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淘金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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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用來抵銷當地的管理開支。

    新南威爾士和維多利亞的上議院成員大都是地主,他們中的許多人将礦區視為不祥之兆,決定讓采礦人為開采黃金付出代價,因為采礦人挖走了農場和牧場的大量勞動力。

    一些擅自占地者擔心自己牧群的利益受損,蠻橫地呼籲禁止采金,還說是&ldquo為了不損害殖民地的工業産值&rdquo。

    顯然,他們的想法是荒謬的。

    但人們認為政府至少應該從采金人的收益中獲益。

    此外,采金區産生了很多額外花費,因為采礦區需要修建更多馬路、碼頭,配備更多的官員和警力。

    擅自占地者和統治階層都認為這些費用應該由采礦者負擔。

     然而,許可證制度并不公平,必然會引發人們的不滿情緒。

    每個采金人每月必須交三十先令開采費,無論他們是否有收獲。

    第一輪淘金熱中,很多人輕而易舉地成為富人。

    但在這之後,金塊就不再像熱帶島嶼的椰子那麼多了。

    開采金礦猶如賭博一樣,有人滿載而歸,有人兩手空空。

    在新南威爾士的特倫礦區,曾發生過抗議抽稅的暴動。

    由于礦工人數并不多,暴動很快被平息了。

     但維多利亞地區發生了更嚴重的騷亂。

    一部分來自歐洲的革命激進分子,曆來喜歡引發暴亂,藐視權威。

    查爾斯·霍瑟姆爵士稱騷亂是&ldquo一群狡猾、工于心計的外來激進分子故意制造的混亂&rdquo。

    他的言辭也許有些誇張,但也說明采礦人對澳大利亞殖民地産生了一定影響。

    更重要的是,維多利亞金礦的地理位置比較集中。

    本迪戈、卡斯爾梅恩、克雷西克、巴拉臘特、馬裡伯勒和其他一些采礦中心之間相隔并不遠,礦工之間感情深厚。

    因此,個人的矛盾往往會升級成整個礦區的群體性事件。

    但更重要的是,收取開采費的警察執行公務時态度傲慢,惹怒了很多人。

    當然,也有許多負擔得起開采費的人有意逃避開采費。

    政府想要從采礦人身上收錢并不容易。

    每當警察前來收費時,他們會躲在各種地方,譬如樹叢、豎井、帳篷等。

    一些經常和礦工打交道的生意人也和采礦人站在一起,與警察作對。

    因此,政府實際收取的開采費總是比應該收取的數目少很多。

    維多利亞政府急需征收這筆錢,因此,警察們經常被上級催促,自然而然成了礦區的敵人。

    最後,不可避免地導緻了威脅公共秩序的緊張局勢。

     查爾斯·霍瑟姆爵士(1806&mdash1855) 查爾斯·拉特羅布承認許可證制度并不公平,贊成對黃金強制征收出口關稅。

    這樣一來,政府就可以從采礦業中獲益了。

    但上議院拒絕了他的提議,建議降低采礦費。

    1853年,殖民地議會通過了一項法案,将采礦費減少到每個月一英鎊,或一年八英鎊。

    但警察們仍然像讨債一樣收稅,四處搜人,對礦區的人們惡言相向,盛氣淩人。

    礦工中逃稅避稅的做法讓礦工們引以為傲,他們将其看作不畏強權的光榮行為。

     1854年10月到12月,在巴拉臘特,這種敵對情緒導緻了公開騷亂和暴動,最終爆發了尤裡卡栅欄事件。

    1854年10月,一夥暴徒燒毀了一家名為尤裡卡的酒館。

    酒館老闆詹姆斯·本特利曾是範迪門斯地的罪犯。

    一位礦工在酒館門口與人發生口角被殺,據說兇手正是詹姆斯·本特利。

    但因為他與治安官有交情,所以被無罪釋放。

    一萬多名身強力壯的礦工舉行了抗議遊行。

    警察試圖疏散示威人群,但怒不可遏的礦工沖進了酒館,放火燒了尤裡卡酒館。

    後來,詹姆斯·本特利被再次逮捕,與三個共犯一起被控殺人罪,之前赦免他的那個治安官也被開除公職。

     礦工和殖民地當局的沖突僅是一些市井糾紛。

    然而,這些糾紛引發了一場帶有政治理想主義色彩的運動。

    一個叫巴拉臘特改革聯盟的組織除了支持礦工反對繳納采礦費和警察的暴力執法,還提出了政治方案,要求在成人男性普選權的基礎上派出代表參加議會,而且議會成員應該享有報酬,提出取消議會成員的财産資格,從礦工和政府中各選出仲裁代表解決糾紛。

    該聯盟的方案實質上是英國憲章運動在澳大利亞的改良版。

     彼得·萊勒(1827&mdash1889) 巴拉臘特改革聯盟承諾支持那些拒交開采費的礦工,幾百個開采許可證被當衆燒毀。

    在尤裡卡栅欄事件爆發前,還發生了幾起沖突事件。

    查爾斯·霍瑟姆總督認為必須派出軍隊鎮壓騷亂。

    1854年11月28日,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