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拉克倫·麥誇裡總督的獨裁統治

關燈
他的性格和良好行為,殖民地政府任命他為治安官,并恢複他曾經失去的社會地位。

    &rdquo但根據官方記錄,這個人不但靠非法釀酒牟利,而且生活懶散。

     拉克倫·麥誇裡在任職期間重組了司法行政部門,結果導緻了新一輪的麻煩。

    因為司法行政部門的舊體制太過原始落後,殖民地唯一的法庭由軍事審判員和六位海軍或陸軍軍官組成,所以法庭的審判程序都是終極的,被告無權上訴。

    此外,擔任軍事裁判官的三位法官都不是律師。

    第三位軍事裁判官理查德·鮑耶·阿特金斯不僅完全不懂法,還是個粗魯的酒鬼。

    在菲利普·吉德利·金任職期間,殖民地流傳着一個諷刺段子: 大官們的頭像粉筆畫,該把誰先挂? 挂門上或吊牆上,絞架們你推我讓! 拉克倫·麥誇裡擔任殖民地總督時,英國政府派律師埃利斯·本特擔任殖民地的軍事審判員。

    1814年,埃利斯·本特的哥哥傑弗裡·哈特·本特主持并成立了民事法庭。

    英國内務部長認為在殖民地組建審判團并由其作出裁決的時機還不成熟,但将分離後的刑事審判和民事審判交給受過法律教育的人管理,是一種積極的變革。

    傑弗裡·哈特·本特強烈反對刑滿解教者從事法律工作,因為刑釋人員在英國時,因行為不端被吊銷了執照,所以不适合在新南威爾士的法庭工作。

    他認為,如果允許有前科的人在悉尼從事法律工作,就無法拒絕被吊銷執照的英國律師來澳大利亞工作的請求。

    一旦開了先例,大批被吊銷執照的人就會湧入新南威爾士。

    這些人之所以在英國被吊銷執照,是因為他們的行為對公衆構成了威脅,使整個律師行業蒙羞。

    如果準許他們在澳大利亞重操舊業,最終上當受騙的依然會是普通民衆。

     然而,拉克倫·麥誇裡依然積極為刑滿解教律師奔走,甚至強行要求法庭受理因僞造罪被判流放的無賴律師克羅斯利的案件。

    傑弗裡·哈特·本特拒絕審理。

    由于殖民地的法庭必須與總督指定的兩位治安官合作才能審理案件,治安官們又都支持拉克倫·麥誇裡,因此,最高法庭長達兩年沒有開庭。

     兩位治安員和軍事裁判官埃利斯·本特一起反對拉克倫·麥誇裡,并明文規定禁止被吊銷執照的律師在殖民地的法庭工作。

    拉克倫·麥誇裡和本特兄弟間産生了激烈的争執。

    1815年,埃利斯·本特去世。

    1816年,英國内政部長召回了傑弗裡·哈特·本特,這起事件終于被平息下來。

    傑弗裡·哈特·本特的接任者巴倫·菲爾德是英國著名文人社團的朋友。

    文人社團的主要成員之一查爾斯·蘭姆曾寫信給巴倫·菲爾德,詢問如何在&ldquo小偷遍地的地方&rdquo生活。

    查爾斯·蘭姆在信中說:&ldquo像戴奧真尼斯[3]一樣提着燈籠滿大街尋找誠實的人嗎?我想你永遠都找不到。

    還是告訴我你所在的地方的人是什麼樣子的。

    他們是不是整天偷東西呢?沒有哪個人的财産能經得起這種肆無忌憚的偷盜行為吧?他們不偷東西的時候在做什麼呢?&rdquo巴倫·菲爾德發表了他剽竊來的詩集《澳大利亞詩歌初果》。

    詩集中的原創内容很少。

    查爾斯·蘭姆看後說,裡面包含太多&ldquo未經許可的借鑒,但有助于植物學灣的殖民化&rdquo。

     查爾斯·蘭姆(1775&mdash1834) 拉克倫·麥誇裡任命刑滿解教者從事治安管理工作,激起了很多人的不滿。

    殖民政府用委婉的措辭抱怨說,讓罪犯擔任治安官是&ldquo在非常時期,一般情況下,這樣做可能不太明智&rdquo。

    拉克倫·麥誇裡嚴肅地反駁說,他會一如既往地&ldquo謹慎行事&rdquo。

    但由于殖民地以前從來沒有出現過類似的先例,治安官紛紛拒絕與總督任命的人共事,其中幾位治安官甚至用辭職來抗議,因為他們認為,任命有前科的人擔任治安官是對這個崗位的侮辱。

     毫無疑問,拉克倫·麥誇裡是一位&ldquo專制君主&rdquo,但他管理的行政體系恰恰需要專制。

    在殖民地,他的地位是最高的,因此,他無法容忍任何挑戰他權威的人或事。

    即使在教堂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