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高乃裡于斯·凡·拜爾勒的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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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莎沒有猜錯,法官們第二天上布依坦霍夫來審問高乃裡于斯·凡·拜爾勒。

    不過,審問的時間并不長,因為高乃裡于斯把德·維特弟兄倆和法國的緻命的通信收藏在家裡,是有證有據的。

     他沒有否認。

     在法官們的眼裡,還不能确定的隻有:這些信件到底是不是他的教父高乃依·德·維特親自交給他的。

     既然這兩個殉難者已經死了,高乃裡于斯·凡·拜爾勒再沒有什麼好顧忌的,他不但不否認這包東西是高乃依親自交給他保管的,還把當時情況和經過也講了出來。

     這種親密的關系把教子也牽連到他教父的案子裡去。

     高乃依和高乃裡于斯之間有着顯而易見的共謀關系。

     高乃裡于斯不隻供出這一點就完了,他把自己的好惡、習慣和交遊全都一五一十講出來。

    他講到自己不關心政治,愛好研究,喜歡藝術、科學和花卉。

    他還說起從高乃依到多德雷赫特來,把這包東西交給他的那一天起,這包東西就一直沒有被保管人動過,甚至連注意都沒有注意過。

     有人反駁他,認為就這點來看,他說的不可能是實話,因為信件就放在他的手和眼睛每天都要接觸到的櫃子裡。

     高乃裡于斯回答說,這一點也是真的,不過他的手伸進抽屜僅僅是為了摸摸球根是不是很幹燥,他的眼睛望進去也僅僅是為了看看球根是不是已經開始發芽。

     有人反駁他,認為他推說對這包東西不關心,是講不通的,因為從他教父的手裡接過一包這樣的東西,就不可能不知道它的重要性。

     關于這個問題,他的答複是: 他的教父高乃依太愛他了,特别是考慮得太周到,所以不會把這包東西的内容告訴他,因為說明了隻會叫保管人擔心。

     有人反駁他,認為德·維特先生如果這樣做的話,一定會在包裹上加一個證明以防萬一,證明他的教子與這些信件完全無關;再不然,在他吃官司的時候,也一定會寫一封信給他的教子,證明他的教子無罪。

     高乃裡于斯回答說,他的教父毫無疑問是沒有想到這包東西會出危險,因為它藏在一個在全凡·拜爾勒家的人看來跟約櫃[1]一樣神聖不可侵犯的櫃子裡;因此,他的教父認為證明是不必要的。

    至于說信,他仿佛記得,在他被捕前一會兒,他正全神貫注地觀看一個最稀有的球根的時候,約翰·德·維特先生的仆人曾經到他的幹燥室來過,交給他一張紙;可是這一切,在他的記憶裡,隻留下很模糊的印象。

    那個仆人已經走了;不過那張紙,如果仔細找一找,也許還可以找到。

     說到克萊克,根本就不可能找到,因為他已經離開荷蘭。

     說到那張紙,找到的可能性也很小,再說也沒有人肯花力氣去找。

     高乃裡于斯在這一點上也并不堅持。

    因為那張紙即使找到了,也很可能跟構成罪證的信件毫無關系。

     法官們希望擺出慫恿高乃裡于斯更好地為自己辯護的态度;他們在他面前顯出仁慈的耐心。

    這種耐心可以說是一個對被告感到興趣的法官,或者是一個已經把對方打垮而完全占了優勢的、無需再加以迫害就可以毀掉對方的勝利者的特征。

     高乃裡于斯沒有接受這種假惺惺的保護,他以殉道者的高貴氣概和義人的從容态度作最後答辯。

     “你們問到我的那些事,各位先生,”他說,“除了準确無誤的事實經過以外,我沒有什麼好回答的。

    而事實經過就是這樣。

    那包東西是像我剛才說的那樣交給我的。

    我在上帝面前聲明,我以前不知道,現在還是不知道裡面的内容,直到我被捕那天,我才知道這包東西是議長和德·盧瓦侯爵的來往信件。

    最後,我聲明我不知道怎麼會有人知道這包東西在我家裡;我尤其不明白,我收下了我那著名的、慘遭不幸的教父送來的東西,怎麼會被認為有罪。

    ” 這就是高乃裡于斯的全部辯護詞。

    法官們開始讨論。

     他們認為: 任何内讧的苗子都是有害的,因為它會重新引起戰争,而消滅戰争是符合全體人民的利益的。

     他們中間有一個以善于觀察著稱的人,他認為這個年輕人表面上那麼冷靜,實際上可能是個很危險的人,因為在他那冷冰冰的外表下,一定包藏着為他親人德·維特弟兄複仇的強烈願望。

     另外一個人指出,對郁金香的愛好跟政治是完全一緻的。

    曆史就證明有好些很危險的人物都從事園藝,仿佛園藝是他們的職業,雖然他們念念不忘的是另外的事情。

    在嘉比[2]種罂粟花的老塔克文[3],和在萬森納堡的望樓裡澆康乃馨花的德·孔戴就是證明;頭一個在種花的時候策劃怎樣回羅馬,第二個在澆花的時候計劃怎樣越獄。

     這位法官用下面的兩刀論法作了結論: 高乃裡于斯·凡·拜爾勒先生或者熱愛郁金香,或者熱愛政治;在這兩種情況下,他都對我們說了謊,首先是因為他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