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琳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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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景帝即位後,繼續緩和減輕刑罰。
刑罰緩和以後而百姓又目無法紀。
因刑罰又威懾不了邪惡的人,就要使刑罰達到适中。
這也是古人加以稱贊,曆代詳加商讨但又沒有解決的問題。
兵荒之後,人民犯法更多。
斬首的刑罰,本來是斬去右腳趾。
漢文帝一錯,沿襲而沒有改變,所以前人感到遺憾,研究它們而又沒有得到解決。
鐘繇、陳群的看法小有不同,但都希望用斬去右腳趾代替砍頭。
如果按他們說的去做,必然使很多人活下去。
免除死亡,刑法确實是減輕了,但人們對于明顯的處罰總是謹慎的,對于看不清的東西總是忽視的,忽視遠方的東西,注意眼前的現象,所以古人鼎盤之上刻有箴言,把用韋玉做的弦佩帶在身上,用以警戒自己細微的地方。
況且小人們尤其糊塗,眼中看不見的東西,便忽視而不戒備,每日呈現在眼前的,便心驚肉跳。
由此看來,犯了重罪必須處罰,犯了輕罪也不能逃避懲處。
這樣就可以保全人們的一性一命,使人口增加,仁心救人,功效顯著。
另外今日所可憂慮的,逃犯首先需要考慮。
多次反叛的沒有消除,應該讓那些逃亡的人無處藏身,用以警戒還未觸犯刑律的人,永遠鏟除罪惡的根源。
至于其他的法條,應該按老刑罰來。
這還談不上适中,可貴的是窺一斑而知全豹,立一條而增進全面地改革。
” 桓玄喜歡别人依附順從于他,但是孔琳之不能這樣,所以不被其賞一愛一。
孔琳之接着升任楚台員外散騎侍郎。
遇到母親去世,離官去職。
守孝期滿,被任為司徒左西掾。
他又以父親退休為名辭讓了。
當時司馬休之當會稽内史、後将軍,仍以孔琳之為長史。
孔琳之父親去世,他又辭官了。
守孝期滿,補任太尉主簿、尚書左丞、揚州治中從事史,在任上都很稱職,成績顯著。
當時要求朝中大臣談論和陳述建議。
一些人認為應該修治學校,減輕刑罰,明确職責和賞罰條例,舉薦人才,重視農業,緩輕征役。
孔琳之在衆人建議之外又提議說:“玺書和官印,為的是明确官職真假,向人們表示它的權威。
官員中沒有比皇帝更大的,爵位沒有比公侯更顯貴的。
而傳國玺寶,曆代連續使用。
繼封的文印,也是代代相傳,它的可貴在于古老和沿襲,而不需要改換制造。
今日隻有尉官這一職務,隻用一種印绶。
至于朝中内外各種官職,每次升任便全部改換印绶,研究它的本來意義,我還是不能明白為什麼。
如果認為每個官員姓氏不同,和繼承的情況不同,那麼還不像不同朝代的差異。
如果談官職的尊卑,雖然公卿的官職很高貴,但沒有帝王那麼重要。
如果因為某官曾遭受斬殺的懲罰,同時也忌諱那個官職,那麼漢朝用秦朝的傳國玺,保存了四百年,沒有聽說秦子嬰因為本身被殺國破家亡,而漢帝王便沒有用傳國玺的。
以帝王公侯如此尊貴的身份在傳國玺的使用上毫無懷疑,普通的卑小辟職,又為什麼嫌惡前人用的官印呢?在古籍上沒聽說這種情況,按事推理也不合道理。
反而一年到頭,不斷地刻印鑄印,一浪一費工夫,消耗物質。
金銀銅鐵的花費,簡直說不清有多少,這是不能繼承優良傳統使政治簡明易行的。
我認為各個官職都各用一種印绶,不需反複改鑄。
如果有新設置的官,或者官員多印绶少,或者印文消失,然後才能鑄造,那麼上則有利于國家,不僅是小的好處。
” 又說:“喪事的辦理,在古代的典籍中沒有記載,完全是從後世興起的。
老習慣成為規矩,成為一般的風俗。
上自天子,下至百姓,這樣做确實有原因,突然改革必然驚駭耳目。
然而這些習慣如果不和人情相關,反而害了百姓。
保存它們未必有用。
去掉它們未必有害。
而且該嚴格遵守古人禮法,改革後來的弊端。
況且又損害人們的财物,成為人們的負擔呢。
凡是士人的喪事儀式,都從百姓的裡巷中傳出,每次有這樣的事,動不動便花費幾十萬,損害人民的财産和氣力,但是并沒有好處。
至于寒族平民,則家家竭盡全力。
雖然有的家徒四壁,無不傾家蕩産。
而所謂的葬禮,怎麼到這步田地呢?我認為應該遵守古代的葬禮,罷除過分的禮儀,懲罰那些不遵法規的人,向其餘的人示儆。
”又說:“當年戰亂頻繁,饑荒不斷,米谷布匹綢緞都很昂貴,之後米的價格平複了,而綢布在今日反而貴了一倍。
布帛綢緞價格既然昂貴,養蠶的人就多了,人們雖然加倍的勤勞,但它的高價總跌不下來。
我認為導緻這樣的原因是有的。
在大亂之前,軍隊衣服隻用铠甲而已,至于軍袍軍襖和軍襯衫必須打仗時才發,平時把它們放在倉庫中,永
刑罰緩和以後而百姓又目無法紀。
因刑罰又威懾不了邪惡的人,就要使刑罰達到适中。
這也是古人加以稱贊,曆代詳加商讨但又沒有解決的問題。
兵荒之後,人民犯法更多。
斬首的刑罰,本來是斬去右腳趾。
漢文帝一錯,沿襲而沒有改變,所以前人感到遺憾,研究它們而又沒有得到解決。
鐘繇、陳群的看法小有不同,但都希望用斬去右腳趾代替砍頭。
如果按他們說的去做,必然使很多人活下去。
免除死亡,刑法确實是減輕了,但人們對于明顯的處罰總是謹慎的,對于看不清的東西總是忽視的,忽視遠方的東西,注意眼前的現象,所以古人鼎盤之上刻有箴言,把用韋玉做的弦佩帶在身上,用以警戒自己細微的地方。
況且小人們尤其糊塗,眼中看不見的東西,便忽視而不戒備,每日呈現在眼前的,便心驚肉跳。
由此看來,犯了重罪必須處罰,犯了輕罪也不能逃避懲處。
這樣就可以保全人們的一性一命,使人口增加,仁心救人,功效顯著。
另外今日所可憂慮的,逃犯首先需要考慮。
多次反叛的沒有消除,應該讓那些逃亡的人無處藏身,用以警戒還未觸犯刑律的人,永遠鏟除罪惡的根源。
至于其他的法條,應該按老刑罰來。
這還談不上适中,可貴的是窺一斑而知全豹,立一條而增進全面地改革。
” 桓玄喜歡别人依附順從于他,但是孔琳之不能這樣,所以不被其賞一愛一。
孔琳之接着升任楚台員外散騎侍郎。
遇到母親去世,離官去職。
守孝期滿,被任為司徒左西掾。
他又以父親退休為名辭讓了。
當時司馬休之當會稽内史、後将軍,仍以孔琳之為長史。
孔琳之父親去世,他又辭官了。
守孝期滿,補任太尉主簿、尚書左丞、揚州治中從事史,在任上都很稱職,成績顯著。
當時要求朝中大臣談論和陳述建議。
一些人認為應該修治學校,減輕刑罰,明确職責和賞罰條例,舉薦人才,重視農業,緩輕征役。
孔琳之在衆人建議之外又提議說:“玺書和官印,為的是明确官職真假,向人們表示它的權威。
官員中沒有比皇帝更大的,爵位沒有比公侯更顯貴的。
而傳國玺寶,曆代連續使用。
繼封的文印,也是代代相傳,它的可貴在于古老和沿襲,而不需要改換制造。
今日隻有尉官這一職務,隻用一種印绶。
至于朝中内外各種官職,每次升任便全部改換印绶,研究它的本來意義,我還是不能明白為什麼。
如果認為每個官員姓氏不同,和繼承的情況不同,那麼還不像不同朝代的差異。
如果談官職的尊卑,雖然公卿的官職很高貴,但沒有帝王那麼重要。
如果因為某官曾遭受斬殺的懲罰,同時也忌諱那個官職,那麼漢朝用秦朝的傳國玺,保存了四百年,沒有聽說秦子嬰因為本身被殺國破家亡,而漢帝王便沒有用傳國玺的。
以帝王公侯如此尊貴的身份在傳國玺的使用上毫無懷疑,普通的卑小辟職,又為什麼嫌惡前人用的官印呢?在古籍上沒聽說這種情況,按事推理也不合道理。
反而一年到頭,不斷地刻印鑄印,一浪一費工夫,消耗物質。
金銀銅鐵的花費,簡直說不清有多少,這是不能繼承優良傳統使政治簡明易行的。
我認為各個官職都各用一種印绶,不需反複改鑄。
如果有新設置的官,或者官員多印绶少,或者印文消失,然後才能鑄造,那麼上則有利于國家,不僅是小的好處。
” 又說:“喪事的辦理,在古代的典籍中沒有記載,完全是從後世興起的。
老習慣成為規矩,成為一般的風俗。
上自天子,下至百姓,這樣做确實有原因,突然改革必然驚駭耳目。
然而這些習慣如果不和人情相關,反而害了百姓。
保存它們未必有用。
去掉它們未必有害。
而且該嚴格遵守古人禮法,改革後來的弊端。
況且又損害人們的财物,成為人們的負擔呢。
凡是士人的喪事儀式,都從百姓的裡巷中傳出,每次有這樣的事,動不動便花費幾十萬,損害人民的财産和氣力,但是并沒有好處。
至于寒族平民,則家家竭盡全力。
雖然有的家徒四壁,無不傾家蕩産。
而所謂的葬禮,怎麼到這步田地呢?我認為應該遵守古代的葬禮,罷除過分的禮儀,懲罰那些不遵法規的人,向其餘的人示儆。
”又說:“當年戰亂頻繁,饑荒不斷,米谷布匹綢緞都很昂貴,之後米的價格平複了,而綢布在今日反而貴了一倍。
布帛綢緞價格既然昂貴,養蠶的人就多了,人們雖然加倍的勤勞,但它的高價總跌不下來。
我認為導緻這樣的原因是有的。
在大亂之前,軍隊衣服隻用铠甲而已,至于軍袍軍襖和軍襯衫必須打仗時才發,平時把它們放在倉庫中,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