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回 韶州關參軍提兵廣州府欽差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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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火一齊迸出。
(水火二宇去極趣極)李太監見其寂然不動,謂孔公囚:「何無暫松架索,依其醒來供盡,然後按法如何?」孔公依議。
逾時,貴興複蘇,不得已從實供來。
孔公乃将各犯拷打無數。
各犯雖有辯辭,孔公哪肯聽信。
天來言此案大半系宗孔與爵興把持。
是時,宗孔已打得皮開肉爛,爵興亦遍體皆傷。
其後複打,見他二人舌脹滿腮,竟不能再發一語。
孔公責罵馬半仙曰:「爾這堪輿,誦什麼青鳥之書,說什麼青龍白虎如何,罔知法紀,左道惑人!」言罷,撒發喝打。
打得馬半仙鮮血淋漓,後臀之肉腫脹,形若伏盆。
(先生後邊立武之勢高聳矣)含驚禀曰:「小的藝習三世,據學而言。
彼善彼惡,何由得知。
伏乞大人電察,矜憐小的無任瞻感。
」 孔公謂李蘇曰:「如此九命之案,當以何法治之?」蘇公過席,答曰:「國朝設法森嚴。
當日康熙三十九年粵東洋匪屢慣殺人,拟議淩遲處死。
卑職所見,宜照此例行刑。
是否可行,仰體大人裁奪。
」李太監曰:「何無減此屢慣二字,處剮何如?」孔公點頭稱善。
登時,拘各犯及其妻子出法場行刑。
先将貴興額肉割開,刮傷兩乳,手足微斬四刀,然後刺入心窩,割斷毒腸五寸。
貴興舌根迸出,血溢沾襟。
須臾,哀叫一聲而逝。
惟時,貴興之子應科尚屬髫齡,将欲就刑,吓得魂不附體,忽然兩淚如泉。
孔公歎曰:「一人之惡,禍及妻兒!無奈朝廷律例森嚴,不如是如何慰九命之冤。
」 正惆怅間,法場外閃出一人,(此何人哉?)稽颡大哭。
孔公視之,原告人梁天來也。
孔公訝曰:「吾今為汝生者除害,死音伸冤,如何反作悲傷?」天來禀曰:「監生與彼一脈同生,不忍絕去淩家之嗣。
父雖不善,子亦無辜。
伏望大人寬宥。
」孔公曰:「剮此一人,不足以償九命。
情雖可憫,國法難容。
」應科聽得此言,四顧張惶,哀慘之聲啼之愈急。
千百人見者,無不墜淚。
天來再禀曰:「監生姓孤人寡,兩世三丁。
母舅之家今亦僅存一口。
萬望大人原情減免,俾得兩姓銜恩。
」(詞意俱類十二郎文)孔公默然良久。
李太監喝曰:「餘此惡種,異日生端,終為汝子孫之患﹔稍有寬恕,難以警戒萬方。
」呼皂禁推倒斬之。
天來回顧應科,神色懼失,匍匐近前環抱,竟然引領以代。
蘇公見此情形可憫,起居禀曰:「何無着伊具下保章,保其三世減行仗責,以杜将來則彼雖有洩恨之心,終無以展其私志。
似此律依情,當兩得其宜。
孔公以其臨民有恺悌之方,欣然依議。
各犯有應斬、絞,流、徒、枷杖責釋放,一一分别輕重治之。
大小職有受賄循辦者,俱按國法(四字中有無數筆墨,關者當理會之)計關。
斬犯: 淩宗孔(混名落地舌,一名虎翌,一名飯匙夫)、淩美閑、區爵興、林大有(死後加刑)、周贊先(混名犬篸聲)、李亞添(混名擎天木)、尤亞七(混名跛腳夫)、熊亞美(混名四蹄兒),甘亞定(棍名雙角目)、簡當(混名射日矢)、葉盛(混名包天膽)、淩越文、淩越武、淩越順、淩越和、淩宗孟、淩宗季、淩宗孝、淩宗和、淩其譽、淩海順、淩柳郁、淩柳權、潤保、潤枝、黎亞二﹔ 絞犯: 簡勒先、蔡順﹔ 流犯: 半仙(混名鑽穿石)、徐風﹔ 徒犯: 殷出、陳德、杜師爺、陳邦爵、秦登、胡班、鮑師爺﹔ 杖責釋放: 陳金玉、應科、楊氏、潘氏、亞金、婉蘭、清柱、婉菊、清蓮(俱貴興婢)。
孔大人又将貴興家财撥回三千兩于天來,補置岡芋田禾,築牆修山等費。
所有花盆、椅、桌,發歸原主。
恩賜一個匾與區明,顔曰:禮義可風。
更賜一個嶺南義士與何天爵。
人鹹稱:「皇上明君,欽差大人善判。
」其後,乾隆年間,貴興托生惠州府,瞽目為奴。
宗孔啞口丐食。
梁天來身居貴介公子。
欲知三人後世端詳,請看《警富後傳》。
(水火二宇去極趣極)李太監見其寂然不動,謂孔公囚:「何無暫松架索,依其醒來供盡,然後按法如何?」孔公依議。
逾時,貴興複蘇,不得已從實供來。
孔公乃将各犯拷打無數。
各犯雖有辯辭,孔公哪肯聽信。
天來言此案大半系宗孔與爵興把持。
是時,宗孔已打得皮開肉爛,爵興亦遍體皆傷。
其後複打,見他二人舌脹滿腮,竟不能再發一語。
孔公責罵馬半仙曰:「爾這堪輿,誦什麼青鳥之書,說什麼青龍白虎如何,罔知法紀,左道惑人!」言罷,撒發喝打。
打得馬半仙鮮血淋漓,後臀之肉腫脹,形若伏盆。
(先生後邊立武之勢高聳矣)含驚禀曰:「小的藝習三世,據學而言。
彼善彼惡,何由得知。
伏乞大人電察,矜憐小的無任瞻感。
」 孔公謂李蘇曰:「如此九命之案,當以何法治之?」蘇公過席,答曰:「國朝設法森嚴。
當日康熙三十九年粵東洋匪屢慣殺人,拟議淩遲處死。
卑職所見,宜照此例行刑。
是否可行,仰體大人裁奪。
」李太監曰:「何無減此屢慣二字,處剮何如?」孔公點頭稱善。
登時,拘各犯及其妻子出法場行刑。
先将貴興額肉割開,刮傷兩乳,手足微斬四刀,然後刺入心窩,割斷毒腸五寸。
貴興舌根迸出,血溢沾襟。
須臾,哀叫一聲而逝。
惟時,貴興之子應科尚屬髫齡,将欲就刑,吓得魂不附體,忽然兩淚如泉。
孔公歎曰:「一人之惡,禍及妻兒!無奈朝廷律例森嚴,不如是如何慰九命之冤。
」 正惆怅間,法場外閃出一人,(此何人哉?)稽颡大哭。
孔公視之,原告人梁天來也。
孔公訝曰:「吾今為汝生者除害,死音伸冤,如何反作悲傷?」天來禀曰:「監生與彼一脈同生,不忍絕去淩家之嗣。
父雖不善,子亦無辜。
伏望大人寬宥。
」孔公曰:「剮此一人,不足以償九命。
情雖可憫,國法難容。
」應科聽得此言,四顧張惶,哀慘之聲啼之愈急。
千百人見者,無不墜淚。
天來再禀曰:「監生姓孤人寡,兩世三丁。
母舅之家今亦僅存一口。
萬望大人原情減免,俾得兩姓銜恩。
」(詞意俱類十二郎文)孔公默然良久。
李太監喝曰:「餘此惡種,異日生端,終為汝子孫之患﹔稍有寬恕,難以警戒萬方。
」呼皂禁推倒斬之。
天來回顧應科,神色懼失,匍匐近前環抱,竟然引領以代。
蘇公見此情形可憫,起居禀曰:「何無着伊具下保章,保其三世減行仗責,以杜将來則彼雖有洩恨之心,終無以展其私志。
似此律依情,當兩得其宜。
孔公以其臨民有恺悌之方,欣然依議。
各犯有應斬、絞,流、徒、枷杖責釋放,一一分别輕重治之。
大小職有受賄循辦者,俱按國法(四字中有無數筆墨,關者當理會之)計關。
斬犯: 淩宗孔(混名落地舌,一名虎翌,一名飯匙夫)、淩美閑、區爵興、林大有(死後加刑)、周贊先(混名犬篸聲)、李亞添(混名擎天木)、尤亞七(混名跛腳夫)、熊亞美(混名四蹄兒),甘亞定(棍名雙角目)、簡當(混名射日矢)、葉盛(混名包天膽)、淩越文、淩越武、淩越順、淩越和、淩宗孟、淩宗季、淩宗孝、淩宗和、淩其譽、淩海順、淩柳郁、淩柳權、潤保、潤枝、黎亞二﹔ 絞犯: 簡勒先、蔡順﹔ 流犯: 半仙(混名鑽穿石)、徐風﹔ 徒犯: 殷出、陳德、杜師爺、陳邦爵、秦登、胡班、鮑師爺﹔ 杖責釋放: 陳金玉、應科、楊氏、潘氏、亞金、婉蘭、清柱、婉菊、清蓮(俱貴興婢)。
孔大人又将貴興家财撥回三千兩于天來,補置岡芋田禾,築牆修山等費。
所有花盆、椅、桌,發歸原主。
恩賜一個匾與區明,顔曰:禮義可風。
更賜一個嶺南義士與何天爵。
人鹹稱:「皇上明君,欽差大人善判。
」其後,乾隆年間,貴興托生惠州府,瞽目為奴。
宗孔啞口丐食。
梁天來身居貴介公子。
欲知三人後世端詳,請看《警富後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