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版《資治通鑒》txt·漢紀二十 起昭陽作噩,盡屠維單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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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極。
’今長安,天子之都,親承聖化,然其習俗無以異于遠方,郡國來者無所法則,或見侈一靡一而放效之;此教化之原本,風俗之樞機,宜先正者也。
臣聞天人之際,一精一祲有以相蕩,善惡有以相推,事作乎下者象動乎上,陰變則靜者動,陽蔽則明者晻,水旱之災随類而至。
陛下祗畏天戒,哀闵元元,宜省一靡一麗,考制度,近忠正,遠巧佞,以崇至仁,匡失俗,道德弘于京師,淑問揚乎疆外,然後大化可成,禮讓可興也。
”上說其言,遷衡為光祿大夫。
5皇上問給事中匡衡,詢問地震日食等天地變化的緣故,衡匡上書說:“陛下親自身一體力行,為國家開辟太平道路,憐憫愚昧的官吏人民,誤觸法網,連年都有大赦,使老百姓得到改過自新的機會,這是國家之福!不過,據我的考察,每次大赦之後,作一奸一犯科的人并沒有減少,今作一奸一犯科的行為并沒有停止。
今天剛剛釋放出獄,明日卻又犯法,重新坐牢,這是由于疏導他們的工作沒有抓住重點。
現在的社會風氣,貪圖錢财,輕視道義,喜一愛一追逐聲色犬馬,把豪華奢侈當作目标,親族的關系日漸淡薄,而婚姻的關系卻十分密切,苟且結合,用身家來博取财富;萬變不離這種傾向,即使一年之内有數次赦免,仍不能避免使用刑法,我愚昧,認為改正之道,在于大刀闊斧,改變社會風氣。
朝廷對于國家,就像築牆時所用的模版。
朝廷官員如果怒目相對,那麼下面的人就會産生争鬥的禍患;在上一位的人如果專權弄事,那麼下面的人就會産生抗拒的心理;在上一位的人如果互相傷害,那麼下面的人就會産生殺機;在上一位的如果有貪圖錢财的大臣,那麼下面就會有偷盜搶竊的人民;這是因為牆版是牆的根本。
治理國家的人,最應該謹慎的,是提倡什麼。
禮教的推行,用不着逐家拜訪,也用不着見人就去勸說;隻要賢能的人在位,能幹的人盡忠職守,朝廷尊重禮儀,文武官員相敬互讓,道德的行為,從内心發展到體外,從最近的人開始,然後人民才知道誰作為榜樣,努力效法,不知不覺中,善行日益增加。
《詩經》說:‘商王朝首都的風俗禮儀高貴大方,是天下人的标準,誰都要模仿。
’而今,在漢王朝首都長安,天子親自推行聖王朝的教化,可是社會風氣跟遠方并沒有差異,各郡、各封國的人到了首都,不知道學習什麼,最後卻學會了奢侈荒一婬一;所以推行教化最根本的地方,也是培養社會風氣最重要的地方,應該最先着手。
我曾經聽說,天上跟人間的分際,一精一氣互相激蕩,善惡互相推展,下面有所動時,在上面可以看出迹象,太陰變化,則靜的東西會動(指地震),太陽變化則光明會被掩蓋(指日食),水災旱災,類似的災禍會接踵而至。
陛下敬畏上天的警告,隻有憐憫天下人民,節省龐大開支,建立國家制度,接近忠良,疏遠一奸一佞,提倡大仁大義,矯正敗壞的風俗習慣,使高尚的道德,首先在京城發揚光大,美好的聲譽,傳播到國境之外,然後廣大的教化才可以完成,禮儀謙讓的美德,可以複興。
”劉奭欣賞匡衡的意見,升匡衡當光祿大夫。
荀悅論曰:夫赦者,權時之宜,非常典也。
漢興,承秦兵革之後,大愚之世,比屋可刑,故設三章之法,大赦之令,蕩滌穢流,與民更始,時勢然也。
後世承業,襲而不革,失時宜矣。
若惠、文之世,無所赦之。
若孝景之時,七國皆亂,異心并起,一奸一詐非一;及武帝末年,賦役繁興,群盜并起,加以太子之事,巫蠱之禍,天下紛然,百姓無聊,人不自安;及光武之際,撥亂之後:如此之比,宜為赦矣。
荀悅評論說:對于囚犯的赦免,隻是一種權宜的措施,不是正常的司法典範。
漢朝的興盛,恰在秦王朝戰亂之後,幾乎每個人都身負重罪,如果一定要依法辦理,挨家逐戶,都應誅殺。
所以劉邦約法三章,頒發大赦命令,洗刷社會上的罪惡污穢,使人民從頭開始一種新的生活。
當時局勢,不得不如此。
可是到了後世,大家承襲了這個制度,不知道改革,已經失去時代意義。
在惠帝、文帝時,根本沒有大赦。
在孝景帝之時,發生七國之亂,人心浮動,一奸一詐百出,到了武敵末年,賦稅沉重,差役頻繁,盜匪四起,加上皇太子劉據事件,巫蠱大禍,天下驚惶,人民生活困難,無依無靠。
等到劉秀上台,平息災難,用來跟前世相比,由他赦免罪犯,才是最恰當。
秋,七月,隴西羌彡姐旁種反,诏召丞相韋玄成等入議。
是時,歲比不登,朝廷方以為憂,而遭羌變,玄成等漠然,莫有對者。
右将軍馮奉世曰:“羌虜近在竟内背畔,不以時誅,無以威制遠蠻,臣願帥師讨之!”上問用兵之數,對曰:“臣聞善用兵者,役不再興,糧不三載,故師不久暴而天誅亟決。
往者數不料敵,而師至于折傷,再三發調,則曠日煩費,威武虧矣。
今反虜無慮三萬人,法當倍,用六萬人。
然羌戎,弓矛之兵耳,器不犀利,可用四萬人。
一月足以決。
”丞相、禦史、兩将軍皆以為:“民方收斂時未可多發,發萬人屯守之,且足。
”奉世曰:“不可。
天下被饑馑,士馬羸耗,守戰之備久廢不簡,夷狄有輕邊吏之心,而羌首難。
今以萬人分屯數處,虜見兵少,必不畏懼。
戰則挫兵病師,守則百姓不救,如此,怯弱之形見。
羌人乘利,諸種并和,相扇而起,臣恐中國之役不得止于四萬,非财币所能解也。
故少發師而曠日,與一舉而疾決,利害相萬也。
”固争之,不能得。
有诏,益二千人。
于是遣奉世将萬二千人騎,以将屯為名,典屬國任立、護軍都尉韓昌為偏裨,到隴西,分屯三處。
昌先遣兩校尉與羌戰,羌虜盛多,皆為所破,殺兩校尉。
奉世具上地形部衆多少之計,願益三萬六千人,乃足以決事。
書奏,天子大為發兵六萬馀人。
八月,拜太常弋陽侯任千秋為奮武将軍以助之。
冬,十月,兵畢至隴西,十一月,并進,羌虜大破,斬首數千級,馀皆走出塞。
兵未決間,漢複發募士萬人,拜定襄太守韓安國為建威将軍,未進,聞羌破而還。
诏罷吏士,頗留屯田,備要害處。
’今長安,天子之都,親承聖化,然其習俗無以異于遠方,郡國來者無所法則,或見侈一靡一而放效之;此教化之原本,風俗之樞機,宜先正者也。
臣聞天人之際,一精一祲有以相蕩,善惡有以相推,事作乎下者象動乎上,陰變則靜者動,陽蔽則明者晻,水旱之災随類而至。
陛下祗畏天戒,哀闵元元,宜省一靡一麗,考制度,近忠正,遠巧佞,以崇至仁,匡失俗,道德弘于京師,淑問揚乎疆外,然後大化可成,禮讓可興也。
”上說其言,遷衡為光祿大夫。
5皇上問給事中匡衡,詢問地震日食等天地變化的緣故,衡匡上書說:“陛下親自身一體力行,為國家開辟太平道路,憐憫愚昧的官吏人民,誤觸法網,連年都有大赦,使老百姓得到改過自新的機會,這是國家之福!不過,據我的考察,每次大赦之後,作一奸一犯科的人并沒有減少,今作一奸一犯科的行為并沒有停止。
今天剛剛釋放出獄,明日卻又犯法,重新坐牢,這是由于疏導他們的工作沒有抓住重點。
現在的社會風氣,貪圖錢财,輕視道義,喜一愛一追逐聲色犬馬,把豪華奢侈當作目标,親族的關系日漸淡薄,而婚姻的關系卻十分密切,苟且結合,用身家來博取财富;萬變不離這種傾向,即使一年之内有數次赦免,仍不能避免使用刑法,我愚昧,認為改正之道,在于大刀闊斧,改變社會風氣。
朝廷對于國家,就像築牆時所用的模版。
朝廷官員如果怒目相對,那麼下面的人就會産生争鬥的禍患;在上一位的人如果專權弄事,那麼下面的人就會産生抗拒的心理;在上一位的人如果互相傷害,那麼下面的人就會産生殺機;在上一位的如果有貪圖錢财的大臣,那麼下面就會有偷盜搶竊的人民;這是因為牆版是牆的根本。
治理國家的人,最應該謹慎的,是提倡什麼。
禮教的推行,用不着逐家拜訪,也用不着見人就去勸說;隻要賢能的人在位,能幹的人盡忠職守,朝廷尊重禮儀,文武官員相敬互讓,道德的行為,從内心發展到體外,從最近的人開始,然後人民才知道誰作為榜樣,努力效法,不知不覺中,善行日益增加。
《詩經》說:‘商王朝首都的風俗禮儀高貴大方,是天下人的标準,誰都要模仿。
’而今,在漢王朝首都長安,天子親自推行聖王朝的教化,可是社會風氣跟遠方并沒有差異,各郡、各封國的人到了首都,不知道學習什麼,最後卻學會了奢侈荒一婬一;所以推行教化最根本的地方,也是培養社會風氣最重要的地方,應該最先着手。
我曾經聽說,天上跟人間的分際,一精一氣互相激蕩,善惡互相推展,下面有所動時,在上面可以看出迹象,太陰變化,則靜的東西會動(指地震),太陽變化則光明會被掩蓋(指日食),水災旱災,類似的災禍會接踵而至。
陛下敬畏上天的警告,隻有憐憫天下人民,節省龐大開支,建立國家制度,接近忠良,疏遠一奸一佞,提倡大仁大義,矯正敗壞的風俗習慣,使高尚的道德,首先在京城發揚光大,美好的聲譽,傳播到國境之外,然後廣大的教化才可以完成,禮儀謙讓的美德,可以複興。
”劉奭欣賞匡衡的意見,升匡衡當光祿大夫。
荀悅論曰:夫赦者,權時之宜,非常典也。
漢興,承秦兵革之後,大愚之世,比屋可刑,故設三章之法,大赦之令,蕩滌穢流,與民更始,時勢然也。
後世承業,襲而不革,失時宜矣。
若惠、文之世,無所赦之。
若孝景之時,七國皆亂,異心并起,一奸一詐非一;及武帝末年,賦役繁興,群盜并起,加以太子之事,巫蠱之禍,天下紛然,百姓無聊,人不自安;及光武之際,撥亂之後:如此之比,宜為赦矣。
荀悅評論說:對于囚犯的赦免,隻是一種權宜的措施,不是正常的司法典範。
漢朝的興盛,恰在秦王朝戰亂之後,幾乎每個人都身負重罪,如果一定要依法辦理,挨家逐戶,都應誅殺。
所以劉邦約法三章,頒發大赦命令,洗刷社會上的罪惡污穢,使人民從頭開始一種新的生活。
當時局勢,不得不如此。
可是到了後世,大家承襲了這個制度,不知道改革,已經失去時代意義。
在惠帝、文帝時,根本沒有大赦。
在孝景帝之時,發生七國之亂,人心浮動,一奸一詐百出,到了武敵末年,賦稅沉重,差役頻繁,盜匪四起,加上皇太子劉據事件,巫蠱大禍,天下驚惶,人民生活困難,無依無靠。
等到劉秀上台,平息災難,用來跟前世相比,由他赦免罪犯,才是最恰當。
秋,七月,隴西羌彡姐旁種反,诏召丞相韋玄成等入議。
是時,歲比不登,朝廷方以為憂,而遭羌變,玄成等漠然,莫有對者。
右将軍馮奉世曰:“羌虜近在竟内背畔,不以時誅,無以威制遠蠻,臣願帥師讨之!”上問用兵之數,對曰:“臣聞善用兵者,役不再興,糧不三載,故師不久暴而天誅亟決。
往者數不料敵,而師至于折傷,再三發調,則曠日煩費,威武虧矣。
今反虜無慮三萬人,法當倍,用六萬人。
然羌戎,弓矛之兵耳,器不犀利,可用四萬人。
一月足以決。
”丞相、禦史、兩将軍皆以為:“民方收斂時未可多發,發萬人屯守之,且足。
”奉世曰:“不可。
天下被饑馑,士馬羸耗,守戰之備久廢不簡,夷狄有輕邊吏之心,而羌首難。
今以萬人分屯數處,虜見兵少,必不畏懼。
戰則挫兵病師,守則百姓不救,如此,怯弱之形見。
羌人乘利,諸種并和,相扇而起,臣恐中國之役不得止于四萬,非财币所能解也。
故少發師而曠日,與一舉而疾決,利害相萬也。
”固争之,不能得。
有诏,益二千人。
于是遣奉世将萬二千人騎,以将屯為名,典屬國任立、護軍都尉韓昌為偏裨,到隴西,分屯三處。
昌先遣兩校尉與羌戰,羌虜盛多,皆為所破,殺兩校尉。
奉世具上地形部衆多少之計,願益三萬六千人,乃足以決事。
書奏,天子大為發兵六萬馀人。
八月,拜太常弋陽侯任千秋為奮武将軍以助之。
冬,十月,兵畢至隴西,十一月,并進,羌虜大破,斬首數千級,馀皆走出塞。
兵未決間,漢複發募士萬人,拜定襄太守韓安國為建威将軍,未進,聞羌破而還。
诏罷吏士,頗留屯田,備要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