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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宮廷的地下巫術網。
戈丹·聖克魯瓦的仆人拉喬希被車裂處死。
1680年,女巫和投毒者拉·瓦森與她的所有同夥也被活活燒死。
惡魔的崇拜者們都被挫骨揚灰,可惡魔依然盤旋在巴黎聖母院的上空,發出陣陣獰笑,陰魂不散。
“民衆并不認為惡魔就此收手,遠離了人間。
至于當時人們為何會這麼想現已不可考,但據說尼偉勒律師曾對聖赦法院說:‘事情還遠未結束。
我的确見證了她們的死亡,可她們不是普通的女人,是不會安息的。
’ “那麼,這些女人為何要投毒殺人,事件背後的根源是什麼?根據資料顯示,歐洲現在還時有崇拜惡魔的罪行發生,詳情可參見馬塞爾·納多和莫裡斯·佩爾蒂埃在1925年進行的調查[原注:請參見《小日報》(1925年5月),另見埃利奧特·奧唐奈的《現代倫敦的奇怪邪教與秘密社團》。
]。
女性投毒緻多人死亡的案件一直層出不窮,這點甚至不需翻閱資料便知,而這些惡行背後往往并沒有明顯的犯罪動機。
比如(據佩羅特所說),1811年發生在巴伐利亞[現為巴伐利亞自由州,位于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東南部,曾為獨立王國。
]的安娜·瑪麗亞·舍恩勒貝[安娜·瑪麗亞·舍恩勒貝(AnnaMariaSchonleben,1760—1811),德國連環殺手,曾以砒霜毒害數人,最終被判死刑。
]一案,還有1868年發生在瑞士的瑪麗·讓娜蕾一案[原注:請參見亨利·T.F.羅德所著《天才與罪犯》。
]。
再比如,荷蘭萊頓市女子弗洛·範[弗洛·範(FrauVan),19世紀荷蘭連環殺手。
她是萊頓市一名工匠的妻子,曾在十餘年間對至少七十人下毒,其中包括她的父母和兒子。
]毒死了二十七人,甚至還有男性,如英格蘭的帕默爾和克裡默[原注:請參見F.坦尼森·傑西的《謀殺與其動機》、H.M.沃爾布魯克的《謀殺案及其庭審實錄(1812—1912)》,另見《大不列颠著名案例》中記載的威廉·帕默爾和普理查德醫生的庭審實錄,這兩件案子中的受害者似乎都意識到自己中毒了。
],也犯下了毒殺罪。
這些人為何會犯下如此惡行?在女性投毒殺人案件中,兇手幾乎未從受害人的死中獲得任何好處或利益,作案動機也不涉及誰對誰錯。
即使是兇手自己也無法解釋自己的犯罪動機,而她們的精神都是正常的。
“有人認為兇手犯罪純粹出于一種欲望,出于對白色粉末狀砒霜的喜愛,因為砒霜賦予了兇手如同女王一般至高無上的權力,讓她們成為可以決定他人命運的主宰。
但這種理論尚不能完全令人信服。
因為即便可以說這些女人渴望殺戮,卻總不能說受害者渴望被殺吧?這些案子都有令人稱奇的相同點:兇手輕易得手、犯罪過程充滿宿命感、受害者心甘情願配合——甚至是在他們肯定知道自己被下了毒的情況下。
弗洛·範曾公開對一名受害者說:‘一個月後就該輪到你了。
’傑達戈[海倫·傑達戈(HélèneJédago,1803—1852),法國連環殺手,十八年裡以家庭傭人的身份用砒霜毒殺了三十六人。
]也說過:‘無論我走到哪兒,都會有人死去。
’然而卻沒有人告發她們。
受害者仿佛與兇手簽下了接受詛咒或催眠的邪惡契約。
“1737年,法國馬爾市某人首次模糊地提出了‘不死之人’這一概念,因為當年發生了一起震驚巴黎的案子。
十九歲的少女拉·瓦森因為犯下連環謀殺案而被捕,她與1680年被燒死的那個女巫同姓。
女孩的父母是尚蒂伊森林[位于巴黎北部的森林。
]的燒炭工人。
女孩既不識字,也不會寫字,出生的過程也很普通,十六歲之前與其他人沒有任何不同之處。
然而,當女孩所住的街區死了八個人後,即便是那個時代最愚鈍的警察也無法對此無動于衷。
奇怪的是,所有受害者的枕頭或毯子下都有一個繩狀物,通常是頭發,有時是細繩,上面系着九個繩結。
“當時的人們知道這個數字代表的含義。
正如我們所知,九作為三的倍數,具有神秘的含義,數字九在世界各地的神秘儀式中經常出現。
一根繩上系有九個繩結是一種詛咒,受害者将永遠無法擺脫巫術的控制。
“警察包圍了女孩的家,在她家附近樹林的灌木叢裡找到了她。
據參加抓捕的警察說,女孩被捕時赤身裸體,有一雙如同狼一般的眼睛。
随後女孩被帶到巴黎受審,作了供述。
而且女孩一見火就高聲尖叫。
盡管其父母聲稱女兒既不能讀,也不能寫,可事實上她不但可以讀寫,談吐還很像宮廷貴婦。
她承認自己殺了人。
當被問到受害者所受詛咒的含義時,女孩說: “‘他們已成了我們中的一員。
我們人很少,還需要更多的人。
他們并沒有真的死去,而是已經複活了。
不相信的話,你們可以打開棺材自己瞧。
他們已經不在棺材裡了。
其中有一個人是昨晚安息日複活的。
’ “棺材如女孩所說都是空的,這一點似乎已經被證實了。
另外,這個案子還有一個蹊跷之處。
有一次,女孩的父母在法庭上試圖為女兒作不在場證明,便提供了一些證詞。
根據這些證詞來看,女孩顯然在很短時間裡便走了兩千米,還以某種方式穿牆進入一個上鎖的房間。
對此,女孩當時的回應是: “‘這沒什麼可大驚小怪的。
我隻要走進灌木叢,給自己塗上油膏,穿上以前穿過的裙子就行了。
’當被問到‘以前穿過的裙子’是什麼意思時,女孩說:‘我有很多裙子。
那條裙子很漂亮,但我在被火燒時沒穿它。
’一提到火,女孩似乎又變回了自己,尖叫着跌倒在地……” “我真是聽夠了!”布倫南斷然打斷伊迪絲,擡起一隻手捂住臉,似乎是要确定自己的臉還在,“抱歉,德斯帕德小姐,我還有工作要做。
現在才4月,還沒到萬聖節,我對騎掃帚的女人不感興趣。
如果你想告訴我,一個女人先是詛咒了邁爾斯·德斯帕德,随後給自己塗上油膏,穿上幾百年前的奇怪衣服,然後穿牆消失了——那我不得不給你提個醒,這案件的結論至少得能讓大陪審團[在刑事法庭審案期間由行政司法官選定并召集,其職責為受理刑事指控,聽取控方提出的證據,決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交付審判。
大陪審團成員數比小陪審團的多,普通法上由十二至二十三人組成。
]認同吧?” 伊迪絲雖性格高傲,但并沒因布倫南的頂撞而心生不快。
“是嗎?”伊迪絲道,“那正好。
接下來我要讀的正是你需要的。
要不是為了你好,我才懶得讀呢。
接下來要說的是一個
戈丹·聖克魯瓦的仆人拉喬希被車裂處死。
1680年,女巫和投毒者拉·瓦森與她的所有同夥也被活活燒死。
惡魔的崇拜者們都被挫骨揚灰,可惡魔依然盤旋在巴黎聖母院的上空,發出陣陣獰笑,陰魂不散。
“民衆并不認為惡魔就此收手,遠離了人間。
至于當時人們為何會這麼想現已不可考,但據說尼偉勒律師曾對聖赦法院說:‘事情還遠未結束。
我的确見證了她們的死亡,可她們不是普通的女人,是不會安息的。
’ “那麼,這些女人為何要投毒殺人,事件背後的根源是什麼?根據資料顯示,歐洲現在還時有崇拜惡魔的罪行發生,詳情可參見馬塞爾·納多和莫裡斯·佩爾蒂埃在1925年進行的調查[原注:請參見《小日報》(1925年5月),另見埃利奧特·奧唐奈的《現代倫敦的奇怪邪教與秘密社團》。
]。
女性投毒緻多人死亡的案件一直層出不窮,這點甚至不需翻閱資料便知,而這些惡行背後往往并沒有明顯的犯罪動機。
比如(據佩羅特所說),1811年發生在巴伐利亞[現為巴伐利亞自由州,位于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東南部,曾為獨立王國。
]的安娜·瑪麗亞·舍恩勒貝[安娜·瑪麗亞·舍恩勒貝(AnnaMariaSchonleben,1760—1811),德國連環殺手,曾以砒霜毒害數人,最終被判死刑。
]一案,還有1868年發生在瑞士的瑪麗·讓娜蕾一案[原注:請參見亨利·T.F.羅德所著《天才與罪犯》。
]。
再比如,荷蘭萊頓市女子弗洛·範[弗洛·範(FrauVan),19世紀荷蘭連環殺手。
她是萊頓市一名工匠的妻子,曾在十餘年間對至少七十人下毒,其中包括她的父母和兒子。
]毒死了二十七人,甚至還有男性,如英格蘭的帕默爾和克裡默[原注:請參見F.坦尼森·傑西的《謀殺與其動機》、H.M.沃爾布魯克的《謀殺案及其庭審實錄(1812—1912)》,另見《大不列颠著名案例》中記載的威廉·帕默爾和普理查德醫生的庭審實錄,這兩件案子中的受害者似乎都意識到自己中毒了。
],也犯下了毒殺罪。
這些人為何會犯下如此惡行?在女性投毒殺人案件中,兇手幾乎未從受害人的死中獲得任何好處或利益,作案動機也不涉及誰對誰錯。
即使是兇手自己也無法解釋自己的犯罪動機,而她們的精神都是正常的。
“有人認為兇手犯罪純粹出于一種欲望,出于對白色粉末狀砒霜的喜愛,因為砒霜賦予了兇手如同女王一般至高無上的權力,讓她們成為可以決定他人命運的主宰。
但這種理論尚不能完全令人信服。
因為即便可以說這些女人渴望殺戮,卻總不能說受害者渴望被殺吧?這些案子都有令人稱奇的相同點:兇手輕易得手、犯罪過程充滿宿命感、受害者心甘情願配合——甚至是在他們肯定知道自己被下了毒的情況下。
弗洛·範曾公開對一名受害者說:‘一個月後就該輪到你了。
’傑達戈[海倫·傑達戈(HélèneJédago,1803—1852),法國連環殺手,十八年裡以家庭傭人的身份用砒霜毒殺了三十六人。
]也說過:‘無論我走到哪兒,都會有人死去。
’然而卻沒有人告發她們。
受害者仿佛與兇手簽下了接受詛咒或催眠的邪惡契約。
“1737年,法國馬爾市某人首次模糊地提出了‘不死之人’這一概念,因為當年發生了一起震驚巴黎的案子。
十九歲的少女拉·瓦森因為犯下連環謀殺案而被捕,她與1680年被燒死的那個女巫同姓。
女孩的父母是尚蒂伊森林[位于巴黎北部的森林。
]的燒炭工人。
女孩既不識字,也不會寫字,出生的過程也很普通,十六歲之前與其他人沒有任何不同之處。
然而,當女孩所住的街區死了八個人後,即便是那個時代最愚鈍的警察也無法對此無動于衷。
奇怪的是,所有受害者的枕頭或毯子下都有一個繩狀物,通常是頭發,有時是細繩,上面系着九個繩結。
“當時的人們知道這個數字代表的含義。
正如我們所知,九作為三的倍數,具有神秘的含義,數字九在世界各地的神秘儀式中經常出現。
一根繩上系有九個繩結是一種詛咒,受害者将永遠無法擺脫巫術的控制。
“警察包圍了女孩的家,在她家附近樹林的灌木叢裡找到了她。
據參加抓捕的警察說,女孩被捕時赤身裸體,有一雙如同狼一般的眼睛。
随後女孩被帶到巴黎受審,作了供述。
而且女孩一見火就高聲尖叫。
盡管其父母聲稱女兒既不能讀,也不能寫,可事實上她不但可以讀寫,談吐還很像宮廷貴婦。
她承認自己殺了人。
當被問到受害者所受詛咒的含義時,女孩說: “‘他們已成了我們中的一員。
我們人很少,還需要更多的人。
他們并沒有真的死去,而是已經複活了。
不相信的話,你們可以打開棺材自己瞧。
他們已經不在棺材裡了。
其中有一個人是昨晚安息日複活的。
’ “棺材如女孩所說都是空的,這一點似乎已經被證實了。
另外,這個案子還有一個蹊跷之處。
有一次,女孩的父母在法庭上試圖為女兒作不在場證明,便提供了一些證詞。
根據這些證詞來看,女孩顯然在很短時間裡便走了兩千米,還以某種方式穿牆進入一個上鎖的房間。
對此,女孩當時的回應是: “‘這沒什麼可大驚小怪的。
我隻要走進灌木叢,給自己塗上油膏,穿上以前穿過的裙子就行了。
’當被問到‘以前穿過的裙子’是什麼意思時,女孩說:‘我有很多裙子。
那條裙子很漂亮,但我在被火燒時沒穿它。
’一提到火,女孩似乎又變回了自己,尖叫着跌倒在地……” “我真是聽夠了!”布倫南斷然打斷伊迪絲,擡起一隻手捂住臉,似乎是要确定自己的臉還在,“抱歉,德斯帕德小姐,我還有工作要做。
現在才4月,還沒到萬聖節,我對騎掃帚的女人不感興趣。
如果你想告訴我,一個女人先是詛咒了邁爾斯·德斯帕德,随後給自己塗上油膏,穿上幾百年前的奇怪衣服,然後穿牆消失了——那我不得不給你提個醒,這案件的結論至少得能讓大陪審團[在刑事法庭審案期間由行政司法官選定并召集,其職責為受理刑事指控,聽取控方提出的證據,決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交付審判。
大陪審團成員數比小陪審團的多,普通法上由十二至二十三人組成。
]認同吧?” 伊迪絲雖性格高傲,但并沒因布倫南的頂撞而心生不快。
“是嗎?”伊迪絲道,“那正好。
接下來我要讀的正是你需要的。
要不是為了你好,我才懶得讀呢。
接下來要說的是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