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回 施智伯怒拗毛錐孔制台嚴拿賊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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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說智伯聽得東來道出不願含冤屈死之句,于是細心裁成一張冤狀。

    不覺目倦神疲,憩息于幾席之間。

    (三日勞倦成有此安息)适遇天來奔入,見案上寫就一紙訴詞,(此禀在原告人,叙出,文法又一變。

    )執而讀之曰: 具禀人梁天來 告為甯願該打該打死不願含冤屈死事。

    竊鳄毒非文公不徒,旦惡非王法不誅。

    蟻于初一日攔車告以「屠證沉冤坑生滅死千金易捏九命難伸鬼泣人悲泣叩超生雪死事」,蒙批「爾天來告官告吏,倍告貴興。

    真乃刀筆健訟,打死,該打死!」蟻伏讀金批,心膽俱碎。

    蟻悲一家受害,奚惜微軀?故不避斧钺之誅,冒死扳轅再渎。

    乞天吊案賜審,台前魑魅難逃,臯鑒巨惡豈漏,王章瀝血披陳。

    不勝待死之至! 計黏原詞四紙 天來讀罷,伫立于案前。

    半響,智伯醒來。

    天來極言詞中意義逼真,當不見棄。

    智伯曰:「内有朋助,非我全謀。

    」天來持往撫衙投遞。

    蕭公閱畢,順手批雲: 業經查案,毋許多渎! 天來見批如此,号泣不己。

    越數日,更訴一紙詞。

    内有雲: 密雲無雨不得不渎事 蕭公覽猶未畢,發回天來,前後三紙,竟然不準。

    天來以告智伯。

    智伯執筆歎曰:「冤沉不起,用此何為?」将此筆擲于地,忽然吐出心血。

    (正應十七回中張風之言) 天來扶至榻前,再三勸解。

    智伯泣曰:「吾不特不能與八命伸冤,更移害于張風,皆吾不才之過也。

    」天來含淚勸曰:「先生且要保全貴恙,以作良圖。

    」智伯曰:「吾病草矣。

    不能與公伸冤。

    公可求教于東來。

    其人與總督孔公同年兄弟。

    彼為時事所感,削發為僧。

    現埋隐于海幢古寺。

    」言罷,再嘔一鬥,登時面轉洋青,渾身冰冷,須臾氣絕。

    正是: 出師未捷身先死, 長使英雄淚滿襟。

     天來放聲大哭,捐資代為殡葬。

    撿出銀三百兩,酬他二子,二子拜領。

    天來安慰一番,歸家具道:「撫昔不憐,智伯已死。

    」淩氏擊案怒責曰:「城狐社鼠,當避其鋒。

    昔日張風己故,如今智伯不存,助汝者皆不祥,如何屢誠屢控?吾今而後無容汝赴公庭。

    」天來聞責,情不自禁,以袖拭淚,低頭無語。

    久之告其母曰:「大小職員曾經具禀,惟有總督尚未謄詞。

    智伯臨終囑我,求僧取救。

    母親在家安息,待兒走往河南。

    」言罷,零涕而去。

     奔至海幢,求見東來,備述冤情,懇他拯拔。

    東來曰:「汝欲雪冤,可潛身于此寺。

    看我『如此如此』汝便『如此如此』,或者庶幾乎野銜。

    」(超拔) 卻說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兩廣總督部堂孔大人一日舟乏海江,直望河南進發,稽查監政。

    盤诘諸倉事畢,經過海幢,步入禅壇禮佛,知會同年。

    是時梅花初放,十月小陽,掃雪烹茶,謂活火敲冰,煮茗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