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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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障礙。
他們就問趙瞿:&ldquo若是想病好,必須服藥,你能接受嗎?&rdquo趙瞿說:&ldquo無故受這麼多罪,被這個病纏身,已經被家人疏遠離棄了,我是早晚都要死的人,即使砍掉我的腳割去我的鼻子而能讓我活命,都是非常願意的事,何況服藥,怎麼不能?&rdquo神人就賜給他松子和松柏脂各有五升,告訴他說:&ldquo這些不但能治病,還能讓你長生,吃一半病就可以好,好了也不要停服。
&rdquo趙瞿沒吃完藥病就好了,身體也變得很強壯健康,于是就回家了。
家人看到他時以為他是鬼,趙瞿把前因後果說了一遍,家人才開始十分歡喜。
趙瞿繼續服藥,堅持了二年,容貌變得更加年輕,肌膚也變得有光澤,走路像飛鳥一樣輕快。
七十多歲了,吃野雞兔子都能把骨頭嚼碎。
他還能背重東西,一點也不覺得累。
到他一百七十歲的時候,有天晚上睡覺,忽然看見屋子裡有光像鏡子一樣明亮,他問身邊的人,都說沒看見。
到第二天,整個屋子都變得很明亮,并能在晚上寫字。
他又看到臉上有兩個小人,有三尺長,都是美女,長得十分端莊,隻是身材小罷了。
那兩人在他鼻子上玩鬧,這樣漸漸的兩個女子開始長大,長到跟成人差不多大時,就不再待在他臉上了,就在他身前出沒。
趙瞿經常聽到她們演奏琴瑟的聲音,十分愉快歡樂。
趙瞿在人間待了三百多年,面貌一直都像個少年。
後來他進入深山,不知道去了哪裡。
王遙 【題解】 王遙傳說是東漢的名醫,其事迹最早見于此篇。
從文中看,他治病手段可能是用的中醫裡的祝由術,另外他也會一些禁咒等法術。
古代方士修仙,先要做到身體無病,所以一般都會些醫藥知識以自保,有些也給人看病,故往往留有醫名。
王遙者,字伯遼,鄱陽人也(1),有妻無子。
頗能治病,病無不愈者。
亦不祭祀(2),不用符水、針藥(3)。
其行治病,但以八尺布帊(4),敷坐于地(5),不飲不食,須臾病愈,使起去。
其有邪魅作禍者(6),遙畫地作獄,因召呼之,皆見其形,入在獄中。
或狐狸、鼍、蛇之類(7),乃斬而燔燒之(8),病者即愈。
【注釋】 (1)鄱(pó)陽:位于江西東北部,鄱陽湖的東岸,春秋時期為楚番邑,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置番陽縣,屬九江郡,西漢名鄱陽縣,屬豫章郡。
(2)祭祀(sì):置備供品對神佛或祖先行禮,表示崇敬并祈求保佑。
(3)符水:道士畫符箓或燒符箓于水中,讓病人喝下治病的水。
(4)布帊(pà):包頭或擦手、臉用的布或綢,多為方形。
帊,同&ldquo帕&rdquo。
(5)敷(fū):布置,鋪開。
(6)魅(mèi):傳說中的鬼怪。
古人認為,自然界的動物可以化作精怪,附在人身上,使人生病。
(7)鼍(tuó):亦稱揚子鳄、鼍龍、豬婆龍。
爬行動物,吻短,體長二米多,背部、尾部均有鱗甲,穴居江河岸邊。
(8)燔(fán)::焚燒。
【譯文】 王遙,字伯遼,是鄱陽人,他有妻子但沒有兒女。
他很會治病,沒有治不好的。
他治病時不用祭祀鬼神,也不用符水、針灸草藥。
他治病的時候,隻用約八尺大小的布巾,鋪在地上,讓病人坐上去,這樣不吃不喝,一會兒病就好了,然後就讓他們起身離去。
如果是鬼怪精靈作禍害人,王遙就在地上畫一個監獄,然後召喚它們,就能讓這些鬼怪現形,并把它們收到監獄裡去。
有時是狐狸、鳄魚、蛇之類,就把它們砍成兩截燒死,病人就好了。
遙有竹箧(1),長數寸,有一弟子姓錢,随遙數十年,未嘗見遙開之。
一夜,大雨晦暝(2),遙使錢以九節杖,擔此箧,将錢出,冒雨而行。
遙及弟子,衣皆不濕,所行道,非所曾經。
又常有兩炬火導前,約行三十裡許,登小山,入石室。
室中有二人,遙既至,取弟子所擔箧發之,中有五舌竹簧三枚(3),遙自鼓一枚,以二枚與室中二人并坐鼓之。
良久,遙辭去,收三簧,皆納箧中,使錢擔之。
室中二人出送,語遙曰:&ldquo卿當早來,何為久在俗間?&rdquo遙答曰:&ldquo我如是當來也。
&rdquo 遙還家百日,天複雨,遙夜忽大治裝。
遙先有葛單衣及葛布巾(4),已五十餘年,未嘗著此,夜皆取著之。
其妻即問曰:&ldquo欲舍我去乎?&rdquo遙曰:&ldquo暫行耳。
&rdquo妻曰:&ldquo當将錢去不?&rdquo遙曰:&ldquo獨去耳。
&rdquo妻乃泣涕曰:&ldquo為且複少留。
&rdquo遙曰:&ldquo如是還耳。
&rdquo因自擔箧而去,遂不複還。
後三十餘年,弟子見遙在馬蹄山中(5),顔色更少,蓋地仙也(6)。
【注釋】 (1)箧(qiè):箱子一類的東西,一般由竹條或木條制成。
(2)晦暝(huìmínɡ):昏暗,陰沉。
(3)竹簧(huánɡ):遠古稱簧,又稱響篾、吹篾、彈篾、口琴、口弦等,曆史悠久,傳說為女娲所作,是我國很多少數民族所用的樂器,在各民族中稱呼不一。
它可以獨奏、齊奏、合奏或為歌舞伴奏。
竹簧形制多樣,一般用質地堅硬、幹透的竹片削制而成。
根據簧片數目的不同,有單片竹簧和多片竹簧。
因演奏方法不同,有用手指彈撥和用絲線抻動的竹簧。
根據形狀和頭部樣式的不同,又分為凸頭形、網針形、平頭形、錐形和管狀等多種。
竹簧的聲音主要靠吹氣使簧舌震動而産生。
(4)葛(ɡé)單衣及葛布巾:用葛纖維織成的布做的衣服或布巾,一般夏天穿着比較舒服涼爽。
葛是豆科葛屬多年生草質藤本植物,莖可編籃做繩,纖維可織布。
(5)馬蹄山:在江西鄱陽縣,為道家七十二福地中的第五十二福地,此處因留有仙人騎馬飛升時的馬蹄印而得名。
(6)地仙:道家指住在人間,可以長生不死的仙人,比飛升上天的仙人要低一級。
東晉葛洪《抱樸子·内篇·論仙》:&ldquo按《仙經》雲:&lsquo上士舉形升虛,謂之天仙;中士遊于名山,謂之地仙;下士先死後蛻,謂之屍解仙。
&rsquo&rdquo 【譯文】 王遙有個竹箱,有幾寸長,有個姓錢的弟子,跟随他幾十年了,也沒見他打開過。
一天晚上,天空下着大雨,一片昏暗陰沉,王遙讓弟子用九節竹杖,擔着這個竹箱,帶他出門,冒着大雨出行。
王遙和弟子的衣服都沒有被淋濕,所走的路,也是未曾走過的。
又一直有兩個火把在前面引路,大概走了三十多裡路,爬上一座小山,進入一個石屋中。
屋裡有兩個人,王遙來到後,拿過弟子擔的竹箱并打開,其中有三個五舌的竹簧,王遙自己吹奏一個,另兩個給了屋裡那兩人,一起坐着吹奏。
過了好久,王遙告辭而去,收回三個竹簧,都放到竹箱裡,讓弟子擔着。
屋子裡的兩個人出來送行,對王遙說:&ldquo您應該早點過來,為什麼在塵世間待那麼久?&rdquo王遙回答說:&ldquo我辦完事自然就來了。
&rdquo 王遙回家待了一百天,天又開始下雨,他夜裡忽然穿起很正式的衣服。
王遙以前有套葛布單衣和葛布頭巾,已經五十多年沒穿了,晚上都取出來穿上。
他妻子就問他:&ldquo你想舍下我走了嗎?&rdquo王遙說:&ldquo隻是暫時離開一下。
&rdquo妻子說:&ldquo要帶上弟子一起走嗎?&rdquo王遙說:&ldquo我一個人離開。
&rdquo妻子于是哭泣道:&ldquo為我就再多留些日子吧。
&rdquo王遙說:&ldquo辦完事就回來。
&rdquo于是就自己擔着竹箱走了,再也沒有回來。
三十多年後,他的弟子看見王遙在馬蹄山裡,容貌看起來更加年輕了,大概屬于地仙一類。
李常在 【題解】 關于李常在相關的文獻資料較少,詳情已不可考,其事迹主要見于此篇。
從文中看,他也善于治病,應屬于方士之類。
李常在者,蜀郡人也(1)。
少治道術,百姓累世奉事,計其年,已四五百歲而不老,常如五十許人。
治病困者,三日,微者一日愈。
在家有二男一女,皆已嫁娶,乃去。
去時,從其弟子曾家、孔家,各請一小兒,年皆十七八。
家亦不知常在欲何去,即遣送之。
常在以青竹杖度二兒遣歸,置其家所卧之處,徑還,勿與家人語。
二子承教,以杖歸家,家人了不見,兒去後,乃各見死在床上。
二家哀泣,殡埋之(2)。
百餘日,弟子從郫縣逢常在(3),将此二兒俱行。
二兒與弟子,泣語良久,各附書到二家。
發棺視之,唯青竹杖耳,乃知非死。
【注釋】 (1)蜀郡:蜀郡以四川成都一帶為中心,所轄範圍随時代先後而有不同。
成都附近原為古蜀國所轄,後為秦國所滅,并在前277年設為蜀郡,漢承秦制,至三國蜀章武元年(221)蜀郡又被改為漢嘉郡,西晉永嘉後廢。
(2)殡(bìn):停放靈柩或把靈柩送到墓地去。
(3)郫(pí)縣:位于今四川成都西北部川西平原腹心地帶。
郫縣古稱&ldquo郫&rdquo,最初是古蜀國的都邑。
相傳距今二千七八百年前的蜀王杜宇、鼈靈,都以郫為都邑。
秦滅巴蜀之後兩年,即秦惠文王後元十一年(前314),秦在巴蜀同時實行分封制與郡縣制。
此後即以郫邑作為蜀郡的屬縣,稱郫縣,此為郫縣建置之始。
【譯文】 李常在是蜀郡人。
他年輕時鑽研道術,好幾代老百姓都信奉他,計算一下他的年紀,已經有四五百歲了,但他一點也不衰老,一直像五十幾歲的人。
李常在給病重的人治療,三天就能好,病輕的一天就痊愈。
他在家裡的時候,有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都已經各自嫁娶了,于是他也要離去。
臨走的時候,從他的弟子曾家和孔家,分别要求帶走一個小孩,年紀都在十七八歲。
那兩家人也不知道常在要去哪裡,就把孩子派遣過來送給了他。
常在後來用青竹竿把兩個孩子送回家,讓他們把竹竿放到家裡他們睡覺的地方,然後直接返回,不要跟家人說話。
二人答應照辦,拿着竹竿回家,家裡人始終都沒看見他們,等他們走了,家人發現他們都死在了床上。
兩家人很是悲傷,痛哭了一番,就把他們用棺材裝好埋了。
一百多天後,常在的弟子在郫縣遇到常在,他正帶着這兩個孩子一起走。
二個孩子跟他的弟子哭着說了很久的話,又各自寫信讓他帶回家。
他們兩家見信後把棺材打開看,隻見青竹竿而已,于是知道他們并沒有死。
後三十餘年,居地肺山(1),更娶婦,常在先婦兒,乃往尋求之。
未至十日,常在謂後妻曰:&ldquo吾兒欲來見尋,吾當去,可将金餅與之。
&rdquo及至,求父所在,婦以金與之。
兒曰:&ldquo父舍我去數十年,日夜思戀,聞父在此,故自遠來觐省(2),不求财也。
&rdquo乃止。
三十日,父不還,兒乃欺其母曰:&ldquo父不還,我去矣。
&rdquo至外,藏于草間。
常在還語婦曰:&ldquo此兒詐言如是,當還,汝語之:&lsquo汝長,不複須我,我在法,不複與汝相見。
&rsquo&rdquo乃去。
少頃,兒果來,母語之如此。
兒自知不複見其父,乃泣涕而去。
後七十餘年,常在忽去,弟子見在虎壽山下居(3),複娶妻,有父子。
世世見之如故,故号之曰&ldquo常在&rdquo。
【注釋】 (1)地肺山:按唐五代杜光庭《洞天福地記》,地肺山為道家七十二福地之第一福地,是位于江蘇句容的茅山,但河南靈寶枯枞山、商州上洛商山和陝西秦嶺的終南山都曾被稱為地肺山,此處具體所指何處,已不可考。
(2)觐省(jìnxǐnɡ):看望父母、尊親。
(3)虎壽山:具體位置已不可考,東晉葛洪《抱樸子·仙篇·仙藥》有&ldquo牛角芝,生虎壽山&rdquo之語。
【譯文】 後來的三十多年時間裡,李常在都在地肺山居住,又娶了個妻子,他之前的妻子和兒子,就想過來找他。
在他兒子來的前十天,常在對後妻說:&ldquo我兒子想來找我跟我見面,我應當離開,你可以把金餅給他。
&rdquo等他兒子到來後,問父親去了哪裡,後妻就把金餅給他。
他兒子說:&ldquo父親舍棄我離家幾十年了,我日夜思念,聽說父親在這裡,所以才大老遠的過來拜見他,我不是來求财的。
&rdquo于是後妻就作罷了。
過了三十天,他父親還不回來,兒子就欺騙後母說:&ldquo父親不回,我走了。
&rdquo他走到外面,躲藏在草叢中。
李常在回家後對妻子說:&ldquo這個孩子是假意這樣說,他應該還會回來。
他回來時你就對他轉達我的話:&lsquo你長大了,不再需要我了,我是在修行道法的人,不會跟你再見面了。
&rsquo&rdquo說完就又走了。
過了一會兒,兒子果然回來了,後母就把他父親說的話告訴了他。
兒子知道不會再見到他父親了,就哭着走了。
後來又過了七十多年,常在忽然有一天又離去了,他的弟子看到他在虎壽山下居住,又娶了個妻子,還有兒子。
因為世世代代都有人見他這樣,所以就稱呼他為&ldquo常在&rdquo。
他們就問趙瞿:&ldquo若是想病好,必須服藥,你能接受嗎?&rdquo趙瞿說:&ldquo無故受這麼多罪,被這個病纏身,已經被家人疏遠離棄了,我是早晚都要死的人,即使砍掉我的腳割去我的鼻子而能讓我活命,都是非常願意的事,何況服藥,怎麼不能?&rdquo神人就賜給他松子和松柏脂各有五升,告訴他說:&ldquo這些不但能治病,還能讓你長生,吃一半病就可以好,好了也不要停服。
&rdquo趙瞿沒吃完藥病就好了,身體也變得很強壯健康,于是就回家了。
家人看到他時以為他是鬼,趙瞿把前因後果說了一遍,家人才開始十分歡喜。
趙瞿繼續服藥,堅持了二年,容貌變得更加年輕,肌膚也變得有光澤,走路像飛鳥一樣輕快。
七十多歲了,吃野雞兔子都能把骨頭嚼碎。
他還能背重東西,一點也不覺得累。
到他一百七十歲的時候,有天晚上睡覺,忽然看見屋子裡有光像鏡子一樣明亮,他問身邊的人,都說沒看見。
到第二天,整個屋子都變得很明亮,并能在晚上寫字。
他又看到臉上有兩個小人,有三尺長,都是美女,長得十分端莊,隻是身材小罷了。
那兩人在他鼻子上玩鬧,這樣漸漸的兩個女子開始長大,長到跟成人差不多大時,就不再待在他臉上了,就在他身前出沒。
趙瞿經常聽到她們演奏琴瑟的聲音,十分愉快歡樂。
趙瞿在人間待了三百多年,面貌一直都像個少年。
後來他進入深山,不知道去了哪裡。
王遙 【題解】 王遙傳說是東漢的名醫,其事迹最早見于此篇。
從文中看,他治病手段可能是用的中醫裡的祝由術,另外他也會一些禁咒等法術。
古代方士修仙,先要做到身體無病,所以一般都會些醫藥知識以自保,有些也給人看病,故往往留有醫名。
王遙者,字伯遼,鄱陽人也(1),有妻無子。
頗能治病,病無不愈者。
亦不祭祀(2),不用符水、針藥(3)。
其行治病,但以八尺布帊(4),敷坐于地(5),不飲不食,須臾病愈,使起去。
其有邪魅作禍者(6),遙畫地作獄,因召呼之,皆見其形,入在獄中。
或狐狸、鼍、蛇之類(7),乃斬而燔燒之(8),病者即愈。
【注釋】 (1)鄱(pó)陽:位于江西東北部,鄱陽湖的東岸,春秋時期為楚番邑,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置番陽縣,屬九江郡,西漢名鄱陽縣,屬豫章郡。
(2)祭祀(sì):置備供品對神佛或祖先行禮,表示崇敬并祈求保佑。
(3)符水:道士畫符箓或燒符箓于水中,讓病人喝下治病的水。
(4)布帊(pà):包頭或擦手、臉用的布或綢,多為方形。
帊,同&ldquo帕&rdquo。
(5)敷(fū):布置,鋪開。
(6)魅(mèi):傳說中的鬼怪。
古人認為,自然界的動物可以化作精怪,附在人身上,使人生病。
(7)鼍(tuó):亦稱揚子鳄、鼍龍、豬婆龍。
爬行動物,吻短,體長二米多,背部、尾部均有鱗甲,穴居江河岸邊。
(8)燔(fán)::焚燒。
【譯文】 王遙,字伯遼,是鄱陽人,他有妻子但沒有兒女。
他很會治病,沒有治不好的。
他治病時不用祭祀鬼神,也不用符水、針灸草藥。
他治病的時候,隻用約八尺大小的布巾,鋪在地上,讓病人坐上去,這樣不吃不喝,一會兒病就好了,然後就讓他們起身離去。
如果是鬼怪精靈作禍害人,王遙就在地上畫一個監獄,然後召喚它們,就能讓這些鬼怪現形,并把它們收到監獄裡去。
有時是狐狸、鳄魚、蛇之類,就把它們砍成兩截燒死,病人就好了。
遙有竹箧(1),長數寸,有一弟子姓錢,随遙數十年,未嘗見遙開之。
一夜,大雨晦暝(2),遙使錢以九節杖,擔此箧,将錢出,冒雨而行。
遙及弟子,衣皆不濕,所行道,非所曾經。
又常有兩炬火導前,約行三十裡許,登小山,入石室。
室中有二人,遙既至,取弟子所擔箧發之,中有五舌竹簧三枚(3),遙自鼓一枚,以二枚與室中二人并坐鼓之。
良久,遙辭去,收三簧,皆納箧中,使錢擔之。
室中二人出送,語遙曰:&ldquo卿當早來,何為久在俗間?&rdquo遙答曰:&ldquo我如是當來也。
&rdquo 遙還家百日,天複雨,遙夜忽大治裝。
遙先有葛單衣及葛布巾(4),已五十餘年,未嘗著此,夜皆取著之。
其妻即問曰:&ldquo欲舍我去乎?&rdquo遙曰:&ldquo暫行耳。
&rdquo妻曰:&ldquo當将錢去不?&rdquo遙曰:&ldquo獨去耳。
&rdquo妻乃泣涕曰:&ldquo為且複少留。
&rdquo遙曰:&ldquo如是還耳。
&rdquo因自擔箧而去,遂不複還。
後三十餘年,弟子見遙在馬蹄山中(5),顔色更少,蓋地仙也(6)。
【注釋】 (1)箧(qiè):箱子一類的東西,一般由竹條或木條制成。
(2)晦暝(huìmínɡ):昏暗,陰沉。
(3)竹簧(huánɡ):遠古稱簧,又稱響篾、吹篾、彈篾、口琴、口弦等,曆史悠久,傳說為女娲所作,是我國很多少數民族所用的樂器,在各民族中稱呼不一。
它可以獨奏、齊奏、合奏或為歌舞伴奏。
竹簧形制多樣,一般用質地堅硬、幹透的竹片削制而成。
根據簧片數目的不同,有單片竹簧和多片竹簧。
因演奏方法不同,有用手指彈撥和用絲線抻動的竹簧。
根據形狀和頭部樣式的不同,又分為凸頭形、網針形、平頭形、錐形和管狀等多種。
竹簧的聲音主要靠吹氣使簧舌震動而産生。
(4)葛(ɡé)單衣及葛布巾:用葛纖維織成的布做的衣服或布巾,一般夏天穿着比較舒服涼爽。
葛是豆科葛屬多年生草質藤本植物,莖可編籃做繩,纖維可織布。
(5)馬蹄山:在江西鄱陽縣,為道家七十二福地中的第五十二福地,此處因留有仙人騎馬飛升時的馬蹄印而得名。
(6)地仙:道家指住在人間,可以長生不死的仙人,比飛升上天的仙人要低一級。
東晉葛洪《抱樸子·内篇·論仙》:&ldquo按《仙經》雲:&lsquo上士舉形升虛,謂之天仙;中士遊于名山,謂之地仙;下士先死後蛻,謂之屍解仙。
&rsquo&rdquo 【譯文】 王遙有個竹箱,有幾寸長,有個姓錢的弟子,跟随他幾十年了,也沒見他打開過。
一天晚上,天空下着大雨,一片昏暗陰沉,王遙讓弟子用九節竹杖,擔着這個竹箱,帶他出門,冒着大雨出行。
王遙和弟子的衣服都沒有被淋濕,所走的路,也是未曾走過的。
又一直有兩個火把在前面引路,大概走了三十多裡路,爬上一座小山,進入一個石屋中。
屋裡有兩個人,王遙來到後,拿過弟子擔的竹箱并打開,其中有三個五舌的竹簧,王遙自己吹奏一個,另兩個給了屋裡那兩人,一起坐着吹奏。
過了好久,王遙告辭而去,收回三個竹簧,都放到竹箱裡,讓弟子擔着。
屋子裡的兩個人出來送行,對王遙說:&ldquo您應該早點過來,為什麼在塵世間待那麼久?&rdquo王遙回答說:&ldquo我辦完事自然就來了。
&rdquo 王遙回家待了一百天,天又開始下雨,他夜裡忽然穿起很正式的衣服。
王遙以前有套葛布單衣和葛布頭巾,已經五十多年沒穿了,晚上都取出來穿上。
他妻子就問他:&ldquo你想舍下我走了嗎?&rdquo王遙說:&ldquo隻是暫時離開一下。
&rdquo妻子說:&ldquo要帶上弟子一起走嗎?&rdquo王遙說:&ldquo我一個人離開。
&rdquo妻子于是哭泣道:&ldquo為我就再多留些日子吧。
&rdquo王遙說:&ldquo辦完事就回來。
&rdquo于是就自己擔着竹箱走了,再也沒有回來。
三十多年後,他的弟子看見王遙在馬蹄山裡,容貌看起來更加年輕了,大概屬于地仙一類。
李常在 【題解】 關于李常在相關的文獻資料較少,詳情已不可考,其事迹主要見于此篇。
從文中看,他也善于治病,應屬于方士之類。
李常在者,蜀郡人也(1)。
少治道術,百姓累世奉事,計其年,已四五百歲而不老,常如五十許人。
治病困者,三日,微者一日愈。
在家有二男一女,皆已嫁娶,乃去。
去時,從其弟子曾家、孔家,各請一小兒,年皆十七八。
家亦不知常在欲何去,即遣送之。
常在以青竹杖度二兒遣歸,置其家所卧之處,徑還,勿與家人語。
二子承教,以杖歸家,家人了不見,兒去後,乃各見死在床上。
二家哀泣,殡埋之(2)。
百餘日,弟子從郫縣逢常在(3),将此二兒俱行。
二兒與弟子,泣語良久,各附書到二家。
發棺視之,唯青竹杖耳,乃知非死。
【注釋】 (1)蜀郡:蜀郡以四川成都一帶為中心,所轄範圍随時代先後而有不同。
成都附近原為古蜀國所轄,後為秦國所滅,并在前277年設為蜀郡,漢承秦制,至三國蜀章武元年(221)蜀郡又被改為漢嘉郡,西晉永嘉後廢。
(2)殡(bìn):停放靈柩或把靈柩送到墓地去。
(3)郫(pí)縣:位于今四川成都西北部川西平原腹心地帶。
郫縣古稱&ldquo郫&rdquo,最初是古蜀國的都邑。
相傳距今二千七八百年前的蜀王杜宇、鼈靈,都以郫為都邑。
秦滅巴蜀之後兩年,即秦惠文王後元十一年(前314),秦在巴蜀同時實行分封制與郡縣制。
此後即以郫邑作為蜀郡的屬縣,稱郫縣,此為郫縣建置之始。
【譯文】 李常在是蜀郡人。
他年輕時鑽研道術,好幾代老百姓都信奉他,計算一下他的年紀,已經有四五百歲了,但他一點也不衰老,一直像五十幾歲的人。
李常在給病重的人治療,三天就能好,病輕的一天就痊愈。
他在家裡的時候,有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都已經各自嫁娶了,于是他也要離去。
臨走的時候,從他的弟子曾家和孔家,分别要求帶走一個小孩,年紀都在十七八歲。
那兩家人也不知道常在要去哪裡,就把孩子派遣過來送給了他。
常在後來用青竹竿把兩個孩子送回家,讓他們把竹竿放到家裡他們睡覺的地方,然後直接返回,不要跟家人說話。
二人答應照辦,拿着竹竿回家,家裡人始終都沒看見他們,等他們走了,家人發現他們都死在了床上。
兩家人很是悲傷,痛哭了一番,就把他們用棺材裝好埋了。
一百多天後,常在的弟子在郫縣遇到常在,他正帶着這兩個孩子一起走。
二個孩子跟他的弟子哭着說了很久的話,又各自寫信讓他帶回家。
他們兩家見信後把棺材打開看,隻見青竹竿而已,于是知道他們并沒有死。
後三十餘年,居地肺山(1),更娶婦,常在先婦兒,乃往尋求之。
未至十日,常在謂後妻曰:&ldquo吾兒欲來見尋,吾當去,可将金餅與之。
&rdquo及至,求父所在,婦以金與之。
兒曰:&ldquo父舍我去數十年,日夜思戀,聞父在此,故自遠來觐省(2),不求财也。
&rdquo乃止。
三十日,父不還,兒乃欺其母曰:&ldquo父不還,我去矣。
&rdquo至外,藏于草間。
常在還語婦曰:&ldquo此兒詐言如是,當還,汝語之:&lsquo汝長,不複須我,我在法,不複與汝相見。
&rsquo&rdquo乃去。
少頃,兒果來,母語之如此。
兒自知不複見其父,乃泣涕而去。
後七十餘年,常在忽去,弟子見在虎壽山下居(3),複娶妻,有父子。
世世見之如故,故号之曰&ldquo常在&rdquo。
【注釋】 (1)地肺山:按唐五代杜光庭《洞天福地記》,地肺山為道家七十二福地之第一福地,是位于江蘇句容的茅山,但河南靈寶枯枞山、商州上洛商山和陝西秦嶺的終南山都曾被稱為地肺山,此處具體所指何處,已不可考。
(2)觐省(jìnxǐnɡ):看望父母、尊親。
(3)虎壽山:具體位置已不可考,東晉葛洪《抱樸子·仙篇·仙藥》有&ldquo牛角芝,生虎壽山&rdquo之語。
【譯文】 後來的三十多年時間裡,李常在都在地肺山居住,又娶了個妻子,他之前的妻子和兒子,就想過來找他。
在他兒子來的前十天,常在對後妻說:&ldquo我兒子想來找我跟我見面,我應當離開,你可以把金餅給他。
&rdquo等他兒子到來後,問父親去了哪裡,後妻就把金餅給他。
他兒子說:&ldquo父親舍棄我離家幾十年了,我日夜思念,聽說父親在這裡,所以才大老遠的過來拜見他,我不是來求财的。
&rdquo于是後妻就作罷了。
過了三十天,他父親還不回來,兒子就欺騙後母說:&ldquo父親不回,我走了。
&rdquo他走到外面,躲藏在草叢中。
李常在回家後對妻子說:&ldquo這個孩子是假意這樣說,他應該還會回來。
他回來時你就對他轉達我的話:&lsquo你長大了,不再需要我了,我是在修行道法的人,不會跟你再見面了。
&rsquo&rdquo說完就又走了。
過了一會兒,兒子果然回來了,後母就把他父親說的話告訴了他。
兒子知道不會再見到他父親了,就哭着走了。
後來又過了七十多年,常在忽然有一天又離去了,他的弟子看到他在虎壽山下居住,又娶了個妻子,還有兒子。
因為世世代代都有人見他這樣,所以就稱呼他為&ldquo常在&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