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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心裡想得沒錯。

    ”克羅斯似乎看透了史蒂文斯在想什麼,他從容地從皮衣裡掏出名片,有點不耐煩地打量着史蒂文斯。

    “你覺得我比我堅持要印在書封底的那張照片上看着更老、更醜,”他挑明道,“正因如此,我才選了那張照片。

    不過仔細瞧的話,現在的我和三十年前有些地方還是一樣的。

    那張照片是我進監獄之前照的。

    ”說着,克羅斯擡起一隻戴着手套的手。

     “你還在想,”克羅斯繼續道,“我出書的版稅雖然不錯,可買不起——”他指指屋外的奔馳汽車,“你想得沒錯。

    進監獄前我手裡有點錢,這錢也沒法花了,于是我就讓它利滾利,再加上我在監獄寫書掙的錢,結果就變成了一大筆财富。

    這正是金融家和作家的區别。

    金融家是先掙錢,再進監獄,作家則是先進監獄,再掙錢。

    阿特金森先生,抱歉要打斷你們了。

    史蒂文斯先生,請跟我走吧。

    ” 克羅斯打開了門,史蒂文斯早已驚得目瞪口呆,愣愣地跟着他出了殡儀館。

    奔馳司機打開車門。

    “上車。

    ”克羅斯道。

     “我們去哪兒?” “我也不知道,”克羅斯道,“亨利,随便開吧。

    ” 汽車的引擎發出輕柔的轟鳴聲。

    豪華汽車後排座的灰色軟墊坐着很溫暖。

    克羅斯坐在一角,專注地盯着他的客人。

    臉上除了之前那副嘲諷和兇巴巴的表情之外,還有一絲史蒂文斯說不清道不明的神色。

    他面色凝重地掏出雪茄盒,示意史蒂文斯來一根。

    史蒂文斯接過雪茄,覺得自己從沒像現在這樣這麼想抽根煙。

     “說出來吧?”克羅斯道。

     克羅斯依舊神色凝重,或者說頗有些嘲諷的意味,他摘下帽子,舉在頭頂。

    雖然他兩鬓濃密,可這個舉動暴露了他幹癟的秃頭,一根頭發桀骜不馴地翹起,在秃頭上飄動。

    奇怪的是,瞧着眼前這搞笑的情景,史蒂文斯卻笑不出來,也許是因為克羅斯那如猴子一般明亮的眼睛正閃着冷光。

     “說什麼?” “你現在應該憋着一肚子火吧?”克羅斯問道,“我是說你妻子和我素未謀面,昨夜卻大老遠地開車到我家,把睡得正香的我叫醒,向我請教了幾個問題,而且還睡在了我家。

    但你應該不會以為這是幽會吧。

    我是和我的管家米爾羅伊德夫人睡的,抛開這個事實不說,年齡也不饒人了。

    先生,我希望你猜得到你妻子是去找我了。

    如果你聰明,早該想得到,可我覺得你沒那麼機靈。

    ” “除了奧格登·德斯帕德,”史蒂文斯道,“你可能是我見過的說話最讓人讨厭的人。

    既然你這麼開門見山,那我也就不妨直說了,你跟我想象中的奸夫不太一樣。

    ” “哈,這樣最好。

    ”克羅斯咯咯笑了幾聲,然後高聲道,“但這可說不準吧?你年輕——沒錯。

    健康——我想是的。

    但我有智慧。

    你們編輯部的頭兒,他叫什麼名字來着,莫利?莫利跟你提過我嗎?” 史蒂文斯回想了一下。

    “沒有,他隻問我有沒有見過你,僅此而已。

    瑪麗現在在哪兒?” “在你家。

    不,等等!”克羅斯伸出胳膊,擋住車門,“先别下車。

    别急這一會兒。

    ”随後他身子向後一靠,若有所思地抽着雪茄,臉似乎突然變得不那麼幹枯了,“年輕人,我今年已經七十五歲了,研究過大量案例,比一百七十五歲的人應該知道的還多。

    那是因為我有機會接觸到第一手材料。

    我在監獄裡度過了二十年的時光。

    我今天是來幫你妻子給你解惑的。

    ” “我謝謝你,”史蒂文斯道,“我剛才就不該和你說話。

    但既然你這麼說了——”他從口袋裡掏出那張瑪麗·德奧貝的照片,“你能給我解釋一下這照片是什麼意思嗎?我妻子為什麼去找你?還有,你能跟我說說你名字的由來,或者你的家世嗎,你真叫高丹·克羅斯?” 克羅斯先咯咯幹笑起來,笑得身子亂顫,然後又恢複了嚴肅。

     “哈,看來你一直在琢磨這張照片。

    你妻子擔心的正是這個。

    沒錯,我是叫高丹·克羅斯,我有權用這個名字。

    二十一歲那年,我拿着單邊契據[隻有一方執行的契約,常用于人名的更換。

    ]把名字改成了高丹·克羅斯。

    我原來的名字是阿爾弗雷德·莫斯鮑姆。

    别誤會,我确實是猶太人,而且像我所有偉大的祖先一樣,我對自己的名字感到自豪。

    若不是我們,你們就不會有現在的生活,你們的世界會陷入一片混亂。

    但是,”克羅斯又畫蛇添足地補充了一句,“我還是個自我主義者。

    阿爾弗雷德·莫斯鮑姆這個名字不足以體現我的個性。

    這麼說沒錯吧? “我覺得有些事最好告訴你,研究犯罪是我的個人愛好,從我年輕時就是。

    當然了,克裡姆被捕受審時,我就在英格蘭。

    而普蘭吉尼被捕受審時,我也在法國。

    很少有人知道博登的案子,可我知道。

    快到四十歲的時候,為了證明犯罪是件——‘簡單事’,我犯了罪。

    你肯定忍不住想諷刺我,為證明犯罪很容易逃脫懲罰,我竟然在監獄待了二十年。

    沒錯。

    但我之所以被警察發現,僅僅是因為我自己開了口