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金鳳钗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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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德中,揚州富人吳防禦居春風樓側,與宦族崔君為鄰,交契甚厚。

    崔有子曰興哥,防禦有女曰興娘,俱在襁褓。

    崔君因求女為興哥婦,防禦許之,以金鳳钗一隻為約。

    既而崔君遊宦遠方,凡一十五載,并無一字相聞。

     女處閨闱,年十九矣。

    其母謂防禦曰:&ldquo崔家郎君一去十五載,不通音耗,興娘長成矣,不可執守前言,令其挫失時節也。

    &rdquo防禦曰:&ldquo吾已許吾故人矣,況成約已定,吾豈食言者也。

    &rdquo女亦望生不至,因而感疾,沉綿枕席,半歲而終。

    父母哭之恸。

    臨斂,母持金鳳钗撫屍而泣曰:&ldquo此汝夫家物也,今汝已矣,吾留此安用!&rdquo遂簪于其髻而殡焉。

    殡之兩月,而崔生至。

    防禦延接之,訪問其故,則曰:&ldquo父為宣德府理官而卒,母亦先逝數年矣,今已服除,故不遠千裡而至此。

    &rdquo防禦下淚曰:&ldquo興娘薄命,為念君故,得疾,于兩月前飲恨而終,今已殡之矣。

    &rdquo因引生入室,至其靈幾前,焚楮錢以告之,舉家号恸。

    防禦謂生曰:&ldquo郎君父母既殁,到途又遠,今既來此,可便于吾家宿食。

    故人之子,即吾子也,勿以興娘殁故,自同外人。

    &rdquo 即令搬挈行李,于門側小齋安泊。

    将及半月。

    時值清明,防禦以女殁之故,舉家上冢。

    興娘有妹曰慶娘,年十七矣,是日亦同往。

    惟留生在家看守。

     至暮而歸,天已曛黑,生于門左迎接;有轎二乘,前轎已入,後轎至生前,似有物堕地,铿然作聲,生俟其過,急往拾之,乃金鳳钗一隻也。

    欲納還于内,則中門已阖,不可得而入矣。

    遂還小齋,明燭獨坐。

    自念婚事不成,隻身孤苦,寄迹人入門,亦非久計,長歎數聲。

    方欲就枕,忽聞剝啄扣門聲,問之不答,斯須複扣,如是者三度。

    乃啟關視之,則一美姝立于門外,見戶開,遽搴裙而入。

    生大驚。

    女低容斂氣,向生細語曰:&ldquo郎不識妾耶?妾即興娘之妹慶娘也。

    向者投钗轎下,郎拾得否?&rdquo即挽生就寝。

    生以其父待之厚,辭曰:&ldquo不敢。

    &rdquo拒之甚厲,至于再三。

    女忽赪爾怒曰:&ldquo吾父以子侄之禮待汝,置汝門下,汝乃于深夜誘我至此,将欲何為?我将訴之于父,訟汝于官,必不舍汝矣。

    &rdquo生懼,不得已而從焉。

    至曉,乃去。

    自是暮隐而入,朝隐而出,往來于門側小齋,凡及一月有半。

    一夕,謂生曰:&ldquo妾處深閨,君居外館,今日之事,幸而無人知覺。

    誠恐好事多魔,佳期易阻,一旦聲迹彰露,親庭罪責,閉籠而鎖鹦鹉,打鴨而驚鴛鴦,在妾固所甘心,于君誠恐累德。

    莫若先事而發,懷璧而逃,或晦迹深村,或藏蹤異郡,庶得優遊偕老,不緻睽離也。

    &rdquo生頗然其計,曰:&ldquo卿言亦自有理,吾方思之。

    &rdquo因自念零丁孤苦,素質親知,雖欲逃亡,竟将焉往?嘗聞父言:有舊仆金榮者,信義人也,居鎮江呂城,以耕種為業。

    今往投之,庶不我拒。

    至明夜五鼓,與女輕裝而出,買船過瓜州,奔丹陽,訪于村氓,果有金榮者,家甚殷富,見為本村保正。

    生大喜,直造其門,至則初不相識也,生言其父姓名爵裡及己乳名,方始記認,則設位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