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同時性的相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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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我們的論述一直是參照我們稱之為&ldquo鐵路路基&rdquo的一個特定的參考物體來進行的,假設有一列很長的火車,以恒速v沿着圖1所标明的方向在軌道上行駛。在這列火車上旅行的人們可以很方便地把火車當作剛性參考物體(坐标系):他們參照火車來觀察一切事件。因而,在鐵路線上發生的每一個事件也在火車上某一特定的地點發生,而且完全和相對于路基所作的同時性定義一樣,我們也能夠相對于火車作出同時性的定義。但是,作為一個自然的推論,下述問題就随之産生:
對于鐵路路基來說是同時的兩個事件(例如A、B兩處雷擊),對于火車來說是否也是同時的呢,我們将直接證明,回答必然是否定的。
當我們說A、B兩處雷擊相對于路基頁言是同時的,我們的意思是:在發生閃電的A處和B處所發出的光,在路基A&rarrB這段距離的中點M相遇。但是事件A和B也對應于火車上的A點和B點。令M&rsquo為在行駛中的火車上A&rarrB這段距離的中點。正當雷電閃光發生的時候,點M&rsquo自然與M重合,但是點M&rsquo以火車的速度v向圖中的右方移動。如果坐在火車上M&rsquo處的一個觀察者并不具有這個速度,那麼他就總是停留在M點,雷電閃光A和B所發出的光就同時到達他這裡,也就是說正好在他所在的地方相遇。可是實際上(相對于鐵路路基來考慮)之個觀察者正在朝着來自B的光線急速行進,同時他又是在來自A的光線的前方向前行進。因此這個觀察者将先看見自B發出的光線,後看見自A發出的光線。所以,把列車當作參考物體的觀察者就必然得出這樣的結論,即雷電閃光B先于雷電閃光A發生。這樣我們就得出以下的重要結果:
對于路基是同時的若幹事件,對于火車并不是同時的,反之亦然(同時性的相對性)。每一個參考物體(坐标系)都有它本身的特殊的時間;除非我們講出關于時間的陳述是相對于哪一個參考物體的,否則關于一個事件的時間的陳述就沒有意義。
在相對論創立以前,在物理學中一直存在着一個隐含的假定,即時間的陳述具有絕對的意義,亦即時間的陳述與參考物體的運動狀态無關。但是我們剛才看到,這個假定與最自然的同時性定義是不相容的;如果我們抛棄這個假定,那麼真空中光的傳播定律與相對性原理之間的抵觸(詳見第7節)就消失了。
這個抵觸是根據第6節的論述推論出來的,這些論點現在已經站不住腳了。在該節我們曾得出這樣的結論:在車廂裡的人如果相對于車廂每秒走距離w,那麼在每一秒鐘的時間裡他相對于路基也走了相同的一段距離。但是,按照以上論述,相對于車廂發生一特定事件的需要的時間,決不能認為就等于從路基(作為參考物體)上判斷的發生同一事件所需要的時間。因此我們不能硬說在車廂裡走動的人相對于鐵路線走距離w所需的時間從路基上判斷也等于一秒鐘。
此外,第6節的論述還基于另一個假定。按照嚴格的探讨看來,這個假定是任意的,雖然在相對論創立以前人們一直在物理學中隐藏着這個假定。
對于鐵路路基來說是同時的兩個事件(例如A、B兩處雷擊),對于火車來說是否也是同時的呢,我們将直接證明,回答必然是否定的。
當我們說A、B兩處雷擊相對于路基頁言是同時的,我們的意思是:在發生閃電的A處和B處所發出的光,在路基A&rarrB這段距離的中點M相遇。但是事件A和B也對應于火車上的A點和B點。令M&rsquo為在行駛中的火車上A&rarrB這段距離的中點。正當雷電閃光發生的時候,點M&rsquo自然與M重合,但是點M&rsquo以火車的速度v向圖中的右方移動。如果坐在火車上M&rsquo處的一個觀察者并不具有這個速度,那麼他就總是停留在M點,雷電閃光A和B所發出的光就同時到達他這裡,也就是說正好在他所在的地方相遇。可是實際上(相對于鐵路路基來考慮)之個觀察者正在朝着來自B的光線急速行進,同時他又是在來自A的光線的前方向前行進。因此這個觀察者将先看見自B發出的光線,後看見自A發出的光線。所以,把列車當作參考物體的觀察者就必然得出這樣的結論,即雷電閃光B先于雷電閃光A發生。這樣我們就得出以下的重要結果:
對于路基是同時的若幹事件,對于火車并不是同時的,反之亦然(同時性的相對性)。每一個參考物體(坐标系)都有它本身的特殊的時間;除非我們講出關于時間的陳述是相對于哪一個參考物體的,否則關于一個事件的時間的陳述就沒有意義。
在相對論創立以前,在物理學中一直存在着一個隐含的假定,即時間的陳述具有絕對的意義,亦即時間的陳述與參考物體的運動狀态無關。但是我們剛才看到,這個假定與最自然的同時性定義是不相容的;如果我們抛棄這個假定,那麼真空中光的傳播定律與相對性原理之間的抵觸(詳見第7節)就消失了。
這個抵觸是根據第6節的論述推論出來的,這些論點現在已經站不住腳了。在該節我們曾得出這樣的結論:在車廂裡的人如果相對于車廂每秒走距離w,那麼在每一秒鐘的時間裡他相對于路基也走了相同的一段距離。但是,按照以上論述,相對于車廂發生一特定事件的需要的時間,決不能認為就等于從路基(作為參考物體)上判斷的發生同一事件所需要的時間。因此我們不能硬說在車廂裡走動的人相對于鐵路線走距離w所需的時間從路基上判斷也等于一秒鐘。
此外,第6節的論述還基于另一個假定。按照嚴格的探讨看來,這個假定是任意的,雖然在相對論創立以前人們一直在物理學中隐藏着這個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