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論觀念的起源、組成、聯結及其抽象意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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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兩個對象會同時出現在人的想象之中,不僅是因為二者具備外在的相似性,或是時空的連貫性,或是存在着因果關系,我們更應該考慮到二者之間存在着第三者,後者與前面兩個對象同樣地具備上述的聯結關系。

    要闡明這點并不容易,可能得花一些筆墨。

    另外,我們又注意到,如果移除上述幾個關系中的某一個,那必然會弱化其聯結關系。

    第四代的表兄弟之間存在某種聯結關系,這是一種因果關系,雖然,必須說明的是,他們不會像親兄弟那麼親密,更不能跟父子之間血濃于水相提并論。

    其實,總體而言,所有的血緣關系都是一種因果關系,并根據不同個體之間互相關聯着的因果數量定義這一血緣是親是疏。

     上述的三種關系之中,因果關系是最為普遍存在的。

    當我們說兩個物體處于因果關系之中時,我們指的是一個物體對另一物體施加影響使之做出相應反應,即前者是後者存在的前提。

    由于前者施加影響産生的結果是後者本身;如果在不同情況下都是如此的話,那我們不難看出這種作用或影響是如何将二者聯結起來,使得我們由前者立馬聯想到後者。

     繼續深入探讨這一話題。

    記住,兩個物體之間不僅存在因果關系,前者對後者施加影響,後者對前者做出反應,在這個過程中,有一點是必須的,那就是前者必須具備施加影響力的條件與能力。

    這就是所有利益關系和責任關系的根源所在,是人們在社會中對其他人施加影響力的依據所在,是政府和上層社會發号施令的根據所在。

    我們通常意義上所講的主人,就是通過強力或者某種約定,具備影響他人行為的能力;後者我們稱之為仆人。

    我們通常意義上所講的法官,就是能根據其觀點做出決議,對所有社會成員之間财産或任何糾紛做出判斷的人。

    當一個人手握重權,就不用在他人施加影響下被迫作什麼決定,他可以憑自己的意志行事;這一現象并不少見,有些情況下是可能發生的,更多的時候是完全可以的;特别是對于權威人士而言,被統治者的服從給予了前者極大的心理滿足感與優越感。

     這便是我們對外界的簡單認知聯結或者說聯系的準則,而想象恰好填補了空缺使得這種聯結變得不可分割,将之固化成為一個整體,儲存于我們的記憶之中。

    這可以稱作一種磁力,不僅在自然社會中,它同樣存在于人的心理世界,以各種形式施加着超乎一般的影響。

    這一磁力的影響遍及一切,但這影響力的來源卻不是那麼為人所知;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從最初的人性或者人的特質身上說起,此處我無意贅言。

    哲學家必須有所節制,不能放縱自己一味刨根問底;他應該滿足于已經定下來的準則,因為這些準則都是一系列的經驗與研究的結果,不能讓沖動的野獸帶着他走向未知的猜測與蒙昧。

    在此處,及其回到人性的最初特質,即理論這一準則産生的根源,還不如去探究這一準則所産生的影響。

     受各種認知的這些聯結關系影響最大的,莫過于人的複雜認知,複雜認知是我們之後會經常思考和理論的主題;複雜認知通常而言是各種簡單認知在聯結準則作用下的結果。

    這些複雜認知可進一步被劃分為關聯性認知、模式性認知和實質性認知三種。

    下面我們将先後予以讨論,并在這一主題上适當加以補綴一些内容;畢竟,對聯結關系的探讨可是本書的要旨所在。

     第五節 關聯性認知 聯結一詞常用于兩種不同的情況之中。

    一是兩種認知以因果聯系的方式共同存在于想象中,前一認知是後一認知産生的前提;一是兩種認知以一種不那麼确定的方式共同存在于想象中,即便關系可能會很模糊、很微弱,我們還是會下意識地将這兩種認知作比較。

    前一種情況就是我們通常意義上使用聯結這一詞所指的含義,隻是在哲學中我們将其含義延伸,進而指向任何特定的、雖然不存在具體聯系準則的兩個對象之間的比較關系。

    認知的關聯性的第一個表現或特質是距離性,因為我們都是通過比較有距離的、不同的幾個對象才産生對其間關聯性的認知:雖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說,什麼事沒有比什麼更不相關的了,或者說我與這個人一點關系都沒有等諸如此類在話;這樣說好像距離性和聯結性二者之間如水火一樣不可兼容。

     其他的這些表現或特質舉不勝舉,也正是因為這資源是如此豐富,我們才可以通過大量反複的比較來認識哲學上所探讨的聯結性。

    如果非得要研究一番,我們很輕松就可以發現這些特質可以歸入以下七類範疇,而這七類恰好構成了哲學上所說的聯結所有的來源。

     1.第一類是相似性。

    如果不存在相似性的話,也就不會存在任何哲學意義上的聯結;沒有任何兩個物體是完全一樣的,隻是具備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性而已。

    雖然相似性對于我們探究哲學上的聯結性有重要意義,但這并不是說它就一定将某個認知與另一個連接起來。

    我們說一個準則是普遍的,可适用于許多人,并不意味着它可以立即在某個特定的人身上産生作用;而是說它通過提供多個可選的對象的方式,使得我們的想象不局限于某一個單一物體。

     2.第二類是同一性。

    我此處所說的同一性,針對的是固定的不會變化的對象,暫時先不将人類考慮進去,後者同一性的本質和基礎将會在稍後進行闡述。

    所有關聯性中最為普遍的,便是同一性;同一性适用于所有終将死去的個體。

     3.同一性之後,另一種最為普遍存在、影響最為廣泛的是時空性。

    時空性是所有比較與對比的終極來源,比如距離遠近,比如上下位置,比如先後順序等。

     4.第四類是具體性。

    所有物體都具備一定的數量、大小,等等。

    具體性是聯結關系的另一重要來源。

     5.如果兩個物體共同具備某種特質,而隻存在程度上的區别,這時我們便說到聯結關系的第五個表現了。

    兩個重物,必然會有一個比另一個更重;兩種同一顔色的色彩,必然會有深淺的不同,如此才存在比較的可能。

     6.矛盾性看似是有違前面的那個準則,即所有的聯結關系必然存在某種程度上的相似性。

    但細思之下,事實上除了存在的認知與不存在的認知之間,沒有其他情況下會出現兩個完全對立的認知;存在的認知與不存在的認知二者同樣指向某一具體對象,區别在于不存在的認知指向的是任何時空中都不存在的物體。

     7.根據各種現象之間的因果關系及其對立關系,比如水與火、冷與熱,等等,我們才能發現與現實生活中對立的現象;這一自然存在的因果關系便是哲學上所談的第七類聯結關系。

    關于這一聯結關系的相似性,我們将會在後文中詳細說明。

     或許我應該把各種聯結關系的不同之處一一指出,不過我更願意将這些不同之處看作對聯結關系的否定。

    所謂的不同,應該是不具備同一性或相似性的兩類物體,前者可理解為數量不同,後者可理解為種類不同。

     第六節 模式性認知和實質性認知 如果可以,我樂意請教某些哲學家,他們的許多理論建立在實質與偶然之間存在明顯區别的基礎之上,假設我們對所有認知都有清楚的了解,那麼我想請問的是,我們對實體的認知是由什麼引發的呢?是感官認知的結果,還是映像認知的結果?如果實質性認知是由感官産生的,那麼,具體是哪一感官?以何種方式?如果用眼睛看到的,那必然是一種色彩;用耳朵聽到的,那必然是一個聲音;用下颌咀嚼到的,那必然是一種味道,以此類推。

    但沒有人敢斷論,我們所說的實質性認知是一種色彩、一個聲音或是一種味道。

    因此,實質性認知,如果真的存在的話,必然是由一種認知或其映像引發的。

    但是,我們所說的映像認知又可分為兩類,一是感情,一是情緒,而這二者都無法真正代表一個實體。

    因此,除了知道所謂的實質是某些具體特質的集合體之外,我們對這一名詞并未産生任何新的認識,我們所有有關實質的談論或推理也就毫無意義。

     我們在此所說的實質性認知或者模式性認知隻不過是由想象連接起來的一堆簡單認知的集合體,我們給予其特定的名稱,這樣日後自己回憶或者向他人講述時,就能記起那一集合體到底是什麼。

    這些認知之間的區别在于,構成實質的具體特質常常沒有具體的本應該存在的名稱與之對應;即便該假設不成立,那這些具體特質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