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H.先生的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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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PortraitofMr.W.H. 1 厄斯金府是鳥籠道上的一座精緻的小宅子。

    這天,我和厄斯金在他家共進晚餐。

    飯後,我們移步藏書室,就着咖啡和煙卷閑聊起來。

    不知怎的,我們談到了文學僞作的話題。

    現在我已記不起為何聊到這個奇怪的話題,但我記得我們長篇大論地談了一陣麥佛森[1]、愛爾蘭[2]和查特頓[3]。

    我堅持認為,查特頓的所謂僞作并非惡意造假,而隻是為了滿足他追求完美表達形式的藝術渴望。

    我還認為,藝術家有權選擇自己呈現作品的方式,作為讀者,我們對此根本無權置喙。

    不管是何種藝術,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一種表演。

    現實生活畢竟充滿限制與巧合,因此,想掙脫這些束縛,在某種想象層面充分展現自己的個性是完全合理的藝術訴求。

    指責藝術家作假分明是将道德問題和審美問題混為一談了。

     厄斯金比我年長不少。

    他态度謙恭、津津有味地聽完了我的觀點,這正是四十歲中年男人的常見做派。

    突然,他把一隻手放在我的肩上,對我說:&ldquo如果有個年輕人對某種藝術抱有一套奇怪的理論,為了證明自己深信的理論而特意作假,對這種情況你會怎麼看?&rdquo &ldquo啊!那就是另一碼事了。

    &rdquo我回答說。

     厄斯金沉默不語,凝望着從煙卷上升起的縷縷青煙。

    &ldquo是的,&rdquo他停頓片刻,&ldquo那的确就是另一碼事了。

    &rdquo 我察覺到他的語調中藏着某種異樣的東西,也許是一絲淡淡的苦澀。

    這激起了我的好奇。

    &ldquo你認識的某個人曾做過那樣的事嗎?&rdquo我大聲問道。

     &ldquo是的,&rdquo他一邊回答,一邊将手中的煙卷扔進壁爐,&ldquo我的一位摯友,西利爾·格雷厄姆。

    他非常迷人,可也非常愚蠢,非常無情。

    可即使那樣,我一生收到過唯一的一件遺物,就是他留給我的。

    &rdquo &ldquo那是什麼呢?&rdquo我激動地問道。

    厄斯金從座位上站起身來,走到兩扇窗之間高高的鑲花壁櫥前,打開了鎖。

    他走回我坐的地方,手中拿着一幅小小的木版油畫。

    那伊麗莎白式的畫框不僅老舊,而且已經有些褪色了。

     這是一幅年輕男子的全身肖像畫。

    畫中的男子穿着十六世紀晚期的服飾,站在一張桌子旁邊,右手擱在一本攤開的書上。

    他十六七歲的樣子,相貌秀美出衆,隻是身上明顯流露出幾分女子的柔媚嬌氣。

    事實上,要是不看他身上的衣裝和頭上的短發,那簡直就是一張少女的面龐:精巧優美的雙唇紅豔欲滴,如夢似幻的眼睛裡帶着思慕的憂愁。

    這幅畫的風格&mdash&mdash尤其是對手部的描繪&mdash&mdash令人想起弗朗索瓦·克盧埃[4]的晚期作品。

    畫中人身穿黑絲絨質地的緊身背心,上面飾有華美奪目的金色裝飾;畫的背景是孔雀藍色的,這顔色把人物的衣裝襯得賞心悅目,也更顯得明亮鮮活,這些都與克盧埃的風格非常吻合。

    在大理石底座上莊重地挂着一個悲劇面具和一個喜劇面具,這樣的點綴給這幅肖像畫增添了一絲嚴肅的氣氛,使之有别于意大利式的輕快優雅。

    即使是在法國的宮廷中,弗蘭德的繪畫大師們也從未完全放棄這種風格,這種畫風始終被視為他們北方脾性的流露。

     &ldquo真是一幅迷人的作品,&rdquo我大聲贊美道,&ldquo可是這位俊美的年輕男子究竟是誰?藝術幫我們永久保存了他的美麗風姿,這實在令人欣慰。

    &rdquo &ldquo這是W.H.先生的肖像。

    &rdquo厄斯金的臉上浮起一個悲傷的微笑。

    我發現他的眼睛閃閃發光,仿佛含着淚水。

    也許那隻是光線導緻的偶然錯覺吧。

     &ldquoW.H.先生!&rdquo我不禁高呼,&ldquoW.H.先生是誰?&rdquo &ldquo你不記得他是誰了嗎?&rdquo他回答說,&ldquo去看看畫中人手底下的那本書吧。

    &rdquo &ldquo我确實看到書上有些文字,但看不清究竟寫了什麼。

    &rdquo我答道。

     &ldquo拿這個放大鏡再去試試吧。

    &rdquo厄斯金說,那抹悲傷的微笑仍然蕩漾在他的唇角。

     我接過放大鏡,又把台燈移近一些,開始仔細辨認那段晦澀難辨的十六世紀手書。

     獻給下面刊行的十四行詩的唯一的促成者[5] &ldquo我的老天!&rdquo我驚叫起來,&ldquo這是莎士比亞的那位W.H.先生?&rdquo &ldquo西利爾·格雷厄姆從前就這麼說。

    &rdquo厄斯金低語道。

     &ldquo可他長得一點也不像潘布羅克勳爵[6]啊,&rdquo我回答說,&ldquo我對彭斯赫斯特的那幾幅畫像[7]熟悉得很。

    幾個星期以前,我還在那兒附近待過。

    &rdquo &ldquo這麼說來,你真的相信那些十四行詩是寫給潘布羅克勳爵的?&rdquo他問。

     &ldquo我毫不懷疑,&rdquo我回答說,&ldquo潘布羅克勳爵、莎士比亞,還有瑪麗·菲頓夫人[8]就是十四行詩中的三個主角,毋庸置疑。

    &rdquo &ldquo好吧,我同意你的說法。

    &rdquo厄斯金說,&ldquo但我以前并不這麼想。

    我以前相信&mdash&mdash怎麼說呢,我承認我以前相信西利爾·格雷厄姆和他的那套理論。

    &rdquo &ldquo他的理論是什麼?&rdquo我一邊望着那幅美麗的肖像一邊問道。

    我對那幅畫已經開始産生一種奇特的迷戀。

     &ldquo說來話長,&rdquo厄斯金邊說邊把那幅畫從我手中拿走了,當時我覺得他的行為實在有些唐突,&ldquo那個故事很長。

    不過,如果你願意聽的話,我可以給你講講。

    &rdquo &ldquo關于十四行詩的理論我可愛聽了,&rdquo我大聲叫道,&ldquo隻不過,任何新的理論都很難說服我。

    這早就不是什麼謎題了,人人都知道答案。

    事實上,我覺得這件事從來就沒那麼神秘。

    &rdquo &ldquo我的理論應該不會說服你,因為連我自己都不相信。

    &rdquo厄斯金笑道,&ldquo但它很有意思,也許你會感興趣的。

    &rdquo &ldquo那我當然要聽,你講吧。

    &rdquo我回答說,&ldquo那幅畫真讨我喜歡,要是你的理論有那一半有趣,我就心滿意足了。

    &rdquo &ldquo首先,&rdquo厄斯金點起一根煙卷,&ldquo我得給你講講西利爾·格雷厄姆的事情。

    在伊頓讀書的時候,他和我住在同一間學舍裡。

    我比他高一兩級,但我們是極好的朋友。

    我們總是一起做功課,一起玩耍。

    當然啦,玩耍的時間比做功課的時間長得多,對此我可一點都不後悔。

    沒受過正統的教育總是一項優勢,我在伊頓的操場上學到的東西很派用場,比起我在劍橋的課堂上學到的東西一點也不遜色。

    我得讓你知道,西利爾的雙親都去世了。

    他們在懷特島碰上了可怕的遊艇事故,不幸雙雙溺亡。

    他的父親是個外交官,娶了克雷迪頓老勳爵的女兒,實際上是他的獨生女。

    西利爾的父母去世以後,老勳爵就成了他的監護人。

    我覺得克雷迪頓勳爵并不怎麼喜歡西利爾,因為他始終不能完全原諒自己的女兒嫁給了一個沒有爵位的男人。

    他是個特立獨行的老貴族,罵起人來像個街頭小販,行為舉止像個農民。

    我記得,我在授獎演講日上見過他一次。

    他先是對我一通咆哮,然後又給了我一個金鎊,叫我以後可别長成像我爸那樣的&lsquo該死的激進分子&rsquo。

    西利爾對老勳爵沒有多少感情,學校放假時,他大部分時間都和我們一起待在蘇格蘭&mdash&mdash對于我們的邀請,他簡直求之不得。

    西利爾和老勳爵從來就不怎麼合得來。

    西利爾覺得老勳爵像一頭熊,老勳爵覺得西利爾女裡女氣的。

    我想在某些方面,他是有些陰柔。

    盡管他騎馬很在行,擊劍也是一流的。

    事實上,他從伊頓畢業之前就已經開始練習擊劍了。

    但是,他的态度總是十分慵懶,對自己的美貌也很自負,對足球運動很反感。

    他真正發自内心地喜歡的兩件事情是詩歌和表演。

    在伊頓讀書的時候,他就常常穿上戲服吟誦莎士比亞的作品。

    等我們升入劍橋的三一學院,頭一個學期他就加入了業餘戲劇社團。

    我記得看他登台表演,我心裡總是非常嫉妒。

    我那時候瘋狂迷戀他,簡直到了荒唐的地步。

    也許那是因為在某些方面我們是如此不同。

    我是個舉止笨拙、身體羸弱的人,長着一雙大腳,滿臉都是難看的雀斑。

    在蘇格蘭家庭中,雀斑是個遺傳的毛病,就像英格蘭家庭中的人世世代代都容易得痛風一樣。

    西利爾以前常常說,要是在雀斑和痛風之間必須選一樣,那他甯願得痛風。

    他向來極端重視個人儀表,簡直到了荒唐的程度。

    有一次,他到我們辯論學會來朗誦了一篇論文,為的是證明樣貌漂亮比心地善良更加重要。

    他确實生得俊美極了。

    就連不喜歡他的人&mdash&mdash對文學藝術漠不關心的人、學校裡的導師、為了進教會當牧師而讀書的年輕人&mdash&mdash也常常會說,他這個人雖說一無是處,可是長得漂亮。

    可他絕不僅僅是長得漂亮,他的臉上還透露出許多比皮囊之美更重要的東西。

    我覺得他是我見過的最美好的生靈,沒有人比他風度更翩翩,舉止更優雅,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比得上他。

    凡是值得他施展魅力的人都被他迷住了,就連許多不值得他施展魅力的人也迷上了他。

    他任性妄為、喜怒無常,亂發脾氣是常有的事兒,以前我常常覺得他是個很不真誠的人。

    我想,這主要是因為他總是過度渴望取悅别人。

    可憐的西利爾!有一次我對他說,他太容易為廉價的勝利而自滿,可他聽了卻一笑了之。

    他是個被寵壞的孩子。

    但是據我猜想,所有迷人的家夥都是那樣的吧。

    那種蠻不講理的脾氣正是他們引人喜愛的秘密。

     &ldquo現在,我必須跟你講講西利爾登台表演的事情了。

    你知道,劍橋的業餘戲劇社團不允許任何女演員登台,至少在我上學的時候是那樣。

    現在的情況怎樣,我就不清楚了。

    于是,西利爾自然總是被選去扮演女性角色。

    劇社演《皆大歡喜》[9]的時候,他扮演的是羅斯蘭。

    那出戲他演得真是好極了。

    事實上,西利爾·格雷厄姆扮演的羅斯蘭是我見過唯一完美的羅斯蘭。

    我無法向你描述他的美麗、他的精妙,他的表演是多麼細緻入微。

    那出戲當時引起了巨大的轟動,簡陋的小劇場每天晚上都擠滿了人。

    這麼多年過去了,每當我讀到《皆大歡喜》,還是會忍不住想起西利爾。

    那出戲簡直就是為他而寫。

    接下來的一個學期,他拿到了學位,搬到倫敦準備參加外交官考試,但他從來沒在學習上下過功夫。

    他的白天都用來讀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晚上都消磨在劇院裡。

    當然,登台表演是他朝思暮想的事情。

    我和克雷迪頓勳爵費盡了心機才把他攔住。

    要是他當時能登台表演的話,也許他現在還活着吧。

    向别人提建議總是一件蠢事,向别人提好的建議更是絕對緻命。

    我希望你永遠不要犯這種錯誤。

    隻要你向别人提建議,你準會後悔的。

     &ldquo好了,現在要講到故事的關鍵之處了。

    有一天,我收到一封西利爾的信,要我那天傍晚去他家看望他。

    他在皮卡迪利有幾間漂亮的房間,透過窗戶就能俯瞰格林公園。

    當時,我每天都去看他,因此他專程寫信叫我去讓我相當驚訝。

    當然,我還是應邀赴約了。

    當我走進他家的時候,我發現他異常興奮。

    他告訴我,他終于發現了莎士比亞十四行詩的真正秘密。

    所有學者和評論家都完全搞錯了方向,而他是第一個發現W.H.先生的真實身份的人,并且他的發現完全基于十四行詩裡給出的線索。

    他欣喜若狂地跟我兜了好一陣圈子,就是不肯告訴我他的理論是什麼。

    最後,他終于拿出一捆筆記,又從壁爐上取下他的那本十四行詩。

    然後他坐定下來,開始長篇大論地向我解釋他的整套理論。

     &ldquo他一開始就指出:莎士比亞的那些詩句,感情熾熱到匪夷所思的程度,都是寫給一個青年男子的。

    此人一定在莎士比亞戲劇的發展過程中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

    不管是潘布羅克勳爵還是南安普頓勳爵[10]都不符合這個條件。

    事實上,不管此人是誰,他都不可能是一個出身顯貴的人,這一點在第25首十四行詩中表達得非常清楚。

    在這首詩中,莎士比亞把這個青年男子和那些&lsquo王公的寵臣&rsquo做了對比,他非常坦白地說&mdash&mdash 讓那些人(他們既有吉星高照) 到處吹噓他們的顯位和高官, 至于我,命運拒絕我這種榮耀, 隻暗中獨自賞玩我心裡所歡。

    [11] 在這首詩的結尾,詩人還慶賀自己地位卑微,因為這才是他喜歡的處境: 那麼,愛人又被愛,我多麼幸福! 我既不會遷徙,又不怕被驅逐。

     &ldquo西利爾宣稱,要是我們以為這首詩是寫給潘布羅克勳爵或者南安普頓勳爵的,那作者的措辭就實在太莫名其妙了。

    兩位勳爵都可算是英格蘭最有權勢的貴族,完全有資格說他們都是&lsquo王公&rsquo的一員。

    為了證實論點,他又給我讀了第124首和第125首十四行詩。

    在這兩首詩中,莎士比亞告訴我們,他的愛不是&lsquo權勢的嫡種&rsquo,&lsquo不為榮華的笑顔所轉移&rsquo,&lsquo不是建立在偶然上&rsquo。

    我饒有興緻地聽他說着,因為我覺得他的觀點确實是前人從未提過的。

    但接下來的内容就更有意思了,當時,我覺得那些内容完全否定了W.H.先生是潘布羅克勳爵的可能性。

    因為梅爾斯[12]的著作,我們知道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肯定寫于1598年之前。

    而第104首十四行詩告訴我們,作者和W.H.先生的友誼已經存續了三年。

    潘布羅克勳爵生于1580年,他十八歲那年才第一次來到倫敦,也就是說他1598年之前從未涉足過倫敦。

    莎士比亞和W.H.先生的交情應該始于1594年,最晚不會遲于1595年。

    據此推算,在創作十四行詩的時候,莎士比亞根本不可能認識潘布羅克勳爵。

     &ldquo西利爾還指出,潘布羅克勳爵的父親直到1601年才辭世。

    而在第13首詩中明明白白地寫道: 你有過父親;讓你兒子也可自豪 也就是說W.H.先生的父親在1598年已經去世。

    另外,十四行詩的題獻是出版商的手筆,很難想象當時有任何一個出版商膽敢将第三代潘布羅克伯爵威廉·赫伯特稱作W.H.先生,那未免太荒唐。

    這與把巴克赫斯特勳爵稱為薩克維爾先生[13]不是同一碼事,因為巴克赫斯特勳爵并無爵位,他雖出身貴族家庭卻不是長子,他的勳爵頭銜不過是個榮譽頭銜[14]。

    《英格蘭詩集》中雖然把巴克赫斯特勳爵稱為薩克維爾先生,但那隻是非正式的指代,而不是出現在莊重正式的題獻之中。

    就潘布羅克勳爵而言,西利爾不費什麼力氣就駁倒了W.H.先生是潘布羅克勳爵的觀點,我坐在一旁聽得心悅誠服。

    至于W.H.先生是南安普頓勳爵的觀點就更不值一駁了。

    南安普頓勳爵年紀很輕的時候就成了伊麗莎白·弗農[15]的情人,根本犯不着别人來勸他早日成婚;他容貌并不俊美,長得也不像母親。

    而W.H.先生卻應該繼承了母親的美貌&mdash&mdash 你是你母親的鏡子,在你裡面 她喚回她的盛年的芳菲四月 &ldquo最重要的是,南安普頓勳爵的教名是亨利,而在第135首和第143首十四行詩中,莎士比亞用雙關語點出他朋友的教名和他自己的一樣都是&lsquo威爾&rsquo[16]。

     &ldquo除了以上兩種主流解讀以外,另有一些不着調的評論家提出了另外一些說法。

    有人說,&lsquoW.H.先生&rsquo是個印刷錯誤,正确的寫法是&lsquoW.S.先生&rsquo,也就是威廉?莎士比亞先生。

    還有人說&lsquo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