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興趣與規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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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ash這種抱怨是對的&mdash&mdash孩子們&ldquo不想聽,或者不想理解&rdquo。

    他們不把心思放在科目上,正是因為這種科目不能觸動他們,沒有進入他們關注的範圍内。

    這種狀況必須加以糾正,但是糾正不能采取徒增淡漠和反感的方法。

    甚至由于孩子的粗心而懲罰他,也是為了要使他意識到,這個問題并不是與他毫不相幹的。

    這是一種引起&ldquo興趣&rdquo的方法,即激發孩子意識到事情與他有關。

    從長遠看,衡量這種方法的價值,必須看它僅僅是提供身體上的刺激使兒童以成人所要求的方式行動,還是引導兒童&ldquo去思考&rdquo&mdash&mdash也就是說,讓他帶着目标去反思和構想自己的行為。

    (2)顯而易見,要讓行動持之以恒,興趣是必要的。

    雇主不招聘那些對所從事的工作興趣寥寥的雇員。

    有人要雇用一名律師或醫生,他不會認為一個志不在此的受雇者會純粹基于責任感就切實堅持工作。

    興趣衡量&mdash&mdash或者毋甯說本身實際上是&mdash&mdash所預知的目标在促進一個人為達成它而行動的過程中,所能把握的深度。

     2.興趣觀念在教育中的重要價值 在任何一種有目的的經驗中,興趣代表了各種目标的推動力&mdash&mdash不管這些目标可以被感知到,還是隻出現在想象中。

    實際上,認識到興趣在教育發展中的推動作用的意義是:使人們按照兒童特定的才能、需求和喜好而照顧他們。

    假如一個人認識到興趣的重要價值,就不會設想,因為恰好有相同的教師和課本,因而所有的兒童都會有同樣的心靈運作方式。

    相同的教材對兒童的特定吸引力不同,他們随之處理和回應材料的态度和方式也會不同。

    這種吸引力,也因兒童不同的自然資質、過往經驗和人生規劃而異。

    然而,興趣能為教育哲學提供某種關于普遍價值的思考。

    在以往的哲學思考中,某些關于心靈和素材的概念一度大行其道,對教學和規訓的實行造成了嚴重阻礙;而如果人們恰當地理解這些有關興趣的事實,就會提防這樣一些概念。

    屢見不鮮的是:心靈被置于必定要被認識的萬事萬物的世界上,并被視為某種獨立存在的東西,有着獨立存在的精神狀态和運作規律。

    由此,知識被視為某種外在運用的東西,即純粹精神性的存在物運用于被認識的事物,或是來自外部的素材對心靈造成印象,或是兩者的綜合。

    因而,素材被視為自身完整地存在着的東西。

    它隻是有待學習或認識的東西:要麼心靈主動地遷就它,要麼它對心靈造成印象。

     各種有關興趣的事實表明,上面這些觀點都是杜撰出來的。

    在經驗中,心靈是通過對未來各種可能的結果的預期而回應當下刺激的能力,以便掌控将要産生的各種結果。

    事物,也就是人們所知的素材,構成了對預知的事件發展過程産生影響的東西,不管這種影響是促進還是阻滞這一過程。

    顯然,這類過于形式化的表述難以理解,下面援引一例來說明其重要的意義。

     你從事某項工作,比如使用打字機進行寫作。

    如果你是一個熟手,你已經養成的習慣可以管好自己身體的動作,從而使你的思維能自由地思考你的主題。

    可是,試想你對此并不娴熟,或者盡管娴熟,但打字機的運作不暢,那麼,你就不得不多花費心思了。

    因為你并不想随意敲打鍵盤,對結果聽之任之;你想要的是以既定的順序記錄下特定的語詞,從而使語詞獲得相應的意義。

    你會注意一個個鍵,注意你所寫的東西,注意你的動作,注意打字機上的色帶或控件。

    你的注意力不是泛泛且混亂地分散在任意的一個個細節上,而是集中在所有對你有效開展工作有影響的東西上。

    你既要向前看,又要集中精力關注當下的事實,因為它們都是達成你所意欲的結果的因素。

    你必須了解你的資源是什麼,你能支配的條件是什麼,所面臨的困難和阻礙又是什麼。

    這樣的預見以及根據預知的東西所作出的審視,就構成了心靈。

    如果一個行動沒有涉及這種對結果的預測,沒有涉及對手段和阻礙的考慮,那麼,它要麼是一種習慣,要麼是盲目的。

    在這兩種情況中,沒有一種是明智的。

    假如一個人對自己意欲之事茫然不決,對達成此事的條件的測評粗心大意,他顯然是愚蠢的,或者說,他的理智能力是片面的。

     我們繼續援引這個例子。

    如果這時他的心思沒有集中在肢體對打字機的操縱上,而是集中在打算寫的東西上,情況是一樣的。

    假定有一個活動正在進行,這個人正通過寫作而展示某個主題。

    除非他像電唱機發聲那樣寫作,否則,他的活動就需要用智力。

    也就是說,他要機敏地預知當下的資料和思考所指向的各種結論,并不斷地加強觀察和記憶,以便把握對結論有影響的那些素材。

    他的整個态度隻是關注将要如何,關注他朝目标努力時将會發生什麼事情,以及什麼東西要加入實現目标的活動中。

    當下的行為,如果缺乏基于對未來可能結果預見的導向,這種行為就沒有理智可言。

    如果隻是放任想象性的預測,而不注意達成預測所依賴的條件,就是自我欺騙或是癡人說夢&mdash&mdash理智上的不健全。

     如果這個例證是典型的,那麼,心靈這個概念就不是對一個完全獨立自足的對象的命名,而是對一個受理智指導的行動過程的稱謂。

    也就是說,心靈應該在行動中設定目标、目的,而且為進一步實現目标選擇相應的手段。

    智力并不是一個人所專有的,但隻要一個人參與的活動具有上面提及的性質,他就是理智的。

    不管一個人是否理智地開展其活動,這些活動都不是他專有的所有物,而隻是他從事和分享的東西。

    其他的事物、其他的人和事物特有的變化,對這些活動可能會産生配合或阻礙的作用。

    個人的行為可能成為事件的起點,但其結果則取決于其他中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