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回 汴京判就胭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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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徑去。
華開緘見和詩一首雲: 鎖關金鎖掣難開,指就天邊月作媒。
相國風搖花影動,巫山消息下陽台。
華看詩罷私喜:"此回準拟會佳人矣。
" 次日正值上元佳節,怎見得好元宵,有詞為證: 光陰撚指,不覺上元節至。
遊人似蟻。
千門萬戶,花燈裝起。
诏華天付與,共賞六街三市。
月光如水。
看蓬萊仙侶,鳌山降,滿瑤池。
是日華之朋友相邀到清風亭飲酒,華被衆友連勸幾杯,忘卻赴約之事,飲得甚醉。
将晚,汴城花燈耀目,極是繁華。
當時郭華乘醉記得,來相國寺欲與月英相會之時,被酒激将來,醉卧寺之佛殿後。
近二更,遊人已散,王月英與梅香來到寺中,見華醉睡,推之不醒,月英怅恨良久,深歎無緣。
因與梅香商議,脫下繡鞋一隻,手帕一幅。
置華身上而去。
及華睡至四更醒來,正恨月英不至,忽見一繡鞋,并手帕一幅,華細忖之,乃知月英已來,酒醉不遇,留此為記而去。
因大憤莫及,遂吞其鞋帕。
比及天明,寺裡佃人見殿後一秀士死倒在地,大驚,摸其胸尚暖,有女人繡鞋一隻,并帕一幅,一半在口裡。
僧人乃疑此人必中毒而死,若有來根究者,連累怎得了,不如收此物前去告首,以免禍及,遂陳告于開封府衙。
包拯審勘繡鞋與手帕,正不知是誰所留,心生一計,令公牌扮作貨郎持往街坊去賣,密囑公人:"候有認買者,即拿來見我。
"公牌領命去賣,正賣向王月英門首,梅香認得,連忙報知于月英。
月英出門自來看時,果是夜來留置繡鞋,便問貨郎從何得來之故。
貨郎即雲:"問他人轉收來賣,不知其故。
"月英用錢買之。
正在疑慮間,适其母出見之,問月英端的。
月英驚不敢應。
母責及梅香,梅香隻得說:"昨夜同姐姐往相國寺看上元玩燈,不想姐姐失落一繡鞋,今被貨郎撿得來賣,梅香認得,故姐姐複問買之。
" 母怒雲:"這妮子好輕縱,滿城人玩燈,偏爾會失落繡鞋,被人所撿。
此必有緣故,從實說來,免緻重責。
"正在根究之際,那貨郎怒道:"且休閑講,開封府包太尹待我回報,爾等速行。
"不由分辯,遂捉一起人解到府衙見拯。
拯根勘月英謀殺人命之故,月英不隐,從頭供出:"因遇郭秀士來買胭脂,兩意相投,至元宵夜,許赴相國寺與之見面,因其醉去不起,留此為記而回,不知因何身死。
" 拯審罷口詞,即帶領公牌前赴相國寺檢驗死者屍首。
恰值郭華之父因兒子赴京一向不回,正來汴城相尋,見拯引道來到,遂躲廊下避之。
拯入得寺後,其父訪見李二,說知其子之故,慌投入相國寺見拯,陳告其事。
拯問得來這死者就是其兒子,勘會明白。
拯令左右以銀針探取。
郭華醒來,左右複知,拯甚喜,急令将滾湯灌下。
一伏時,郭華平複如初。
父子相見,不勝悲感。
及拯再審于華,華訴與月英口詞則同。
拯道:"今此一事,男女不由父母之命,自私約合,敗害綱常甚矣。
本待奏過朝廷,依律判斷,思爾夙世有緣,今生會合,今日乃是個良辰,同回到月英家成其夫婦,同爾父親歸故裡也。
"判訖,郭華父子甚感包公之德,拜謝同回王月英家,成親皆禮之夕,花燭輝煌,不諒藍橋之遇雲英,自是夫婦得諧老焉。
華開緘見和詩一首雲: 鎖關金鎖掣難開,指就天邊月作媒。
相國風搖花影動,巫山消息下陽台。
華看詩罷私喜:"此回準拟會佳人矣。
" 次日正值上元佳節,怎見得好元宵,有詞為證: 光陰撚指,不覺上元節至。
遊人似蟻。
千門萬戶,花燈裝起。
诏華天付與,共賞六街三市。
月光如水。
看蓬萊仙侶,鳌山降,滿瑤池。
是日華之朋友相邀到清風亭飲酒,華被衆友連勸幾杯,忘卻赴約之事,飲得甚醉。
将晚,汴城花燈耀目,極是繁華。
當時郭華乘醉記得,來相國寺欲與月英相會之時,被酒激将來,醉卧寺之佛殿後。
近二更,遊人已散,王月英與梅香來到寺中,見華醉睡,推之不醒,月英怅恨良久,深歎無緣。
因與梅香商議,脫下繡鞋一隻,手帕一幅。
置華身上而去。
及華睡至四更醒來,正恨月英不至,忽見一繡鞋,并手帕一幅,華細忖之,乃知月英已來,酒醉不遇,留此為記而去。
因大憤莫及,遂吞其鞋帕。
比及天明,寺裡佃人見殿後一秀士死倒在地,大驚,摸其胸尚暖,有女人繡鞋一隻,并帕一幅,一半在口裡。
僧人乃疑此人必中毒而死,若有來根究者,連累怎得了,不如收此物前去告首,以免禍及,遂陳告于開封府衙。
包拯審勘繡鞋與手帕,正不知是誰所留,心生一計,令公牌扮作貨郎持往街坊去賣,密囑公人:"候有認買者,即拿來見我。
"公牌領命去賣,正賣向王月英門首,梅香認得,連忙報知于月英。
月英出門自來看時,果是夜來留置繡鞋,便問貨郎從何得來之故。
貨郎即雲:"問他人轉收來賣,不知其故。
"月英用錢買之。
正在疑慮間,适其母出見之,問月英端的。
月英驚不敢應。
母責及梅香,梅香隻得說:"昨夜同姐姐往相國寺看上元玩燈,不想姐姐失落一繡鞋,今被貨郎撿得來賣,梅香認得,故姐姐複問買之。
" 母怒雲:"這妮子好輕縱,滿城人玩燈,偏爾會失落繡鞋,被人所撿。
此必有緣故,從實說來,免緻重責。
"正在根究之際,那貨郎怒道:"且休閑講,開封府包太尹待我回報,爾等速行。
"不由分辯,遂捉一起人解到府衙見拯。
拯根勘月英謀殺人命之故,月英不隐,從頭供出:"因遇郭秀士來買胭脂,兩意相投,至元宵夜,許赴相國寺與之見面,因其醉去不起,留此為記而回,不知因何身死。
" 拯審罷口詞,即帶領公牌前赴相國寺檢驗死者屍首。
恰值郭華之父因兒子赴京一向不回,正來汴城相尋,見拯引道來到,遂躲廊下避之。
拯入得寺後,其父訪見李二,說知其子之故,慌投入相國寺見拯,陳告其事。
拯問得來這死者就是其兒子,勘會明白。
拯令左右以銀針探取。
郭華醒來,左右複知,拯甚喜,急令将滾湯灌下。
一伏時,郭華平複如初。
父子相見,不勝悲感。
及拯再審于華,華訴與月英口詞則同。
拯道:"今此一事,男女不由父母之命,自私約合,敗害綱常甚矣。
本待奏過朝廷,依律判斷,思爾夙世有緣,今生會合,今日乃是個良辰,同回到月英家成其夫婦,同爾父親歸故裡也。
"判訖,郭華父子甚感包公之德,拜謝同回王月英家,成親皆禮之夕,花燭輝煌,不諒藍橋之遇雲英,自是夫婦得諧老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