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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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奸商又與西人互相表裡,恃為護符,冒險影射,詭計百出,勢實無從稽查。

    今天印度出口之始,一報之于印督,再報之于駐印大臣,給以文憑,其來數已昭然有據,雖欲偷漏,勢必不能。

    若其中有非在中國銷售者,則不得載至香港為存貯之所。

    印度栽植鴉片歲有定額,不得多種,販運中國十萬箱之外,不得再有所加,違者有罰。

    英廷設法,本為至善。

    無奈一經出口,分運各處,即已難稽。

    其報之英官,原有總數,而所經中國關廠,報稅抽厘,每于總數不符,兩兩比較,相懸甚巨,非由偷漏,胡為至此?今于印度載至香港之後,若英人欲分運中國通商口岸銷售,悉聽其便,惟載運之船、存儲之棧,皆由招商局代為經理,其費一秉至公。

    如或英商以為不便,議不能行,則有挂号領憑之一法。

    何日進口,何日出口,何日分運各處通商口岸,須詣中國駐港大臣一一報明。

    銷售之後,然後納正稅及子口半稅。

    此于印度官商皆有益而無損,而亦任其随時銷售販運,無一毫稍掣其肘。

    誠如是也,中國所設一切緝私委員、巡船,皆可裁撤,所省者大,何憚而不為?況乎榷煙原可與禁煙并行而不悖,所入中國若幹萬箱,每歲為期,原有限制,本可曆年遞減,正不妨與之悉心以籌,和衷共濟。

    總之,我所以待遠人者,不外乎開誠布公,實事求是,絕不參以厘毫私意粉飾于其間,可行與否,在乎能直告之而已。

    秉之正,持之嚴,彼亦有所憚也。

    鴉片本一毒物,非以養人,乃以殺人。

    既為鄰好之邦,乃以毒物販售于我,利己而害人,既以良法美意與之商,而彼不聽,是不欲我由漸而祛害也。

    天下中外雖攸殊,總不外乎理而已矣,惟理可以折之。

    如不然者,仿前代榷酤之法,凡有印度所來鴉片,悉歸之官,由官以售之民,西商如有私販者,倍嚴其罰,此亦杜截偷漏之一端。

    由是售煙者,區之為煙戶,吸食者當必漸寡,将見不三十年而煙可不禁自絕矣。

    嗚呼!今當軸者,孰能肩此重任哉? 附:臆譚 荒隅避迹,幸遠禍機,啁啾歡雜中,默焉而已。

    竊以粗才,短于涉世,朋往俦接,酒酣耳熱,辄攘臂奮舌,妄譚經濟,诋诃痛哭,罔顧忌諱,取嫉當事,中以奇厄,危而慬免,又安敢再侈口以言時事哉!嗟乎!當此烽煙R洞,災亂疊構,慘目撫心,未知從何下手。

    偶讀古人言事之書,其所隐憂私議,皆足以拯救時弊,不禁怦怦心動,因是不憚重蹈咎轍,辄作罪言,比諸枯蜩寒蟲,自呻自吟,不欲人知,以求采納。

    蓋古之人,雖伏處菰蘆,谪逐僻遠,其忠君報國之念,未嘗一刻忘也。

    苟可以為國者,知無不言,即言不見用,或言而獲罪,終不能自已。

    餘也讒毀罪廢,窮竄蠻鄉,憂時憤事,此心耿耿,固在漆室之女,不諒其志,聽諸悠悠可也。

    同治紀元閏八月二十四,天南遁叟自識。

     敦本 嗚呼!自三代封建之法廢,而後世帝王所以待宗室者,皆未能斟酌損益,權衡厚薄而适得其中。

    西漢鑒于七國之禍,而其權漸移于外戚。

    成帝時,宗族之著于籍者十萬,逮乎王莽移漢,其得存者數千而已。

    自魏以來,勢同孤立。

    當夫開國之初,非不思矯其弊,而立法未善,旋即更張。

    試觀由唐、宋以迄元、明,其間親貴者猜嫌疑忌,終至殺戮。

    就藩封者,仍不得尺寸之柄,稍自展舒,食租衣賦,有空名而無實用,數傳之後,下侪氓隸。

    曆覽史冊,帝宗皇族鮮克自振拔者,或以不軌除國,或以驕蹇失職,則在乎養之而未知所以教之之道也。

    此則言乎宗潢近派耳。

    至于疏族遠支,所以培植而安置之者,亦未得其當。

    不然,給土田,盡職守,聚族而居,各事其業,仿古者所行宗法,以大宗聯小宗,互相維系,各自約束,必能漸至盛強,以為國家輔佐。

    誠以宗族者,國家之枝葉,枝葉強則足以庇其本根。

    古者封建諸侯,率輔之以強宗盛族,如封康叔而分之以殷民六族,封唐叔而分之以殷民七族是也。

    巨室世家,與國盛衰,同休戚而共榮辱。

    自後世世爵廢,遂無世臣,宗法廢,遂無巨族。

    一旦有事,而可恃者無一人,内無以助赀輸粟,外無以保疆禦侮,一蹶不振,易至于亡。

    然則有國家者,其于厚宗植族可不亟講哉?欲固厥本,當行宗法而佐以屯田。

    鄉落之間,悉寓堡砦,習戰攻,明守禦,兵農交輔,耕作相資。

    俊秀者使登仕版,壯強者倍給廪饩,有事皆可以備征募,供調遣,在城者足以佐防兵,在鄉者足以助團兵,在畿輔者亦以此法為宗兵。

    如是而根本不強,枝葉不盛者,未之有也。

    我國家既定天下,于各直省建置滿城,設立駐防兵額,凡撥居隸籍者,男女皆頒給糈祿,歲有常例,不勞而食,誠優厚宗族之盛典也。

    然當時人少戶寡,天下之所出足以養之而有餘。

    二百年來,生聚日衆,養之不足,必至予之漸薄,而彼所恃以糊口者亦必不給,則二者交病。

    況其在城者,無事不得擅離,如圈牢之養物。

    且子姓日多,而令其遊手無業,安居坐食,非所以為教也。

    糈薄不贍,窮困無告,必至貸錢逋累,非所以為愛也。

    有餘則驕淫匪僻,不入于善,不足則貧窘無聊,告貸民間,以期他日出仕取盈,蓋有緻之而然矣。

    竭百姓之力,糜無益之費,而成其不教不愛之實,竊以為立法似未盡善也。

    況至今日,滿人之在各地者,居處已久,無異土著,其馴順者遊談玩日,肆橫者遊手滋事,甚或居民畏之如虎。

    如欲亟為整頓,尤當使之各事其事,隸兵籍者日加操演,猝有變故,緩急可恃;入仕籍者歲加考試,寬其額以儲選用;士農工商四民之業,一如漢人,毋得仰給于外,婦女亦勤女紅,學蠶織。

    其居處不必在城也,業耕稼者,當使散布鄉村,而以宗法屯田為之部署。

    富以濟貧,有以通無,庶幾可行之久遠也,不然,豈第饑寒之患哉! 簡輔 夫國家任人,所恃以安危者,輔臣而已。

    唐、宋、有明以來,多以一人興,以一人喪。

    元代立相,皆取用色目人,而漢人不得與中書,然有元九十年間,未聞有賢相也。

    明祖以宰相權重,不複建置,寄其權于六部,而後之大學士即宰相也,所謂名去而實存也。

    本朝立相,參用滿、漢,法至善矣。

    近今十年來,道、鹹之間,漢人之為相者,未聞有赫赫之光,足以震動朝野,維系君民。

    豈草澤布衣知之有未盡耶?徒聞旅進旅退,以竊位苟祿固寵全身已耳。

    或曰,本朝之無權臣,足為盛德事。

    滿臣中如鳌拜、噶禮等,雖稍有姿橫者,而漢臣則無聞也。

    本朝未嘗輕殺大臣,近時間有如耆英、柏葰等,未易一二數,而待漢臣尤厚,居台閣者,多以功名終,則所以保全大臣者,其恩意豈不渥哉?吾則曰,此皆漢臣之為自全地者多也。

    本朝動以資格拘限,循至為相,不複采諸民望,察諸輿情,古昔慎簡之意無有也。

    其為相者,已多臻中壽,半緻耄昏,諺曰:“老将智而耄及之。

    ”孔子曰:“及其老也,戒之在得。

    ”況其循至相位者,由于閱曆甘苦得失而來,鋒芒已盡,肝膽不張,不肯為國家擔持大利害,而為深謀遠慮之計,徒忝高位重祿,汶汶沒沒,拱居其職數年而已,國家何賴乎有此相也!蓋上智之人,老則曆練精;中材以下,老則趨避熟。

    而天下上智少,中材多,則所以慎加遴選者,可不亟哉。

    善為政者,先在平日親賢儲材,親賢則不肖者遠,儲材則緩急有可用之人,二者所以為簡輔之地也。

    誠以輔臣所系乎國者甚重,其職佐天子,進賢退不肖,黜陟百官,各當其位。

    昔者堯以不得舜為憂,舜以不得禹、臯陶為憂,蓋欲為天下得人也。

    宋之相韓、富、寇、範、司馬也,天下交賀,外彜動色,及其相王安石、蔡京,而天下嚣然不靖矣。

    明之三楊在位而事治,嚴嵩以青詞取相而國弊。

    則下民之休戚,可以蔔相臣之賢否也。

    今相臣之去就廢置,若無預乎草野之休戚,并不系乎朝廷之重輕,在民若馬牛風,在朝若九牛毛,嘻!焉用相為哉?此皆由公輔之不能得人,而枚蔔相臣未極天下之選也。

    今必破除陋習,毋拘常例,務采輿望之所歸,苟其材也皆可簡用,一歲三遷,不嫌其速,不由科目,毋患其淺,不必定取諸翰林中也。

    夫翰林不過徼一日之短長,其所對策,多浮泛掇拾,務詭時好。

    其未得志也,趨權門,排同列,鮮勵名操。

    及既得志,養驕居優,日積月累,坐緻高顯,爵位已極,而患得患失之心更不可問,雖未必人人盡然,而委靡末流之中,難自振也久矣。

    惟上能不循成格以求相,則在位者人人皆思奮勉,而賢不肖辨矣。

     治兵 兵可百年而不用,不可一日而不備,有備始可以無患。

    兵志曰:“不備不虞,不可以師。

    ”所謂備者,訓練之謂也,治之于平日,斯能用之于臨時。

    今我中國之大弊,在無事養兵,有事募勇。

    非兵額之不足也,在乎自遠調遣,曠日持久,資糧扉屦,必給之而後行。

    而領之先則糈台之出納遲之,領之後則營官之侵克繼之。

    及兵既至,則賊勢已成,賊志已固,賊守已堅,而官弁所統率者,隻此數百之衆,猶以羊入虎口,至亦無濟于事。

    而賊乃得逞其所欲,恣其所至,一旦敗壞決裂,遂不可問。

    當事者,知兵力之不能及,于是倉猝召募,購買器械,幸而集事,賊膽愈張,外而羽翼已成,内而民人罹禍。

    至後攻賊著效,或亦賴勇之力,而不知将兵者已幾費經營,幾糜帑饷矣。

    然則平日之所以養兵者,固何為者哉?蓋虛數冒糧,老弱充額,演練不講,器械未精,一切奉行故事,視為具文,其弊固不勝枚舉也。

    今日所募之勇,幾遍天下,各省被賊之後,軍事既定,或即有改勇為兵者。

    誠見夫勇也者,聚之易而散之難也。

    顧各省一遇升平,即以兵為無用,軍營中積習相沿,牢不可破,因循如故也,粉飾如故也,推诿如故也,畏葸如故也,虛誇如故也。

    其所為兵者,跳蕩拍張,漫無紀律,勇于私鬥而怯于公戰,見民如虎,見賊如鼠。

    營中所用者,不過弓矢刀矛也,即曰有所專長,亦不過擊刺而已。

    如是雖曰有兵,與無兵同。

    論者皆謂賊平之後,必當改紀軍政,整頓營規,練習武備,講求兵法,置辦利器,一改從前之面目。

    蓋事貴随地而制宜,道在因時以善變。

    今日行軍,首重槍炮,遠則有炮隊,近則有槍隊,器必堅利,學必精能,坐作進退之間,一聽統兵者之指揮,其臨陣沖鋒,尤在乎有進而無退。

    其忠義勇敢之氣,積蓄于居恒,而奮發于一朝。

    其氣既鼓,有死之心,無生之志,如是而不勝者,未之有也。

    此之謂能治兵矣。

    然其所以能緻此者,請五言以蔽之,一曰厚糈糧以養其身家,二曰精訓習以娴其技藝,三曰嚴教化以作其志氣,四曰共甘苦以結其心志,五曰明賞罰以堅其服從。

    恩威并用,寬猛相濟,而後兵之于将,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安有不聽約束,不遵禁令,聞敵猝逃,望風先潰者哉?顧天下不患在無兵,而患在無将。

    諺雲“千軍易得,一将難求。

    ”即鬥将、能将已不數數觏矣,況乎名将、大将智勇足備者哉?欲儲将材,非一朝一夕之功也。

    近之則在慎選營員,遠之則在别開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