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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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南朝梁·沈約撰 《宋書》是一部記述南朝劉宋一代曆史的紀傳體史書。

    含本紀十卷﹑志三十卷﹑列傳六十卷,共一百卷。

    今本個别列傳有殘缺﹐少數列傳是後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補。

    八志原排在列傳之後,後人移于本紀、列傳之間,并把律曆志中律與曆兩部分分割開。

    《宋書》收錄當時的诏令奏議、書劄、文章等各種文獻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後代的研究。

    該書篇幅大,一個重要原因是很注意為豪門士族立傳。

     《宋書》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著,記述南朝劉宋王朝自劉裕建基至劉準首尾六十年的史實,為沈約所撰。

    全書一百卷,紀十卷,志三十卷,列傳六十卷。

    作者根據何承天、徐一愛一等所著宋史舊本,旁采注紀,撰續成書。

    紀傳部分成于南齊永明六年,諸志當成于隆昌元年之後。

    全書以資料繁富而著稱于史林,為研究劉宋一代曆史的基本史料。

     各志工程巨大,内容詳備,篇幅幾占全書之半。

    志前有《志序》,詳述前代修志情況,并上溯各志所記制度源流,可為考補前史缺志之助。

    《州郡志》記三國以來地理沿革并及東晉以來僑州郡縣情況,有補于史事考證。

    《律曆志》全載景初、元嘉、大明三曆文字,為曆法學的珍貴資料。

    《樂志》記叙漢魏及兩晉樂府情況,樂府詩章有分類開錄,并保存有漢魏以來大量樂府詩篇及樂舞文辭,其中“古辭”多為漢代遺篇,是研究樂府及詩史的重要文獻。

    紀傳叙事詳密,列目入載二百三十餘人。

    紀傳中收錄的大量诏令、奏疏、書劄及文章,雖冗長,但有多方面的史料價值。

     《宋書》的作者沈約,是南朝著名史學家、文學家、聲律學家,字休文,吳興武康人。

    父沈璞,劉宋時為淮南太守,元嘉末年于皇族争權奪位之亂中被害,沈約時年十三歲。

    少年時代,沈約橫遭家難,潛竄流寓,家境孤貧。

    他笃志好學,讀書晝夜不倦,遂博通群籍,善屬詩文。

    天監十二年卒,年七十三歲,谥曰“隐”,後世亦稱“隐侯”。

     卷一··本紀第一武帝上 卷二··本紀第二武帝中 卷三··本紀第三武帝下 卷四··本紀第四少帝 卷五··本紀第五文帝 卷六··本紀第六孝武帝 卷七··本紀第七前廢帝 卷八··本紀第八明帝 卷九··本紀第九後廢帝 卷十··本紀第十順帝 卷十一··志第一志序曆上 卷十二··志第二曆中 卷十三··志第三曆下 卷十四··志第四禮一 卷十五··志第五禮二 卷十六··志第六禮三 卷十七··志第七禮四 卷十八··志第八禮五 卷十九··志第九樂一 卷二十··志第十樂二 卷二十一··志第十一樂三 卷二十二··志第十二樂四 卷二十三··志第十三天文一 卷二十四··志第十四天文二 卷二十五··志第十五天文三 卷二十六··志第十六天文四 卷二十七··志第十七符瑞上 卷二十八··志第十八符瑞中 卷二十九··志第十九符瑞下 卷三十··志第二十五行一 卷三十一··志第二十一五行二 卷三十二··志第二十二五行三 卷三十三··志第二十三五行四 卷三十四··志第二十四五行五 卷三十五··志第二十五州郡一 卷三十六··志第二十六州郡二 卷三十七··志第二十七州郡三 卷三十八··志第二十八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