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燈
小
中
大
德斯帕德家族新晉的一家之長&mdash&mdash不知道今晚他是否會像往常一樣來家裡聊天。
史蒂文斯在郊外的小屋離德斯帕德莊園不遠,兩年前兩人便成了朋友,不過老邁爾斯剛剛過世,今晚應該見不到馬克或他妻子露西了。
經過近四十年紙醉金迷的生活,老邁爾斯的胃黏膜早已變成了一團糨糊,他最終死于胃腸炎。
由于老邁爾斯一生多在國外生活,與親戚們聯系得很少,所以親戚們對他的死并沒有感到太悲傷,隻是得料理他的很多身後事。
老邁爾斯終生未娶,馬克、伊迪絲和奧格登都是他弟弟的孩子,想必都将繼承一大筆遺産。
史蒂文斯對這些事倒不怎麼感興趣。
這時,月台的大門當啷一聲開了,史蒂文斯晃着身子跳上幹線列車,穿過衆人一直向前,進了吸煙車廂。
初春的夜色已由灰轉黑,車上的頂燈燈光慘白,車廂内煙霧缭繞,味道嗆鼻,但依然能隐約嗅到絲絲令整個鄉下複蘇的春的氣息。
史蒂文斯由此想到了瑪麗,今晚她會開車到克裡斯彭站接他。
火車上尚有一多半空位,車廂裡如往常般令人昏昏欲睡,乘客們一邊嘩啦啦翻閱報紙,一邊吞雲吐霧。
史蒂文斯入了座,将公文包放在膝蓋上。
人一旦心滿意足,就難免會想東想西,史蒂文斯也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今天碰到的兩件怪事。
他倒不是非要想個明白,那不符合他的性格,他隻是任由心思馳騁,滿足一下好奇心而已。
哪兩件怪事呢?嗯,比如說這一件。
他公文包裡裝着他很想一睹為快的高丹·克羅斯新書的手稿。
不過,有一點很不可思議,高丹·克羅斯這個奇怪的名字竟然是作者的真名。
克羅斯是編輯部的頭兒莫利發掘出來的作者,他似乎是個隐士,一門心思想要重現曆史上真實發生過的謀殺案。
這人雖沒親眼看見犯罪過程,卻能把案件描述得活靈活現,而且文風如紀實一般觸目驚心,讓人讀起來如同親臨犯罪現場,所以讀者往往對其筆下的内容深信不疑。
一位聲名顯赫的法官就曾經不小心鬧過笑話,如此寫道:&ldquo根據《陪審團紳士》一書對尼爾·克裡姆案的生動描述可知,作者肯定參加了當時的庭審。
&rdquo《紐約時報》則諷刺道:&ldquo克裡姆一案發生在遙遠的1892年,而克羅斯先生今年四十歲,換句話說,他當時一定是個特别早熟的孩子。
&rdquo從為書做廣告的角度來說,這種趣聞倒并非壞事。
克羅斯之所以大受歡迎,除了其文風之外,最主要的原因還在于他對素材的選擇。
他的每本書會收錄一到兩個著名案件,多是過去令人稱奇而現在卻鮮為人知的案子,這些案子顯然讓現代的讀者耳目一新。
盡管書中有圖片和文檔為證,可内容太不尋常了,以至于一名批評家忍不住站出來,指責克羅斯筆下的案件子虛烏有,是他精心編造的騙局。
一石激起千層浪,此話一時間在社會上掀起了軒然大波,結果卻變成對書的一種宣傳,因為最終事實證明克羅斯書中所寫的案件絕非虛構。
引發争議的那本書記載的是18世紀發生在布魯塞爾市的一起殘暴罪行,該市市長對兇手印象非常深刻,因此寫信給提出質疑的批評家,對批評家的無端指責表示強烈憤慨。
正因如此,高丹·克羅斯雖非國内暢銷作家,也不是年度熱門人物,卻成了赫勒爾德父子出版社着力打造的作家之一。
這個星期五的下午,編輯部的頭兒莫利把史蒂文斯叫到自己那間安靜的、鋪着地毯的辦公室。
莫利坐在辦公桌後,朝米色信封裡摞得整整齊齊的一沓紙眨眨眼。
&ldquo這是克羅斯剛寫的書,&rdquo莫利道,&ldquo這個周末你帶回家瞧瞧?我想讓你在5月的銷售會上談談這本書。
是你感興趣的題材。
&rdquo &ldquo你已經讀過了?&rdquo &ldquo是的。
&rdquo莫利躊躇道,&ldquo從某種意義來說,這是高丹·克羅斯迄今為止最棒的作品。
&rdquo接着,他又面露猶豫之色,&ldquo當然,原來的書名必須得改。
書名實在長得離譜,專業性又太強,肯定會影響書的銷售,但這事兒我們以後再說。
這次書裡寫的都是女投毒犯,内容夠勁爆。
&rdquo &ldquo聽起來不錯!&rdquo史蒂文斯真心稱贊道。
莫利環視四周,神情恍惚,顯然心裡有事。
他問道:&ldquo你見過克羅斯嗎?&rdquo &ldquo沒有,不過有可能在辦公室和他照過一兩次面。
&rdquo史蒂文斯隻能如此回答,他努力在記憶中搜索,說不定在某個轉角或者辦公室門口,他們曾擦肩而過。
&ldquo哦&hellip&hellip他這人挺奇怪。
我是說他對合同的要求。
他非要在合同裡單加一個條款,至于其他的,我覺得他根本不在乎,沒準他都沒好好地完整讀過合同。
加的那一條挺奇怪,他要求在每本書的封底印上他的大照片。
&rdquo 史蒂文斯聞言哼了一聲。
莫利辦公室的牆上成排地擺着封面搶眼的書,史蒂文斯随手從中拿起克羅斯的《陪審團紳士》,翻了起來。
&ldquo原來是這樣啊,&rdquo
史蒂文斯在郊外的小屋離德斯帕德莊園不遠,兩年前兩人便成了朋友,不過老邁爾斯剛剛過世,今晚應該見不到馬克或他妻子露西了。
經過近四十年紙醉金迷的生活,老邁爾斯的胃黏膜早已變成了一團糨糊,他最終死于胃腸炎。
由于老邁爾斯一生多在國外生活,與親戚們聯系得很少,所以親戚們對他的死并沒有感到太悲傷,隻是得料理他的很多身後事。
老邁爾斯終生未娶,馬克、伊迪絲和奧格登都是他弟弟的孩子,想必都将繼承一大筆遺産。
史蒂文斯對這些事倒不怎麼感興趣。
這時,月台的大門當啷一聲開了,史蒂文斯晃着身子跳上幹線列車,穿過衆人一直向前,進了吸煙車廂。
初春的夜色已由灰轉黑,車上的頂燈燈光慘白,車廂内煙霧缭繞,味道嗆鼻,但依然能隐約嗅到絲絲令整個鄉下複蘇的春的氣息。
史蒂文斯由此想到了瑪麗,今晚她會開車到克裡斯彭站接他。
火車上尚有一多半空位,車廂裡如往常般令人昏昏欲睡,乘客們一邊嘩啦啦翻閱報紙,一邊吞雲吐霧。
史蒂文斯入了座,将公文包放在膝蓋上。
人一旦心滿意足,就難免會想東想西,史蒂文斯也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今天碰到的兩件怪事。
他倒不是非要想個明白,那不符合他的性格,他隻是任由心思馳騁,滿足一下好奇心而已。
哪兩件怪事呢?嗯,比如說這一件。
他公文包裡裝着他很想一睹為快的高丹·克羅斯新書的手稿。
不過,有一點很不可思議,高丹·克羅斯這個奇怪的名字竟然是作者的真名。
克羅斯是編輯部的頭兒莫利發掘出來的作者,他似乎是個隐士,一門心思想要重現曆史上真實發生過的謀殺案。
這人雖沒親眼看見犯罪過程,卻能把案件描述得活靈活現,而且文風如紀實一般觸目驚心,讓人讀起來如同親臨犯罪現場,所以讀者往往對其筆下的内容深信不疑。
一位聲名顯赫的法官就曾經不小心鬧過笑話,如此寫道:&ldquo根據《陪審團紳士》一書對尼爾·克裡姆案的生動描述可知,作者肯定參加了當時的庭審。
&rdquo《紐約時報》則諷刺道:&ldquo克裡姆一案發生在遙遠的1892年,而克羅斯先生今年四十歲,換句話說,他當時一定是個特别早熟的孩子。
&rdquo從為書做廣告的角度來說,這種趣聞倒并非壞事。
克羅斯之所以大受歡迎,除了其文風之外,最主要的原因還在于他對素材的選擇。
他的每本書會收錄一到兩個著名案件,多是過去令人稱奇而現在卻鮮為人知的案子,這些案子顯然讓現代的讀者耳目一新。
盡管書中有圖片和文檔為證,可内容太不尋常了,以至于一名批評家忍不住站出來,指責克羅斯筆下的案件子虛烏有,是他精心編造的騙局。
一石激起千層浪,此話一時間在社會上掀起了軒然大波,結果卻變成對書的一種宣傳,因為最終事實證明克羅斯書中所寫的案件絕非虛構。
引發争議的那本書記載的是18世紀發生在布魯塞爾市的一起殘暴罪行,該市市長對兇手印象非常深刻,因此寫信給提出質疑的批評家,對批評家的無端指責表示強烈憤慨。
正因如此,高丹·克羅斯雖非國内暢銷作家,也不是年度熱門人物,卻成了赫勒爾德父子出版社着力打造的作家之一。
這個星期五的下午,編輯部的頭兒莫利把史蒂文斯叫到自己那間安靜的、鋪着地毯的辦公室。
莫利坐在辦公桌後,朝米色信封裡摞得整整齊齊的一沓紙眨眨眼。
&ldquo這是克羅斯剛寫的書,&rdquo莫利道,&ldquo這個周末你帶回家瞧瞧?我想讓你在5月的銷售會上談談這本書。
是你感興趣的題材。
&rdquo &ldquo你已經讀過了?&rdquo &ldquo是的。
&rdquo莫利躊躇道,&ldquo從某種意義來說,這是高丹·克羅斯迄今為止最棒的作品。
&rdquo接着,他又面露猶豫之色,&ldquo當然,原來的書名必須得改。
書名實在長得離譜,專業性又太強,肯定會影響書的銷售,但這事兒我們以後再說。
這次書裡寫的都是女投毒犯,内容夠勁爆。
&rdquo &ldquo聽起來不錯!&rdquo史蒂文斯真心稱贊道。
莫利環視四周,神情恍惚,顯然心裡有事。
他問道:&ldquo你見過克羅斯嗎?&rdquo &ldquo沒有,不過有可能在辦公室和他照過一兩次面。
&rdquo史蒂文斯隻能如此回答,他努力在記憶中搜索,說不定在某個轉角或者辦公室門口,他們曾擦肩而過。
&ldquo哦&hellip&hellip他這人挺奇怪。
我是說他對合同的要求。
他非要在合同裡單加一個條款,至于其他的,我覺得他根本不在乎,沒準他都沒好好地完整讀過合同。
加的那一條挺奇怪,他要求在每本書的封底印上他的大照片。
&rdquo 史蒂文斯聞言哼了一聲。
莫利辦公室的牆上成排地擺着封面搶眼的書,史蒂文斯随手從中拿起克羅斯的《陪審團紳士》,翻了起來。
&ldquo原來是這樣啊,&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