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政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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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quo女聞之,拊膺曰:&ldquo天乎!辱人至于此。
&rdquo遂自缢。
張乃賄其父金,當谳訴女已承污,特羞奸露耳。
鳴謙得女貞烈、父受金狀,乃令以法驗女眉及喉,實處子。
與從事劉公訊治之,張伏法。
百姓謠曰:&ldquo兩劉哲,一劉烈,江河海流合。
&rdquo 花瓶水殺人 汪待舉守郡部。
民有飲客者,客醉卧空室中。
客夜醉渴,索漿不得,乃取花瓶水飲之。
次早啟戶,客死矣。
其家訟之,待舉究中所有物,惟瓶中浸旱蓮花而已。
試以飲死囚,立死,訟乃白。
識斷 斬亂絲 高洋内明而外晦,衆莫能知,獨歡異之,曰:&ldquo此兒識慮過吾。
&rdquo時歡欲觀諸子意識,使各治亂絲,洋獨持刀斬之,曰:&ldquo亂者必斬。
&rdquo 立破枉獄 陸光祖為令。
才士盧被前令枉坐重辟,數十年相沿,以其富不敢為之白。
陸至,訪實,即日破械出之,然後聞于台使者。
使者曰:&ldquo此人富有聲。
&rdquo陸曰:&ldquo但當問其枉不枉,不當問其富不富。
不枉,夷、齊無生理;果枉,陶朱無死法。
&rdquo使者甚器之。
後行取為吏部,黜陟自由,絕不關白台省。
即斬叛使 胡興為趙府長史。
漢庶人将反,密使至,趙王大驚,将執奏之。
興曰:&ldquo彼舉事有日矣!何暇奏乎?萬一事洩,是趣之叛。
&rdquo一日盡殲之。
漢平,宣廟聞斬使事,曰:&ldquo吾叔非二心者!&rdquo趙遂得免。
監國解紛 張說有辨才,能斷大議。
景雲初,帝謂侍臣曰:&ldquo術家言,五日内有急兵入宮,奈何?&rdquo左右莫對。
說進曰:&ldquo此讒謀動東宮耳!陛下若以太子監國,則名分定,奸膽破,蜚語塞矣。
&rdquo帝如其言,議遂息。
斷殺不孝 張晉為刑部,時有與父異居而富者,父夜穿垣,子以為盜也,其入,撲殺之,取燈視之,父也。
吏議:子殺父,不宜縱;而實拒盜,不知其為父,又不宜誅。
獄久不決。
晉判曰:&ldquo殺賊可恕,不孝當誅。
子有餘财,而使父貧為盜,不孝明矣!&rdquo竟殺之。
刺酋試藥 曹克明有智略,真宗朝累官十州都巡檢。
酋蠻來獻藥一器,曰:&ldquo此藥凡中箭者傅之,創立愈。
&rdquo克明曰:&ldquo何以驗之?&rdquo曰:&ldquo請試雞犬。
&rdquo克明曰:&ldquo當試以人。
&rdquo取箭刺酋股而傅以藥,酋立死。
群酋慚懼而去。
杖逐桎梏 黃震為廣德通判。
廣德俗有自帶枷鎖求赦于神者,震見一人,召問之,乃兵也。
即令自招其罪,卒曰:&ldquo無有。
&rdquo震曰:&ldquo爾罪必多,但不可對人言,故告神求赦耳。
&rdquo杖而逐之。
此風遂絕。
一錢斬吏 張□在崇陽,一吏自庫中出,鬓邊一錢,诘之,乃庫中錢也。
命杖之,吏勃然曰:&ldquo一錢何足道!乃杖我耶?&rdquo強項不屈。
固命杖之。
吏曰:&ldquo爾能杖我,不能殺我。
&rdquo判雲:&ldquo一日一錢,千日千錢,繩鋸木斷,水滴石穿。
&rdquo自杖劍下階斬其首,申府自劾。
崇陽人至今傳之。
強項令 董宣為洛陽令,湖陽公主家奴殺人,宣就主車前取殺之。
主訴于帝,帝令宣謝主,宣不拜。
帝令捺伏,宣以手據地不俯。
帝敕曰:&ldquo強項令去!&rdquo 南山判 武後時,李元□遷雍州司戶。
太平公主與僧争碾□,元判與僧。
長史窦懷貞大懼,促改判。
大署判尾曰:&ldquo南山可移,此判終無搖動也。
&rdquo 腕可斷 唐韓,宰相韋贻範母喪,诏還位,當草制,言贻範居喪不數月使治事,傷孝子心。
學士使馬從皓逼草之,曰:&ldquo腕可斷,制不可草!&rdquo 麻出必壞 唐德宗欲相裴延齡,陽城為谏議,曰:&ldquo白麻出,我壞之!&rdquo恸哭于廷,齡遂不得相。
判誅舞文 柳公綽為節度使,行部至鄉縣,有奸吏舞文誣其縣令貪者。
縣令以公素持法,必殺貪官。
公綽判曰:&ldquo贓吏犯法法在,奸吏犯法法亡。
&rdquo竟誅舞文者。
鐵船渡海 賈郁性峭直,不能容過。
為仙遊令,及受代,一吏酗酒,郁怒曰:&ldquo吾再典此邑,必懲此輩。
&rdquo吏揚言曰:&ldquo造鐵船渡海也。
&rdquo郁後複典是邑,吏盜庫錢數萬,郁判曰:&ldquo竊銅镪以肥家,非因鼓鑄;造鐵船而渡海,不假爐錘。
&rdquo因決杖徙之。
其情可原 孫唐卿判陝州,民有母再嫁而死,乃葬父,遂盜母之喪而葬之。
有司論以法,唐卿曰:&ldquo是知有孝,不知有法,其情可原。
&rdquo乃判釋之。
問大姓主名 周纡為洛陽令。
下車,先問大姓主名,吏數闾裡豪強以對。
纡厲聲怒曰:&ldquo本問貴戚若馬、窦等輩,豈能知此賣蔡傭乎?&rdquo于是京師肅然。
引燭焚诏 李沆為平章。
一夕,真宗遣使持手诏欲以劉美人為貴妃,沆對使者引燭焚诏,附奏曰:&ldquo但道臣沆以為不可。
&rdquo其議遂寝。
天何言哉 真宗恥澶淵之盟,聽王欽若天書之計,而行封禅。
待制孫言于帝曰:&ldquo以臣愚所聞,天何言哉?豈有書也?&rdquo帝默然。
禮宜從厚 李宸妃薨,太後欲以宮人禮治喪于外,呂夷簡為首相,奏禮宜從厚。
後怒曰:&ldquo相公欲離間吾母子耶!&rdquo夷簡曰:&ldquo他日太後不欲全劉氏乎?&rdquo時有诏,欲鑿宮城垣以出喪。
夷簡乃謂内侍羅崇勳曰:&ldquo宸妃誕育聖躬,而喪不成禮,異日必有受其罪者,莫謂夷簡今日不言也。
當以後服殓,用水銀。
&rdquo崇勳馳告太後,乃許之。
後荊王元俨為帝言:&ldquo陛下乃李宸妃所生,妃死以非命。
&rdquo帝因恸号累日,下诏自責,幸洪福寺祭告,易梓宮,親啟視之。
妃以水銀,故玉色如生,冠服如皇後。
帝歎曰:&ldquo人言其可信哉!&rdquo待劉氏加厚。
奏留祠廟 張方平判應天府。
時司農遵王安石鬻祠廟于民法,方平托劉摯為奏曰:&ldquo阏伯遷商丘,主祀香火,為國家盛德,所乘曆世尊為大祀。
微子宋始封之君,開國此地,是本朝受命建業所因。
又有雙廟,乃唐張巡、許遠孤城死賊,能捍大患。
今若令承買小人規利,冗亵渎慢,何所不為!歲取微細,實傷國體。
欲望留此三廟,以慰邦人崇奉之意。
&rdquo疏上,帝震怒,批牍尾曰:&ldquo慢神辱國,無甚于斯!&rdquo于是天下祠廟皆得罷賣。
收縛誣罔 隽不疑為京兆尹。
有男子乘犢車,詣北阙,自謂衛太子。
诏列侯公卿以下雜職視。
至者莫敢言。
不疑後至,叱從吏收縛。
曰:&ldquo昔蒯聩出奔,辄拒而不納,《春秋》是之。
衛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來自請,此罪人也。
&rdquo遂送诏獄。
上與霍光嘉之,曰:&ldquo公卿大臣當用有經術明于大誼者。
&rdquo驗治,得奸詐,坐誣罔不道,要斬。
捕脯小龍 程颢為上元主簿,有善政。
茅山池有小龍,得見者奉以神,民走若狂。
颢捕而脯之。
汰僧為兵 宋胡旦通判州。
時江南初平,汰李氏所度僧,十減六七。
旦曰:&ldquo彼無田廬可歸,将聚而為盜。
&rdquo乃悉黥為兵。
以同時所汰尼僧配之。
俟面奏 寇天叙以應天府丞攝尹事。
時武宗南巡,權嬖鸱張索賄,拂其意,禍且立至。
天叙曰:&ldquo與其行賄改節,不若得罪去官。
&rdquo凡有所需,直阻之,曰:&ldquo俟面奏,旨與則與,皆莫誰何!&rdquo駐跸九閱月,費且不資,
&rdquo遂自缢。
張乃賄其父金,當谳訴女已承污,特羞奸露耳。
鳴謙得女貞烈、父受金狀,乃令以法驗女眉及喉,實處子。
與從事劉公訊治之,張伏法。
百姓謠曰:&ldquo兩劉哲,一劉烈,江河海流合。
&rdquo 花瓶水殺人 汪待舉守郡部。
民有飲客者,客醉卧空室中。
客夜醉渴,索漿不得,乃取花瓶水飲之。
次早啟戶,客死矣。
其家訟之,待舉究中所有物,惟瓶中浸旱蓮花而已。
試以飲死囚,立死,訟乃白。
識斷 斬亂絲 高洋内明而外晦,衆莫能知,獨歡異之,曰:&ldquo此兒識慮過吾。
&rdquo時歡欲觀諸子意識,使各治亂絲,洋獨持刀斬之,曰:&ldquo亂者必斬。
&rdquo 立破枉獄 陸光祖為令。
才士盧被前令枉坐重辟,數十年相沿,以其富不敢為之白。
陸至,訪實,即日破械出之,然後聞于台使者。
使者曰:&ldquo此人富有聲。
&rdquo陸曰:&ldquo但當問其枉不枉,不當問其富不富。
不枉,夷、齊無生理;果枉,陶朱無死法。
&rdquo使者甚器之。
後行取為吏部,黜陟自由,絕不關白台省。
即斬叛使 胡興為趙府長史。
漢庶人将反,密使至,趙王大驚,将執奏之。
興曰:&ldquo彼舉事有日矣!何暇奏乎?萬一事洩,是趣之叛。
&rdquo一日盡殲之。
漢平,宣廟聞斬使事,曰:&ldquo吾叔非二心者!&rdquo趙遂得免。
監國解紛 張說有辨才,能斷大議。
景雲初,帝謂侍臣曰:&ldquo術家言,五日内有急兵入宮,奈何?&rdquo左右莫對。
說進曰:&ldquo此讒謀動東宮耳!陛下若以太子監國,則名分定,奸膽破,蜚語塞矣。
&rdquo帝如其言,議遂息。
斷殺不孝 張晉為刑部,時有與父異居而富者,父夜穿垣,子以為盜也,其入,撲殺之,取燈視之,父也。
吏議:子殺父,不宜縱;而實拒盜,不知其為父,又不宜誅。
獄久不決。
晉判曰:&ldquo殺賊可恕,不孝當誅。
子有餘财,而使父貧為盜,不孝明矣!&rdquo竟殺之。
刺酋試藥 曹克明有智略,真宗朝累官十州都巡檢。
酋蠻來獻藥一器,曰:&ldquo此藥凡中箭者傅之,創立愈。
&rdquo克明曰:&ldquo何以驗之?&rdquo曰:&ldquo請試雞犬。
&rdquo克明曰:&ldquo當試以人。
&rdquo取箭刺酋股而傅以藥,酋立死。
群酋慚懼而去。
杖逐桎梏 黃震為廣德通判。
廣德俗有自帶枷鎖求赦于神者,震見一人,召問之,乃兵也。
即令自招其罪,卒曰:&ldquo無有。
&rdquo震曰:&ldquo爾罪必多,但不可對人言,故告神求赦耳。
&rdquo杖而逐之。
此風遂絕。
一錢斬吏 張□在崇陽,一吏自庫中出,鬓邊一錢,诘之,乃庫中錢也。
命杖之,吏勃然曰:&ldquo一錢何足道!乃杖我耶?&rdquo強項不屈。
固命杖之。
吏曰:&ldquo爾能杖我,不能殺我。
&rdquo判雲:&ldquo一日一錢,千日千錢,繩鋸木斷,水滴石穿。
&rdquo自杖劍下階斬其首,申府自劾。
崇陽人至今傳之。
強項令 董宣為洛陽令,湖陽公主家奴殺人,宣就主車前取殺之。
主訴于帝,帝令宣謝主,宣不拜。
帝令捺伏,宣以手據地不俯。
帝敕曰:&ldquo強項令去!&rdquo 南山判 武後時,李元□遷雍州司戶。
太平公主與僧争碾□,元判與僧。
長史窦懷貞大懼,促改判。
大署判尾曰:&ldquo南山可移,此判終無搖動也。
&rdquo 腕可斷 唐韓,宰相韋贻範母喪,诏還位,當草制,言贻範居喪不數月使治事,傷孝子心。
學士使馬從皓逼草之,曰:&ldquo腕可斷,制不可草!&rdquo 麻出必壞 唐德宗欲相裴延齡,陽城為谏議,曰:&ldquo白麻出,我壞之!&rdquo恸哭于廷,齡遂不得相。
判誅舞文 柳公綽為節度使,行部至鄉縣,有奸吏舞文誣其縣令貪者。
縣令以公素持法,必殺貪官。
公綽判曰:&ldquo贓吏犯法法在,奸吏犯法法亡。
&rdquo竟誅舞文者。
鐵船渡海 賈郁性峭直,不能容過。
為仙遊令,及受代,一吏酗酒,郁怒曰:&ldquo吾再典此邑,必懲此輩。
&rdquo吏揚言曰:&ldquo造鐵船渡海也。
&rdquo郁後複典是邑,吏盜庫錢數萬,郁判曰:&ldquo竊銅镪以肥家,非因鼓鑄;造鐵船而渡海,不假爐錘。
&rdquo因決杖徙之。
其情可原 孫唐卿判陝州,民有母再嫁而死,乃葬父,遂盜母之喪而葬之。
有司論以法,唐卿曰:&ldquo是知有孝,不知有法,其情可原。
&rdquo乃判釋之。
問大姓主名 周纡為洛陽令。
下車,先問大姓主名,吏數闾裡豪強以對。
纡厲聲怒曰:&ldquo本問貴戚若馬、窦等輩,豈能知此賣蔡傭乎?&rdquo于是京師肅然。
引燭焚诏 李沆為平章。
一夕,真宗遣使持手诏欲以劉美人為貴妃,沆對使者引燭焚诏,附奏曰:&ldquo但道臣沆以為不可。
&rdquo其議遂寝。
天何言哉 真宗恥澶淵之盟,聽王欽若天書之計,而行封禅。
待制孫言于帝曰:&ldquo以臣愚所聞,天何言哉?豈有書也?&rdquo帝默然。
禮宜從厚 李宸妃薨,太後欲以宮人禮治喪于外,呂夷簡為首相,奏禮宜從厚。
後怒曰:&ldquo相公欲離間吾母子耶!&rdquo夷簡曰:&ldquo他日太後不欲全劉氏乎?&rdquo時有诏,欲鑿宮城垣以出喪。
夷簡乃謂内侍羅崇勳曰:&ldquo宸妃誕育聖躬,而喪不成禮,異日必有受其罪者,莫謂夷簡今日不言也。
當以後服殓,用水銀。
&rdquo崇勳馳告太後,乃許之。
後荊王元俨為帝言:&ldquo陛下乃李宸妃所生,妃死以非命。
&rdquo帝因恸号累日,下诏自責,幸洪福寺祭告,易梓宮,親啟視之。
妃以水銀,故玉色如生,冠服如皇後。
帝歎曰:&ldquo人言其可信哉!&rdquo待劉氏加厚。
奏留祠廟 張方平判應天府。
時司農遵王安石鬻祠廟于民法,方平托劉摯為奏曰:&ldquo阏伯遷商丘,主祀香火,為國家盛德,所乘曆世尊為大祀。
微子宋始封之君,開國此地,是本朝受命建業所因。
又有雙廟,乃唐張巡、許遠孤城死賊,能捍大患。
今若令承買小人規利,冗亵渎慢,何所不為!歲取微細,實傷國體。
欲望留此三廟,以慰邦人崇奉之意。
&rdquo疏上,帝震怒,批牍尾曰:&ldquo慢神辱國,無甚于斯!&rdquo于是天下祠廟皆得罷賣。
收縛誣罔 隽不疑為京兆尹。
有男子乘犢車,詣北阙,自謂衛太子。
诏列侯公卿以下雜職視。
至者莫敢言。
不疑後至,叱從吏收縛。
曰:&ldquo昔蒯聩出奔,辄拒而不納,《春秋》是之。
衛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來自請,此罪人也。
&rdquo遂送诏獄。
上與霍光嘉之,曰:&ldquo公卿大臣當用有經術明于大誼者。
&rdquo驗治,得奸詐,坐誣罔不道,要斬。
捕脯小龍 程颢為上元主簿,有善政。
茅山池有小龍,得見者奉以神,民走若狂。
颢捕而脯之。
汰僧為兵 宋胡旦通判州。
時江南初平,汰李氏所度僧,十減六七。
旦曰:&ldquo彼無田廬可歸,将聚而為盜。
&rdquo乃悉黥為兵。
以同時所汰尼僧配之。
俟面奏 寇天叙以應天府丞攝尹事。
時武宗南巡,權嬖鸱張索賄,拂其意,禍且立至。
天叙曰:&ldquo與其行賄改節,不若得罪去官。
&rdquo凡有所需,直阻之,曰:&ldquo俟面奏,旨與則與,皆莫誰何!&rdquo駐跸九閱月,費且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