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回 蜘蛛食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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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偏忍殺他?”季蘭道:“他未曾娶我,故此殺了。

    ”朱知縣道:“你在室未嫁,則兩意投合,情同親夫,始焉以室女通奸,終焉以妻子殺夫,淫狠兩兼,合應抵償。

    ”鄭鳴華、杜預修皆信為真。

    再過六個月,生下一男,鳴華因無子,此乃是他親孫,領出養之,保護甚殷。

     過了半年,包公巡行到府,夜觀杜季蘭一案文卷,忽見一大蜘蛛從梁上墜下,食了卷中幾字,複又上去。

    包公心下疑異,次日即審這樁事。

    杜季蘭道:“妾與鄭一桂私通,情真意密,怎肯殺他?隻為懷胎三月,恐受刑傷胎,故屈招認。

    其實一桂非妾所殺,亦不幹妾父的事,必外人因甚故殺之,使妾枉屈抵命。

    ”包公道:“你更與他人有情否?”季蘭道:“隻是一桂,更無他人。

    ”包公心疑蜘蛛食卷之事,意必有姓朱者殺之,不然乃是朱知縣問枉了。

    乃道:“你門首上下幾家,更有甚人,可曆報名來。

    ”鳴華曆報上數十名,皆無姓朱者,隻内一人名蕭升。

    包公心疑蜘蛛一名蛸蛛,莫非就是此人?再問道:“蕭升作何生理?” 答言:“宰豬。

    ”包公心喜道:“豬與朱音相同,是此人必矣。

    乃令鳴華同公差去拿蕭升來作幹證。

    公差到蕭升家道:“鄭一桂那一起人命事,包爺喚你。

    ”蕭升忽然迷亂道:“罷了!當初是我錯殺你,今日該當抵命。

    ”公差喝道:“隻要你做幹證!”蕭升乃驚悟道:“我分明見一桂問我索命,卻是公差。

    此是他冤魂來了,我同你去認罪便是。

    ”鄭鳴華方知其子乃是蕭升所殺,即同公差鎖押到官,蕭升一一招認道:“我因早起宰豬,見季蘭送一桂出門,我便去奸季蘭,她說要嫁一桂,不肯從我。

    次夜因将一桂殺之,要圖季蘭到手。

    不料今日露出情由,情願償命,再無他說。

    ”包公即判道: 審得:鄭一桂系季蘭之情夫,杜季蘭是一桂之表子。

    往來半載,三月懷胎;圖結良緣,百世偕老。

    陡為蕭升所遇,便起分奸之謀,恨季蘭之不從,遇一桂而暗刺。

    前官罔稽實迹,誤拟季蘭于典刑;今日訪得真情,合斷蕭升以償命。

    餘人省發,正犯收監。

     當時季蘭禀道:“妾蒙老爺神見,死中得生,犬馬之報,願在來世。

    但妾身雖許鄭郎,奈未過門,今兒子已在他家,妾願鄭郎父母收留入家,終身侍奉,誓不改嫁,以贖前私奔之醜。

    ”鄭鳴華道:“日前亡兒已欲聘娶,我嫌汝私通非貞淑之女,故此不允;今日有拒蕭升之節,又有願守制之心,我當收留,撫養孫兒。

    ”包公即判季蘭歸鄭門侍奉公姑。

    後寡守孤子鄭思椿,年十九登進士第,官至兩淮運使,封贈母杜氏為太夫人。

    鄭鳴華以擇婦過嚴,緻子以奸淫見殺;杜預修以後妻掣肘,緻女以私通招禍。

    此二人皆可為人父母之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