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約翰·巴特曼與菲利普港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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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有進入菲利普港,約翰·巴特曼留下的随從就乘捕鲸船前來阻止約翰·帕斯科·福克納的探險隊,警告他們&ldquo越界者将被處死&rdquo。

    約翰·帕斯科·福克納的探險隊并沒有與對方争執,他們乘&ldquo奮進&rdquo号沿海灣向河流上遊駛去,在約翰·巴特曼選址建村的地方登陸。

     約翰·帕斯科·福克納(1792&mdash1869) 範迪門斯地的測繪總監助理J.H.韋奇是約翰·巴特曼财團的代表之一。

    他通知外來者,他們是在約翰·巴特曼&ldquo與土著人立約所得&rdquo的土地上紮營,這塊土地歸約翰·巴特曼所有。

    但雙方僵持不下。

    在理查德·伯克總督眼中,兩方都是外來入侵者。

    他發表聲明稱:&ldquo有人向我報告,幾個英國子民私自占領了皇家土地。

    &rdquo他警告英國人,他們會被判&ldquo入侵皇室财産&rdquo罪,最後還加上了一句&ldquo上帝保佑吾王&rdquo。

     然而,發布禁令并沒有用。

    約翰·巴特曼和約翰·帕斯科·福克納兩夥人如同發現了藏滿金子的牧場一樣,在菲利普港找到了一片可以飼養幾千頭牛羊的草地。

    閑置富饒的草地是荒謬的。

    早在雙方争着将羊群帶過巴斯海峽前,約翰·艾特肯已經帶着一群牛羊在菲利普港東邊放牧,成了第一個擅自占領這片區域的人。

    在理查德·伯克總督發表聲明前,很多尋找居住地的人已經來過範迪門斯地。

    他們爬上山俯瞰這片富饒的土地,遵循着&ldquo所見即所得&rdquo的規則。

     從官方書信中可以看出,英國政府并不承認私自占有行為,于是,菲利普港的争端再次掀起了波瀾。

    殖民辦公室為此感到非常煩惱。

    關于約翰·巴特曼的情況,副秘書長在1835年12月的報告中寫道:&ldquo近年來應該阻止此類性質的拓殖和資金投入。

    如果每個人都能随心所欲地在新荷蘭的海岸邊選擇一塊地方據為己有,那麼我們就無法确定殖民地的邊界了。

    &rdquo為殖民地劃分邊界是殖民辦公室的工作之一,但擴張殖民地屬于殖民者的個人行為。

     驅逐私自占領土地的殖民者并不容易,他們已經占領了菲利普港的大片空地,隻靠發表聲明和唐甯街的幾封書信,根本無法将他們驅逐出去。

    政府需要做的是,規範殖民地的管理,調整聲明。

    理查德·伯克總督發布了委任狀,其中包括英國皇室對整個澳大利亞的所有權聲明,當然也包括菲利普港。

    1835年上半年,理查德·伯克總督和新南威爾士的議會通過了一項法案,規定未經批準私自占領&ldquo皇家土地&rdquo,以及在私自占領的土地上建房子或居住的行為,将被處以罰金。

    通過該法案時,進入菲利普港的很多殖民者并沒有意識到自己将要承擔的後果。

    此外,該法案的管轄範圍包括這些被争奪的土地。

    約翰·巴特曼代表的财團咨詢了倫敦當時最博學的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給出的意見是:&ldquo按照法律規定,皇家有權将财團趕出其領地。

    &rdquo法律完全不會保護約翰·巴特曼或約翰·帕斯科·福克納的權益,即使他們都辯駁稱土地歸自己所有,還揚言要使用武力。

    雙方都憎恨對方以及其他擅闖菲利普港的獨立殖民者。

    約翰·巴特曼的一些支持者宣稱&ldquo要立即騎在土著黑人的背上,将他們吃光或趕走。

    &rdquo但約翰·巴特曼并沒有發表任何暴力的言論。

    他寫道:&ldquo在我讓土著們對白人使用武力前,應該認真思考一下,因為我認為這樣做其實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rdquo因此,他的對手依然無所顧忌地生活在菲利普港,對理查德·伯克總督的聲明置若罔聞,而且還相互仇視,大肆宣揚着自己虛有的土地權利。

    1836年5月,理查德·伯克總督派一位治安指揮官前去考察菲利普港的局勢。

     這位治安官就是喬治·斯圖爾特,他發現墨爾本及其附近共有一百七十七個殖民者。

    殖民者養了兩萬六千五百隻羊,周邊還有八百個土著人。

    白人和土著黑人之間早有沖突。

    土著人沒有法制或财産觀念,用長矛殺死并吃掉了殖民者的羊。

    因此,白人覺得有必要教訓他們。

    悉尼政府注意到了他們之間的鬥争,便派擁有執行權的治安官常駐此地進行管理。

     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