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回 瓦器燈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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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永從縣李馬英,才高學博,鄉會聯登,殿試二甲,選為泰州知州。

    及至任,恪守官箴,動遵王法;城狐社鼠,絕迹潛蹤。

    學校日崇,吏胥日畏,市無閑語,野有清評,皆道泰州何幸得此賢侯。

    隻是遇了親故年家,略要聽些分上。

    奈何一旦病疾流連,竟不能起。

    乃呼其妻趙氏道:“我本期與淑人百歲快樂,今天限我年,不能強生塵世,汝宜扶柩還歸故鄉,教誨汝子接紹我書香,無令失所。

    ”語畢遂終。

    趙淑人哀痛不勝,撫棺自缢。

    按院聞知,悉行吊禮,急奏朝廷,降旨旌表馬英為良臣,淑人為烈女,馳驿還鄉,立祠享 祭。

     厥子羅大郎素性兇狂,又無學術,父官清苦,宦囊久虛,食用奢華,家赀消減,不守禮法,流入棍徒,恣惡恃強,橫行鄉曲,遊手好閑,混為盜賊。

    一日,坐于南橋,忽見銀匠石堅送其親戚水朝宗于渡口,慮其酒醉,買有瓦器燈盞六枚,執其包裹而囑之道:“此物件須珍重,不可恍惚。

    ”朝宗道:“是我自家所當心者,何必叮咛。

    ”遂别去。

    大郎聽了此言即起謀心道:“石銀匠送此人再三囑咐,必是傾瀉銀子回家。

    ”遂急急趕至前途,欲謀所有。

    望見龍泉渡邊,聞得朝宗醉呼渡子阮自強撐船渡河,自強道:“我有病不能撐船,汝自家撐去。

    ”朝宗帶醉跳下渡船,大郎連忙踏上船道:“我與你撐去。

    ”一篙離岸,二篙漸遠,三篙至中流。

    天色昏沉,夜晚悄黑,兩岸無人,漫天禍起,即将朝宗推入深水中,取其包裹登岸而去,隻遺下雨傘一把在船。

    次日,阮自強令男去看船,拾還家中,是夜,大郎謀得朝宗包裹,悄地打開,并無銀兩,隻有瓦器燈盞六枚,心中慘然不悅,自嗟自怨,乃援筆而題龍光廟後門道:“你好差,我好錯,隻因燈盞霍。

    若要報此仇,除是馬生角。

    ”題畢,将燈盞打破歸家。

     越二日,朝宗之子有源在家,心下驚恐,乃道:“我父前日入城谒石親,至今未還,是何遲滞?”遂往城訪問。

    石堅道:“我前日苦留令尊,他急急要回,正帶酒醉,并無他物,隻有燈盞六枚,雨傘一把。

    汝可随路訪問。

    ”有源如其言。

    寸寸節節,訪問不已,直至渡口,問及阮自強。

    自強道:“前日晚上,有一醉漢同人過渡,不知何人撐過,遺下雨傘一把,我收得在此。

    ”有源一見雨傘即号泣道:“此是我父的雨傘,今在你家,必是你謀死我父性命。

    ”即投明鄰右人等,寫狀告于本縣: 告為仇不共戴事:蝗蟲不捕,田少嘉禾;蠹害未除,庭無秀木。

    天台若不剿盜,商旅怎得安甯。

    喇虎阮自強,駕船渡子,慣害平民。

    本月日傍晚,父朝宗幸得蠅頭,回經馬足,酒醉過船,撐至中流,打落深水,登時絕命,不見屍迹。

    次日根究伊家,雨傘現證。

    泣父江臯翹首,正愁聞烏烏之音;渡口息肩,卻誤入綠林之境。

    劍寒三尺雪,見則魂飄;口喝一聲雷;聞而腸裂。

    在惡哄接客商,明人實為暗賊;謀殺财命,蜜口變作腹刀。

    乞準斷填。

    上告。

     此時,馮世泰作縣尹,一見有源告狀,即為準理:“人命關天,事非小可。

    我當為汝拘拿被告人審明,償汝父命。

    ”遂差人拘拿阮自強,強不得已乃赴縣訴狀: 訴為漏斬陷斬事:人命重根因,不得無風而吹浪;強盜重贓證,難甘即假以為真。

    謀财非些小關系,殺命犯極大罪刑。

    痛身撐渡為生,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