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回 韶州關參軍提兵廣州府欽差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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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時枚舉其言以告孔公,孔公大怒。

    李時枚曰:「大人休要作色。

    今淩貴興巨百萬家财,着令吾姪送禮而來。

    若然拒絕,彼必生疑。

    萬一此犯遠逃,我等回京将何言以應主上?吾今受之,正以固其心志,異日将此财以充公費,有何不可哉?」孔公改容而謝。

     來日舟抵韶關,孔公急喚該府參軍葉堅帶領官兵數百人先往番禺譚村,拎捕淩犯,計開有名人等,查出稍有私縱嚴行。

    參軍葉堅領命而去。

     再說李豐回見貴興,備言欽差大人加意體恤學者,一聞肄業之人,便另眼相待,曾經收下此禮,說有「原情定案」文語,貴興以為然,命家人開筵,邀請賊黨及一切護理之人,鹹宴于裕耕堂中。

    貴興謂衆人曰:「如今大人收下我個厚禮。

    他日恐要諸公開堂訊質,必須衆口同詞,吾自加意服料。

    事成之後,斷不相忘,自皆應允。

    」少頃美閑自澳而返,貴興舉酒賞勞一番。

    正飲間,李豐回念母病未愈,飲食如何得安?遂與貿興告辭。

    行不上半裡,忽聞背後炮聲亂響,人馬齊鳴。

    回望煙火沖天,數百人把那個淩家生重重圍得水洩下通。

    (李豐孝子竟能得漏王章)衆人裣手受縛,惟林大有氣力剛強,接取官兵器械,左沖右突,殺傷牌刀手八人、弓箭手二十五人。

    葉公見其兇暴,近前斬得骨肉如醬。

    (了卻林大有)随入貴興内室,束其妻子,一齊解至臬衙。

    然後至馬鞍街捉拿馬半仙,到案審察。

     是日欽差到省,與衆文武官接見畢,會蘇按察于大堂。

    孔公居中,李時枚居左,蘇按察居右。

    兩旁皂隸厲聲贊堂,吊在黃經審釋,将蕭輝鴻與如仙二人正法。

    (了卻黃經事)其後,拘出淩犯數十人及原告人梁天來,鹹脆于大堂審訊。

    孔公罵貴興曰:「好個學者!如何昧良肆惡,藐視朝廷,溺信堪輿,不知畏恥?既糾賊以行兇,複多方而賄吏,如此作為,習什麼詩書,治什麼經典?豈非砧辱我孔家先聖!況曾經本部堂确審歸監,何得恃刀反變,屢擺财神?」言罷,伏倒一個簽筒喝:「打!」 衆皂隸摸去貴興下衣,露出兩臀,幾人換手,亂打無數。

    貴興哀聲叫苦,便血交流堂下。

    庶民觀者如堵。

    李太監曰:「淩貴興有話,可實訴來,不得虛言搪塞!」貴興禀曰:「監主自來畏法,常被人捏,不敢謀人,為伊欲圖卸債,因而架以大題。

    監生之行,衿老可保可結,鄉人信之諒之。

    」(國人皆曰賢猶未可信,何況鄉人?貴興以鄉人而開其莫大之罪,此其所以為貴興也。

    ) 天來禀曰:「監生天來,原有證人張風,被惡雄财賄吏,屠證封冤,觸犯天顔,登朝抱告。

    惡知監生赴京。

    複行截殺。

    幸遇商人區明、天爵,保過關山。

    今日始丘冤情,伏望鴻恩洞察,奕世沾恩!」 貴興禀曰:「伊以截殺扳誣,足誰可據?大人細察此語,洞見前冤。

    」蘇公怒曰:「本司舉出證來,爾當何罪?還下記在譚村訪察,曾經自吐隐情。

    如今還說這等刁語!本司曆任各省封疆,未見有如此虎監,刁頑至極,慘毒異常!」言罷,喝聲「掌打!」打得貴興口鼻血一齊迸出,身之服沾染成紅。

    孔公再責曰:「爾當日業已招成,今者在本部堂前尚敢更變,何況别官别職,自不必言。

    」貴興暗思:「大人既受此禮,如何拷打?若此,莫非李豐埋沒此财,未曾與吾緻意?我若招成,必然臬首,不如挨過一場苦楚,或可偷生。

    」隻得咬着牙根,連聲叫枉。

    孔公見其終不肯招,令人發上招架夾之。

    貴興怒目睜眉,呼天号地。

    堂下庶民喝采,案前各犯駭然。

     李太監曰:「爾可及早供來,吾或可以為妝暫寬一線。

    」貴興喘氣搖頭禀曰:「監生實掠得花盆、椅、桌,未曾舉火焚燒。

    緣為伊父欠下本銀一千兩,也曾掘得用芋,割得田禾,至若挖彼祖山,途中截殺等事,監生斷不敢為。

    」孔公曰:「爾之罪惡曾不止此!可再供來,稍有包庇,登時處死勿悔。

    」貴興所供如是。

     孔公呼皂禁于左右,扣緊架索。

    其時貴興身中魂魄早已分離,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