中消耗。
這樣做的弊端,古人已說得很清楚。
所以鐘繇說:‘一奸一詐的百姓,争着用濕谷物來擡高價值,制造薄薄的布帛充作貨币。
’魏代曆朝用嚴刑懲治,但沒有效果。
所以司馬芝認為用錢不僅使國家富裕,也可以減少刑罰。
貨币之所以沒有采用完全由于戰亂長期存在,以至廢棄是有原因的,漢代末年便是這樣。
今日錢已使用,再廢除它,那麼百姓一下子便失去了他的錢财。
如今搜集天下的谷物,以滿足天下人的飲食需要,有的倉庫充足,有的隻是鬥把左右的儲存,自然是貧窮百姓依靠富人,達到這一步,完全依靠貨币。
一旦廢除貨币,那便是被抛棄的東西,有錢無糧的百姓都坐而待斃,這是廢除金錢馬上會産生的禍害。
況且今日用錢的地方不窮,用谷的地方也不富。
另外人民用錢已習慣了,改變它必然導緻混亂。
俗話說:‘獲利不超過一百倍,人們是不會改換他的職業的。
’況且錢比谷物用起來更方便,魏明帝時,廢除貨币用谷交換,三十年時間,因為不方便人民生活,于是朝中進行大讨論,深通政治經濟的大人物,無不認為應該再用錢,人民沒有反對意見,朝中沒有異議。
那個時代尚且舍棄谷物而用錢作為交換工具,足以說明用谷物交換的弊端,已被當年的人們深深認識。
世人或者認為魏朝不用錢很長時間,積累了很多錢,所以最後又用了錢,有利公家有利于國。
其實并非如此。
當年晉文公之所以後賞賜舅犯,而先賞獎成季的忠信才謀,就是因為他認為權謀雖然有利于一時,不如誠信有利于萬世。
魏國時一些名臣賢人在朝,君子并列,仔細謀劃天下,商讨有利有害的各種大事,決定經營國家的根本方法。
如果谷物确實比貨币方便,應該不隻追求一時的方便,而離開永遠有用的順利,這是顯而易見的。
這實際上是因為積累的弊端太多而想變革,改造舊的方式罷了。
晉孝武帝末年,天下安甯,風調雨順,五谷豐登。
百姓樂業,自然谷物豐收,布帛充滿,幾乎家家豐衣足食,從這時的史實來看,錢也不妨礙人民的富裕。
近些年來戰亂不斷發生,饑荒交迫。
貧寒沒有解決,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明公既然拯救天下,撥亂反正,改革制度,崇尚根本的教化,重視增加農業投資,給人民因時制宜,順其自然,遊子蕩夫迷途知返,追逐末利的人自然止息,基本上達到了大家努力種田種地,曠野沒能多餘的土地了。
從這往前走,太平之日必然可以達到,更不用擔心衣服飲食了。
我認為拯救時代弊病,不需要廢去金錢。
” 桓玄又打算恢複肉刑。
孔琳之認為:“唐堯虞舜制定刑律,夏禹建立法制。
大概因為敦樸和刻薄的風俗不同,但是達到政治清平的方法一樣,寬容和嚴厲交替使用,不斷地改變政策适應時代。
《
’說的是刑法随時代變化而變化。
三代時期,風俗淳樸,政事簡明,所以當時很少有人犯法;世紀末期,風俗巧僞而政事繁多,所以人們動不動便觸犯刑法。
如果三千條刑法在世紀末通用,必然導緻鞋價上漲的問題,這正是五帝法律不一樣,肉刑不可以全部恢複的原因。
漢文帝表現他的仁厚心腸,感概重新做人的道路未能打開,于是改變古代的法令,在當時被稱為刑法廢除的時代。
名義上是輕了,實際上刑法反而重了,反而更加傷害百姓。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