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疇篇

關燈
并不必然屬于作為船的船,有些船就沒有舵,所以,舵和船的關系并不是相互關系,&ldquo船&rdquo并不是&ldquo舵的船&rdquo,雖然舵是船的舵。

    因為這裡并沒有适當的詞,我們就必須造出一個詞,以适應這種情況,并且以便說得更精确一些,舵乃是&ldquo有舵之物&rdquo的舵。

    如若我們有了恰當的表達,那麼這兩個詞之間便有了相互關系。

    有舵之物乃是由于它的舵而成為有舵之物。

    一切其他的類似情況也是如此,例如,規定&ldquo頭&rdquo和&ldquo有頭的東西&rdquo有相互關系,要比規定&ldquo頭&rdquo和&ldquo一個動物&rdquo有相互關系來得更為恰當。

    作為動物的動物并非必然有頭,許多動物就沒有頭。

    理解那些沒有适當名稱之事物的最佳方法,是把從與原來相關事物得來的名稱,應用到與它們有相互關系的事物上,就像上面的例子,&ldquo有羽翼的東西&rdquo一詞就是從&ldquo羽翼&rdquo一詞而來,&ldquo有舵之物&rdquo就是從&ldquo舵&rdquo一詞而來。

     所以,所有的關系,都有與它們相關的事物,如若對它們加以正确地規定的話。

    我必須增加這個附加條件,因為,如若相互轉換的事物碰巧是以随便的不精确的方式被說出來的,這些事物就不可能存在相互關系了。

    我是說,隻要有适當的名稱,事物便會存在相互關系。

    如若我們從兩個并不能說明關系,而且其意義不相幹的名稱中,拿出一個名稱,便不會有相互關系。

    例如,我們規定&ldquo奴隸&rdquo和&ldquo人&rdquo、&ldquo兩足的動物&rdquo或其他這一類的東西相聯系,而不是規定它和&ldquo主人&rdquo相聯系,那麼便不會有相互關系,因為這裡所關聯的事物是不确切的。

    再者,如若兩件事物是相互關聯的,而且為了說明另一事物使用了适當的詞,即便我們撇開它的所有不相幹的屬性,隻要剩下相關聯的屬性,那麼所說的相互關系也會存在。

    例如,和&ldquo奴隸&rdquo相關的是&ldquo主人&rdquo,假如我們撇開他的所有其他不相幹的屬性,諸如他是&ldquo兩足的&rdquo、&ldquo能獲取知識的&rdquo、或者&ldquo人&rdquo,而隻剩下他作為&ldquo主人&rdquo的屬性,那麼,&ldquo奴隸&rdquo便會有相互關聯的事物,&ldquo奴隸&rdquo意味着是&ldquo主人&rdquo的奴隸。

     但如若用一個不正确的名稱來說明相互關聯的事物中的一事物,即便我們除去它的其他屬性,隻剩下相互關聯的屬性,那麼也不會有相互關系存在。

    如若把&ldquo奴隸&rdquo規定為和&ldquo人&rdquo相關,并把&ldquo主人&rdquo這一屬性從&ldquo人&rdquo那裡拿開,那麼在&ldquo人&rdquo和&ldquo奴隸&rdquo之間就不會有相互關系存在。

    如若把&ldquo羽翼&rdquo規定為和&ldquo鳥&rdquo相關,并把&ldquo有羽翼的東西&rdquo的屬性從鳥這裡拿開,則羽翼便沒有相互關聯的東西,那麼羽翼便不可能有相互關聯的東西了。

     所以,應該對相互關系的詞作确切的說明,如若已經有了名稱,那麼便會輕而易舉,如若沒有适當的名稱,我們就得制造一個名稱。

    很清楚,一旦有了适當的名稱,所有的關系詞都會有相關的事物。

     相關的事物被認為是同時存在的,總的說來這是對的,例如,&ldquo兩倍&rdquo和&ldquo一半&rdquo就是這樣,&ldquo一半&rdquo存在也就同時意味着&ldquo兩倍&rdquo存在,&ldquo主人&rdquo的存在也就蘊含了&ldquo奴隸&rdquo的存在,如若&ldquo奴隸&rdquo存在,&ldquo主人&rdquo也必然存在。

    在所有同類的情況下都是如此。

    而且,一個不存在了,另一個也必然不存在,例如,沒有&ldquo兩倍&rdquo便沒有&ldquo一半”反之,沒有&ldquo一半&rdquo也就沒有&ldquo兩倍&rdquo。

    在所有同樣情況下都是如此。

    認為相互關系的兩個事物同時存在的觀點,似乎并非在任何時候都正确。

    因為知識的對象似乎就先于知識而存在,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獲得事物的知識之前,事物就已經存在了。

    因為,我們的知識與知識的對象同時存在隻是極個别的情況,或者說絕無僅有。

     如若知識的對象一旦被取消,那麼知識自身便不複存在了,但相反的情況則不會出現,如若知識的對象不再存在,也就不可能再有任何知識了,就不會有任何東西可以認知了。

    但是,即使我們還沒有關于某一特殊對象的知識,對象自身也依然存在。

    例如,使圓的面積等于正方形的面積,如若這也可以被稱為知識的對象的話,雖然它作為知識的對象是存在的,但還沒有關于它的知識。

    如若所有的動物都不存在,則根本不可能存在知識,盡管這樣,知識的對象卻依然存在。

     對于感覺來說也是如此,因為感覺的對象似乎先于感覺活動。

    如若感覺對象消失了,那麼感覺便也會消失。

    而感覺消失了,則感覺的對象仍然存在,因為感覺首先涉及的乃是被感覺到的物體,然後是感覺在其中發生的物體,所以,如若取消了感覺對象,那麼也就取消了物體自身,因為物體自身就是感覺對象。

    物體不存在了,感覺也會随之而消失。

    取消了感覺對象,也就取消了感覺。

    但取消了感覺卻不會取消感覺對象。

    如若動物自身被消滅了,感覺也就會被消滅,但感覺對象仍然存在,諸如物體、熱、甜、苦以及其他所有能被感覺到的東西。

     而且,感覺乃是和進行感覺的主體同時存在的,因為動物是和感覺同時存在的。

    但感覺對象則先于動物和感覺。

    這樣的東西如水、火(動物就是以這些東西為質料結合而成的),在所有這些東西之前就已經存在了,且先于所有的感覺活動。

    所以我們認為,感覺對象似乎是先于感覺的。

     實體是否像人們所看到的那樣,不能被說成是相關的,這尚是一個難題。

    也許對第二實體來說可能會有例外,關于第一實體,這無疑是正确的,因為無論是它的整體還是部分,都不可能是相對的。

    某一個人或某一頭牛絕不可能是相對于任何其他外在的東西而被說成是人或牛。

    相對于第一實體的部分來說也是如此。

    某隻手并不是相對于其他的東西而被說成是一隻手,某個頭也不是因為其他的東西而被說成是一個頭,我們把它們叫做某個人的手和頭。

    相對于第二實體也是如此,至少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如此,例如,&ldquo人&rdquo并不是相對于某個外在的東西而被說成是&ldquo人&rdquo,&ldquo牛&rdquo并不是相對于其他東西而被說成是&ldquo牛&rdquo,&ldquo木頭&rdquo并不是相對于其他東西而被說成是&ldquo木頭&rdquo,但木頭作為某人的财産而不是在木頭自身的特性上,可以被認為是相對的。

    顯然在這樣的情況下,實體幾乎不可能是相對的。

    但有時某些第二實體則可能有例外的情況。

    例如,&ldquo頭&rdquo指的是某個人的頭,&ldquo手&rdquo是指的某個人的手,這些似乎是相對的。

     如若我們充分地定義了關系的含義,那麼要證明沒有任何實體是相對的,雖然這并不是不可能的,但的确也是極其困難的。

    相反,如若我們定義并不充分,如若隻有這些事物是相對的(這些事物的存在就在于與其他對象相關),也許便可以找到某個答案。

    前面的定義無疑地可以适用于所有關系。

    但事實上,一事物要相對于其他事物來述說,并不等于它就必然是相對的。

     從以上所說,可以看得很清楚,如若有人确切知道某物是相對的,那麼他也一定确切知道它是和什麼相關。

    這從事物的表面上就可以看清楚,假如有人知道某一這個是相對的,作為相對的東西和相對于其他事物而存在的東西是同一的,所以他也一定知道和這一事物所相對的其他事物是什麼,因為他如若根本不知道它相對的事物是什麼,那麼他也不可能知道它是不是相對的。

    這可以用一些個别事例說明。

    假如有人确切地知道某一這個是&ldquo兩倍&rdquo,那麼他也一定同時知道它是什麼的兩倍。

    假如他不知道它是某個确定事物的兩倍,他也就不可能知道它是&ldquo兩倍&rdquo。

    再者,如若他确切地知道某一這個更美麗,那麼他也就必然同時知道,它比什麼東西更美麗。

    所以他不會含糊地說,這東西比不太美麗的事物更美麗。

    這根本就不是知識,而隻是一種假設,隻是知道它比不太美麗的東西更美麗乃是不确切的,因為可能并沒有什麼東西不如它美麗。

    由此顯然可見,确切地知道一事物為關系的人,也一定會知道和它相關的事物是什麼。

     頭和手,以及其他這類的東西都是實體,人們不需要必然知道它們和什麼東西相關,也能夠确切地知道,這些事物在本性上是什麼。

    因為人們并不必确切地知道這個頭或這隻手是誰的。

    如果是這樣,我們就不得不承認,這些東西以及類似的東西并不是相對的,既然這樣,那麼肯定實體不是相對的也就是正确的了。

    對于這樣的問題,如若不作出更為詳盡的研究便要簡述出來,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詳細地提出這些觀點并不是完全無用的。

     【8】所謂&ldquo性質&rdquo,我是指決定某一事物如此這般的原因。

    性質可以在多種意義上被述說。

    有一類性質我們叫做狀況和習性[15]。

    狀況與習性又有不同,前者比後者更持久、更穩定。

    各種知識和德性就是狀況或品質。

    因為知識似乎很能持久,而且難以忘記(雖然人們可能隻是在中等程度上掌握了知識),除非發生極大的變故,如疾病或其他類似的事情。

    德性也是一樣,如公正、節制以及所有類似的事情,這些德性似乎難以被取代,難以發生變化。

    而習性則是易于動變的性質,如熱和冷、疾病和健康以及諸如此類的事情。

    一個人就是由這些而處于某種特殊的狀态,但他很快就會由熱變冷;由健康變為疾病纏身。

    其他同類情況也是如此,除非某習性由于經年累月偶然成為人的本性,它已經根深蒂固,難以改變,那麼我們也許就可以把它叫做狀況或品質了。

    很顯然,人們傾向于把這樣一些更為持久、更不易變化的性質叫做狀況。

    因為那些不能握有知識而且易于變化的人,就不能說他們具有品質,雖然他們在知識方面處于某種壞的或好的習性。

    狀況和習性的差别就在于,後者易于變化,而前者則更持久、更穩定。

    所有的狀況、品質也是狀态,而所有的習性并不一定是品質,因為有某種品質的人同時就有某種習性,具有某種習性并不擁有某種品質。

     另一種性質是,由于具有這種性質,我們說某人善于拳擊,或善于奔跑,或健康,或有疾病,簡單地說,人們用這種性質來述說所有天生的能力或無能。

    我們說某人具有這樣的性質,并不是由于某人具有某種習性,而是由于他具有某種天生的能力或無能,使他善于做某種事情或不受某種事物的影響。

    比如我們說有些人善于拳擊或善于奔跑,并不是由于他們具有某種習性,而是指他們擁有一種易于從事某種事情的天生能力,我們說某些人是健康人,是由于他們具有抵抗一般疾病的天生能力,說有些人是多病的人,乃是由于他們不具有這種抵抗疾病的天生能力。

    硬的東西和軟的東西也是一樣,說一個東西硬就是由于它具有某種不易被擊碎的能力,說它軟是由于它不具有這種能力。

     第三種性質指感受的性質和承受[16]。

    這一類事物如甜、苦、酸,以及所有諸如此類的事物。

    冷與熱以及白與黑也屬于這一類事物,這些事物顯然是性質。

    因為擁有它們的事物乃是由于它們而被說成是如此的,如蜂蜜自身即包含有甜,所以被說成是甜的;身體自身即包含着白色,所以被說成是白的,其他同類情況也是如此。

     但是,這類事物被稱為感受的性質,并不是因為擁有這些性質的事物以任何方式受到了作用。

    蜂蜜并不是因為受到了某種方式的作用而被稱為甜的。

    對這一類的其他事物也是如此。

    同樣,熱和冷被說成是感受的性質,也不是因為擁有這種性質的事物受到了任何方式的作用,而毋甯是我們所說的這種性質對感覺産生了某種作用,因為味覺就是受到了甜或酸的影響,觸覺是受到冷或熱的影響,其他同類事物也是一樣。

     白色、黑色以及其他顔色雖然被說成是感受的性質,但與我們以上所說過的那些事物并不是在同一意義上說的,它們作為感受的性質主要因為它們是作為感受的結果而産生的。

    很顯然,顔色的多種變化,事實上就是作為某種感受的結果而産生的,因為當人們害羞時就會臉紅,恐懼時臉就會變得蒼白,如此等等。

    一個天性羞澀或天生膽怯的人就更是如此,一旦他的身體有了某種習性,他的臉上就會出現相應的顔色。

    伴随着羞怯所發生的這種身體變化也是由于他的體質構造所造成的,所以說,類似顔色的産生是自然的。

    所有這一類情況,如果是由于某種經常的持久的作用所引起的,就叫做感受的性質,如果某人皮膚白或黑屬于天生的構造,那麼它就被說成是性質,因為正是由于它,我們才被說成是如此這般的人。

    如若由于長期的疾病或日光曝曬而産生了同樣的白或黑,而且将不會輕易改變顔色,甚至終生不變,那麼它也可以被說成是性質,因為我們也是由于它而被說成是這樣的一類人。

    但是,那些容易毀壞而且很快就會消失掉的、作為事物結果的狀态,卻隻能被說成是承受,因為人們并不是由于這些狀态而被說成是這樣的一類人,一個由于害羞而變得臉紅的人,就不能被說成是紅皮膚,一個由于恐懼而變得臉色蒼白的人,就不能說他是白皮膚,而毋甯說它們是受了某種方式的作用,所以,這樣的事物隻能被說成是影響,而不是性質。

     同樣地,靈魂也存在着感受的性質和承受,那種作為作用的結果而與生俱來的事物,諸如瘋狂或性情暴躁,可以被說成是性質,因為正是由于這些,人們才被說成是這樣的一類人,如脾氣暴躁的人或瘋子。

    而且,那些并非天生、而是由于某種變故引起的瘋癫,如若難以根除,或者完全無法治療,那麼我們就說它們是性質,因為人們被說成是這樣一類人就是由于它們。

    但作為變化很快的偶然事件之結果的事物,則隻能是感受。

    例如,若某人因煩惱而發怒,就不能說他是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