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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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且贻笑于遠方也哉。

    嗚呼!何不返而自思,以力圖振作也欤。

     辦理洋務在得人 我國家于辦理洋務一節,雖于各省通商口岸設立專員,無如僅有空名而無實效,徒糜廪祿而已,西國官商亦以其無權也,視之有若贅旒。

    其為是官者,遇大事固不能自主,即一二瑣屑小事亦不能獨斷獨行,必且禀承上命,需之以時日而虛與之周旋。

    領事官以其如是也,即小事亦必見道憲,谒撫院,或且直陳之制軍之前,稍或遲回審顧焉,則立禀其國之駐京公使,而與總理衛門為難矣。

    然則,通商口岸雖有洋務人員亦何裨于大局哉?況乎今日之為洋務人員者,大半因循懦玩,不自振作,而畏蜀如虎,徒見盈廷之諾諾,而未見一士之谔谔。

    即如西人凡報失竊之案至,官則必追緝原物,如或不然,則必如數賠償。

    所聞近事一二端,殊有可發一噱者。

    夫使失物必償之而後了事,則以後正複償之不勝償矣,由是推之,華官道經香港,如有失物,報官查緝而已,港官能舍赀償之乎?即如中國星使駐紮西土,若有失竊之案,亦從未聞有賠償者,設使華官星使強欲其償,西國人士必大以為不然,而執法之吏,且持萬國公法新定和約以相從事矣。

    語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國所不可行者,何為行之于中國耶?至若奪民間之利,販犯禁之物,擅以小火輪船深入内港,任意诋毀中國崇奉之教,昌言衆前,凡此皆與我禁令條教相違而于例不可行者也,而彼在中國行之,悍然無所顧忌也。

    顧此非西國商民遽敢如是也,在由辦理洋務人員畏葸縱弛,日複一日,以至于此,履霜堅冰,至其所由來者漸矣。

    吾嘗謂中國之事,事事為西人窺見其隐,洞燭其微,幾于無遁情,無遁形。

    吾中朝官吏,即欲粉飾誇張以相掩蔽,亦徒贻笑端,适足自點耳。

    辦理中外交涉之事,惟有可者可,否者否,是則是,非則非,決之以一言,折衷于一是耳。

    誠能持之以大公,折之以至理,可從則從,不可從則官可休,頭可斷而議終不可搖,請終不得允。

    西人要未嘗不熟思而審處也,無如身家念重,爵祿戀深,遇事則诿之于人,縣則诿之于府,府則诿之于道,道則诿之于督撫,督撫則诿之于總理衙門,辦理愈遲,頭緒愈棼,言詞愈繁,而事愈決裂,至總理衙門則無可诿,不得已乃委曲遷就之。

    此近日洋務之大凡也,西人盡已知之深而稔之久矣。

    平時即或遇有大事,龂龂以争,一若斷不能從者,而色厲内荏,彼早識之,以故争愈力則請愈堅,恫喝要求,無乎不至,逮無可如何,而曩之所謂不可從者,今已無不如命以行矣。

    若夫各省通商口岸,近日洋務愈多,辦理愈難,當軸者頗形棘手,吾則謂此由任之者未得其人耳。

    夫西人豈無耳目?苟其人而居官清正,持躬謹饬,平日與西人交際,開誠布公,臨事必斷必速,西人未嘗不采諸輿評,證諸公論,而自不敢多所苛求也。

    惟在己先有不可告人之隐,平日已為西人之所輕,即使善于逢迎結納,出言斷事正複不能見重耳。

    如有大事,則當以國體争之。

    如更定厘稅,我朝廷自有制度,非鄰國之所宜預聞。

    其重輕所系,斟酌盡善,國家當自具權衡,即寓有體恤遠人之意,亦關朝廷德意之所流布,初非強我而為之也。

    若事事由西人挾制其間,委曲相從,則國不可以為國矣。

    嗚呼!言之匪艱,行之維艱。

    在局外者盡不妨侃侃以談,而在局中者正複大費躊躇耳。

    時事難為,杞憂甚大,此宣尼之所以緻歎于才難,而富強之術所以為國本計者,要不可不亟講也哉。

     建鐵路 電氣通标,輪車鐵路,西國以為至要之圖,而中國以為不急之務,且以為中國斷不能行,亦斷不可行。

    或謂愚民惑于風水之說,強欲開辟,必緻紛然不靖,是以利民者擾民也,此不宜者一也。

    或謂輪車之路,鑿山開道,遇水填河,高者平,卑者增,其費浩繁,将何從措,即使竭蹶而為之,徒足以病民而害國,此不宜者二也。

    嗚呼!是殆中國未之行耳,中國之民未之見耳。

    設使由少以成多,由近以及遠,暫行試辦,安見其必多窒礙乎?吳淞車路之成,英國大臣聞之,設宴相延,為中國捧觞稱慶,以為此不過小試其端,而往來之盛,馳行之捷,俾民間見之,知其意美法良,所願将來推行盡利,中國十八省中無不皆遍,則四通八達,商賈之轉輸無阻,信音之郵遞匪遙,其為裨益于民生國計,豈淺鮮哉?蓋開通鐵路,既為中國之利,而通商于其地之諸國,亦無不利,豈獨英一國為然哉?今計英國一國之中,所有鐵路裡數,回環曲折,各處相通,約略五萬餘裡。

    建造之費計金錢七百十八兆鎊,每歲往來之客計不下五百有七兆,其所收之赀約金錢六十兆鎊,而除經費之外,可溢餘利二十五兆有奇。

    西國之例,鐵路屬于公司者則餘利歸于公司,屬于國家者則歸于國家,而賃地之項,公司當按歲輸于國庫。

    或國家有軍旅之事,鐵路歸于國家統轄,若為敵國所毀,則事平償其所值。

    且地屬國家,國家欲出赀購諸公司,亦無不可。

    故輪車鐵路之利國利民,莫可勝言。

    且鐵路之所至,亦即電線之所通,其消息之流傳,頃刻可知。

    況乎輪車載客之利少而載貨之利多,一歲中貿易場中所獲之利,不知凡幾,公司所得赢餘不過二十五兆,若較之客商,百分中之一耳。

    且國家于有事之時,運饷糈,裝器械,載兵士,征叛逆,指日可以集事。

    何則?以兵警軍情傳遞甚速,彼此應援,捷于呼吸也。

    然則,輪車鐵路安見其不可行哉?英國、中土,易地皆同也。

    況乎今日泰西通商中土,驟增口岸,輪舟之利已窮矣。

    外海則自潮瓊而達于沈遼,長江則自鎮江而迄乎重慶,凡輪舟所能至之地,無不至焉。

    吾謂創建輪車鐵路,即權輿于此矣。

    何則?長江一帶,許其建埠頭載貨物者凡六城,則以後小火輪船必将絡繹于長江,或将伺間乘隙,請入内港。

    所設領事遠在雲南,由大理而至重慶,相距尚遙,非以車路通之不能捷達,勢必由雲南以至重慶,由重慶以至漢口,由漢口而分南北兩途以達于各處。

    十餘年前,輪車鐵路公司早已繪圖貼說,志在必行。

    英國駐京公使以英商之意未免出之太驟,故未代為之請,明知請之必不能行也。

    今則凡可以用輪船者,無不為英商足迹之所已經,而所專心緻志者,則在輪車而已。

    使其小為經營,必先試行于通商口岸,以利往來,上海吳淞其已事可援也。

    夫天下事,未有不受之以漸而圖之以豫者,惟明者能料之于先,識者能見之于著。

    三十年之後,其事機又将一變乎?或者謂輪車鐵路未嘗不利于國家,便于商賈,與其因西商之請而為之,不若我中國之自為。

    然而執持成法,拘泥憲章者,恐其議格不能行也。

    審勢揆時,非出自西人,則中國斷不自為之耳,此賈生所為痛哭流涕長太息者也。

     除額外權利 嗚呼!今日者,中外交際,雲為繁變,亦正多故矣。

    西國凡有所請,務在必行。

    中朝每謂其要挾,議其恫喝,時思所以裁抑之,由是龃龉之故,率起于此,而究之彼之所請,我又不得不允也,徒多往來煩渎而已,徒見紛纭+,而已。

    彼惟以許之難,故索之奢,以為此日之所得,由于力請而緻,非然者恐難如願以償也。

    其實中外交涉之事,不外辨其公私、分其曲直而已。

    即如開埠一款,中外既已立約通商,依泰西各國之體制,則遍至内地貿易,亦例之所當然。

    而中朝不能盡開内地者,以西人不歸中官管轄也。

    西人來中土貿易,其立論命意,蓋亦極為廣大而曠遠,動以地球一家、中外一人為言。

    故見我中國因循自域,以外交為恥,而時作深閉固拒之計,彼亦恒從而姗笑其間,以為識見之甚隘,襟懷之不曠。

    夫中國不欲盡開内地者,蓋隻見夫西人之日來,而不思華人之可往也。

    不知既已開埠通商,至一處無異于至各處,我之所宜與西國争者,額外權利一款耳,蓋國家之權系于是也,此後日仁人傑士之所宜用心也。

    倘因通商内地而與之争,徒示外國以不廣,而彼反得有所藉口矣。

    夫我之欲争額外權利者,不必以甲兵,不必以威力,惟在折沖于壇坫之間,雍容于敦槃之會而已。

    事之成否不必計也,而要在執持西律以與之反複辯論,所謂以其矛陷其盾也。

    向者英使阿利國以入内地貿易為請,總理衙門亦以去額外權利為請,其事遂不果行。

    夫額外權利不行于歐洲,而獨行于土耳其、日本與我中國,如是則販售中土之西商,以至傳道之士、旅處之官,苟或有事,我國悉無權治之。

    此我國官民在所必争,乃發自忠君愛國之忱,而激而出之者也。

    故通商内地則可不争,而額外權利則必屢争而不一争,此所謂争其所當争也,公也、直也。

    又往者領事一官,雖與我府道并行,而一旦龃龉,亦得調遣兵舶,權宜從事,此通商口岸辦理洋務者所以益形掣肘也。

    今我朝廷已準英使所請,增埠各口,蓋以見中國并無自域之心,而深具柔遠睦鄰之意。

    彼于增埠之後,而請減厘金,蓋欲以加惠于商人,中朝亦不能不許,我朝廷于是亦酌加稅項,因時制宜,以示一朝之規制。

    蓋加稅一款,乃我國家自有之權,或加或減,在我而已,英使固不得強與我争也。

    于是宜與者與之,宜取者取之,此中具有權衡,我朝之從容駕馭,不遠出于尋常萬萬哉?夫我中國不能以有益者盡與英人,猶英國不能以有益者悉畀我中朝也,去取之間,蓋在當軸者明其公私曲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